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化學
最常見的有鋁氏家族(鋁、氧化鋁、氫氧化鋁)、部分緩沖劑(比如磷酸二氫鈉、磷酸氫二鈉等)。
㈡ 外來性化學物質中毒分為哪幾種
化學性食物中毒 主要包括:
①誤食被有毒害的化學物質污染的食品;
②因添加非食品級的或偽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營養強化劑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而導致的食物中毒;
③因貯藏等原因,造成營養素發生化學變化的食品,如油脂酸敗造成中毒。食入化學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為化學性食物中毒。
化學性食物中毒發病特點是:發病與進食時間、食用量有關。一般進食後不久發病,常有群體性,病人有相同的臨床表現。剩餘食品、嘔吐物、血和尿等樣品中可測出有關化學毒物。在處理化學性食物中毒時應突出一個「快」字!及時處理不但對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時對控制事態發展,特別是群體中毒和一時尚未明化學毒物時更為重要。
㈢ 常見的致癌性化學物質有哪些
人類腫瘤約80%是由於與外界環境接觸而引起的,其中大多數是化學致癌物。工業的發展給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帶來了很大的改變,如「三廢」污染及各種新的化學物質的不斷合成。目前世界上各種天然的或合成的化學物質有數百萬種,而經流行病學調查和動物試驗證明有致癌作用的已達上千種。
如按化學結構可分為:
(1)亞硝胺類,這是一類致癌性較強,能引起動物多種癌症的化學致癌物質。在變質的蔬菜及食品中含量較高,能引起消化系統、腎臟等多種器官的腫瘤。
(2)多環芳香烴類,這類致癌物以苯並芘為代表,將它塗抹在動物皮膚上,可引起皮膚癌,皮下注射則可誘發肉瘤。這類物質廣泛存在於瀝青、汽車廢氣、煤煙、香煙及熏制食品中。
(3)芳香胺類,廣泛應用於橡膠、制葯、印染、塑料等行業,可誘發泌尿系統的癌症。
(4)烷化劑類,如芥子氣、環磷醯胺等,可引起白血病、肺癌、乳腺癌等。
(5)氨基偶氮類。主要存在於紡織、食品中的染料,如猩紅、奶油黃等,可誘發肝癌。
(6)某些金屬。如鉻、鎳、砷等也可致癌。
以上各種物質,有的是其本身直接有致癌作用,有的則是通過機體的代謝後變為致癌物質的。
㈣ 什麼叫化學性炎症
由化學因子引起的炎症
炎症(inflammation):就是平時人們所說的「發炎」,是機體對於刺激的一種防禦反應,表現為紅、腫、熱、痛和功能障礙。炎症,可以是感染引起的感染性炎症,也可以不是由於感染引起的非感染性炎症。通常情況下,炎症是有益的,是人體的自動的防禦反應,但是有的時候,炎症也是有害的,例如對人體自身組織的攻擊、發生在透明組織的炎症等等。
化學性因子
外源性化學物質如強酸、強鹼及松節油、芥子氣等。內源性毒性物質如壞死組織的分解產物及在某些病理條件下堆積於體內的代謝產物如尿素等。
異物
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人體的異物,如各種金屬、木材碎屑、塵埃顆粒、及手術縫線等,由於其抗原性不同,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炎症反應。
壞死組織
缺血或缺氧等原因可引起組織壞死,組織壞死是潛在的致炎因子。在新鮮梗死灶邊緣所出現的充血出血帶和炎性細胞的浸潤都是炎症的表現。
變態反應
當機體免疫反應狀態異常時,可引起不適當或過度的免疫反應,造成組織和細胞損傷而導致炎症。免疫反應所造成的組織損傷最常見於各種類型的超敏反應:I型變態反應如過敏性鼻炎、蕁麻疹,II型變態反應如抗基底膜性腎小球腎炎,III型變態反應如免疫復合物沉著所致的腎小球腎炎,IV型變態反應如結核、傷寒等;另外,還有許多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潰瘍性結腸炎等。
病理變化
炎症的基本病理變化炎症的基本病理變化通常概括為局部組織的變質、滲出和增生。
炎症的局部表現
以體表炎症時最為顯著,常表現為紅、腫、熱、痛和功能障礙,其機理是:
1.紅:是由於炎症病灶內充血所致,炎症初期由於動脈性充血,局部氧合血紅蛋白增多,故呈鮮紅色。隨著炎症的發展,血流緩慢、淤血和停滯,局部組織含還原血紅蛋白增多,故呈暗紅色。
2.腫:主要是由於滲出物,特別是炎性水腫所致。慢性炎症時,組織和細胞的增生也可引起局部腫脹。
3.熱:熱是由於動脈性充血及代謝增強所致,白細胞產生的白細胞介素Ⅰ(IL-1)、腫瘤壞死因子(TNF)及前列腺素E(PGE)等均可引起發熱。
4.痛:引起炎症局部疼痛的因素與多種因素有關。局部炎症病灶內鉀離子、氫離子的積聚,尤其是炎症介質諸如前列腺素、5-羥色胺、緩激肽等的刺激是引起疼痛的主要原因。炎症病灶內滲出物造成組織腫脹,張力增高,壓迫神經末梢可引起疼痛,故疏鬆組織發炎時疼痛相對較輕,而牙髓和骨膜的炎症往往引起劇痛;此外,發炎的器官腫大,使富含感覺神經末梢的被膜張力增加,神經末梢受牽拉而引起疼痛。
5.功能障礙:如炎症灶內實質細胞變性、壞死、代謝功能異常,炎性滲出物造成的機械性阻塞、壓迫等,都可能引起發炎器官的功能障礙。疼痛也可影響肢體的活動功能
㈤ 刺激性化學物質都有哪些
刺激性氣體是工業生產中常遇到的一類有害氣體,對人體,特別是對呼吸道有明顯的損害,輕者為上呼吸道刺激症狀,重者則致喉頭水腫、喉痙攣、支氣管炎、中毒性肺炎,嚴重時可發生肺水腫。刺激性氣體大多是化學工業的重要原料和副產品,此外在醫葯、冶金等行業中也經常接觸到,多具有腐蝕性,生產過程中常因設備、管道被腐蝕而發生跑冒滴漏現象,或因管道、容器內壓力增高而大量外逸造成中毒事故,其危害不僅限於工廠車間,也污染環境。失火、爆炸、大量泄漏等情況下還可造成人群急性中毒。
刺激性氣體種類繁多,可按其化學結構分為以下幾類。其中某些物質在常態下雖非氣體,但可通過蒸發、升華及揮發後以蒸氣和氣體作用於機體。
(1)酸:無機酸如硫酸、硝酸、氫氟酸、鉻酸;有機酸如甲酸、乙酸、丙酸、丁酸;乙二酸、丙二酸;丙烯酸。
(2)成酸氧化物:如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二氧化氮、鉻酸。
(3)成酸氫化物:如氯化氫、氟化氫、溴化氫。
(4)鹵族元素:氯、氟、溴、碘
(5)鹵化物:如光氣、二氯亞碸、三氯化磷、三氯氧磷、氯化鋅。
(6)氨、胺:如氨、甲胺、丙胺、乙二胺。
(7)酯類:如硫酸二甲酯、氯甲酸甲酯、乙酸甲酯。
(8)醛類:如甲醛、乙醛、甲烯醛。
(9)醚類:如氯甲基甲醚。
(10)強氧化劑:如臭氧。
(11)金屬化合物:如氧化鎘、羥基鎳、五氧化二釩。
刺激性氣體常以局部損害為主,僅在刺激作用過強時引起全身反應。決定病變部位和程度的因素是毒物的溶解度和濃度。溶解度與毒物作用部位有關,而濃度則與病變程度有關。高溶解度的氨、鹽酸,接觸到濕潤的眼球結膜及上呼吸道黏膜時,立即附著在局部發生刺激作用;中等溶解度的氯、二氧化硫,低濃度時只侵犯眼和上呼吸道,而高濃度則侵犯全呼吸道;低濃度的二氧化氮、光氣,對上呼吸道刺激性小,易進入呼吸道深部並逐漸與水分作用而對肺產生刺激和腐蝕,常引起肺水腫。液態的刺激性毒物直接接觸皮膚黏膜可發生灼傷。
(1)氯氣
黃綠色氣體,密度為空氣的2.45倍,沸點-34.6℃。易溶於水、鹼溶液、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等。高壓下液氯為深黃色,密度為1.56。化學性質活潑,與一氧化碳作用可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氣。
氯溶於水生成鹽酸和次氯酸,產生局部刺激。主要損害上呼吸道和支氣管的黏膜,引起支氣管痙攣、支氣管炎和支氣管周圍炎,嚴重時引起肺水腫。吸入高濃度氯後,引起迷走神經反射性心跳停止,呈「電擊樣」死亡。
(2)光氣
無色、有霉草氣味的氣體,密度為空氣的3.4倍,沸點8.3℃。加壓液化,相對密度為1.392。易溶於醋酸、氯仿、苯和甲苯等。遇水可水解成鹽酸和二氧化碳。
毒性比氯氣大10倍。對上呼吸道僅有輕度刺激,但吸入後其分子中的羰基與肺組織內的蛋白質酶結合,從而干擾了細胞的正常代謝,損害細胞膜,肺泡上皮和肺毛細血管受損通透性增加,引起化學性肺炎和肺水腫。
(3)氮氧化物
由N2O、NO、NO2、N2O3、N2O4、N2O5等組成的混合氣體。其中NO2比較穩定,佔比例最高。不易溶於水,低溫下為淡黃色,室溫下為棕紅色。
氮氧化物較難溶於水,因而對眼和上呼吸道黏膜刺激不大。主要是進入呼吸道深部的細支氣管和肺泡後,在肺泡內可阻留80%,與水反應生成硝酸和亞硝酸,對肺組織產生強烈刺激和腐蝕作用,引起肺水腫。硝酸和亞硝酸被吸收進入血液,生成硝酸鹽和亞硝酸鹽,可擴張血管,引起血壓下降,並與血紅蛋白作用生成高鐵血紅蛋白,引起組織缺氧。
(4)二氧化硫
無色氣體,密度為空氣的2.3倍。加壓可液化,液體相對密度1.434,沸點-10℃。溶於水、乙醇和乙醚。吸入呼吸道後,在黏膜濕潤表面上生成亞硫酸和硫酸,產生強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喉水腫、肺水腫、聲帶痙攣而窒息。
(5)氨
無色氣體,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密度為空氣的0.5971倍。易液化,沸點-33.5℃。溶於水、乙醇和乙醚。遇水生成氫氧化氨,呈鹼性。
氨對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蝕作用,高濃度時可引起接觸部位的鹼性化學灼傷,組織呈溶解性壞死,並可引起呼吸道深部及肺泡損傷,發生支氣管炎、肺炎和肺水腫。氨被吸收進入血液,可引起糖代謝紊亂及三羧酸循環障礙,降低細胞色素氧化酶系統的作用,導致全身組織缺氧。氨可在肝臟中解毒生成尿素。
㈥ 化學性質和化學變化的區別是什麼
1、化學變化和化學性質的區別在於,化學變化指的是一個變化過程,而化學性質是指物質具有的性質。
「食物變質」、「紙片燃燒」顯然是一個過程,所以是化學變化。如果改成「食物會發生變質」、「紙片能夠燃燒」,則是指化學性質,因為一改就變成了它們所具有的性質了。
2、定義不同:
化學性質是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如所屬物質類別的化學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熱穩定性及一些其它特性。
化學變化是指相互接觸的分子間發生原子或電子的轉換或轉移,生成新的分子並伴有能量的變化的過程,其實質是舊鍵的斷裂和新鍵的生成。
(6)性化學擴展閱讀:
物質的化學性質由它的結構決定,而物質的結構又可以通過它的化學性質反映出來。物質的用途由它的性質決定。化學變化和物理性質兩個概念的區別。如燈泡中的鎢絲通電時發光、發熱是物理變化,通過這一變化表現出了金屬鎢具有能夠導電、熔點高、不易熔化的物理性質。
人們掌握了物質的物理性質就便於對它們進行識別和應用。如可根據鋁和銅具有不同顏色和密度而將它們加以識別。又可根據它們都有優良的導電性而把它們做成導線用來傳輸電流。
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性質是物質的屬性,是變化的內因,性質決定變化;而變化是性質的具體表現,在化學變化中才能顯出化學性質來。例如,酒精具有可燃性,所以點燃酒精,就能發生酒精燃燒的化學變化;而酒精的可燃性(化學性質)是通過無數次酒精燃燒現象得出的結論。
㈦ 化學性皮膚灼傷怎麼辦
化學性皮膚灼傷是常溫或高溫的化學物直接對皮膚刺激、腐蝕作用及化學反應熱引起的急性皮膚損害,可伴有眼灼傷和呼吸道損傷。某些化學物可經皮膚、粘膜吸收中毒。
根據皮膚接觸某化學物後所產生的急性皮膚損害,如紅斑、水皰、焦痂,即可診斷為該化學物灼傷某些化學物如黃磷、酚、熱的氯化鋇、氰化物、丙烯腈、四氯化碳、苯胺等還可經皮膚、粘膜吸收,合並該化學物中毒。
分級標准
輕度灼傷總面積在10%以下的Ⅱ度灼傷。
中度灼傷總面積在11%~30%或Ⅲ度在10%以下的灼傷。
重度灼傷具備以下任何一項者,可診斷為重度灼傷:
a)總面積在31%~50%或Ⅲ度在11%~20%的灼傷;
b)總面積<30%的灼傷,伴有嚴重的眼、食道或上呼吸道損傷;
c)頭面部、頸、手、關節等特殊部位灼傷,雖然面積較小,但造成功能障礙、毀容、殘疾者。
特重灼傷總面積超過50%或Ⅲ度灼傷超過20%,伴有嚴重的實質臟器損傷或下呼吸道損傷。
㈧ 什麼是非突觸性化學傳遞
神經軸突末梢分支膨大形成曲張體,
不與突觸後成分形成經典的突觸聯系,
而是位於突觸後成分近旁,釋放的遞質以擴散的方式達到突觸後膜,
與受體結合發揮作用,這種模式稱為非突觸性化學傳遞。
㈨ 酸性化學品與鹼性化學品怎麼儲存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與原則
1 儲存方式 危險化學品儲存方式分為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三種。1.1 隔離儲存 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這里所述的禁忌物料是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詳見本章第6節相關內容。1.2 隔開儲存 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
1 儲存方式
危險化學品儲存方式分為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三種。
1.1 隔離儲存
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這里所述的禁忌物料是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詳見本章第6節相關內容。
1.2 隔開儲存
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牆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儲存方式。
1.3 分離儲存
儲存在不同的建築物或遠離所有建築的外部區域內的儲存方式。
2 分類儲存的原則
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
3 分類存放的基本要求
3.1 壓縮、液化氣體
(1)壓縮、液化氣體之間:可燃氣體與氧化性(助燃)氣體應隔離存放。
(2)壓縮、液化氣體與自燃、遇濕易燃等物品之間:劇毒、可燃、氧化性(助燃)氣體均不得與甲類自燃物品同庫儲存和配裝;與乙類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滅火方法不同)應隔離存放和配裝;可燃液體、固體與劇毒、氧化性氣體不得同庫儲存和配裝。
(3)壓縮、液化氣體與腐蝕性物品之間:劇毒氣體、可燃氣體不得與硝酸、硫酸等強酸配裝和同庫儲存,與氧化(助燃)氣體、不燃氣體應隔離儲存和配裝。
(4)氧氣瓶及氧氣空瓶不得與油脂及含油物質、易燃物同庫儲存和配裝。
3.2 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不僅本身易燃,且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原則上應單獨存放。因各種條件的限制,不得不與其他各類的危險化學品同庫儲存時,應遵守如下原則:
(1)與腐蝕性物品過氧化氫及硝酸等強酸不可同庫儲存,如量甚少時,也應隔離存放,並保持2m以上的間距。
(2)含水的易燃液體和需要加水存放或運輸的易燃液體,不得與遇濕易燃物品同庫儲存。
3.3 遇濕易燃物品
(1)遇濕易燃物品與氧化劑不可同庫存放。遇濕易燃物品是還原劑,遇氧化劑會劇烈反應,發生著火和爆炸。
(2)遇濕易燃物品與腐蝕性物品之間:因為過氧化氫、硝酸等強酸都具有較強的鹼性,與遇水燃燒物品接觸會立即著火或爆炸,且過氧化氫中含有的水會引起遇濕易燃物品的著火爆炸,因而不得同庫存放。與鹽酸、甲酸、醋酸和含水腐蝕品(如液鹼)等,亦應隔離存放。
(3)遇濕易燃物品之間:活潑金屬及其氫化物可同庫存放;電石受潮後產生大量乙炔氣,其包裝易發生爆破,應單獨存放。
3.4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1)氧化劑與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甲類氧化劑與易燃或劇毒氣體不可同庫儲存,因為甲類氧化劑的氧化能力強,與劇毒氣體或易燃氣體接觸容易引起燃燒或鋼瓶爆炸。特別是劇毒易燃氣體鋼瓶,其爆炸後放出毒氣,施救困難,會造成大量人員中毒。例如,過氧化鈉遇氯氣會生成Cl2O,Cl2O極易爆炸,分解為氧和氯,反應式如下
乙類氧化劑與壓縮和液化氣體可隔離儲存,即保持2m以上的間距,但與惰性氣體可同庫儲存。
(2)氧化劑與毒害品。無機氧化劑與毒害品應隔離儲存。有機氧化劑與毒害品可同庫隔離儲存,但與有可燃性的毒害品不可同庫儲存。毒害品大多是有機物,與無機氧化劑接觸能引起燃燒。無機劇毒品中有些易被氧化,氧化後具有爆炸性,或者會變成劇毒物質。氰化鈉、氰化鉀及其他氰化物,與氯酸鹽或亞硝酸鹽混合後能發生爆炸。
(3)氧化劑與腐蝕性物品。漂白粉不得與無機氧化劑同庫儲存。硝酸鹽與硝酸、發煙硝酸可同庫儲存,但不得與硫酸、發煙硫酸、氯磺酸同庫儲存。其他無機氧化劑與硝酸、硫酸、發煙硫酸、氯磺酸等均不得同庫儲存。
3.5 毒害品
(1)無機毒害品與無機氧化劑之間、固體有機毒害品與硝酸的有機衍生物之間應隔離存放。
(2)無機毒害品與氧化性(助燃)氣體應隔離存放,與不燃氣體可同庫存放;有機毒害品與不燃氣體應隔離存放。
(3)液體有機毒害品與易燃液體可隔離後存放。
(4)有機毒害品的固體與液體之間,以及與無機毒害品之間均應隔離後存放;有機毒害品的液體與液體之間、固體與固體之間,無機的劇毒品與有毒品之間均可同庫儲存。
(5)其他各類物品均不可同庫存放。
3.6 腐蝕性物品
腐蝕性物品與其他各類物品之間、腐蝕性物品中的有機與無機腐蝕品之間、酸性與鹼性物品之間、可燃液體與可燃固體之間,一般都應單獨倉間存放,不可混儲。
(1)腐蝕性物品之間。無機鹼性腐蝕品與有機鹼性腐蝕品之間,其他無機腐蝕品與其他有機腐蝕品之間可隔離後存放。
(2)腐蝕性物品與可燃液體之間。有機酸性腐蝕品與乙類可燃液體之間可隔離後儲存,有機鹼性腐蝕品與可燃液體之間可同庫儲存,但堆垛須間隔2m以上。
危險化學品品種繁多、性能復雜,儲存時應按照分區、分類、分段專倉專儲的原則,定品種、定數量、定庫房、定人員(即「四定」)進行保管。小型庫應分類、分間、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險化學品和其他一般危險化學品,應分別儲存。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存放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物品能否同庫存放或隔離存放,或分倉存放,與物品的性質、量的多少、儲存條件和包裝的好壞、存放時間的長短等有關。因此,在分類存放時,以上因素都應考慮。
各類倉庫性質不同,存放要求也不盡相同。例如,國家大型專門危險化學品倉庫與企事業單位附屬的小型危險化學品倉庫不同,與醫院、學校、科研單位做化學試驗或醫療用的小型試劑存放庫就不同;正規建設的防潮、隔熱的低溫庫房與簡易小庫房不同;各種嚴格的十分嚴密的內外包裝和簡易的小包裝也不一樣,如嚴密包裝並有氮保護的電石桶的存放,與簡易開口包裝的電石桶的存放不能同樣對待,應根據不同情況,綜合分析其危險程度,確定如何分類存放的要求。
一般來講,凡屬商業、物資部門或大型企業存量較大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按《物資技術保管規程》中的「危險化學品混存互抵表」執行。對於小型危險化學品倉庫,可參照「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禁忌物配存表」執行。科研單位、學校、醫院等供化學試驗或醫療用的危險化學品試劑和葯劑,應設專門的儲藏室,儲藏室的面積不得超過20m²。
儲藏櫃應根據具體情況建造,每隻櫃的總儲量不應超過200kg。儲藏室和儲藏櫃應以儲存性質相同的物品為主。對性能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爆炸品除外),如果包裝堅固、封口嚴密、數量又較少的,可允許同室或同櫃分格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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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如何倉庫儲存?劇毒化學品如何儲存?
1、庫房的建築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爆炸和火災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小於100m2,垛與垛間距大於1m,垛與牆間距大於0.5m,垛與梁、柱間距大於0.3m,主要信道的寬度大於2m。
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准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准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劇毒化學品如何儲存?
貯存方式化學危險品貯存方式分為三種:
a.隔離貯存;
b.隔開貯存;
c.分離貯存。
貯存場所的要求
1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築,其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 貯存地點及建築結構的設置,除了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3 貯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1 化學危險品貯存建築物、場所消防用電設備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並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
2 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或建築物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3 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避雷設備。
貯存場所通風或溫度調節
1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通風設備,並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
2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通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3 通風管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
4 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牆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用非燃燒材料分隔。
5 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築採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熱水採暖不應超過80℃,不得使用蒸汽採暖和機械採暖。
6 採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化學危險品的養護
1 化學危險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
2 化學危險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貯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3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消防措施
1 根據危險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葯劑。並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和專職的消防人員。
2 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築物內應根據倉庫條件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3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內,如條件允許,應安裝滅火噴淋系統(遇水燃燒化學危險品,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其噴淋強度和供水時間如下:噴淋強度 15 L /(min•m2); 持續時間 90min。
㈩ 阻燃性化學物質有哪些
阻燃劑,抄賦予易燃聚合物難燃性的功能性助劑,主要是針對高分子材料的阻燃設計的;阻燃劑有多種類型,按使用方法分為添加型阻燃劑和反應型阻燃劑。
添加型阻燃劑是通過機械混合方法加入到聚合物中,使聚合物具有阻燃性的,目前添加型阻燃劑主要有有機阻燃劑和無機阻燃劑,鹵系阻燃劑(有機氯化物和有機溴化物)和非鹵。有機是以溴系、磷氮系、氮系和紅磷及化合物為代表的一些阻燃劑,無機主要是三氧化二銻、氫氧化鎂、氫氧化鋁,硅系等阻燃體系。
反應型阻燃劑則是作為一種單體參加聚合反應,因此使聚合物本身含有阻燃成分的,其優點是對聚合物材料使用性能影響較小,阻燃性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