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海南
1. 海南自古以來便有許多別稱,古時地名中常見的是「崖州」和「瓊州」,亦有「瓊崖」之稱。
2. 在文學作品中,海南被賦予富有詩意的別稱,如「碰櫻海外」、「南極」、「天涯」、「海角」和「南天」,這些稱謂反映了其地理上的邊際位置和文化上的浪漫色彩。
3. 「海南」一名在宋代文學中已見使用,至民國時期逐漸成為該地區的通稱。
4. 1951年,海南作為地方行政區正式使用該稱謂,當時稱為「海南行政公衡羨署」。
5. 1988年,海南行政區劃級別提升,成為省一級行政單位,正式定名為「海南省」。
B. 海南島的歷史
在地質時期,海南島原與華夏大陸相聯,大約在人類出現的第四紀,由於地殼斷裂才與大陸分離,其間形成15~30公里寬的瓊州海峽,此島孤懸南中國海域中,因而得名「海南島」。
1.唐虞至南北朝
唐虞時代,海南島為南交之地,夏、商、周三代,為揚越之南裔。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統一嶺南廣大地區,在南方設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並將中原幾十萬人遷徙其地。其時,海南島為象郡之外徼。秦漢之交,中原戰亂,秦龍川令趙佗自立為南越王。南越國勢力遍及海南島。
西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伏波將軍路博德、樓船將軍楊仆等率師平定南越之亂。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在海南島設置珠崖郡、儋耳郡。
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春又罷珠崖郡,下詔放棄珠崖郡,設置朱盧縣,隸屬交州合浦郡。
在西漢時期,從漢武帝元封元年置郡設縣,至漢元帝初元三年罷棄,前後歷時65年,海南島是在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轄之下的。
東漢建武十九年癸卯(公元43),伏波將軍馬援平定交趾,往來南海,撫定珠崖,復置珠崖縣,屬合浦郡,而省朱盧縣。
東漢明帝永平十年丁卯(公元67)又復置儋耳縣,珠崖、儋耳2縣均隸屬於合浦郡,督於交州。加強了東漢王朝與黎族先民的聯系。
三國時期,吳赤烏年間(238~251)在雷州半島設立珠崖郡(治今廣東徐聞),領徐聞、朱盧、珠官3縣,屬高州管轄,對海南島實行「遙領」。
晉武帝太康元年(280),省珠崖郡,並入合浦郡。朱盧改為玳瑁。合浦郡領合浦、南平、盪昌、徐聞、玳瑁、珠官6縣。屬交州。不久廢珠官縣。
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復立珠崖郡,治徐聞,不久又廢。以珠官、朱盧屬越州。
梁朝武帝大同(535~546)中,在廢儋耳郡的地方設置崖州,統於廣州。時儋耳歸附俚僚首領冼夫人的有一千多峒,冼夫人請命於朝,故置崖州。《北史》和《隋書》均載「海南儋耳歸附者千餘峒」,是為「海南」一詞的最早記載。崖州設置,此事意義重大。從漢元帝罷撤珠崖郡之後,歷代州郡治所均設在大陸,對海南地區只是「遙領」而已。至南朝梁時,始在海南本土設置崖州,有效地管轄海南島全境。
西漢至南北朝,大概經歷了始置、罷棄、遙領、重建的過程。西漢王朝在海南開郡設縣,雖經殘暴手段實現,但從歷史上看,這無疑是一種歷史的進步。由於此後治理政策失誤和中原多亂,海南長期處於自治的狀態。南朝梁時,在廢儋耳郡歸附俚人首領冼夫人達千餘峒的基礎上重建崖州,這對後來歷代中央王朝有效統治海南有著重要的意義。
4.明清時期
明太祖洪武元年戊申(1368)三月,明軍揮師南征,至六月,元朝海南海北道和海南分府元帥歸降。同年十月,海南島改乾寧安撫司為瓊州府,並改吉陽軍為崖州,南寧軍為儋州,萬安軍為萬州,3州隸於瓊州府,仍屬廣西。不久又將南建州改為定安縣。洪武二年六月,海南州府改隸於廣東省。從此,海南島歸廣東省管轄。
洪武九年,海南島屬廣東布政使司海南道。當時領縣情況是:
瓊州府領瓊山、澄邁、臨高、定安、文昌、樂會、會同7縣;儋州領宜倫、昌化2縣;萬州領萬寧、陵水2縣;崖州領寧遠、感恩2縣。海南島1府3州13縣。
正統四年(1439)六月,儋州附郭(州治所在地)宜倫縣並入儋州,崖州附郭寧遠縣並入崖州,萬州附郭萬寧縣並入萬州,也就是說,州治所在地的縣,歸並入州,其地由州直接治理,以免機構重疊。瓊州府領3州10縣,並成了明代的定製。
明代南海諸島改歸崖州管轄。
明代還把「歸附」的黎族編入圖、都、鄉等基層組織,隸於州縣,和漢人一樣納糧當差。
清代,於海南設置瓊崖道。下屬:
瓊州府(治今瓊山市府城鎮),領1州8縣:瓊山(治今府城鎮)、澄邁(治今澄邁縣東北)、定安(治今定安縣)、文昌(治今文昌市)、會同(治今瓊海市東北)、樂會(治今瓊海市東南)、臨高(治今臨高縣)、儋州(治今儋州市西北)。
崖州直隸州(治今三亞市西北),崖州歸隸瓊州府,光緒三十一年(1905)升為直隸州。領4縣:感恩(治今東方市南)、昌化(治今昌江黎族自治縣西)、陵水(治今陵水黎族自治縣)、萬州(治今萬寧市)。萬州光緒三十一年降州為縣。
清代在海南設府,轄3州10縣,故史稱「十三州縣」。清末改設一府,1直隸州,1州,11縣。
5.民國時期
中華民國初期,海南島的建置仍襲清制,置瓊崖道,共轄13縣:瓊山、澄邁、定安、文昌、瓊東(即清代會同)、樂會、儋縣(1912年儋州改縣)、臨高、萬寧(1914年萬州改萬寧縣)、昌江(因與浙江省昌化縣同名,1914年改名昌江)、陵水、感恩、崖縣(1920年崖州改稱崖縣)。
民國元年(1912),海口所改稱鎮。民國十五年脫離瓊山縣建市。
1931年2月13日,撤銷海口市,復歸瓊山縣。
民國十年廢道制。民國二十一年,曾擬劃為特別行政區,但未實行。當時行政區稱為瓊崖,直隸於廣東省。
民國二十一年八月改「撫黎局」為「撫黎專員公署」,加強對黎族地區的統治。民國二十四年國民黨廣東省政府把黎、苗族居住的五指山區劃分為白沙、保亭、樂東3縣,推行鄉保甲里制。
據許崇灝《瓊崖志略》記載,當時白沙縣是析原儋縣屬的雅叉、白沙、元門、龍頭、炳邦峒;昌化縣屬的霸王、烏烈、大坡、保平、馮虛峒;感恩縣屬的吳什峒;陵水縣屬的南流、十萬峒;定安縣屬的新市、營根鋪、加釵、小水峒和思河圖;崖縣屬的紅毛上、下峒和道裁、紅茂村;瓊山縣屬的加泉、林灣峒等邊沿山區合並而成。
保亭縣是析原崖縣屬的首弓、三弓、不打、六羅、抱龍、同甲、水滃峒;陵水縣屬的保亭、五弓、六弓、七弓、烏牙峒和嶺門、白石圖;萬寧縣屬的稅司、南橋、西峒、北峒;樂會縣屬的竹根、太平、加曹峒和合水圖;定安縣屬的船埠、南引、加冬圖和母瑞山等邊沿山區合並而成。
樂東縣(當時又叫樂安縣)是析原昌化縣屬的七差;感恩縣屬的東方、馬隆、雞叨、峨差、峨逆、抱由、甲中、峨溝;崖縣屬的樂安、多澗、抱善、抱江、龍鼻、潭寨、多港、頭塘、萬沖、番陽峒等山區合並而成。
6.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1949~)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海南島的建置為行政區,1951年設行政公署,駐瓊山。在島的南半部地區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駐保亭縣沖山鎮(今五指山市沖山鎮)。
1950年5月海南島宣告解放,成立海南軍政委員會,實行軍事管制。 次年4月,成立廣東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1955年3月,改稱廣東省海南行政公署。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海南行政公署停止行使職權。1968年4月成立海南地區革命委員會,實行「一元化」領導,1976年10月改稱海南行政區革命委員會,1980年1月,改稱海南行政區公署。1984年10月撤銷海南行政區公署,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
海南行政區管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並直轄北部的瓊山、文昌、臨高、澄邁、瓊海、屯昌、儋縣、萬寧、定安9縣1市,設西沙、南沙、中沙群島辦事處。
1987年撤銷海南行政區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88年海南建省。海南省實行省直接管轄市縣的體制。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的建置沿革情況:
1948年6月五指山地區解放,1949年3月成立「瓊崖少數民族自治區行政委員會」, 下轄白沙、保亭、樂東3縣,行政委員會駐白沙縣毛貴(今五指山市毛陽鎮)。1950年遷駐加釵,同年八月遷駐番陽,直轄白沙、保亭、樂東、瓊中4縣,屬瓊崖人民政府領導。1951年1月撤銷瓊崖少數民族自治區行政委員會。
1952年7月1日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專署級),區人民政府駐樂東縣抱由鎮,行政區劃包括樂東、白沙、保亭、瓊中、東方等5縣,共16個區、132個鄉。1953年自治區首府駐地由抱由鎮遷駐保亭縣。1954年,將原屬海南行政區的崖縣、陵水兩縣劃歸自治區管轄,范圍擴大到7個縣,32個區,459個鄉。1955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改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58年9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7縣共成立56個政社合一的農村人民公社。同年12月自治州人民政府遷至海口同海南行署合署辦公。又將州內原284個鄉(鎮)並為107個大鄉(鎮),並在此基礎上合並大縣,將原州轄7個縣並為4個,由昌感、東方和白沙的一部分合並為東方大縣,保亭、陵水、崖縣及萬寧的興隆農場合並為榆林縣,瓊中縣及白沙的部分地區合並為瓊中縣,樂東縣和崖縣、東方、昌感等縣的部分合並為樂東大縣。1959年至1961年又先後恢復原7縣建置,並從東方大縣分出一部分地區成立昌江縣。1961年11月恢復自治州行政機構,州政府搬回通什鎮。
1984年崖縣撤縣建三亞市,1987年設立通什市。自治州管轄七個縣兩個市。
1987年12月,因建省辦經濟特區的需要,撤銷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在自治州內建立了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昌江黎族自治縣、樂東黎族自治縣、東方黎族自治縣、白沙黎族自治縣,三亞市升格為地級市,通什市為縣級市,兩市繼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待遇。
C. 海南有多少年歷史
海南島是一個美麗富饒,歷史悠久的海島。在地質時期,海南島原與華夏大陸相聯,大約在人類出現的第四紀,由於地殼斷裂才與大陸分離,其間形成15~30公里寬的瓊州海峽,此島孤懸南中國海域中,因而得名「海南島」。 歷史上海南島有三種古稱:珠崖、儋耳、瓊台。據文獻資料,"珠崖"源於"郡在大海崖岸之邊,出珍珠",故名"珠崖";"儋耳"源於海南島古部落的綉面習俗〔在臉面上刻上花紋,塗以顏色,耳朵上戴有裝飾用的耳環而下垂〕,因而得名;"瓊台"源於"境內白石有瓊山,土石皆白而潤",宋神宗熙寧年間瓊州置瓊管安撫都監台,遂稱為瓊台。而根據考古工作已發現的新石器時代的200處遺址和歷史文獻來推斷,至少在6000年以前就有海南島,並有人類活動。據《瓊州府志》記載,秦代海南屬其遙領的范圍,沒有任何建制。西漢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設儋耳,珠崖兩個郡。到元帝初元三年(三元前46年)撤郡僅設一個縣叫「朱盧縣」。南北朝梁武帝時,設制為州,稱「崖州」。隋朝時設臨振、珠崖兩郡,唐代設崖州、瓊州、振州、儋州、萬州五個州。到宋代,設一州和三個軍,瓊州領五縣,南寧軍領3縣,萬安軍領2縣,吉陽軍領3鎮。在元代,海南建制多仿宋代,無大變更。明代海南設瓊州府,領儋、萬、崖三州10個縣。清代海南建制仍沿襲明代。民國初期,海南廢道設公署,後經改行政督寨區、特別行政區。解放後,海南改為行政區,設行政區公署,1988年建省,稱為海南省。 海南建制的演變,自漢初在瓊崖置郡縣到1988年建省,歷時2098年。隨著朝代變更,地名也常有改變,故海南地名有稱「崖州」、「瓊州」、「瓊崖」。在詩文和題詞中,有稱「海外」、「南極」、「天涯」、「海角」、「南天」等。「海南」一名在宋代才常有出現,民國之後普遍使用,其正式作為海南地方政區的稱謂是解放後的1951年,稱「海南行政公署」,1988年建制升格為省,稱「海南省」,簡稱「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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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海南特別行政區歷史
明清時期,海南島作為廣東省的一部分,軍閥割據的格局中,其行政地位並未改變。直到中華民國成立後,南京國民政府時期,海南才有可能升格為省級行政區。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廣東宣布獨立,成立了廣東軍政府,而瓊崖兵備道劉永滇也積極響應,宣布獨立,並自任臨時都督。民國初年,海南島深受戰亂影響,龍濟光、桂系軍閥沈鴻英、滇系部將李根源相繼統治過該地區。
1921年,鄧本殷領導的部隊入駐海南,直至1926年被國民革命軍擊敗。南京國民政府時期,胡漢民、孫科提議設立瓊崖特別區,最終國民政府決議將海南島劃為特別行政區,直隸國民政府,伍朝樞擔任行政長官。然而,由於政局變動和內部阻力,改建計劃未能完全實施。1939年,日軍佔領海南島,直至抗戰勝利後,由國軍接收並成立管理處,結束了日本的佔領。1947年,海南特別行政區成立,正式管轄包括南海諸島在內的廣大區域。
1949年4月,海南特別行政區成立,省會設在海口,同年6月,海南特區的行政架構正式確立。國共戰爭期間,解放軍迅速佔領海南,國民黨軍隊被迫撤退。1950年3月,解放軍成功登陸海南,國軍防線崩潰,海南特區並入廣東省,結束了其特殊行政區的歷史。1972年,相關法律停止適用,海南特區的行政地位也隨之改變。1979年後,部分區域歸屬調整,海南特區的名稱與法律正式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