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化學方程式的書寫
熱化學方程式是表穗卜示化學反應所放出或吸收的熱量的化學反應式。
例如熱化學方程式:H2(g)+I2(g)=2 HI(g);ΔH=–25.9kJ/mol-1。ΔH代表在標准態時,1molH2(g)和1molI2(g)完全反應生成2 molHI(g),反應放熱25.9kJ。
這是一個假想的過程,實際反應中反應物的投料量比所需量要多,只是過量反應物的狀態沒有發生變化,因此不會影響反應的反應熱。
書寫注意事項
1、反應熱與溫度和壓強等測定條件有關,所以書寫時指明反應時的溫度和壓強,若是標准狀態下,即溫度為25℃(298.15K)、氣壓為101kPa時,可以不註明。
2、各物質化學式右側用圓括弧()表明物質的聚集狀態。可以用g、l、s分別代表氣態、液態、固態。
3、熱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只表示該物質的敬族仿物質的量,不表示物質分子個數或原子個數,因此,它可以是整數,也可以是分數。
4、△H只能寫在化學方程式的右邊,亮纖若為放熱反應,則△H為「-」;若為吸熱反應,則△H為「+」。其單位一般為kJ/mol,有時也用J/mol。
❷ 熱化學方程式怎麼寫
一、定義
表示化學反應中吸收或放出的熱量的化學方程式。
注意:
1、熱化學方程式不僅可以表示化學反應過程中的物質變化,也可以表示反應中的能量變化。
2、中學化學中的四大守恆定律:質量守恆:所有反應都遵守。能量守恆:所有反應都遵守。得失電子守恆:氧化還原反應遵守。電荷守恆:離子反應遵守。
二、書寫原則(從左往右進行)
與普通化學方程式相比,書寫熱化學方程式除了要遵守書寫化學方程式的要求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熱化學方程式中各物質化學式前的化學計量數僅表示該物質的物質的物質的量,並不表示物質的分子或原子數。因此化學計量數以「mol」為單位,數值可以是小數或分數。
2、反應物和產物的聚集狀態不同,反應熱△H也不同。因此,必須註明物質的聚集狀態,g___氣態,l___液態,S___固態,aq___溶液,由於已經註明物質的聚集狀態,所以熱化學方程式中不用↓和↑。
3、反應熱△H與測定條件如溫度、壓強等有關。因此書寫熱化學方程式應註明△H的測定條件。若不註明,則表示在298K、101325Pa下測定的。
4、在所寫的化學方程式的右邊寫下△H的「+」與「-」、數值和單位,方程式與△H應用空格隔開。若為放熱反應,△H為「-」,若為吸熱反應,△H為「+」,由於△H與反應完成的物質的量有關,所以化學計量數必須與△H相對應。當反應逆向進行時,其反應熱與正反應的反應熱數值相等,符號相反。△H的單位為kJ/mol。
例1、0.3 mol氣態高能燃料乙硼烷(分子式B2H6),在氧氣中燃燒,生成固態三氧化二硼和液態水,放出649.5 kJ的熱量,則其熱化學方程式為________________。
解析:1molB2H6(g)完全燃燒,生成液態水放出的熱量為649.5 kJ÷0.3=2165 kJ。因此熱化學方程式為:B2H6 (g)+3O2 (g)=B2O 3(s)+3H2O(l) △H=-2165 kJ∕mol。
三、正誤判斷(從右往左進行)
1、檢查△H的單位是否正確。
2、檢查△H的「-」「+」 是否與放熱、吸熱一致。
3、檢查物質的聚集狀態是否標明及標明的聚集狀態是否正確。
4、檢查△H是否與反應物或生成物的物質的量相對應(成正比)。
❸ 如何書寫熱化學反應方程式
書寫和應用熱化學方程式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明確寫出反應的計量方程式,各物質化學式前的化學計量系數可以是整數,也可以是分數。
(2)各物質化學式右側用圓括弧()表明物質的聚集狀態。可以用g、l、s分別代表氣態、液態、固態。固體有不同晶態時,還需將晶態註明,例如S(斜方),S(單斜),C(石墨),C(金剛石)等。溶液中的反應物質,則須註明其濃度,以aq代表水溶液,(aq,∝) 代表無限稀釋水溶液。
(3)反應熱與反應方程式相互對應。若反應式的書寫形式不同,則相應的化學計量系數不同,故反應熱亦不同。
能量有各種不同的形式,能從一種形式轉化為另一種形式,從一個物體傳遞給另一個物體,而在轉化和傳遞中,能量的數值保持不變。
(3)熱化學方程式的書寫擴展閱讀:
△H=生成物的總能量-反應物的總能量;又知一種物質的鍵能之和越大越穩定,具有的能量就越低。
反應熱與鍵能的關系△H=反應物的鍵能總和-生成物的鍵能總和。
同一反應,在不同條件下熱量的變化不同。如果不指明反應條件而談熱量的多少,是沒有意義的。同時,要想比較不同的化學反應的反應熱,必須規定反應在同樣的條件下進行。
為此,規定在壓強為101 kPa和25 ℃的條件下的反應熱為標准反應熱,以便於比較。按狀態變化過程的不同,反應熱可分為等壓反應熱、等容反應熱;按化學變化的類別不同,反應熱可分為生成熱、燃燒熱、中和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