美術檔案袋圖片
美術字分很多種,最簡單的就是畫個圓,然後在裡面按照圓的形狀,寫字。你可以問問度娘,臨摹一下其他好看的美術字。
㈡ 請問「建築類考生須交水彩素描各一張」嗎填志願時就要放在檔案袋裡嗎
這個要看你報考的是什麼學校,是否要把畫放在檔案帶里得看各個學校的具體要求.
一般情況下都是學校招收學生結束以後,在學生報到後的一兩天進行美術考試的,基本上都是考素描的.
即使是放在檔案帶里,入學以後也是必須要加試的,學校是要保證學生有一定美術基礎的.
另外,考試的話,你不用擔心,你只要不是毫無感覺,都能過的.在考前好好去學一下,一周就可以的(針對考試).考試的時候都是很簡單的幾何體而已,只要能畫出大概的透視關系就可以了.
我當年被大學錄取的時候,進去參加考試,全系240個人,就只有一個人不過,後來,老師跟他說,讓他好好學,問題不大的.那同學很認真,後來也沒有影響什麼.
說實在的,學建築對美術的要求並不是特別的高,只要有個基本的概念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色弱的話就要慎重.(因為即使入了學,學成畢業,以後由於自己對顏色的辨別的偏差,對自己的事業也會有很大的影響.)
總之,你也不用擔心了,這件事很容易的,水彩水粉不會的話也沒有關系,上了大學都要學的,把握好素描的基本透視關系就足以應付考試.
祝你好運!
㈢ 高中畢業生檔案袋出生年月是寫戶口本上的還是真實的
高考報名的要求是出生年月日,姓名必須與身份證和戶口本上是一致的。
具體的要求如下:
主要內容:
1、高考報名表包含高考生號。它是當考生身份核定通過後,制訂的編號,今後通過此號報名考試、查分。共14位數,頭兩位數代表考試的年份,後兩位數代表地市,再後兩位數代表區縣,再後兩位數代表中學,再後面的數字代表個人的編號;
2、高考報名表基本內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戶口所在詳細地址、檔案所在學校名稱(顧名思義);
3、高考報名表要現場采照本人照片。由教育審核部門現場照相,(有教育部門統一指定時間地點進行,有到學校上門進行)以保證真實性,照片電子版直接進入電腦存檔聯網;
4、高考報名表針對不同考生。高考生首先分文科生和理科生,然後報藝術生的是文科生的為「藝術文」、是理科生的為「藝術理」,藝術生分「美術生」和「非美術生」,考生根據自己的類型填寫。(關於「美術生」和「非美術生」的范疇請見本博客《藝考常識1》);
5、高考報名表包含通信方式.通信方式包括電話和郵寄地址兩方面,電話包括本人電話和代轉電話;通信詳細地址含郵編,接收人名字等;
6、高考報名表要填寫家庭背景。一般為父母或親屬的單位、職業、職務;
7、高考報名表要填寫個人簡歷。限小學到高中的簡歷;
8、高考報名表要填寫興趣特長。(顧名思義);
9、高考報名表包含電子條碼。一方面為辨明真偽,二方面便於掃描紙張文件的條碼可直接進入電子檔案文件。
注意事項:
1、填表前必須辦好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號碼不得有誤。
2、姓名不要寫錯。身份證、戶口的名字要統一不得有微差,如果有誤要申請公安部門更改或出具證明;還有一些生僻字、異體字問題電腦不認等問題要解決,按身份證的字填寫(即使身份證是代替字),否則因為屆時身份證與高考證名字不符造成高校拒絕報名。後果嚴重。
3、在讀學校名稱必須填寫檔案所在學校名稱。有借讀生的不要填寫在借讀學校名稱,否則被誤認為虛假作弊;
4、照好本人照片。一般照相為大頭照片,人多照得快不講好看,所以知道要報名的這段時間注意發型潔整和面部護理,准備好點,盡量照得不太歪曲自己,特別是非美術的藝術生是很有必要注意的,因為今後在任何高校報名考試都是用的這張照片;
5、填清楚考生類型.考生根據自己的類型填寫,報藝術生的是文科生的填「藝術文」、是理科生的填「藝術理」,「美術生」和「非美術生」是哪個范疇填哪個,兩個范疇都有的要都填,填錯了也是嚴重影響高校報名和考試、錄取的;
6、通信方式很重要.首先要填自己的電話,必須是手機,而且是在報名考試直至大學錄取此段時間絕對不能更換和停機的手機號,因為這個號是各高校可能在報名考試錄取中隨時與你通知的信息鏈。郵寄地址要詳細含郵編,接收人名字等,讓郵遞員有速度無誤的郵遞合格證或錄取通知書。
㈣ 內蒙古自治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檔案袋 哪位大神有啊 跪求
看我都整理過的份上,給分吧!祝你順利!
(一)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共分九個錄取批次,依次是:
1、本科提前A:學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不承認其他院校專業考試成績的音樂類本科;普通高校的美術類本科;「211」院校和體育院校的體育類本科;軍事、公安、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等提前錄取院校或專業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本科。
2、本科提前B:學校自行組織及未組織專業考試均承認其它院校專業考試成績的音樂類本科和民辦院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非「211」院校和非體育院校的體育類本科。
3、本科第一批:「211」院校及生源好並經申請我區批準的一般院校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本科;蒙授文理科少數民族預科班本科、民族班本科及定向就業本科。
4、本科第一批B:本科一批招生院校的普通文理科少數民族預科班本科、民族班本科及定向就業本科。
5、本科第二批:本科一批之外的其他一般院校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本科;蒙授文理科少數民族預科班本科、民族班本科及定向就業本科;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高職類本科。
6、本科第二批B:本科二批招生院校的普通文理科少數民族預科班本科、民族班本科及定向就業本科。
7、本科第三批:獨立學院、民辦院校及按教育成本收費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本科。
8、專科提前: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的音樂類、美術類專科(在本科三批後投檔錄取);軍事、公安、海關等提前錄取院校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專科(在本科一批前投檔錄取,只投本科二批最低控制線下、高職高專線上的考生;本科二批最低控制線上的考生若報有志願,須有考生本人放棄本科院校投檔的書面申請才予以投檔;若投檔後未被錄取,仍可參加後續批次錄取)。
9、高職高專批:專科提前批次之外的高職高專院校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高職類專科。
(二)我區普通高校的招生計劃按分科類、分錄取批次、分院校、分專業形式編制。
考生志願填報
(一)兼報志願
1、報考蒙授美術(文)、蒙授美術(理)、蒙授音樂(文)、蒙授音樂(理)的考生,可以兼報取得相應漢授科類專業合格成績的漢授科類志願;報考蒙授體育(文)、蒙授體育(理)的考生,達到漢授體育相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時,可以兼報漢授體育志願。
2、美術類考生如取得招生院校音樂類專業考試合格成績,可兼報該校相應音樂類招生專業;音樂類考生不可兼報美術類招生專業。
3、報考蒙授美術(文)、蒙授音樂(文)、蒙授體育(文)的考生,可以兼報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志願。
4、報考蒙授美術(理)、蒙授音樂(理)、蒙授體育(理)的考生,可以兼報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志願。
5、報考蒙授文科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文科志願。
6、報考蒙授理科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理科志願。
7、報考漢授美術(文)、漢授音樂(文)、漢授體育(文)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文科志願。
8、報考漢授美術(理)、漢授音樂(理)、漢授體育(理)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理科志願。
9、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面向全區招生,報考非定向招生志願的考生,可以兼報定向就業招生志願。
10、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和中學用朝鮮語的朝鮮族考生方可填報少數民族預科班志願。漢族以外的各少數民族考生方可填報民族班志願。
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一)軍事、公安等本科及專科提前錄取院校閱檔、政審、面試、體能測試、軍檢:6月29日-7月5日
(二)美術類、音樂類本科提前A第一志願考生按文化課、專業課摺合比例排序查詢:6月30日-7月4日
(三)本、專科提前批院校錄取:7月6日—7月10日
1、7月6日 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本科提前A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第一志願完成錄取後,院校依次、上載其他志願考生信息。 7月7日 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本科提前A院校完成錄取。
2、7月8日 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本科提前B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第一志願完成錄取後,院校依次、上載其他志願考生信息。 7月9日 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本科提前B院校完成錄取。
3、7月8日 軍事、公安、直屬師范大學等本科提前院校以及軍事、公安、海關等專科提前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第一志願完成錄取後,院校依次、上載其他志願考生信息。
7月10日 軍事、公安、直屬師范大學等本科提前院校以及軍事、公安、海關等專科提前院校完成錄取。
(二)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B錄取:7月13日—7月17日 7月13日 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第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考生網上補報志願;院校依次、上載其他志願考生信息。 7月16日 本科第一批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7月17日 本科第一批B招生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及調劑志願信息,並按要求完成錄取。
(三)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B錄取:7月19日—7月24日 7月19日 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第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考生網上補報志願;院校依次、上載其他志願考生信息。 7月23日 本科第二批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7月24日 本科第二批B招生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及調劑志願信息,並按要求完成錄取。
(四)本科第三批錄取:7月26日—7月31日 7月26日 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第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考生網上補報志願;院校依次、上載其他志願考生信息。 7月31日 本科第三批完成錄取。 (五)31所獨立設置的音樂類、美術類專科提前院校錄取:7月29日—7月31日 7月29日 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第一志願完成錄取後,院校依次、上載其他志願考生信息。 7月31日 31所獨立設置的音樂類、美術類專科提前院校完成錄取。
(六)高職高專批錄取:8月2日—8月8日 8月2日 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第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考生網上補報志願;院校依次、上載其他志願考生信息。 8月8日 高職高專批完成錄取。
(七)高職高專批補錄:9月25日—9月29日 9月25日 公布高職高專新生報到後缺額招生計劃,未錄取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填報補錄志願;院校按要求依次、上載補錄志願考生信息。 9月29日 高職高專批完成補錄。
錄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上網登錄,核對招生計劃
1、音樂類、美術類本科提前A、音樂類、美術類專科提前錄取院校(專業)於6月30日—7月4日通過互聯網查詢我區第一志願考生名單及文化課考試成績,我區不再以書面形式向院校通知考生志願及文化課成績。藝術類院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全部實行網上錄取。
2、各招生院校必須在本批次第一志願填報24小時前,啟動院校端子系統,用發給院校的數字證書通過安全系統認證,認證通過後用我區發給院校的用戶名、口令通過廣域網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指定的伺服器,核對本校招生計劃。院校核對招生計劃之後,若進行調整,必須在本批次第一志願填報之日13時(後續志願依填報時間商定)前,使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調整系統進行調整(也可先通過傳真提交書面調整意見,隨後補全相關手續)。
院校提交投檔比例
各招生院校必須在本批次第一次填報志願前向投檔組傳真本校投檔比例意見:本科一批7月11日18:00前,本科二批7月17日18:00前,本科三批7月24日18:00前,高職高專7月31日18:00前。凡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投檔比例的院校網上填報志願時,將按105%的投檔比例向考生公布,首次投檔時,按105%進行投檔。後續志願投檔按剩餘計劃1:1投檔。
提供投檔信息和考生電子檔案
負責投檔的有關人員根據院校提出的投檔數量或比例,在規定時間,按《考生電子檔案出庫通知》向院校提供投檔信息和考生電子檔案。
院校審閱考生電子檔案,確定預錄取考生 招生院校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路登錄到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的伺服器,本校的考生電子檔案。 各錄取院校接收投檔信息和考生電子檔案後,要認真進行審閱,按有關規定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錄取。高等學校錄取新生時,對各志願考生都要認真對待,既要尊重考生第一志願,又不要歧視非第一志願考生;當考生德智體、高考總成績及相關科目成績大體相當時,不得退掉第一志願考生而要求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願的考生不足時,不得拒絕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 招生院校在確定預錄取名單時,如在本校招生章程中無特殊規定的,應堅持按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招生院校的前一個志願錄取尚未結束之前,後一個志願不予投檔;後一個志願一經投檔,就不能再退出前一個志願考生。 錄取院校應對擬錄取的考生安排專業,對不錄取的考生輸入退檔原因代碼(附件一),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路上載到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伺服器。
審核院校上載的預錄取考生名單
審核錄檢人員負責對各招生院校的預錄取名單進行檢查。對未寫明退檔理由的應要求招生學校註明理由,出現退檔理由不合理的情形應向院校協商以求達成一致意見,協商未果的可提出復議(復議書見附件二)。 為保證錄取進度,招生院校要按照規定時間及時結清檔案。第一志願在投檔24小時之內必須結清檔案,其他志願在投檔4—8小時之內必須結清檔案。按志願順序投檔後,仍不足招生計劃數的院校,對各志願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也應及時退檔,提交審核錄檢人員審核,以便檔案的正常周轉。 (六)列印、郵寄錄取新生名冊及《錄取通知書》 錄取新生名冊一式兩份由聯絡員負責列印和審核,然後交由負責招生計劃管理的有關人員復核,最後履行審簽程序後加蓋錄取專用章,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指定專人將其中的一份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郵寄有關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在收到錄取新生名冊後通過院校端列印並加蓋本校校章後直接以郵政特快專遞等給據方式寄發被錄取考生。 (七)錄取結果確認
錄取新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一定要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凡接到錄取通知書但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上查詢不到相同錄取結果的均屬違規錄取,對游離於國家招生體制外、未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辦理錄取手續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各類學生,將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亦即將來不予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如在網上查詢到錄取結果但沒有收到相應的錄取通知書,要及時和院校取得聯系並按時、按要求報到。
考生電子檔案投檔規則
(一)分錄取批次、分科類、分院校投檔規則。除明確規定可兼報的科類外,一律不得跨科類投檔。
(二)按考生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規則。各錄取批次的每一次投檔,都按照考生在各錄取批次填報的志願順序,由計算機遠程錄取管理系統按指令搜索該志願所有考生,然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
(三)體現少數民族政策投檔規則。在投檔時,將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適當降分,適當配給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考生的電子檔案。
(四)美術類專業投檔規則。
報考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經批准可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的高校有關美術類本科專業且全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成績和相應校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全部投檔,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本校專業和文化考試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其他普通高校美術類本科專業且全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成績合格的考生(報考只承認本校專業考試成績的高校的考生還必須相應校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美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全部投招生院校;報考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美術類專科專業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美術類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全區美術類專業統考高職(專科)或本科成績合格、相應校考成績合格,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全部投招生院校;報考其他普通高校美術類專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美術類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全區美術類專業統考高職(專科)或本科成績合格,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
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中確定的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我區規定的時間內擇優錄取,錄取結果由招生院校負責解釋,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五)音樂類專業投檔規則。
報考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經批准可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的高校有關音樂類本科專業的考生,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全部投檔,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本校專業和文化考試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本科提前A批次其他普通高校音樂類本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音樂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且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全部投招生院校;報考本科提前B批次高校音樂類本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音樂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且本科層次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報考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音樂類專科專業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音樂類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全部投招生院校;報考其他普通高校音樂類專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音樂類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 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音樂類專業錄取規則在我區規定的時間內擇優錄取,錄取結果由招生院校負責解釋,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六)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體育類專業考生文化、體育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按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填報部分師范類體育專業的考生文化、體育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報志願順序,按文化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考生文化、體育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其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投檔,但同一招生計劃科類的各專業均須執行相同的投檔規則。
(七)多名志願相同、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投檔規則。投檔時,當遇到多名志願相同、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時,不受院校投檔比例限制,全部投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負責按其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八)鑒於我區實行動態排名精確定位填報志願的辦法,我區不實行招生院校按分數級差接收非第一志願高分考生的投檔規則。
錄取工作中政策性照顧項目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具有保送生資格: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自治區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6、符合國家體育總局、等6部(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中有關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即曾獲得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和獲得球類集體項目運動健將、田徑項目運動健將、武術項目武英級和其他項目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退役運動員。
7、符合公安部、印發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定》(公政治[2000]138號)的公安英烈子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具有免試生資格:
1、在高中階段達到國家一級運動員或以上標准,獲得相應證書,在自治區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名次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名次前三名,並經自治區教育廳按照《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體育競賽優勝者高考降分錄取資格暫行規定〉的通知》(內教體字[2008]14號)認定後的考生,可申請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由招生院校從文化課單獨考試合格且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生源中擇優錄取,免試入學。
2、受到全國、自治區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區內普通高等學校的,可免試入學,減免學雜費,並優先享受助學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自治區級優秀學生者。
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自治區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5、應屆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6、高一年級在自治區中學生體協注冊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自治區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單項前六名的隊員或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並經自治區教育廳按照《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體育競賽優勝者高考降分錄取資格暫行規定〉的通知》(內教體字[2008]14號)認定後的考生。 7、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8、受到全國、自治區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
9、參加技能考核獲「優秀」等第的報考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的各類別(采礦類(實踐青年)除外)考生。
(四)烈士子女,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降低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
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自治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者。
3、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傷殘證人員子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降低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
(七)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和中學用朝鮮語的朝鮮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預科班,在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八)漢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族班,在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九)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的情形,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項分值與少數民族政策性照顧分累計,累計後的政策性照顧分不得超過30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以外的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的情形,不可累計政策性照顧分,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政策性照顧分,最高的一項政策性照顧分值不得超過20分。 所有享受政策性照顧分數的考生報考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時文化課累計照顧分數不得超過10分。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3、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人民、因公犧牲人民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殘疾軍人、殘疾人民在校學習期間免交學雜費。
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盟市級以上(含盟市級)的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
5、應屆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市級體育競賽獲單項前五名的隊員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
(十一)保送生、免試生及其他單獨招生的錄取名單和享受政策性照顧分的考生,均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和考生所在學校在本校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獲得相關項目加分、降分分值或保送免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