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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強項令

發布時間: 2020-11-24 22:02:33

文言文閱讀。 強項令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

1.①數:列舉②被:蓋,覆蓋③悉:全,都④乃:於是⑤以:憑
2.①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
②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意對即可)
3.側面描寫,不畏權貴,秉公執法的精神。

② 強項令文言文翻譯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開封縣陳留鎮)人。……後來被特例徵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裡,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就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
公主立即回到宮里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麼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劉秀讓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一直不肯低頭。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京城稱之為「卧虎」。歌頌他說:「沒有人找董宣擊鼓鳴冤。」

強項令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女相對而哭,家裡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年俸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③ 強項令范曄文言文答案

強項令
范 曄
一. 閱讀下列文段做題:
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1. 解釋下列各組中加點的詞語:
①將何以理天下 ②即以頭擊楹 ③宣悉以班諸吏 ④以宣嘗為兩千石
2. 下面「之」字用法不同的一項是( )
A.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 B。因格殺之 C.大言數主之失 D。帝令小黃門持之
3.指出下列句子中加點字詞的古今義有何不同。
①使宣叩頭謝主 古義: 今義:
②後特徵為洛陽令 古義: 今義:
③妻子對泣 古義: 今義:
4.翻譯下列句子。
① 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理天下乎?
② 枹鼓不鳴董少平。
③ 宣悉以班諸吏。
5. 文中哪些句子寫出了董宣不畏權貴,寧死不從?(用文中原話回答)
6. 文中光武帝是一個怎樣的君主?
7. 在中國古代,「威武不能屈」的英雄有許多。請舉出兩個歷史人物,並簡要寫出其事跡。
8. 本文的作者_______,是南朝宋____家,字蔚宗。著有《 》,與《 》、《 》、《 》合稱「四史」。
二。 仿照例句,再續寫兩個句子。
春天的雨,細膩而輕柔,給山野披上美麗的衣裳;夏天的雷,迅疾而猛烈,為生命敲響熱烈的戰鼓;
秋天的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冬天的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從下列四位作者中,選出其中一位,完成讀書卡片。
吳承恩 施耐庵 安徒生 莫泊桑
作者

作品

人物

與人物相關的故事

答案:
一.
1.①憑,靠 ②用 ③拿 ④因為 2.C
3.①古義:認錯 今義:感謝,禮貌用語
②古義:特例徵召 今義:可以作為事物特點的徵象,標志等。
③古義:妻子兒女 今義:男人的配偶
4.①皇上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
②沒有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③董宣把它全部分發給手下的官吏。
5.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6.知人善任,英明懂大義的君主。
7.文天祥,岳飛等。 示例:①文天祥被俘,英勇不屈,誓死不降,光榮就義。②岳飛面對「莫須有」的罪名,不肯屈服,最後被殺害。
8.范曄 史學 後漢書 史記 漢書 三國志
二.示例:秋天的風,涼爽而愜意,為落葉送去溫馨的問候;冬天的雪,慈祥而溫厚,為莊稼帶來多情的呵護。
三.示例:吳承恩《西遊記》 孫悟空 孫悟空三打白骨精

④ 文言文:強項令董宣中,強使頓之(頓);宣悉以班諸吏(悉);京師莫不震慄(莫)什麼意思

強項令董宣中,強使頓之(頓)--磕頭
;宣悉以班諸吏(悉);--全部的,所有的
京師莫不震慄(莫)--沒有誰,沒有哪個

⑤ 求古文帝翻譯《強項令》里的兩句話 積分可追加 謝~

1。初為司徒侯霸所招辟,舉高第,累遷北海相。
起初為司徒侯霸徵召,官至北海相。(舉高第現在的意思應該就是考核優異)
2。外戚陰氏為郡都尉,宣輕慢之,坐免。
董宣不僅不巴結攀附皇親國戚,反而時時輕慢他,所以不久即被罷官。

附原文選段:
【原文】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初為司徒侯霸所辟,舉高第,累遷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椽。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為當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殺道行人,置屍舍內,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殺之。丹宗族親黨三十餘人,操兵詣府,稱冤叫號。宣以丹前附王莽,慮交通海賊,乃悉收系劇獄,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殺之。青州(牧)以其多濫,奏宣考岑,宣坐征詣廷尉。在獄,晨夜諷誦,無憂色。及當出刑,官屬縣饌送之,宣乃厲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況死乎!」升車而去。時同刑九人,次應及宣,光武馳使騎特原宣刑,且令還獄。遣使者詰宣多殺無辜。宣具以狀對,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願殺臣活岑。使者以聞,有詔左轉宣懷令,令青州勿案岑罪。岑官至司隸校尉。

【譯文】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今河南杞縣南)人。起初為司徒侯霸徵召,官至北海相。他上任時,郡中武官公孫丹建造豪宅,而風水先生說這是凶宅,入住後家裡一定要死人。公孫丹就縱使兒子殺了一個過路人,移屍新宅,作替死鬼。董宣得知後,就把公孫丹父子收捕斬殺。公孫氏是個大家族,其族親糾集30餘名丁壯,拿著兵器到府衙鬧事,為公孫丹父子鳴冤叫屈。董宣以公孫丹從前曾依附過篡位的王莽的罪名,認為公孫親黨有串通海賊的嫌疑,於是把這30餘人一網打盡,下在死囚牢中,指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數殺戮。青州知府彈奏董宣濫殺無辜,把董宣和水丘岑一並拿下,移交廷尉處理,判了死刑。不料董宣在獄中日夜吟詩唱歌,一點也不憂愁。到了行刑的那天早上,官府送來酒食「辭生」祭奠,董宣拒不吃喝,厲聲道:「我董宣一生從未吃過人家的東西,況且今日就要死了!」言罷從容登上囚車赴刑。當時同一批斬首的有9人,董宣排在第二號。手起刀未落之際,漢光武帝派來的特使快馬馳至,特赦董宣緩刑,押回大牢。特使審問董宣,為何濫殺無辜。董宣把公孫氏一案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一一具告,並言明水丘岑是受他的指令殺人的,不應判罪。希望朝廷明察,殺他而保全水丘岑,特使向光武帝如實稟奏,光武帝下旨貶董宣為懷縣縣令,並讓青州府不再追究水丘岑罪責。後來水丘岑官至司隸校尉。

【原文】 後江夏有劇賊夏喜等寇亂郡境,以宣為江夏太守。到界,移書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賊,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喜等聞,懼,即時降散。外戚陰氏為郡都尉,宣輕慢之,坐免。

【譯文】江夏一帶有夏喜為首的賊寇犯境作亂,一郡不得安寧。朝廷派董宣為江夏太守。夏喜等一幫賊寇,對董宣的鐵腕重典早有所聞,十分害怕,紛紛散夥,繳械降順。當時外戚陰氏(劉秀發妻陰麗華的親戚)作江夏郡都尉。董宣不僅不巴結攀附皇親國戚,反而時時輕慢他,所以不久即被罷官。

【原文】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奴僕)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棰,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粟。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拜子並為郎中,後官至齊相。 (《後漢書•董宣傳》)

【譯文】後來特地徵召董宣為洛陽令。當時湖陽公主家的奴僕白天殺人,因藏匿在公主家裡,官吏不能抓捕到。等到公主出行,用這個家奴當隨從,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們。於是就攔住車馬,用刀在地上畫著,大聲數落公主的過失,呵斥那個家奴下車,就殺了那個家奴。公主立即回宮向皇帝告狀。皇帝很生氣,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請讓我說一句話再死。」皇帝說:「想說什麼?」董宣說:「陛下聖德,使國家中興,卻放縱家奴殺良民,將如何治理天下呢?我不需用鞭子打,請讓我自殺。」就用頭撞擊房柱,血流滿面。皇帝命令宦官挾持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聽從。宦官強使董宣磕頭,董宣兩手撐地,始終不肯低頭。公主說:「文叔做普通人的時候,私藏逃亡罪人,官吏們不敢上門搜捕。如今做了天子,威勢竟然不能使一個洛陽令聽命嗎?」皇帝笑著說:「天子與一般人身份不同。」於是就敕封董宣為強項令,放了他,賜給他錢三十萬。董宣把錢全部分給了下屬官員。董宣從此開始打擊豪強惡霸勢力,沒有不震驚害怕的。京師百姓稱他為卧虎,歌頌他說:「董少平做洛陽令,鳴冤之鼓不再響。

董宣當了5年洛陽令,74歲死於任上,皇帝遣使到他家裡弔唁慰問,只見粗布被褥覆蓋遺體,妻子兒女相對而哭。家裡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傷心地說:「董宣清正廉潔,直到他死了我才知道!」因此追授予官銜艾綬,按大夫的禮節安葬他。並拜其子為郎中,後來官至齊國相。

⑥ 有關於《強項令》古文的解釋。

強項令 【詞語】:強項令
【注音】:qiáng/qiǎng/jiàng xiàng líng/lǐng/lìng
【釋義】:1.指東漢光武帝時洛陽令董宣。董宣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殺人,匿於主家。後公主出行,用他為驂乘。董宣候之於途,駐車扣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訴於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殺之。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即以頭擊柱,帝令小黃門止之,使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因敕強項令出。.....葬以大夫禮.事見《後漢書·酷吏傳》。
光武帝時,京都洛陽是全國最難治理的地方。聚居在城內的皇親國戚、功臣顯貴常常縱容自家的子弟和奴僕橫行街市,無惡不作。朝廷接連換了幾任洛陽令,還是控制不住局面。最後,光武帝劉秀百般無奈,決定任命年已69歲的董宣做洛陽令。董宣到任後,遇到的第一件棘手的難題,就是處理湖陽公主的家奴行凶殺人的案件。
湖陽公主是光武帝劉秀的姐姐。這位公主仗著自己和皇帝的姐弟關系,豢養著一幫兇狠的家奴,在京城裡作威作福,為非作歹,橫行無忌。
有一天,公主的家奴在街上殺了人,董宣立即下令逮捕他。可是,這個惡奴躲進湖陽公主的府第里不出來,地方官不能到這個禁地去搜捕,急得董宣寢食不安。沒有別的好辦法,董宣就派人監視湖陽公主的住宅,下令只要那個殺人犯一出來,就設法抓住他。
過了幾天,湖陽公主以為新來的洛陽令只不過是故作姿態,虛張聲勢而已。於是有一天,湖陽公主帶著這個殺人惡奴出行,在大街上被董宣派出去的人發現。派出去的小吏立即回來向董宣報告說,那個殺人犯陪乘公主的車馬隊伍走,無法下手。董宣一聽,立即帶人趕到城內的夏蘭亭,攔住了公主的車馬。 湖陽公主坐在車上,看到這個攔路的白鬍子老頭如此無禮,便傲慢地問道:「你是什麼人?敢帶人攔住我的車駕?」
董宣上前施禮,說:「我是洛陽令董宣,請公主交出殺人犯!」
那個惡奴在馬隊里看到形勢不妙,就趕緊爬進公主的車子里,躲在公主的身後。湖陽公主一聽董宣向她要人,仰起瞼,滿不在乎地說:「你有幾個腦袋,敢攔住我的車馬抓人?你的膽子也太大了吧?」
可是,她萬萬沒有料到,眼前這位小小的洛陽令竟然怒氣沖天,雙目圓睜,猛地從腰中拔出利劍向地下一劃,厲聲責問她身為皇親,為什麼不守國法?湖陽公主一下子被這凜然的氣勢鎮住了,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這時,董宣又義正詞嚴地說:「王子犯了法,也得與老百姓一樣治罪,何況是你的一個家奴呢?我身為洛陽令,就要為洛陽的眾百姓作主,決不允許任何罪犯逍遙法外!」董宣一聲喝令,洛陽府的吏卒一擁而上,把那個作惡多端、殺害無辜的兇犯從公主車上拖了下來,就地砍了腦袋。
湖陽公主感到自己蒙受了奇恥大辱,氣得臉色發紫,渾身打顫。丟了個奴僕,她倒並不十分痛心,可是在這洛陽城的大街上丟了這么大的面子,怎麼能咽下這口氣!
她顧不得和董宣爭執,掉轉車頭,便直奔皇宮而去。
湖陽公主一見到劉秀,又是哭,又是鬧,非讓劉秀殺了董宣替她出這口惡氣不可。光武帝聽了姐姐的一番哭訴,不禁怒形於色。他感到董宣如此蔑視公主,這不等於也沒把他這個皇帝放在眼裡嗎!想到這里,便喝道:「快把那個董宣捉來,我要當著公主的面把他亂棍打死!」
董宣被捉來帶上殿後,他對光武帝叩頭說:「請允許我先說一句話,然後再處死我吧!」光武帝十分惱怒,便說:「你死到臨頭了,還有什麼話說!」
董宣這時聲淚俱下,卻又十分嚴肅地說:「托陛下的聖明,才使漢室再次出現中興的喜人局面。沒想到今天卻聽任皇親的家奴濫殺無辜,殘害百姓!有人想使漢室江山長洽久安,嚴肅法紀,抑制豪強,卻要落得個亂棍打死的下場。我真不明白,你口口聲聲說要用文教和法律來治理國家,現在陛下的親族在京城縱奴殺人,陛下不加管教,反而將按律執法的臣下置於死地,這國家的法律還有何用?陛下的江山還用什麼辦法治理?要我死容易,用不著棍棒捶打,我自尋一死就是了。」說著,便一頭向旁邊的殿柱上撞去,碰得滿頭滿臉都是血。
光武帝不是個糊塗的君主,董宣那一番理直氣壯的忠言,以及剛直不阿、嚴格執法的行動,深深地打動了他的心。他又驚又悔,趕緊令衛士把董宣扶住,給他包紮好傷口,然後說:「念你為國家著想,朕就不再治你的罪了。不過,你總得給公主一點面子,給她磕個頭,賠個不是呀!」董宣理直氣壯地說:「我沒有錯,也無禮可賠!因此,這個頭不能磕!」
光武帝只好向兩個小太監使了個眼色,示意他們把董宣攙扶到公主面前磕頭謝罪。
兩個小太監照辦。這時,年近七十的董宣用兩只胳膊支撐著地,硬著脖子,怎麼也不肯磕頭認罪。兩個小黃門使勁往下按他的脖子,卻怎麼也按不動。
湖陽公主自知理虧,卻仍耿耿於懷,不出這口氣心裡憋得慌,便又冷笑著問光武帝說:「嘿嘿!文叔(光武帝的字)當老百姓的時候,常常在家裡窩藏逃亡的罪犯,根本不把官府放在眼裡。現在當了皇帝,怎麼反而連個小小的洛陽令也不敢駕馭了呢?我真替你臉紅!」
光武帝回答得也真妙。他笑著說:「正因為我當了一國之君,才應該律己從嚴,嚴格執法,而不能像過去做平民時那樣辦事了。你說對不對呀!」
光武帝轉過臉又對董宣說:「你這個強項令,脖子可真夠硬的,還不快點退下去!」
光武帝從心眼裡喜歡董宣那股子執法如山、寧折不彎的虎氣、牛勁兒。為了對他嘉獎和鼓勵,他專門派人給董宣送去了3O萬賞錢。董宣把這一筆賞金全部分給了他手下的官吏和衙役。從此,「強項令」、「卧虎令」的威名傳遍了全國,整個洛陽城的豪強、皇親,沒有一個不怯他的。經過治理,洛陽的社會秩序得到好轉。據史書記載,當時洛陽有一句民謠說:「枹鼓不鳴董少平。」枹(fǘ)鼓是官衙前的警鼓,少平是董宣的字。意思是說,董宣做洛陽令,沒有人敢違法胡來,也就沒有人去官府門前擊鼓鳴冤了.
董宣在洛陽又工作了五年,當他75歲的時候,因工作勞累死在了崗位上,有許多大臣前來弔唁,只看見白被覆蓋著屍體,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中也只有幾斗大麥和一輛破車,光武帝知道後感到非常傷心,說:"董宣如此廉潔,但這才知道."因為董宣曾經當過有二千千石糧食的官,所以賜予他有印紐的綠色絲帶,用葬大夫的禮節把他埋葬了.
【原文】: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棰,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譯文】: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杞縣)人。……後來被特例徵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裡,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里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嗑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麼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一直不肯低頭。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 得發抖。京城稱之為「卧龍」。歌頌他說:「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裡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⑦ 《強項令》文言文原文還有怎麼翻譯

  1. 《強項令》文言文原文:

    翻譯董宣,字少平,是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開封縣陳留鎮)人。後來被特別徵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裡,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就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

    公主立即回到宮里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麼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臣不用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劉秀讓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用力)撐地,不肯低頭。公主說:"陛下過去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和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難道威嚴還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光武帝)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的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京城稱之為"卧虎"。歌頌他說:"有董少平在的地方就沒有人擊鼓鳴冤。"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女相對而哭,家裡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這件事。"因董宣曾經做過年俸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⑧ 文言文''強項令''翻譯

強項令董宣

[題解]
董宣是東漢光武帝劉秀建武年間的京都洛陽令。《資治通鑒》卷四十三,漢紀三十五,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即公元43年,記載了董宣的一則故事。

故事梗概。光武帝姐湖陽公主家府中的一個男僕,仗勢殺人後藏進主人家府。洛陽令董宣設計,把這個殺人犯抓住,並當著湖陽公主的面,把殺人犯斬決。湖陽公主到光武帝前告狀,光武帝大怒,召來董宣,准備下令處死董宣。董宣毫不畏懼,反問劉秀要天下?還是要包庇殺人犯?光武帝無言以對,只得放了董宣。然而湖陽公主不依,光武帝下不了台,只得命董宣向湖陽公主叩頭認錯。不料董宣更不依,兩手撐住地面,左右侍臣強按他的頭,他硬是不肯叩頭,不給面子。光武帝沒奈何,只得訓斥董宣:「強項令出!」強項,即頸項強直不曲,這實際上宣布董宣無罪,而又給以贊美之詞。果然事後發給他不少賞賜。董宣把賞賜都分給下屬。從此洛陽境內皇親貴族豪強不敢橫行不法。
光武帝名劉秀,字文權,東漢開國君主。
[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

[釋文]
陳留人董宣當洛陽令。湖陽公主的男僕殺人藏入主子家府,官吏抓不著。有一天湖陽公主外出,奴僕駕車。董宣帶領一班人等侯在洛陽城北面西頭門,攔住車,用武器逼住,宣布殺人犯罪狀,當場把殺人犯抓住殺掉。湖陽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哭訴。帝大怒,召董宣,要用木槌打死董宣。董宣叩頭說:「請允許我說一句話再死。」帝說:「你說什麼?」董宣說:「陛下聖德,中興漢室,如果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我不須槌死,我自已死。」說完以頭撞柱,血流滿面。帝令小太監上前抓住董宣,要他向湖陽公主叩頭認錯,董宣不從,強制之,董宣兩手撐住地面,就是不肯叩頭。湖陽公主對帝說:「你過去是布衣,藏匿逃亡者,官吏不敢入門,乃今貴為天下,威權不能行之於一個地方官員身上嗎?」帝笑著說:「天子不能與布衣相提並論。」於是下令:「強項令出去!」賞錢三十萬。董宣把賞錢分賜下屬。由此,董宣能搏擊豪門貴族。京師內,無人不為之震動。

⑨ 我要強項令的原文翻譯

原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

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翻譯: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縣)人。……後來被特例徵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裡,官吏無法抓捕。

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里向光武帝告狀。

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麼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

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一直不肯低頭。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

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 得發抖。京城稱之為「卧虎」。歌頌他說:「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裡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

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二千石,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此文出自南朝宋時期·范曄編撰的《後漢書-酷吏列傳》

(9)文言文強項令擴展閱讀

寫作背景:

《後漢書》范曄以《東觀漢記》為基本史料依據,以華嶠書為主要藍本,吸取其他各家書的長處,刪繁補缺,整齊故事,超越眾家,後來居上。

所以到了唐代,范曄《後漢書》取代《東觀漢記》,盛行於世。而諸家《後漢書》,除袁宏《後漢紀》外,都相繼散亡。於是范曄《後漢書》成為現在研究東漢歷史的最基本的依據。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當他完成了本紀、列傳的寫作,同時又和謝儼共同完成《禮樂志》、《輿服志》、《五行志》、《天文志》 、《州郡志》等五志的時候,有人告發他參與了劉義康的篡位陰謀,因此下獄而死。

謝儼怕受牽連,毀掉了手中的志稿,使《後漢書》只有紀傳部分流傳了下來。

作者簡介:

范曄(398—445年),字蔚宗,南陽順陽(今河南省淅川縣)人,南朝宋官員、史學家、文學家,東晉安北將軍范汪曾孫、豫章太守范寧之孫、侍中范泰之子。

范曄具有多方面的才能,除學識淵博、善於為文外,還精通音樂,長於書法。但范曄為人傲岸不羈,不肯曲意逢迎。他的琵琶彈得很好,並能創作新曲。

宋文帝很想聽聽,屢次加以暗示,范曄故作不知,始終不肯為皇帝彈奏。一次文帝宴請大臣,對范曄說:「我想唱歌,請你為我彈琴。」范曄只得奉旨彈奏,文帝歌一唱完,范曄馬上停止彈奏,不肯多彈一曲。

范曄雖然不曲意逢迎皇帝,對同僚卻以誠相待。時沈演之為右衛將軍,與范曄(左衛將軍)對掌禁旅,同參機密。每次朝見皇帝時,范曄若先到,必等沈演之到來一起進去,而沈演之入朝向來沒有等范曄的習慣。

范曄為人不藏心機,遂作《和香方》,對他們進行譏訕。根據同僚的特點,范曄把庾炳之比作是「多忌」的麝香、沈演之比作「昏鈍」的「棗膏」等等,而范曄則以「沈實易和」自喻。《和香方》一出,范曄更為同僚所不容。


⑩ 求文言文立言之要和董宣格殺蒼頭的翻譯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句解:寫出董宣的機智與剛直不阿]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殺之.宣叩頭日:"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 "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 臣不須棰,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句解:體現出董宣的勇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 "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卧虎".歌之曰:"袍鼓不鳴董少平."
譯文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杞縣)人.……後來被特例徵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裡,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里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麼話 "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 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一直不肯低頭.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 "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京城稱之為"卧虎".歌頌他說:"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段解:本文重點記敘了董宣的一件事,突出了他不畏權貴,秉公執法的精神.文章先交代事件的起因:湖陽公主的家奴"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接著介紹事件的發展:董宣找准機會,"格殺"家奴.緊接著寫事件的高潮:公主告狀,董宣痛陳殺奴的理由;光武帝命董宣向公主謝罪,董宣寧死不從.最後敘述事件的結局:光武帝明白個中道理,重賞董宣.文章雖然不長,但將事件的起因,發展,高潮,結局敘述得非常清楚.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
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句解:極寫董宣的廉潔]帝傷之,日:"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
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譯文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
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子覆蓋著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
對而哭,家裡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
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二千石,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
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段解:如果說第一段(記敘"董宣執法"的故事)是正面寫董宣,為課
文的重點內容,那麼第二段(記敘董宣去世後家中貧困的景況)則是側面寫
董宣,為課文的次要內容.由此不難看出,課文雖然不長,但很注意主次
協調,正面,側面呼應,行文活潑,富於變化.
【原文】 子曰:「君子欲訥(1)於言而敏(2)於行。」

【注釋】

(1)訥:遲鈍。這里指說話要謹慎。 (2)敏:敏捷、快速的意思。

【譯文】 孔子說:「君子說話要謹慎,而行動要敏捷。」

【評析】

「訥於言」,「訥」音nè,是言語遲鈍,結結巴巴,不善表達。「敏於行」,正好相反,敏是敏捷,手腳勤快,反應迅速。孔子慎言,唯恐說了做不到,所以這樣強調。他討厭巧言令色的人,說,「剛、毅、木、訥,近仁」(《子路》13.27)。

孔門當中,有資格入德行門,受老師誇獎的道德先生,盡是不愛說話的人,如閔損、冉雍。(說話要遲鈍,行動要敏捷)

【簡評】這與「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所表現出來的思想是一致的。「訥」並不是真的遲鈍,而是一種接人待物的態度。什麼事情都是這樣,做了再說,或者不說,那事情都已經成功地擺在面前了,事實總是勝於雄辯的。做為君子來講,第一位的應該是勇於實踐的精神,而不是高談闊論,實際上無所事事。

集解包曰:「訥,遲鈍也。言欲遲鈍,而行欲敏也。」言語遲鈍者,不搶先說,不利口,言語似乎甚難。此是君子言語謹慎之故。注意欲字,言語慎重,辦事必須敏捷,先行其言,而後從之。此皆難能而欲能之也。

【原文】 子曰:「剛、毅、木、訥近仁。」

【譯文】 孔子說:「剛強、果敢、朴實、謹慎,這四種品德接近於仁。」

【評析】

孔子把「仁」和人的樸素氣質歸為一類。這里首先必須是剛毅果斷,其次必須言行謹慎,這樣就接近於仁的最高境界了。這一主張與孔子的一貫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原文】 子曰:「為命(1),裨諶(2)草創之,世叔(3)討論之,行人(4)子羽(5)修飾之,東里(6)子產潤色之。」

【注釋】

(1)命:指國家的政令。

(2)裨諶:音bì chén,人名,鄭國的大夫。

(3)世叔:即子太叔,名游吉,鄭國的大夫。子產死後,繼子產為鄭國宰相。

(4)行人:官名,掌管朝覲聘問,即外交事務。

(5)子羽:鄭國大夫公孫揮的字。

(6)東里:地名,鄭國大夫子產居住的地方。

【譯文】 孔子說:「鄭國發表的公文,都是由裨諶起草的,世叔提出意見,外交官子羽加以修飾,由子產作最後修改潤色。」

【評析】

為命,集解孔注「作盟會之辭」,皇疏「作盟會之書」,依左傳,即作外交辭令。

孔注,裨諶是鄭大夫,姓裨名諶。馬注,世叔是鄭大夫游吉。左傳稱子大叔。行人是掌外交事務之官,子羽是鄭大夫公孫揮的字。子產是鄭大夫公孫僑的字。東里是子產所居的地名,因以為子產之號。

鄭國在子產執政時期,要作外交文書時,先請大夫裨諶起草稿,再請大夫游吉去討論要義,然後由了解外交事務的大夫公孫揮修飾文句,最後由子產潤色辭藻。

辦一件外交文書,經過四道手續,由四位大夫各盡所長,始告完成,足見如何慎重其事,更可見子產能夠知人用人,而不自用。

邢疏引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事,可以參考。那是衛國的北宮文子告訴衛侯的話。他說:「子產之從政也,擇能而使之。馮簡子能斷大事。子大叔美秀而文。公孫揮能知四國之為,而辨於其大夫之族姓、班位、貴賤、能否,而又善為辭令。裨諶能謀,謀於野則獲,謀於邑則否。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子產乃問四國之為於子羽,且使多為辭令。與裨諶乘以適野,使謀可否,而告馮簡子,使斷之。事成,乃授子大叔使行之,以應對賓客。是以鮮有敗事。」

【原文】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譯文】 孔子說:「有道德的人,一定有言論,有言論的人不一定有道德。仁人一定勇敢,勇敢的人都不一定有仁德。」

【評析】

這一章解釋的是言論與道德、勇敢與仁德之間的關系。這是孔子的道德哲學觀,他認為勇敢只是仁德的一個方面,二者不能劃等號,所以,人除了有勇以外,還要修養其他各種道德,從而成為有德之人。

【讀解】

這幾句話說來都很好理解。一個人有德行,有修養,就一定 會有好的言論、好的著作傳世,可是反過來,一個有好的言論、好 的著作傳世的人卻不一定就很有道德、修養。勇和仁的關系也一樣。一個有仁德的人一定有勇氣,這種勇氣是指大智大勇,而不 是打架鬥狠的匹夫之勇。反過來說,一個有勇氣的人卻不一定有 仁德。

這裡面最值得注意的是「有言者不必有德」一句。它成了後 世說「文人無行」的理論依據。一個文人,一個著名作家,他當然是非常「有言」的了,有的甚至是「著作等身」,但卻並不一定 有好的道德修養。這就是所謂「文人無行」的現象。

當然,說「文人無行』」並不是說所有的文人都沒有德行。這 正如說「有言者不必有德」的「不必」是不一定一樣。不一定有德,也就不一定沒有德,所以,也有「有言者」又有德的情況。

勇與仁的關系也是這樣,「勇者不必有仁」,也不排除勇者也 有仁的情況存在。

從願望來說,我們當然是希望有言者又有德,有勇者又有仁的了。

【原文】 子曰:「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

【譯文】 孔子說:「花言巧語就敗壞人的德行,小事情不忍耐,就會敗壞大事情。」

【評析】

「小不忍則亂大謀」,這句話在民間極為流行,甚至成為一些人用以告誡自己的座右銘。的確,這句話包含有智慧的因素,尤其對於那些有志於修養大丈夫人格的人來說,此句話是至關重要的。有志向、有理想的人,不會斤斤計較個人得失,更不應在小事上糾纏不清,而應有開闊的胸襟,遠大的抱負,只有如此,才能成就大事,從而達到自己的目標。巧言亂德也就是《學而》篇里所說的「巧言亂色,鮮矣仁。」

小不忍則亂大謀卻很有些陰謀哲學的味道,其核心就是一個 「忍」字。所謂「心字頭上一把刀,遇事能忍禍自消。」所謂「忍得一時之氣,免卻百日之憂。」忍什麼?

「忍小忿面就大謀。」(蘇軾《留侯論》)這是忍匹夫之勇,以免莽撞闖禍而敗壞大事。忍小利而圖大業。這是「毋見小利。見小利,則大事不成。」(《論語·子路》)忍辱負重。勾踐忍不得會稽之恥,怎能卧薪嘗膽,興越滅吳?韓信受不得胯下之辱,哪能做得了淮陰侯? 甚至也包括忍「婦人之仁。」「蝮蛇一螫手,壯士即解腕。所志在功名,離別何是嘆?」(陸龜蒙《別離》)舍不了孩子打不了狼。沒有螫手斷腕的勇氣,兒女情長,成不了大事業。

好一個忍字功夫了得!可惜一般人多停留在「忍小忿」的初級層次上,未能深入理解「忍」字的多層次內涵。不過,就連楚霸王項羽尚且過不了「婦人之仁」一關。又有幾人能真正參透呢?

【原文】 子曰:「辭達而已矣。」

【譯文】 孔子說:「言辭只要能表達意思就行了。」

【評析】

集解孔安國註:「凡事莫過於實,辭達則足矣,不煩文艷之辭。」

辭,包括說話作文,只要適切的表達意思即可。

【讀解】

就一般情況說,「辭達而已矣」是針對「巧言令色,鮮矣仁」 而言的。強調言辭以表達意思為目的,反對雕琢浮誇的花言巧語,反對開口就是一大篇的誇誇其談。

就寫文章而言,「辭達而已矣」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真正的好文章其實就是「辭達而已矣」,而不是「懶婆娘的裹腳,又臭又長。」這方面的問題,在寫作學上研究得很多,而其基本精神,還是來源於孔子這句精闢的名言。
「辭達而已矣。」我們也就沒有必要饒舌了。
【原文】 子曰:巧言令色(1),鮮(2)仁矣。」

【注釋】

(1)巧言令色:朱熹注曰:「好其言,善其色,致飾於外,務以說人。」巧和令都是美好的意思。但此處應釋為裝出和顏悅色的樣子。

(2)鮮:少的意思。

【譯文】 孔子說:「花言巧語,裝出和顏悅色的樣子,這種人的仁心就很少了。」

【評析】

上一章里提出,孔子和儒家學說的核心是仁,仁的表現之一就是孝與悌。這是從正面闡述什麼是仁的問題。這一章,孔子講仁的反面,即為花言巧語,工於辭令。儒家崇尚質朴,反對花言巧語;主張說話應謹慎小心,說到做到,先做後說,反對說話辦事隨心所欲,只說不做,停留在口頭上。這表明,孔子和儒家注重人的實際行動,特別強調人應當言行一致,力戒空談浮言,心口不一。這種踏實態度和質朴精神長期影響著中國人,成為中華傳統思想文化中的精華內容。

【讀解】

巧言令色。 這是一幅偽君子的畫像。 如果再加上孟子借用曾子的兩筆,那可真稱得上是絕妙了。

曾子說:「脅肩諂笑,病於夏畦。」聳起兩個肩頭,做出一副討好人的笑臉,這真比頂著夏天的毒日頭在菜地里幹活還要令人難受啊!(《孟子·滕文公下》)

儒者對偽君子的鄙棄之情溢於言表。僅孔子對「巧言令色」的斥責,在《論語》中就記有三次(其它兩次見於《陽貨》、《公冶長》)。

然而,在歷史上,在現實中,這種巧言令色,脅肩諂笑的人卻並不因為聖人的鄙棄而減少。他們雖無仁德,難成正果,但卻有的是用武之地,能使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國危天下亂。

所以,直到今天,我們仍然要牢記聖人提醒我們的話,時時警惕那些花言巧語,一臉笑得稀爛的偽君子。

【原文】 子曰:「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

【譯文】 孔子說:「我厭惡用紫色取代紅色,厭惡用鄭國的聲樂擾亂雅樂,厭惡用伶牙利齒而顛覆國家這樣的事情。」

【評析】

孔子厭惡紫色之奪硃色,厭惡鄭聲之亂雅樂,厭惡利口之人傾覆邦家。硃色是五種正色中的赤色。以黑加赤而為紫,名為閑色。紫色中有赤色的成分,所以能亂硃色,又能予人以美好之感,令人喜好,此即奪朱。以紫奪朱,即是以邪奪正。

鄭聲是鄭國的音樂,包註:「鄭聲,淫聲之哀者。」雅樂是先王的雅正之樂,中正和平,能調和性情。鄭聲淫哀,不得性情之正,與雅樂相違。當時有很多人喜好鄭聲,不知雅樂,即是以淫亂雅。

利口就是口才銳利,無理能辯為有理,且能取悅於人。孔安國註:「利口之人,多言少實,苟能說媚時君,傾覆國家。」

紫色奪硃色,鄭聲亂雅樂,利口覆邦家,都是因為開始時不以規矩,不辨是非,終致以邪奪正,以淫亂雅,以利口覆邦家。聖人惡紫、惡鄭聲、惡利口,即是教人要嚴守規矩,防微杜漸。

孔安國註:「朱,正色。紫,閑色之好者。」邢昺疏:「雲朱正色紫閑色者,皇氏雲,謂青赤黃白黑五方正色,不正謂五方閑色。」

鄉黨篇「紅紫不以為褻服」,皇疏:「侃案,五方正色:青赤白黑黃。五方閑色:綠為青之閑,紅為赤之閑,碧為白之閑,紫為黑之閑,緇為黃之閑也。所以為閑色者,穎子嚴雲:東方木,木色青。木克土,土色黃,以青加黃,故為綠,綠為東方之閑也。又南方火,火色赤。火克金,金色白,以赤加白,故為紅,紅為南方閑也。又西方金,金色白。金克木,木色青,以白加青,故為碧,碧為西方閑也。又北方水,水色黑。水克火,火色赤,以黑加赤,故為紫,紫為北方閑也。又中央土,土色黃。土克水,水色黑,以黃加黑,故為緇黃,緇黃為中央閑也。緇黃,黃黑之色也。」劉氏正義引周禮冬官考工記,謂畫繢之事,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天謂之玄,地謂之黃。

【原文】 子曰:「予欲無言。」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譯文】 孔子說:「我想不說話了。」子貢說:「你如果不說話,那麼我們這些學生還傳述什麼呢?」孔子說:「天何嘗說話呢?四季照常運行,百物照樣生長。天說了什麼話呢?」

【評析】

「予欲無言。」孔子說:「我不想說什麼話了。」子貢說:「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師作之,弟子述之。述字作傳述講。夫子如果不把道理說出來,則弟子們何由傳述呢?孔子答復子貢:「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天何嘗說話,天以四時不停的運行,百物因而生生不息。天辦了一切事,有何言哉。

此章是孔子提示弟子,學道必須離言而求。言能詮道,而不是道,道在默而識之。學道傳道都要離言。故說:「予欲無言。」又一再的說:「天何言哉。」何晏註:「言之為益少,故欲無言。」李中孚四書反身錄:「夫子懼學者徒以言語文字求道,故欲無言。」

【評析】

孔子這樣說,是想表達一個意思:「孔子的主張都像自然界的規律一樣正確明白,為什麼人們就都不明白呢?」這反映了孔子因為自己的主張得不到當時主流社會的認可而表達出的一種焦慮、失望、不滿的情緒。許多道理還是要說,不說理解的人會更少。

【原文】 孺悲(1)欲見孔子,孔子辭以疾。將命者出戶,取瑟而歌,使之聞之。

【注釋】 (1)孺悲:魯國人,魯哀公曾派他向孔子學禮。

【譯文】 孺悲想見孔子,孔子以有病為由推辭不見。傳話的人剛出門,(孔子)便取來瑟邊彈邊唱,(有意)讓孺悲聽到。孺悲求見孔子,孔子推辭有病。「將命者出戶,取瑟而歌。」一俟傳話的人出戶傳話時,孔子就取瑟來彈奏,而且歌唱。「使之聞之。」孔子使孺悲聞知孔子在瑟歌,不是真的有病,而是不願接見他。

【評析】

何晏註:「孺悲,魯人也。」禮記雜記下篇:「恤由之喪,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學士喪禮。士喪禮於是乎書。」孺悲從孔子學禮,即是孔子的弟子。古人初見尊長,應先由人介紹,否則失禮。但弟子見師,不須介紹。孔子何以不見孺悲,朱子集注以為:「當是時必有以得罪者,故辭以疾。」劉恭冕正義說:「此欲見是始來見,尚未受學時也。」潘維城論語古注集箋:「孔子辭以疾,或別有故。」孔子不見孺悲,究竟是何原因,古注之說不一,難有定解,只得闕疑。

【評析】

孔子這樣做是非常失禮的錯誤做法。不管孺悲是一個怎樣的人,你不願意見他,可以堂堂正正地告訴他,你不願意見他,為什麼要編造一個生病的謊言來拒絕呢?如果是由於恐懼對方的勢力,不得已而編制了一個謊言,為什麼又故意自己打破自己的謊言來羞辱對方呢?其實這樣做的本身並不一定能達到羞辱對方的目的,但卻肯定暴露了孔子本身的無禮行為,是不足取的。回想起孔子曾經那麼委曲求全而又謙卑地回絕他不想見的陽貨,現在卻又用如此傲慢無禮的方式回絕儒悲,對權力者和非權力者的態度居然相差如此懸殊,實在讓人不得不感受到連偉大如孔子這樣的人也一樣難免的人格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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