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殷侑
Ⅰ 誰能幫我找到這個文言文的翻譯 ,就照片里的這些翻譯,麻煩了謝謝
參考譯文
殷侑,陳郡人。殷侑年幼時,立志努力學習。等到長大成人,通曉經書。貞元末年,憑借精通《五經》科舉登第,他精通歷代禮制沿革。元和年間,多次升遷後任太常博士。當時回紇請求和親,朝廷於是命令宗正少卿李孝誠奉命出使宣布朝廷的旨意,讓殷侑任副職。到達回紇的朝堂後,可汗起初接待殷侑一行唐朝使者時,擺出了大量手持兵器的士兵,還要唐朝使者向他稱臣而且他也不予答拜。殷侑一直站立著不動,(直到)宣布朝廷的旨意完畢,可汗責備他傲慢,揚言要扣留他而不讓他回朝。同行的人都很恐懼,殷侑對回紇的使者說:「可汗是我們唐朝的女婿,要坐著接受唐朝使臣的禮拜,是可汗失禮,而不是我們使臣傲慢。」可汗畏懼他的直言,最終不敢脅迫。後來殷侑升任諫議大夫。凡是有關朝廷的得失,他全都加以陳述論奏,(終)因言辭激烈切直,而被調出京城任桂管觀察使。(後又)召入任衛尉卿。文宗即位不久,滄州李同捷叛亂,而王廷湊也幫助叛逆者,打算派兵攻打鎮州,(文宗)下詔叫五品以上官員到都省共同商議對策。當時皇上堅決要打敗叛賊,宰相不敢有異議,唯獨殷侑認為王廷湊在河朔再次叛亂,雖然他依附凶惡之徒,但仍沒有明顯的表露,朝廷應暫且容忍,專一討伐李同捷。文宗雖未採納殷侑的建議,但是還很贊賞他。太和四年,加授他檢校工部尚書、滄齊德觀察使。當時大的戰亂之後,遺棄的屍骸遍野,荒寂沒有人煙。殷侑剛到任,只有一座空城而已。殷侑過艱苦的生活,吃清淡的食物,和士卒同勞共苦。一年以後,流民們用襁褓背負嬰孩返回。殷侑上表請求借貸耕牛三萬頭,來提供給流民,於是皇帝下詔度支賜給他綾絹五萬匹,用來購買耕牛供給流民。數年之後,這一帶人口增長,糧食還有了盈餘,人們也都不再逃亡了。當初,這里有州兵三萬,全部靠度支供應給養。殷侑治理一年而賦稅的收入就能自己供應給養的一半,兩年後給養費用全部自給自足,(殷侑)請求度支停止供給。殷侑還多方面鼓勵百姓耕地種田,當地的百姓和官吏都很高興,上表請求為他立德政碑。因功加授檢校吏部尚書。六年,殷侑被召入授任刑部尚書,充任鄆曹濮觀察使。自從元和末年以來,朝廷收復了李師道十二州,又將其分為三個潘鎮。因朝廷致力於安撫不馴服的官兵,所以將賦稅的收入,全部留在地方用於供養其軍隊,連一貫錢一尺帛,也不上交朝廷。殷侑認為除軍需之外財物有多餘,卻仍不上交賦稅,那就是非法行為,於是上表請求自太和七年起,每年向上交納兩稅、榷酒等錢十五萬貫、粟米五萬石。開成三年(殷侑)去世,(朝廷)追贈他司空的官銜。
Ⅱ 殷侑傳翻譯文言文 答案
九年,御史大夫溫來造彈劾侑源不由聖旨,增加監軍薪俸,稅收在人。上不去,把庾承宣代回。
這一年,濮州錄事參軍崔元武,在五縣官吏率收斂,當政府料錢,因私馬撞估納官,計一百二十匹絹。大理寺斷三次犯罪都發,以重的評論。只因中私馬為重要,停止命令削奪三任官。而刑部覆奏,命令執行杖刑流放。案情尚未決定。配上奏說:「法官不熟悉法律,三犯不相同,即便在他所重。元武所犯,都違法收取,按照法律,違法十五匹以上絞刑。《律疏》說:就是因貪贓罪,連續犯的同時多科。據元武所犯,假如在入口處絞刑。」疏奏,元武依照刑部奏,在六十歲,流放賀州。於是授配刑部尚書。八月,檢校右僕射,又為天平軍節度使。上以溫造所奏深文化原因。
請採納我!
謝謝!
Ⅲ 文言文閱讀題王彥威
舊唐書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七 王彥威傳
憲宗晏駕,未定謚。淮南節度使李夷簡以憲宗功高列聖,宜特稱祖,穆宗下禮官議。彥威奏曰:「據禮經,三代之制,始封之君,謂之太祖。太祖之外,又祖有功而宗有德,故夏後氏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湯,周人郊祀後稷,祖文王而宗武王。自東漢魏晉,漸違經意,沿革不一。子孫以推美為先,自始祖已下並有建祖之制。蓋非典訓,不可法也。國朝祖宗制度,本於《周禮》,以景皇帝為太祖,又祖神堯而宗太宗。自高宗已降,但稱宗。謂之尊名,可為成法。不然,則太宗造有區夏,理致昇平;玄宗掃清內難,翊戴聖父;肅宗龍飛靈武,收復兩都,此者應天順人,撥亂反正,至於廟號,亦但稱宗。謹按經義,祖者始也,宗者尊也,故《傳》曰:『始封必為祖。』《書》曰:『德高可宗,故號高宗。』今宜本三代之定製,去魏、晉之亂法,守貞觀、開元之憲章,而擬議大名,垂以為訓。大行廟號,宜稱宗。」制從之。
故事,祔廟之禮,先告於太極殿,然後奉神主赴太廟。祔禮畢,不再告於太極殿。時憲宗祔廟禮畢,執政詳舊典,令有司再告祔享禮畢於太極殿。彥威執議以為不可,執政怒。會宗正寺進祝版,誤以憲宗為睿宗。執政銜其強,奏祝版參差,博士之罪,彥威坐削一階,奪兩季俸。彥威殊不低回,每議禮事,守正不阿附,君子稱之。累轉司封員外郎中。弘文館舊不置學士,文宗特置一員以待彥威。尋使魏博宣慰,特賜金紫。五年,遷諫議大夫。朝廷自誅李師道,收復淄青十二州,未定戶籍。乃命彥威充十二州勘定兩稅使。朝法振舉,人不以為煩。以本官兼史館修撰。
彥威通悉典故,宿儒碩學皆讓之。時以僕射上事儀注,前後不定,中丞李漢奏定,朝議未以為允。中書門下奏請依元和七年已前儀注,左右僕射上日,請受諸司四品六品丞郎已下拜。彥威奏論曰:「臣謹按《開元禮》:凡受冊官,並與卑官答拜。國朝官品,令三師三公正一品,尚書令正二品,並是冊拜授官。上之日,亦無受朝官再拜之文。僕射班次三公,又是尚書令副貳之職,雖端揆之重,有異百寮,然與群官比肩事主。《禮》曰『非其臣即答拜之』。又曰『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也。即僕射上日受常參官拜,事頗非儀。況元和七年已經奏議,酌為定製,編在國章。近年上儀,又有受拜之禮,禮文乍變,物論未安,請依元和七年敕為定。」時李程為左僕射,宰執難於改革,雖不從其議,論者稱之。
興平縣人上官興,因醉殺人亡竄,吏執其父下獄,興自首請罪,以出其父。京兆尹杜悰、御史中丞宇文鼎,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義,請減死配流。彥威與諫官上言曰:「殺人者死,百王共守。若許殺人不死,是教殺人。興雖免父,不合減死。」詔竟許決流。彥威詣中書投宰相面論,語訐氣盛。執政怒,左授河南少尹。未幾,改司農卿。李宗閔重之。既秉政,授青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平盧軍節度、淄青等觀察使。開成元年,召拜戶部侍郎,尋判度支。
彥威儒學雖優,亦勤吏事,然貨泉之柄,素非所長,性既剛訐,自恃有餘。嘗紫宸廷奏曰:「臣自計司按見管錢谷文簿,皆量入以為出,使經費必足,無所刻削。且百口之家,猶有歲蓄,而軍用錢物,一切通用,悉隨色額占定,終歲支給,無毫釐之差。倘臣一旦愚迷,欲自欺竊,亦不可得也。」名曰《度支占額圖》。既而又進《供軍圖》曰:「起至德、乾元之際,迄於永貞、元和之初,天下有觀察者十,節度二十有九,防禦者四,經略者三。掎角之師,犬牙相制,大都通邑,無不有兵,都計中外各額,至八十餘萬。長慶戶口凡三百三十五萬,而兵額約九十九萬,通計三戶資一兵。今計天下租賦,一歲所入,總不過三千五百餘萬,而上供之數三之一焉。三萬之中,二給衣賜。自留州留使兵士衣賜之外,其餘四十萬眾,仰給度支。伏以時逢理安,運屬神聖,然而兵不可弭,食哉惟時。憂勤之端,兵食是切。臣謬司邦計,虔奉睿圖,輒纂事功,庶裨聖覽。」又纂集國初已來至貞元帝代功臣,如《左氏傳》體敘事,號曰《唐典》,進之。
彥威既掌利權,心希大用。時內官仇士良、魚弘志禁中用事。先是左右神策軍多以所賜衣物於度支中估,判使多曲從,厚給其價。開成初,有詔禁止,然趨利者猶希意從其請托。至是,彥威大結私恩,凡內官請托,無不如意,物議鄙其躁妄。復修王播舊事,貢奉羨余,殆無虛日。會邊軍上訴衣賜不時,兼之朽故。宰臣惡其所為,令攝度支人吏付台推訊。彥威略不介懷,入司視事。及人吏受罰,左授衛尉卿,停務,方還私第。
三年七月,檢校禮部尚書,代殷侑為許州刺史,充忠武軍節度、陳許溵觀察等使。會昌中,入為兵部侍郎,歷方鎮,檢校兵部尚書。卒,贈僕射,謚曰靖。
Ⅳ 文言文翻譯 舊唐書殷侑傳
九年,御史大夫溫造彈劾侑不由聖旨,增加監軍薪俸,稅收在人。上不去,把庾承宣代回。
這一年,濮州錄事參軍崔元武,在五縣官吏率收斂,當政府料錢,因私馬撞估納官,計一百二十匹絹。大理寺斷三次犯罪都發,以重的評論。只因中私馬為重要,停止命令削奪三任官。而刑部覆奏,命令執行杖刑流放。案情尚未決定。配上奏說:「法官不熟悉法律,三犯不相同,即便在他所重。元武所犯,都違法收取,按照法律,違法十五匹以上絞刑。《律疏》說:就是因貪贓罪,連續犯的同時多科。據元武所犯,假如在入口處絞刑。」疏奏,元武依照刑部奏,在六十歲,流放賀州。於是授配刑部尚書。八月,檢校右僕射,又為天平軍節度使。上以溫造所奏深文化原因。
請採納我!
謝謝!
Ⅳ 王彥斌,太原人,世儒家,少孤貧……求翻譯!,謝謝
首先你標題就寫錯了,是王彥威不是王彥斌,這就是為什麼其他人不回答這個問題的原因,搜索不到。
其次我給你的答案也是網路上直接找來的翻譯。但是,這個翻譯是有勞動價值的,因為試卷中的文言文是把《舊唐書·王彥威傳》剪切組合過的,原文比試卷里長得多,試卷選取了一部分,最可惡的是試卷里不是直接選幾段,而是把幾段原文打亂重新組合的。所以我根據試卷選擇譯文也是很費事的。你的照片很不清晰,看試卷也很麻煩,給你提供這樣的答案,滿意請採納,謝謝。
王彥威,太原人。世代儒學之家,少小失去父母,家境貧困,他刻苦學習,尤其精通《三禮》。無法自己開通仕途,元和年間出遊京師,請求做太常散吏。太常寺卿了解到他是個書生,讓他補任檢討官。王彥威在禮部閣搜集隋以來朝廷沿革及五種吉凶禮儀的資料,按類區分,編成三十卷獻給朝廷,取名為《元和新禮》,因而知名,朝廷特授他太常博士。
憲宗駕崩,謚號未定。淮南節度使李夷簡認為憲宗功勛高於列朝聖主,應依例稱為祖,穆宗將此事下交給禮官計議。王彥威奏道:「據禮經所載,夏商周三代制度,開國之君,稱為太祖。太祖之外,又以有功之君稱祖、有德之君稱宗,故夏後氏以顓頊為祖以禹為宗,殷人以契為祖以湯為宗,周人郊祀後稷,以文王為祖以武王為宗。自東漢魏晉以來,逐漸違背經意,承襲舊制又做了不同的改變,子孫將推出美名放在首位,自始祖以下同樣有建祖的制度。然而並非經典訓導,不可效法。我朝祖宗制度,依據《周禮》,以景皇帝為太祖,又以神堯為祖而以太宗為宗。自高宗以下,只稱宗。這叫作尊號,可作為既定之法。若不這樣,那麼太宗建立一統之國,治理出昇平之世;玄宗掃清內亂,輔佐擁戴父皇;肅宗在靈武即位,收復兩都:這都是應天順人,撥亂反正,到擬定廟號時,也只稱宗。謹按經書之義,祖者始也,宗者尊也,所以《傳》說『始封必為祖』,《書》稱『德高可宗,故號高宗』。現應根據三代之定製,拋棄魏晉之亂法,恪守貞觀、開元之憲章,而擬議大名,傳世以為訓導。故皇之廟號,應稱宗。」定謚時採納了王彥威的意見。
舊例,礻付廟之禮,先到太極殿祝禱,然後敬奉神主前往太廟。礻付禮完畢,不再到太極殿稟告。當時憲宗礻付廟禮畢,執政官不詳舊典,命主持官員再到太極殿稟告礻付廟祭享之禮完畢。王彥威堅決認為不可,執政官大怒。恰好宗正寺進呈祝版,誤將憲宗寫成睿宗。執政官仗著權位,奏報祝版有差錯乃博士之罪,王彥威因此獲罪削奪一級官階,免發兩季俸祿。王彥威一點也不低頭屈服,每當討論禮儀之事,仍堅守原則決不阿諛逢迎,眾君子都稱贊他。後他屢經調任做了司封員外郎中。弘文館舊制不設置學士,文宗特設學士一員以安置王彥威。不久又派魏博宣旨慰問,特賜紫服金魚袋。大和五年(831),升任諫議大夫。朝廷自誅滅李師道後,收復淄、青等十二州,未核定戶籍,於是命王彥威充任十二州勘定兩稅使。朝廷法規得以實施,人們遵從不以為煩冗。王彥威又以原職兼史館修撰。
王彥威通曉典章制度,宿儒碩學都要退讓幾分。當時李程為左僕射,執政宰相難於改革,雖未採納王彥威的意見,他卻得到輿論的贊揚。他儒學雖優,又勤奮奉職,然而掌理錢財卻非所長,性情既剛直,又過於自信。曾在紫宸殿上奏說:「臣自己計算設置現管錢糧文簿,皆量入為出,使經費務必充足,無一項開支被削減。百口之家,尚有年終儲蓄,何況軍用錢物,各項開支,均須隨項目數額派定,終年供給,沒有毫釐之差。倘若臣一旦愚昧昏迷,企圖自欺自盜,也不可能得逞。」將文簿取名為《度支占額圖》。既而又進獻《供軍圖》。又編集國初以來至貞元歷代功臣事跡,仿效《左傳》文體敘事,取名為《唐典》,進獻朝廷。
開成三年(838)七月,王彥威任檢校禮部尚書,替代殷侑為許州刺史,充任忠武軍節度使、陳許氵殷觀察使等職。會昌年間(841—846),入朝為兵部侍郎,歷任方鎮守官,檢校兵部尚書。死後,追贈僕射,謚號為「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