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之友文言文
❶ 李氏之友出自哪本書
此文出自唐代歐陽修所著的《新唐書》。
文言文《李氏之友》的啟示:對待朋友應當悉心以待,幫助朋友不應該隨意索取報答。
原文:
黃生乃李氏少時之友也。越十年,二人遇於途。李氏延至其家,殺雞作食。二鼓許,黃生腹痛,汗大若珠。李氏夫婦恐甚,欲召醫治之。黃生固執止之,以為舊疾復作,無妨。
李不聽,即去。時值暴雨,漫天烏黑,山道崎嶇,路滑難行。逾半夜,攜醫歸。醫灸之,少時即愈。黃生曰:「汝為吾苦矣!吾何以報?」李氏夫婦曰:汝為我友,當悉心以待,何出是言?」翌日天朗,黃生辭行。
❷ 李常傳 文言文翻譯
李常傳
李常字公擇,南康建昌人。年青時在廬山白石僧舍讀書。既登進士第,留下所抄書九千卷,給僧舍取名叫李氏山房。調任江州判官、宣州觀察推官。發運使楊佐打算推薦他改官秩,李常推薦他的朋友劉琦,楊佐說:「世間沒有此種風氣很久了。」一起推薦他們。
熙寧初年,為秘閣校理。王安石與李常友好,以他為三司條例司檢詳官,改任右正言、知諫院。王安石立新法,李常參與討論,不想青苗收取息錢,到這時,分條開列說:「三司條例司剛建立時,已導致中外議論。至於均輸、青苗法,斂散取息,附會經義,人們又大為驚駭,無異於王莽瑣碎離析《周官》片言,以流毒天下!」王安石看到後,派親信曉諭大意,李常不為此而停止。又說:「州縣散常平錢,實際上不出本錢,勒索百姓出息錢。」神宗詢問王安石,王安石請命令李常出具官吏主犯,李常認為這不符合諫官體制,落職校理,通判滑州。一年多後復職,任鄂州知州,移任湖、齊二州。齊州多盜賊,論報沒有虛日。李常捉到狡黠的盜賊,刺為兵士,使其在部下,盡知盜賊聚居的地方,全部發屋破柱,拔掉他們的基根,半年間,殺七百人,奸惡無處藏身。移任淮南西路提點刑獄。元豐六年(1083),召為太常少卿,升任禮部侍郎。
哲宗即位,李常改任吏部侍郎,升戶部尚書,有人懷疑他缺少才幹氣度,擔心不能勝任,哲宗詢問於司馬光。司馬光說「:使用李常主管國家財政,那麼人們知道朝廷不急於征利,聚斂可稍稍平息了。」李常入對,上書七事,叫崇廉恥,存鄉舉,別守宰,廢貪贓,審疑獄,擇儒師,修役法。當時役法差、免二科沒有決定,李常認為「:法無新舊,方便百姓的就好;論無他我,可長久的就正確。現在如果百姓都出資,那麼貧困的人難辦;如果都出力,那麼富裕的人難堪。各從其願,那麼可以長久。」於是折衷分條開列上呈。皇帝赦恩,免除市易逃欠不滿二百緡的人,李常請求息錢超過二百緡也不收取。
被授予御史中丞,兼任侍讀,加龍圖閣直學士。李常論取士,請分詩賦、經義為兩科,以盡其所長。開始,黃河在小吳決口,議者打算從孫村口疏導黃河歸還舊河道,到這時,工役興起,李常說:「京東、河北飢餓睏乏,不宜疏導黃河。」詔命解除工役。諫官劉安世以吳處厚交付蔡確詩中有毀謗朝政之處,因而極力攻擊蔡確。李常上疏論以詩治罪蔡確,這不是用來敦厚風俗的辦法。劉安世一同彈劾李常,移任兵部尚書,辭謝不就職,出任鄧州知州。移任成都,在走到陝西途中,突然去世,終年六十四歲。有文集、奏議六十卷,《詩傳》十卷,《元..會計錄》三十卷。
李常比孫覺大一歲,開始與孫覺齊名,都被呂公著賞識。他們的議論趣舍,大致多相同,所擔任的最後官職也相同,二人死亡,先後只差一晚。
❸ 文言文李氏之友中何出是言什麼意思
「何」是副詞,意思是「怎麼會」。「出」的動詞,意思是「出現」,也就是「說出」,「是」是代詞,相當於現代漢語的「這」或「此」,此處修飾「言」。整個意思是「這么就會說出這樣的話呢」。
❹ 李氏之友文言文巔峰第38篇李氏夫婦熱情好客的句子
越十年,二人遇於途。李氏要至其家,殺雞作食。
李氏夫婦曰:「汝為我友,當悉心以待,何報之有?」
原文
黃生,乃李氏少時之友也。越(3)十年,二人遇於途。李氏要(4)至其家,殺雞作食。二鼓(1)許(5),黃生腹痛,汗大若珠。李氏夫婦恐甚(11),欲延(12)醫治之。黃生固(6)止之,以為舊疾復作,無妨。李不聽,即去。時值(7)暴雨,漫天烏黑,山道崎嶇,路滑難行。逾(8)半夜,攜(14)醫歸。醫灸(2)之,少(15)時即愈。黃生曰:「汝為吾苦(16)矣!吾何以報?」李氏夫婦曰:「汝為我友,當(17)悉(9)心以待,何報之有?」翌日(10)天朗,黃生辭行。
翻譯
黃生,是李氏兒時的朋友。(分別)十年後,二人在路途中相遇。李氏把他請到家,殺雞當作食物。到了晚上十點左右,黃生的肚子疼,流下的汗滴像珠子般大小。李氏夫婦非常驚恐,想要找醫生(趕快)來看看。黃生堅持不讓他們去(找醫生),說是老毛病又犯了,沒有關系。李氏不聽從,堅持去請醫生。當時正在下暴雨,漫天烏黑,山道崎嶇,路滑難行。過了大半夜,帶著醫生回來了。醫生給(黃生)針灸,一會(病)就好了。黃生(對李氏)說:「你為我吃苦了!我拿什麼報答你?」李氏夫婦說:「你是我朋友,應當很仔細耐心地對待你,有什麼可以報答的?」第二天天晴了,黃生就告辭離去了。
注釋
1、二鼓:即二更,約現在晚上10時左右(一鼓為19:00~21:00;二鼓為21:00~23:00;三鼓為23: 00~1:00;四鼓為1:00~3:00;五鼓為3:00~5:00.一夜共五鼓)。
2、灸:針灸。
3、越:過了。
4、要:同「邀」,邀請。
5、許:左右。
6、固:堅決。
7、值:適逢。
8、逾:超過。
9、悉:全。
10、翌日:第二天。
11、甚:非常;很。
12、延:請。
13、逾:超過。
14、攜:帶著。
15、少:一會兒。
16、苦:辛苦。
17、當:應。
18.少時:不一會兒
19.汝:你
20。去:離開
21.欲延醫治之:想要找醫生(趕快)來看看。
22.何報之有:你為什麼要說這些(報答的)話呢?
啟示
李氏之友的啟示:對待朋友,應當悉心以待,為了朋友要全力以赴,不求報答。
❺ 李氏之友 閱讀答案原文
黃生,是李氏少年時的朋友。十年之後,兩人在路上相遇。李氏把黃生請到家裡,殺雞准備請他吃飯。過了一會,黃生腹痛,流出的汗象珠子那麼大。李氏夫婦很恐慌,想請醫生來給他治病。黃生堅決阻止,認為是舊疾復發,沒有關系的。李氏不聽,立即就去了。當時正在下暴雨,漫天都是烏黑的雲,山路又很崎嶇,路上很滑難以行走。到了半夜色,李氏才和醫生一起回來。醫生對黃生用針炙治遼,沒過多入就痊癒了。黃生說:「你為了我受苦了,我該怎麼報答你啊?」李氏夫婦說:「你是我們的朋友,我們對你悉心照顧是應該的事,怎麼這樣說呢?」第二天天氣晴朗,黃生就告辭走了。
❻ 李氏之鳩文言文
李氏之鳩
原文
李氏有一鳩,能為人言,過於鸚鵡,甚慧,養之數年矣.日則飛翔於廊楹簾幕間,不遠去。夕宿於籠,以避狸鼠。見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晉人賈於吳者,見之,願以十金易焉。鳩覺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主人紿之曰:「我友有欲觀汝者,即攜汝歸耳。」至賈家,則舍之去。鳩竟不食,哀號告歸。賈人憐其志,且恐鳩死而金無取償也,遂捐金十之二,而以鳩還李氏,鳩乃食。
選自《陳忠裕公全集》(本文又名《「鳩」還李氏》)
譯文
李氏有一隻斑鳩,能說人話,比鸚鵡還聰明,養了很多年。這只斑鳩白天就在房前屋後飛翔,從來不飛遠,晚上便在籠中棲息,以躲避狸貓和老鼠的傷害。(斑鳩)見到僕人有私自拿東西或摘花的一定會告訴它的主人。晉國的商人在吳國經商,看見這只斑鳩,願意用十兩銀子來換。斑鳩察覺了他的意圖,便告訴它的主人說:「我在這呆了很久了,不忍心離去。您一定要將我賣到其他地方,我將絕食不吃東西。」主人哄騙它說:「我的朋友想要看看你,給他看過了馬上帶你回家。」到了商人家裡,主人就舍棄了斑鳩離開了。斑鳩於是就整日不吃東西,哀叫著要回家。商人憐憫它的意志,又怕它死去,分文得不到賠償。於是花費了十兩銀子中的二兩銀子,把鳩還給李氏,斑鳩這才吃東西。
字詞翻譯
1.廊楹:廊是檐下的走廊,楹是廳堂前的柱子。
2.慧:聰明。
3.十金:十兩銀子。
4.易:換取。
5.市:賣掉 。
6.且:將要。
7.去:離開 。
8.舍:拋下。
9.竟:始終。
10.賈(gǔ):做買賣,經商。
11.至賈家:商人。
12.憐:同情,憐憫。
13.捐:耗費,花費。
14.乃:才。
15.紿(dài):欺哄。
16.焉:代詞,代鳩
主旨
作者賦予鳩以人的意識,能通人意,他不願離開主人家,主人將它賣給商人,它「竟不食,哀鳴告歸」。
李氏鳩對故主忠誠不二的堅貞情志,寄託了作者誓死忠於明朝、絕不臣事清朝的氣節情操,又辛辣地諷刺了那些逆子貳臣,連禽獸都不如。
啟示
1.從李氏的角度來說,對待自己忠誠的人,決不可輕言放棄。
2.從鳩的角度來說,對主人忠誠不二,否則就會遭人唾棄,被人嫌棄。
❼ 文言文「李氏之鳩」如何翻譯
李氏有一隻斑鳩,能說人話,比鸚鵡還聰明。這只斑鳩白天就在房前屋後飛翔,從來不飛遠,晚上便在籠中棲息,以躲避狸貓和老鼠的傷害。(斑鳩)見到僕人有私自拿東西或摘花的一定會告訴它的主人。晉國的商人在吳國經商,看見這只斑鳩,願意用十兩銀子來換。斑鳩察覺了他的意圖,便告訴它的主人說:「我在這呆了很久了,不忍心離去。您一定要將我賣到其他地方,我將絕食不吃東西。」主人哄騙它說:「我的朋友想要看看你,給他看過了馬上帶你回家。」到了商人家裡,主人就舍棄了斑鳩離開了。斑鳩於是就整日不吃東西,哀叫著要回家。商人憐憫它的意志,又怕它死去,分文得不到賠償。於是索取了十兩銀子中的二兩銀子,把鳩還給李氏,斑鳩這才吃東西。
❽ 文言文 李氏之鳩答案
50.李氏之鳩
李氏有一隻鳩,能說人話,說話的能力超過鸚鵡,非常聰明,李氏已經養它好幾年了.它每天就在走廊廳堂的簾幕之間飛來飛去,從不飛遠,晚上就睡在籠子里,來躲避狸貓,老鼠的侵擾.它看到男女僕人有私下裡偷拿東西的,摘花毀綠的,一定要報告給它的主人.
有個晉國人在吳地經商,見到了這只鳥,願意拿十兩銀子把它買下來.鳩已經覺察到他的意圖,就告訴主人說:"我住在這里已經好久了,不忍心離開.你果真要把我賣到別的地方去,我將絕食."主人哄騙它說:"我有二個朋友想要看看你,看完了就帶你回來."到了那個商人家裡,主人就拋下它離開了.鳩整天不吃東西,哀呼號叫,要求回去.商人很同情它的忠誠和意志,而且還擔心鳩死了而又不能取回銀子,於是留下了十分之二的銀子作為補償,把鳩還給了李氏.鳩才吃東西.
一,願意拿十兩銀子把它買下來
於是留下了十分之二的銀子作為補償(沒加點字,就翻譯了一下句子)
二,忠誠不二的堅貞情志 忠誠
三,李氏鳩對故主忠誠不二的堅貞情志,寄託了作者誓死忠於明朝的氣節情操,又辛辣地諷刺了那些逆子貳臣,連禽獸都不如.
從鳩的角度來說,對待自己忠誠的人,我們決不可輕言放棄。
從李氏的角度來說,我們要對祖國忠誠不二,否則就會遭人唾棄,被人嫌棄。
❾ 文言文字詞解釋
越:過了。指時間跨度。
要:同「邀」,邀請。
許:一會,以後。
固:固執。堅持己見。
值:適逢,恰好碰到。
逾:……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