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李衛
話說李衛是如何當上官的?電視劇外頭是這么回事:身世低微的街市地痞李衛為救因水患搶食糧老母,偷走同住一個堆棧的胤祥的寶劍自願假扮欽差劫刑場,吹糠見米。胤?對這個不學有術、外邪內正的小子十分瀏覽,乾脆讓李衛持續假扮欽差,以轉移太子黨的留意。
李衛也不含糊,協助雍正鬥倒了太子,太子情急篡位,被廢。李衛有功,胤?將他收為部下,並派他去蘇陽縣當縣令,今後李衛在朱顏良知岳思盈的協助下,使用大人物的機警贏得雍正溺愛,一起巧斗各級貪官蠹役,最初當上兩江總督。
那末歷史上的李衛究竟是如何的,又果真是這么當上官的么?
李衛歷史上確有其人,也是走非正常路子當上官的,不外他不是個一窮二白的小地痞,也不是坑蒙拐騙的主,家裡頗富有,康熙五十六年,李衛捐資員外郎,隨後不久便入朝廷任兵部員外郎一職。也就是說李衛是費錢買的科員級幹部身世。
可是費錢買官其實不代表本身沒氣力,李衛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自康熙五十六年至雍正五年,不外十年之間,從一個從五品的員外郎閑職,一起擔當各類要職,並終極官居總督,成為朝廷一品要員、封疆大吏,其升遷速率不可謂不快。且深受雍正天子欣賞,和隆科多,田文鏡、年羹堯並列雍正四大寵臣。
對電視劇劇情熟習的同窗或許還記得李衛緝查私鹽,構築海塘,蒼生送萬民傘那幾段,這些情節可不是瞎編的,歷史上確有其事。歷史上李衛臨時主管或許兼管一方的鹽政任務,他在辦理鹽政、緝查私鹽方面是很在行的。
李衛增強緝私部隊力氣,重點沖擊具有弱小布置的大鹽梟。在浙江任上,李衛還偏重操持了浙江海塘事件。海塘即海堤,是江浙兩省內地住民用來抵擋浪潮侵襲的主要設備。李衛很注重構築海塘,簡直每一年都要奏請整治。海塘工程系由當局財務開支,但所撥款額多不敷用且必需先經奏准,然後創辦。李衛在浙江多方面自籌資金。
所謂強將部下無弱兵,雍正天子精明強干,李衛持才傲物,精明能幹,某些水平很像雍正。雍正很欣賞他,有時候很保護他,由於李衛為人高傲,常得罪人.很多人到雍正跟前告他,而雍正老是不予理睬,說李衛是同心專心為公,不避仇怨。還特地給他封了一個官,清代歷史上這個官只要李衛做過。
異樣受雍正寵信和李衛干係不錯的年羹堯天誅地滅,李衛可就不一樣了,固然雍正身後,乾隆不像雍正那末寵他,但也頗受重用,乾隆三年李衛病逝,年五十一,乾隆帝命按總督例賜賚祭葬。
Ⅱ 歷史上李衛最後的結局如何呢
歷史上的李衛,既是幸運的,也是不幸的。李衛自康熙晚年混跡官場,因才幹卓越屢獲升遷,後來更是深得雍正器重,可謂平步青雲。及至雍正死後,乾隆表面上對前朝老臣優待重用,實則卻伺機打壓。概言之,李衛雖看似善終,可他生命的最後幾年過得倒也比較苦悶。
盡管李衛生病後,乾隆還特命御醫前去診治,可晚年的李衛卻今非昔比。他一度祈求辭官,但不幸很快於乾隆三年十月病逝。李衛死後,乾隆賜謚號敏達。
值得注意的是,乾隆南巡時,曾在西湖花神廟見到了李衛與其妻妾的之像,勃然大怒,隨即命人將其毀掉:
衛仰借皇考恩眷,任性驕縱,初非公正純臣。託名立廟,甚為可異!——《清史稿》在乾隆看來,李衛仗著先帝的恩寵,任性驕縱,殊為可惡。從乾隆的態度可以看出,其實他對雍正所留下的幾位老臣,並不是十分看重,甚至有種厭惡之感。其實,日後乾隆給鄂爾泰定案和打壓晚年的張廷玉,均可佐證這一感情傾向。
世人多以李衛善終,且重病時獲乾隆派御醫診治便是善終。但卻忽略了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一度受寵的元老,在新君即位後漸受冷淡,並不時地遭受訓斥,這未免也是種折磨。不過,李衛倒也是幸運的,未及乾隆發難,便已因病去世,沒落得個特別凄慘的下場。
Ⅲ 清朝李衛歷史
李衛(1687—1738),字又玠,江南銅山(今江蘇豐縣大沙河鎮李寨)人,清代名臣。李衛康熙年間入朝為官,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李衛深受雍正皇帝賞識,歷任浙江總督、直隸總督等職。乾隆三年病逝,謚敏達。原為雍正帝家中僕人,後因其得到雍正帝提拔,在雍正年間成為一代名臣。
簡介
李衛(1687年2月2日—1738年12月3日),字又玠,江蘇豐縣大沙河鎮李寨人,1687年正月初一(2月2日)生,1738年十月二十二日(12月3日)卒。康熙捐資員外郎,雍正朝署刑部尚書,授直隸總督。李衛同鄂爾泰、張廷玉、田文鏡均系雍正帝的心腹。
雍正四年(1726),內閣學士、禮部侍郎、江西考官查嗣庭以《詩經》句「維民所止」命題考試,不料清廷誣稱「維止」二字,意在取「雍正」二字之首乃大不敬,逐將查捕獄問罪。不久死獄中,戮其屍,株連親屬。同年,汪景琪任年羹堯隨筆(秘書),隨年西征,因文章譏諷朝廷,被判大逆罪,立即斬決,妻發黑龍江為奴。因上述二人均系浙江人,以文字得罪朝廷,故清廷停浙江文士鄉會試。為盡早恢復鄉會試,時任浙江總督兼巡撫的李衛便經常深入下層,了解文士呼聲,調解各種矛盾;隨時跟蹤檢查受株連而未定罪文士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訓導,責令改正;表現好的文士,將其事跡一一記錄歸檔。過了一年,當朝廷派去的觀風整俗使王國棟看到這些檔案材料後,深為李衛的良苦用心而感動,為浙江人感恩悔過而高興。於是,和李衛同奏朝廷,替浙江文士說了許多好話。雍正帝一見奏摺大喜,很快就下令恢復了浙江文士的鄉會試。其次,他平時召集屬吏開會,或命某個屬員辦差,均有記錄,事後歸檔,筆筆有宗;朝廷諭旨、各部院及州府縣衙門來往文書,辦完即存檔,一清二楚;加之其它事「皆中程,民間亦無擾」,故深受雍正帝信任,被視為心腹。
Ⅳ 歷史上李衛最後的結局如何呢
歷史上的李衛既幸運又不幸。由於康熙晚年生活在官場,李衛因其傑出的才能多次得到提拔,後來贏得了雍正的器重。
雍正死後,乾隆表面上優待了這位前朝老兵,但實際上他是在伺機打壓。總而言之,盡管李衛似乎死得很圓滿,但在過去的幾年裡他過著悲慘的生活。
當時,除了張廷玉和鄂爾泰,李衛的力量不可低估。雍正十年,李衛十年,在京任刑部尚書,授予直隸,總督成為巡撫,權力越來越大。
雍正時期,李衛的運氣來了,開始發跡,得到了雍正的重用
一般來說捐官的很少有做官的才能,而且他大字不識,能做下去就很不錯了,別說指望能陞官了,但是李衛卻是不一樣,他的官場生涯,一個橫穿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老臣”,一個沒什麼文化的李衛,憑什麼混的如此風生水起呢?
Ⅳ 雍正王朝:歷史上真正的李衛是什麼樣的
第一,概因為從小家境富裕,李衛對於舊日陋規一點也不沾染,如《小倉山房文集》中即說,李衛在戶部管理銀庫事務時,某分管親王要求每收錢糧一千兩,加收平餘十兩。李衛屢次諫阻,親王不聽,後者遂在庫外置一櫃,上面赫然寫著「某王贏余」,一時引起鬨動。該親王見後,大為難堪,只得下令停收。正因為這種敢作敢當的可貴品格,李衛才被雍正發現並在繼位後加以提拔重用。雍正元年,李衛被授為直隸驛傳道,尚未上任即改為雲南鹽驛道。到任後,李衛將當地鹽務積弊一洗而空,凡在雲南所見所聞所思,無不據實陳奏。對此,雍正很表贊許,次年即將之提拔為雲南布政使,仍管鹽務並兼管銅廠(鑄錢)。雍正還批示說:「爾為人剛直,居心蒞事,忠誠勤敏,朕所深知。覽所奏數摺,實一片血誠,毫無顧忌。且其中分析款項,井井有條,甚屬可嘉,殊不負朕一番識拔!欽此!
第二,也是讓李衛飛快陞官的因素之一。就是雍正皇帝給李衛安排得當,讓他發揮他所能的事情。我們來看看,李衛從一開始到最後,當任的職務,基本都是跟鹽商有關的職位。雍正三年,李衛被擢升為浙江巡撫並兼理兩浙鹽政。抵任後,李衛積極推行「攤丁入地」改革,清理積欠,興修海塘,成就斐然。在鹽務上,李衛一方面加緊打擊私鹽販賣,一方面推行鹽政改革,「諸場有給丁灘者,以丁入地,計畝徵收;無給丁灘者,暫令各丁如舊輸納」。由此,既穩定了鹽業生產,又增加鹽業稅收,這讓雍正感到十分滿意,李衛也隨後官升一級,被授為浙江總督。此時的李衛,剛剛四十齣頭,和田文鏡、鄂爾泰老來才得志相比,可謂是騰雲駕霧了。
第三,李衛這樣非科舉出身的人何以會得到重用,主要還是取決於雍正的選材標准。康熙晚年選官,最重官員操守,結果各地官員只顧清廉虛名卻不做實事。殊不知,世上這清官、貪官本就難以分辨,一味地追求清官,反而弄出許多弊政。雍正上台後,常說清官如同「木偶」,中看不中用,對社稷民生毫無裨益。因此,雍正用人首在才幹,至於什麼資格或科舉出身之類,倒是其次。恰如李衛的謚號「敏達」,既反映了李衛的為官之道,也反映了雍正的選官標准。也正因為如此,李衛才脫穎而出,成為雍正朝的能臣。生逢其世,恰逢貴人,豈非人生一大幸事?
其實:所謂時勢造英雄,雍正王朝造就了李衛,李衛也造就了雍正王朝。兩者均是歷史的的選擇,是歷史的必然性……
Ⅵ 歷史上真的存在有李衛這個人嗎
李衛歷史上確有其人,也是走非正常途徑當上官的,不過他不是個一窮二白的小混混,也不是坑蒙拐騙的主,家裡頗富裕,康熙五十六年,李衛捐資員外郎,隨後不久便入朝廷任兵部員外郎一職。也就是說李衛是花錢買的科員級幹部出身。
但是花錢買官並不代表自身沒實力,就是以此為起點,李衛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自康熙五十六年至雍正五年,不過十年之間,從一個從五品的員外郎閑職,一路擔任各種要職,並最終官居總督,成為朝廷一品要員、封疆大吏,其升遷速度不可謂不快。且深受雍正皇帝賞識,和隆科多,田文鏡、年羹堯並列雍正四大寵臣。
李衛不是讀書的料,識的字也不多,他的官是買的,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李衛家裡出錢給他捐了個員外郎,他的運氣不錯,不久後就進入京城做了兵部員外郎,後來他還任職了清廷的戶部郎中。
任職期間,李衛較為盡職,即使親王犯錯,他也不放過,對於權貴也是一視同仁,因而受到還是親王的雍正的賞識。
等到雍正一登基,李衛的官職就如坐火箭般躥升了。他先是被任命為直隸驛傳道,未到任又被改任為了雲南鹽驛道。雍正二年(1724年),他又升任為雲南布政使,一年後,又被提升為浙江巡撫。雍正四年(1726年),李衛兼任兩浙鹽政使,掌管鹽政。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又升任他為浙江總督,從他入朝為官算起,這也只是過去了十年,如果從雍正上位算起那就更短了。
一個五品的員外郎用十年時間成為一品要員,除了皇帝的賞識外,自然是與他的個人能力分不開的。李衛的為官經歷可以看出,他擅長處理鹽政,在鹽務上頗有建樹。在兩浙時,他大力打擊私鹽販子,保障了浙鹽銷路,他還注重修理海塘,因而在當地的名聲很是不錯,抓捕盜犯方面他也很有一手,傳說中的知名武林高手甘鳳池就是栽在他的手裡。
雍正七年(1729年),李衛被加封為兵部尚書。雍正十年(1732年),他又被任命為署理刑部尚書。也是在同年,李衛被朝廷任命為直隸總督。任職期間,李衛不改本性,對不法的權貴,極力抨擊。鄂爾泰的弟弟步軍統領鄂爾奇在任上徇私枉法,魚肉民眾,李衛上奏彈劾,受到雍正獎勵。
乾隆登基後,李衛的待遇也是不錯。乾隆元年(1736年),李衛被朝廷任命為裁營田觀察使,兼管直隸總河。在任上,他也是很盡職,處理得井井有條。乾隆二年(1737年),誠親王府護衛庫克犯法,與百姓爭地,李衛上奏再次彈劾,後徹查屬實,受到乾隆的嘉獎。乾隆三年(1738年),李衛又彈劾河督朱藻貪污受賄以及朱藻的弟弟朱蘅干預賑災,朱藻兄弟兩人最終因此獲罪。
然而,不久之後,李衛就病倒了,乾隆特地派了御醫去診治,最後收效甚微。當年(1738年),李衛因為病重而去世,享年為五十一歲。乾隆帝對李衛不薄,按總督例厚葬了他,賜予他謚號「敏達」。
Ⅶ 歷史上李衛最後的結局如何呢
李衛失寵了,很郁悶,加上本身又有肝炎,所以乾隆上台三年後,他就死掉了。 看過雍正王朝的人一定很熟悉這個角色。他的風格兼收並蓄,有點笨拙,加上定製的配樂,使他成為劇中最受歡迎的角色之一。然而,這些只是對影視作品的詮釋,李維的歷史並不在劇中,那隻是一個出身於揚州的乞丐,相反,他的家庭非常富裕,是真正富有的孩子
由於李維的“捐贈”數額很大,確實緩解了康熙的迫切需要,因此李維仕途的“起點”也很高。先任軍官,後於康熙五十八年晉升戶部大臣,開始協助部里的行政工作,比在官場混跡近四十年的田文景還要高。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 ,康熙皇帝駕崩,雍正皇帝繼位,李渭開始步步高升。
從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到雍正五年(1727年) ,李瑋先後被任命為雲南燕邑路、雲南布政使節、浙江巡撫,最終成為浙江巡撫,成為一位非常有權勢的封建官員。除了受到雍正的高度贊揚和尊敬,李維也贏得了他統治下的人民的支持和愛戴,特別是浙江的學者,並對李維表示“感激”。在此之前,江浙地區經常發生由學者領導的“文字獄”和“反清復明”事件。雍正登基後,短短幾年間,王景起西徵文章事件和茶四亭事件相繼爆發,使雍正對浙江士人恨之入骨,下令宣布停止浙江鄉試和國會考試,徹底切斷了浙江“崛起”通道的文人階層,立即引起了整個浙江地區的嘩然。
“就像這種無恥的違法行為,查氏家族的孩子必須被浙江人民所利用,不僅藐視憲法,而且玷污了皇室的名聲。浙江人民應該被阻止面對這種情況,李偉“眼見為實,心裡卻很焦慮”他繼續奔跑游泳,希望消除雍正對浙江士人的誤解。經過李維等人的不懈努力,雍正六年(1728年) ,雍正終於同意恢復浙江科舉: “明年是省試時間,浙江省的學者允許考試照常進行。”後來,在宮殿考試的第二年,一流的學者,眼睛,和芙洛
Ⅷ 歷史上的李衛是個什麼樣的人
確有其人。李衛(1687年2月2日—1738年12月3日),字又玠,江南銅山(今江蘇豐縣大沙河鎮李寨版)人,清代名臣。康熙五十六年權(1717年),李衛捐資員外郎,隨後入朝為官,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深受雍正皇帝賞識,歷任戶部郎中、雲南鹽驛道、布政使、浙江巡撫、浙江總督、兵部尚書、署理刑部尚書、直隸總督等職,為官清廉,不畏權貴,不論所任何職,在位時能體察民間疾苦,深受百姓愛戴。李衛於乾隆三年(1738年)病逝,年五十一,乾隆帝命按總督例賜予祭葬,謚敏達。
Ⅸ 歷史上有沒有李衛這個人
歷史上真實的李衛 字又玠,1686—1788 並不是出身於市井的小混混,而是江南銅山(今徐州市)一家家境比較富裕的人家。康熙五十六年,李衛花錢捐了一個官。《清史稿·李衛傳》載:李衛「入貲為員外郎,補兵部。康熙五十八年,遷戶部郎中。」據《小倉山房文集》載,李衛在戶部供職期間幹了一件讓當時還是親王的胤禎刮目相看的事:當時分管戶部的一位親王每收錢糧一千兩,加收平餘十兩。李衛屢次諫阻都不聽,於是在走廊上置一櫃,寫著「某王贏錢」,使這位親王十分難堪,只好停止多收。雍正十分看重李衛「勇敢任事」的優點,一繼位就任命李衛為雲南道鹽驛道,次年擢升為布政使掌管朝廷重要稅源的鹽務。雍正三年 1725年 又被擢升為浙江巡撫兼理兩浙鹽政。雍正五年,李衛「尋授浙江總督,管巡撫事」;翌年,朝廷又以「江南多盜」,而地方官又「非戢盜之才」為由,命李衛統管江南七府五州盜案,「將吏聽節制。」雍正七年,李衛被加封為兵部尚書、太子太傅,雍正十年又內召署理刑部尚書,尋授直隸總督。
李衛任浙江、直隸總督十多年倒做了幾件讓世人稱贊的好事。李衛管理鹽政不僅加強了沿海各關隘的巡緝,打擊不法商販盜賣私鹽等活動,同時還改革鹽政稅賦制度,「諸場有給丁灘者,以丁入地,計畝徵收;無給丁灘者,暫令各丁如舊輸納。」此舉,既穩定了鹽業生產,又增加鹽業稅收。當時,因浙江人汪景琪著《西征隨筆·歷代年號論》中,影射雍正年號不吉利和禮部侍郎查嗣庭在科舉考試中取「維民年止」句為試題所犯下「大不敬」之罪,「停浙江人鄉會試。」李衛出任浙江總督後一面「文告嚴督,」一面上書朝廷「浙江士子感恩悔過,士風丕變,乃命照舊鄉會試。」李衛治理海塘成績卓著。他在海寧自翁家埠至尖山間的近百裏海塘險要塘段搶築亂石塘、柴塘近2300丈,緩和了危急形勢;並且設塘兵200名及千、把總等員弁分駐沿塘常年修護。在海塘「招民墾田,於本年起科;設灶煎鹽,官為收賣;漁舟入海,給牌察驗;魚鹽徵稅,充諸項公用。」李衛剿匪十分稱職,「盜匿山澤間,詗得其蹤跡,遣將吏捕治,必盡得乃止。以是所部乃無盜」。李衛對整肅吏治也著有成效。江南督臣范時繹、按察使馬世 庇護張如雲及其黨羽以符咒惑民,李衛毫不徇情上書彈劾,使「時繹奪官,世 、空北皆坐譴,雲如等論斬。」雍正十一年,李衛不顧忌戶部尚書兼步軍統領鄂爾泰的地位和眷寵均在自己之上,公開上書指參其弟鄂爾奇「壞法營私,紊制擾民,」使鄂爾奇被革職查辦。雍正十二年,他「疏發誠親王府護衛庫克與安州民爭淤地」;雍正十三年,他「疏劾總河帡藻貪劣」。所以,雍正對李衛的評價是「嘉許之懷,筆莫能罄。……非深悉朕衷,毫不瞻顧,安肯毅然直陳。」
當然,李衛也是一個「維吾爾族姑娘」,滿頭小辮子———缺點不少,諸如恃才傲物,對上司無禮,在自己的執事牌子書寫「欽用」,有時也接受禮物等。為此,雍正也曾多次告誡他「嗣後極宜謙恭持己,和平接物。川馬、古董之收受,俱當檢點。兩面『欽用』牌,不可以已乎 是皆小人逞志之態,何須乃爾。其克慎毋忽。」並且很嚴肅的警告他「書雲習與性成,若不痛自刻責,未易改除。將來必以此受累,後悔何及 」但是,這一些,都不足以影響雍正對李衛的信任。原因何在 雍正在浙江總督程元章密參李衛離任後還干預浙江事務的奏子上批道:「李衛之粗率狂縱,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朕取其操守廉潔,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顧因循,視國政如膜外之風耳。」可見,雍正有知人和用人之明。
附:《清史稿·李衛傳》
李衛,字又玠,江南銅山人。入貲為員外郎,補兵部。康熙五十八年,遷戶部郎中。世宗即位,授直隸驛傳道,未赴,改雲南鹽驛道。雍正二年,就遷布政使,命仍管鹽務。三年,擢浙江巡撫。四年,命兼理兩浙鹽政。疏言:「浙江戶口繁多,米不敷食。請撥鹽政歸公銀十萬,委員赴四川采運減糶,款歸司庫;有餘,以修理城垣。」衛整理鹽政,疏言:「諸場有給丁灘盪者,以丁入地,計畝徵收;無給丁灘盪者,暫令各丁如舊輸納。」又言:「浙省私販出沒,以海寧長安鎮為適中孔道,請設兵巡隘。」又言:「江南蘇、松、常、鎮四府例食浙鹽,鎮江接壤,淮鹽偷渡。請敕常鎮道及京口將軍標副將、城守參將等督飭將吏水陸巡緝。五年,奏修海寧、海鹽、蕭山、錢塘、仁和諸縣境海塘。
尋授浙江總督,管巡撫事。六年,奏言:「江、浙界上盜賊藏匿,浙省究出從盜,咨江南震澤縣捕治,竟以替身起解。案中諸盜,江南督臣范時繹留以待讞。今察出有舉人金士吉等徇庇,當請褫奪,並提江南所留諸盜窮究黨羽,剪除巢穴。」得旨嘉獎。溫、台接壤,瀕海有玉環山,港嶴平衍,土性肥饒。前總督滿保因地隔海汊,禁民開墾。衛遣吏按行其地,奏請設同知,置水陸營汛。招民墾田,於本年起科;設灶煎鹽,官為收賣;漁舟入海,給牌察驗;魚鹽徵稅,充諸項公用。衛經畫浙東諸縣水利:鄞縣大嵩港溉田數萬畝,歲久淤淺,衛令疏浚,築塘設閘,開支河溉田。鎮海靈岩、大丘二鄉有浦口通海,舊有閘已圮,衛令修築。定海多曠土,衛令察丈清理。上虞瀕海潮汐沒民田,衛為奏請除額;縣有夏蓋湖,積淤多已成田,衛令察丈,許民承業升科。
上以江南多盜,時繹及巡撫陳時夏非戢盜之才,命蘇、松等七府五州盜案,令衛兼領,將吏聽節制。時議增築松江海塘,並以舊塘改土為石,上復以時繹未能董理,令衛勘議。衛詣勘,奏言:「松江海塘已築二千四百餘丈,未築者當令仿效海鹽舊塘,石塘後附築土塘,宜一例高厚,歲派員修治。」上從之,仍令衛會時繹、時夏董理。上以衛留心營務,江南軍政舉劾,復命衛會同考核。尋遣侍郎彭維新等如江南清察諸州縣積欠錢糧,亦令衛與聞。七年,加兵部尚書。入覲,遭母喪,命回任守制。尋復加太子少傅。江寧有張雲如者,以符咒惑民,衛遣詗察,得其黨甘鳳池、陸同庵、蔡思濟、范龍友等私相煽誘狀。八年,衛令游擊馬空北往捕,時繹故與雲如往還,與按察使馬世烆庇不遣,賄空北還稟衛。衛疏劾,上遣尚書李永升會鞫,時繹奪官,世烆、空北皆坐譴,雲如等論斬。九年,疏請改定蘇州府營制。
衛在浙江五年,蒞政開敏,令行禁止。上以查嗣庭、汪景祺之獄,停浙江人鄉會試,衛以文告嚴督。逾年,與觀風整俗使王國棟疏言兩浙士子感恩悔過,士風丕變,乃命照舊鄉會試。上督責各直省清厘倉庫虧空、錢糧逋欠,衛召屬吏喻意,簿書、期會、吏事皆中程,民間亦無擾。
十年,召署刑部尚書,授直隸總督,命提督以下並受節制。十一年,疏劾步軍統領鄂爾奇壞法營私,紊制擾民。上為奪鄂爾奇官,命果親王及侍郎莽鵠立、海望按治,得實,請罪鄂爾奇。上以鄂爾奇為鄂爾泰弟,曲宥之;獎衛,命議敘。乾隆元年,命兼管直隸總河,裁營田觀察使,敕衛核議。衛請以營田交諸州縣收管,分轄通永、霸易、天津、清河、大名五道,統率經理。下部如所議。二年,疏發誠親王府護衛庫克與安州民爭淤池,赴州囑託。上命治庫克罪,嘉衛執法秉公,賜四團龍補服。三年,疏劾總河朱藻貪劣,藻弟蘅挾制地方官,干預賑事。上命尚書訥親、孫嘉淦按治,奪藻官,並罪蘅如律。
衛在直隸六年,蒞政如在浙江時。屢奏請審正府縣疆界,改定營汛,增置將吏。衛尤長於治盜。盜匿山澤間,詗得其蹤跡,遣將吏捕治,必盡得乃止。以是所部乃無盜。病作,乞解任,遣御醫診視。卒,賜祭葬,謚敏達。
世宗在籓邸,知衛才,眷遇至厚,然察衛尚氣,屢教誡之。其在雲南,或有饋於衛,衛又令制「欽用」牌入儀仗。上諭之曰:「聞汝恃能放縱,操守亦不純。川馬骨董,俱當檢點。又制『欽用』牌,是不可以已乎?爾其謹慎,毋忽!」衛奏言:「受恩重,當不避嫌怨。」上又諭之曰:「不避嫌怨,與使氣凌人、驕慢無禮,判然兩途。汝宜勤修涵養,勉為全人,方不負知遇。」及赴浙江,時河決朱家海,上命中途與河道總督齊蘇勒議施工。衛見齊蘇勒,決口已合龍,議頗不相協。衛錄問答語以聞。會衛族弟懷謹等居鄉放縱,衛令淮徐道捕送拘禁,族人騰謗。衛疏言:「臣開罪范時繹,又與齊蘇勒不無芥蒂,皆臣本籍大吏,恐因家事心跡難明。」上諭之曰:「時繹不足論,齊蘇勒與有芥蒂,或汝禮貌疏慢所致,咎不在齊蘇勒。凡審事辨公私最為不易,向日於鄰里鄉黨間先存嫌怨,則又當別論。朕每言公中私、私中公,樞機正在於此。」及在直隸,上復諭之曰:「近有人謂卿任性使氣,動輒肆詈。丈夫立身行己,此等小節不能操持,尚何進德修業之可期?當時自檢點,從容涵養。」
高宗南巡,見西湖花神廟衛自范像並及其妻妾,號「湖山神位」,諭曰:「衛仰借皇考恩眷,任性驕縱,初非公正純臣。託名立廟,甚為可異!」命撤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