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課程計劃
⑴ 課程計劃的概念,課程標准與教材的關系是什麼
課程計劃的概念,課程標准與教材的關系:
教材是課程標准的進一步展開和具版體化。教科書是教材的主體,是學權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⑵ 教師招聘考試課程計劃是什麼
課程計劃1、含義課程計劃又叫教學計劃,是根據教育目的和不同類型學校的教育任務,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教學和教育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是課程設置的整體規劃,對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課外活動等作出全面的安排。2、構成課程計劃包括: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與學周安排(1)教學科目的設置它是制定課程計劃的首要問題。學校要開設哪些學科是課程計劃的中心,各門學科既有自己的獨立系統,又有彼此必要的相互聯系。(2)學科順序學科順序是指根據學科規定年限,各門學科的內容和教學法的要求,確定各門學科的教學順序。通俗的說,它就是我們在學校具體上課的時候先上哪門學科,再上什麼學科,通常我們在上午都是上主課,因為早上精力、注意力相對而言都是最好的。(3)課時分配它包括了各學科的總時數,每一門學科各學年(或學期)的授課時數和周學時等。也就是說它是指每門課一學期下來他要上多少節課。(4)學年編制與學周安排它是指學年階段的劃分、各個學期的教學周期、學生參加生產勞動的時間、假期和節日的規定等,他是學校工作正常進行的保證。3、課程計劃編制的原則(1)保證實現教育目的與任務,體現課程結構的完整性。(2)依據科學的課程理論,處理好課程系統內部范疇的幾個基本關系,體現基礎性和多樣性。(3)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精簡課程,加強基礎和有利於發展學生的特長;知識體系相對完整,保證學科間的合理關系;統一性與靈活性、穩定與變革相結合。對於我們的課程計劃,它的概念以及構成必須要掌握,是我們重要考點,當然,這樣原則就能不看嘛?當然不是,原則你還是得了解,但是重點放在前面兩個。一般都是以選擇題的形式出現。例如:制定課程計劃的首要問題是 ( )A.教學科目設置 B.學科順序 C.課時分配 D.學年編制這題的答案是A.教學科目設置,這是要靠大家記住的,我們上面也說過的。
⑶ 根據課程計劃以綱要形式編定的有關課程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什麼
【育萃教育為你解答】教學大綱可能會更准確一些。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版門學科以綱要的權形式編訂的、有關學科內容的指導性文件。學科課程標準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若將提干修改為:編寫教科書的直接依據和國家衡量各科教學的主要標準是( )
A.課程 B.課程標准 C.課程計劃 D.課程目標,則最佳選項為B。
教學大綱與課程標準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強調的行為主體是教師,如何教,後者強調的是行為主體學生如何通過學習過程達到目標。
⑷ 學科的設置和安排是通過()體現出來的 A 教學計劃 B 教學大綱 C 教學內容 D 教科書
A[解析]教學計劃(課程計劃)是課程設置的整體規劃,它規定不同課程類型相互結合的方式,也規定了不同課程在管理學習方式的要求及其所佔比例,同時,對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課外活動等作出全面安排,具體規定了學校應設置的學科、課程開設的順序及課時分配,並對學期、學年、假期進行劃分。
⑸ 小學課程設置標准及各課程周課時安排是什麼
小學課程設置標准:
⑹ 新課標下綜合學科如何落實課程計劃
新課標下中小學音樂課程問題的思考
音樂課程問題是我國現階段正在進行的音樂教育改革的關鍵,對於這一問題的思考及嘗試解決的方案與途徑的研究顯得愈來愈重要。
一、課程的學科綜合問題
音樂新課程提出學科綜合這個基本理念之後,確實豐富了課堂教學。但是,存在的問題也不能忽視。
中小學生接受音樂的途徑是多種多樣的,音樂教育必須具有寬闊的視野,必須保持開放的態勢。但是當前許多音樂課為了突出課程的綜合,偏離了以音樂為本的原則,把音樂課上成歷史課、地理課、舞蹈課、繪畫課等,湮沒了音樂的學科特點,沖淡了音樂藝術的鮮明個性。教育部制定的《音樂課程標准》明確指出:「提倡學科綜合。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綜合,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在實施中,綜合應以音樂為教學主線,通過具體的音樂材料構建起與其他藝術門類及其他學科的聯系。」由此可以看出,音樂課程的綜合是以音樂為本的綜合。能否適當地、適量地實施學科綜合,直接影響教師在教學中能否很好地貫徹以音樂為本的教學原則,直接關繫到音樂課程改革的成敗。
(一)音樂課程要堅守自己的陣地
音樂綜合課程應加強音樂性而不是弱化它,應該以音樂為主線,所引用的其他學科的內容必須與音樂密切相關,融合一體,要突出音樂的首席地位。
(二)音樂課程的綜合,應為音樂服務,把握好度
音樂與其他藝術形式綜合,旨在了解音樂在其他藝術形式中的作用,通過其他方面的知識進一步加強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體驗,但是必須把握一個適可而止的「度」。超過了這個「度」,就是畫蛇添足。
(三)學科綜合的含義
音樂教師必須明白,音樂學科綜合的目的在於通過學科綜合給學生廣闊的體驗和表現音樂的空間,從而培養學生廣博的人文素養,體現一種先進的教育理念。因此,音樂教師首先要正確理解學科綜合的含義。其次,要明白綜合的目的是為了加深學生對音樂的理解,而不是一種形式。再次,綜合表現活動的展示與延伸不要佔據太多的課堂時間,也不能喧賓奪主,忘了是在上音樂課。教師在備課時除了要考慮音樂課程在形式上的科學性,更要考慮音樂課程在內容上的科學性。
二、音樂課程資源問題
(一)音樂教材的編寫及推廣方面存在問題
在朱則平、廖應文主編的《音樂課程標准教師讀本》一書中,明確指出:「中小學音樂課程標准和據此編寫的教材是音樂課程最重要的基本資源。」根據《標准》編寫的試驗教材,無論在內容上還是在呈現方式上,較之以往的音樂教材,從總體上看,有了質的進步,無疑是本次課程改革的重要收獲之一。但是筆者認為,新教材在編寫、組織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首先,音樂教材的編寫缺乏系統性和連續性,學習國外教育理論不能與我國具體實踐相結合。其次,音樂教材的可操作性不強。再次,音樂教材的內容不夠豐富,缺乏多樣性。
針對這些問題,筆者建議:(1)借鑒國外教材編寫經驗,構建和完善我國音樂教材體系。音樂教材的編寫要順應時代的潮流,應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編寫不同層次的音樂教材,借鑒國外音樂教材編寫的成功經驗,取長補短,構建和完善我國音樂教材體系。其次,必須打破那種模仿音樂專業教材的以樂理知識體系為教材體系的傳統框架。降低中小學音樂教材的知識化、學術化的成分,增加音樂生活化的含量。再次,教材內容的選擇既要考慮面向全體學生,也要有利於具有特殊音樂興趣和愛好的學生的學習。最後,還要注意教材載體的多樣性,除了書本文字教材外,應大力發展聲響教材、多媒體教材、多媒體組合教材等。(2)強化音樂教材的可操作性,突出音樂教材的主體性與基礎性內容。音樂新課標要求重視音樂實踐。教育部制定的《音樂課程標准》明確指出:「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藝術的實踐過程。因此,所有的音樂教學領域都應重視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與各項音樂活動,將其作為學生走進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實踐,增強學生音樂表現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這就要求教材在編寫時應強化它的實踐性可操作性。(3)加強校本課程的開發,豐富教材資源。這對促進音樂課程改革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校本課程是發展學生興趣,形成學生特長的基本途徑。其次,實施校本課程是培養多種人才、滿足社會多樣化需要的重要措施。再次,校本課程是體現與發揮學校辦學特色、提高教育質量的必要環節。
(二)新課程資源普遍缺乏
在音樂新課程的實施過程中,音樂教師和學校領導對音樂新課程資源的需求較之原來出現了大幅度增加。一方面,他們急切希望了解有關課程改革的各種信息,希望能與有關的教育專家和同行進行及時地溝通和對話,以便及時交流音樂課程改革的情況和經驗。另一方面,在音樂課程改革的大背景下,新的音樂課程提倡音樂課的學科綜合。這就要求音樂教師的知識面及信息量增大。音樂教師希望拓寬信息來源通道,從多方面獲取各種與音樂教育新課程相關的教學材料。從各試驗區反饋的情況來看,新課程教學資源的匱乏帶有普遍性。音樂教師為備好一堂課,有時會花費好幾天的工夫,也不一定就能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教學資料。
因此筆者提出如下措施:(1)整合學術資源,對我國學校音樂教育資源匱乏問題有計劃地組織教育專家進行集中攻關突破,豐富和完善音樂教育資源。(2)改革和建立課程資源開發系統,從實踐中深入挖掘新的有效的音樂課程資源,加強音樂課程內容的綜合性,淡化音樂學科與其他學科之間的界限,加強音樂課程內容、現實生活和學生經驗的聯系。
總之,新課標下中小學音樂課程問題還不僅這些,筆者只是管中窺豹。因此,進一步深入研究與中小學音樂課程相關的問題並尋求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對正在進行的中小學音樂課程改革具有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音樂課程標准[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
[2]陳玉琨,代蕊華.課程與課堂教學[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
[3]朱則平,廖應文.音樂課程標准教師讀本[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3.第108頁.
⑺ 制定教學計劃的首要問題是( ) A.課程設置 B.學科順序 C.課時分配 D.學年編制
A.課程設置
⑻ 課程計劃與課程標準的區別,怎樣理解
一、內涵不同
1、課程計劃
課程計劃(教學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課程標准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分學科展開,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是衡量各學科質量的重要標准。
二、指導范圍不同
1、課程計劃一般是宏觀上的指導。
2、而課程標準是對某一具有學科的指導。
三、功能不同
1、課程計劃
包括三點:一是;規定課程設置。 二是;規定課程的順序。 三是;規定各門課程的教學時數。 四是;規定學年編制和每周每日的活動總量。
2、課程標准
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⑼ 學科標准編寫的依據是什麼:( ) A、教育目的 B、課程計劃 C、教學計劃 D、課程標准
A、教育目的
⑽ 學科教學計劃如何制定,如何制定教學工作計劃
受其啟發,我對一年兩定的「學科教學計劃」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學科教學計劃,可以幫助教師按計劃、有標准、有步驟地進行教學工作,並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同時也便於隨時總結自己的教學情況,反思教學行為,積累經驗和教訓,從而提高教學能力。一、一份好的教學計劃,應具備哪些條件呢?從學科教學來看,要根據學期教學內容,結合班級學生情況,有目的地研究教學思想、教學方法,明確教學任務、教學目標、教學重點與難點,明確每月、每周乃至每課時應該做什麼、怎麼做、做到什麼程度……在此基礎上制定出來的教學計劃才切實可行,才有指導意義。1、要務實,可操作。2、適合學生實際,符合課標要求。3、施行起來,能夠指導學生學習方法,提高學生思維能力。二、學期教學計劃要結構完整,條理清楚,內容充實、具體。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對上學期教學情況的反思,對學生情況的簡要分析。2、對本學期教材內容的簡要分析。3、本學期的教學總目標、教學重點和難點。4、教材的單元教學目標(包括閱讀、寫作、綜合性學習)。4、提高本學期教學質量應注意的問題、主要方法、措施。5、教學內容的課時分配及進度。三、制定學年、學期教學進度計劃的要求。首先,教材分析要符合課標的要求,要做到概括性強,知識點全面。第二、教學目的方面,要強調教學的結構,強調通過教學使學生達到的標准,目的要切實可行。要做到「突出綱目,啟智導學」。教學計劃要簡明扼要,對應傳授哪些知識、技能,培養什麼能力,解決哪些問題、主要步驟等,要清楚地列出綱目。第三,在教學的重點和難點方面:重點、難點要分開。可依據課標和教學參考書制定教學重點和難點。另外,在教學中,教學難點具有一定的相對性,因此要依據對學生的了解確定不同水平學生的學習難點。第四,在教學措施方面:教學措施建立在教師對教學大綱、教科書和學生「三熟」的基礎上,教學措施要體現教師對大綱、教材的准確把握和對學生情況的深入分析,既要「依綱扣本」,又要「有所創新」。應注意巧妙、新穎、精要的「三結合」。教書育人和培養學生的知識能力是教學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第五:課時和進度應適應市教學進度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