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三違章
發布時間: 2020-11-25 00:51:14
A. 湖北宜昌12分違章要重新學科一
是的。
公安部修訂發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39號令)第六十八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B. 駕駛證C1扣了l8分處理了又違章12分學習科一考試還要學科三嗎
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辦法》(公安部139號令)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1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按照上述規定,如果你是在一個計分周期內兩次達到了12分以上,就要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C. 我駕駛證扣了9分了,現在又有個違章3分,扣完這3分了,就沒分了,這樣12分沒了會不會重新學科一啊
不會一個積分周期內12分扣完了么?等下一個積分周期會自動更新,你現在只要不要再違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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