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神起為什麼解散
❶ 東方神起因為什麼才解散的
目前,東方神起暫時以鄭允浩和沈昌珉兩人的形式活動。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在2009年8月2日與所屬經紀公司韓國SM公司因收入分配及奴隸合約問題展開了官司,隨後這三位成員離開SM公司並且簽約韓國經紀公司c-jes。其他兩位成員鄭允浩與沈昌珉留在SM公司並且繼續以東方神起的名義進行活動,而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另外組成團體JYJ繼續活動。 據韓國媒體報道,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等東方神起三名成員在31日下午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判決他們與SM公司之間的所屬協議失效。韓國偶像組合東方神起面臨解散的危機,讓許多喜歡他們的fans為之心焦。 據報道,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等東方神起三名成員在31日下午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判決他們與SM公司之間的所屬協議失效。據悉他們在今年4月就曾要求解除與SM公司的所屬協議。據韓國媒體報道,東方神起成員與SM公司之間的不和其實早就有預兆,今年6月東方神起就臨時缺席了SM公司舉辦的SM TOWN LIVE演唱會海報拍攝,隨後就傳出了東方神起將與SM公司解除協議,不參加今年的SM TOWN LIVE演唱會的消息。東方神起不僅在韓國國內,在全亞洲地區都有很高的人氣,因此如果該組合真的解散,那麼勢必將給亞洲各國的fans帶來巨大的沖擊。fans在得知東方神起狀告SM公司的消息後紛紛表示,希望這件事情能夠以好的方式得到解決,避免東方神起解散。東方神起在2004年以《HUG》出道後就獲得了極高的人氣,被視為是SM公司繼HOT之後推出的最成功的男子組合,在過去5年東方神起不僅在韓國國內一直占據著頂尖的地位,而且還進軍日本,多次在日本公信榜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績,成為了歷史上連續獲得公信榜冠軍次數最多的國外歌手。此次東方神起狀告SM公司,只有朴有天等三人參加,而不久前分別被選為《向大地頭槌》和《Paradise牧場》的鄭允浩和沈昌珉並沒有提出訴訟請求。事件的導火線是三人本來像公司請假去參加化妝品的發布會(好像是這個),丹臨時SM變卦,說什麼私自去那種場合是損害了公司利益(他奶奶的LXM)成員並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只是想解脫不合理契約的束縛 .出道5年間三名成員由於公司的日程安排身心俱疲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從2004年出開始作為東方神起的成員出道後根據S(網路)M 公司的安排來往於韓國,日本和中國間,一年之中除了一周以外每天只能休息3—4小時來趕通告。在這個過程中導致三名成員的健康惡化疲勞感劇增。S(網路)M 在東方神起開始海外活動後進行了更加無理的日程安排。對三名成員來說比起實現作為藝人夢想來看更像是淪為了公司的賺錢工具。他們希望通過各自的規劃進行演藝活動。 2.13年的專屬合約就相當於終身合約 根據專屬合約,合約時間為13年,那裡並不包括兵役2年的時間。包括入伍時間的話已經超過15年了。也就是還剩10年時間,事實上這相當於持續到演藝生涯結束為止。如果提出解約的話將會面臨相當於總投資的3倍,日常收益的2倍的巨額違約金。數千億元的違約金使得解約成為不可能的事,只能受S(網路)M 的束縛。 3.成員們沒有在S(網路)M 收到和努力成正比的待遇 成員們在合約期間不能從S(網路)M 那裡得到恰當的相應的待遇。除了沒有簽約金之外,專屬合約上關於唱片收入分配的條款表明,最初的合約上只有單張專輯的銷量達到50萬張以上後,下張專輯發行時每人才可以拿到一千萬韓幣。銷量在50萬張以下時成員們一分錢都收不到。這條款在2009年2月6號才得到修正,修正後成員們每人也不過只能分配到專輯銷售額的0.4%-1%. 4 成員們雖然數次要求修正不正當合約,但S(網路)M 從來沒有傾聽過他們的意見 在這種狀況下,三名成員曾輪番向S(網路)M 提出了專屬契約的不正當性,並且要求脫離此合約的效力按照各自的理想進行活動,但是S(網路)M 只是拿與此事沒有任何關系的化妝品事業來混淆這件事的本質。向媒體,新聞多次說出和這次事(網路)件沒有一點關系的化妝品投資。盡管如此,三名成員還是為了能夠最大限度地使大家共存,希望通過雙方對話找到一條最圓滿的解決辦法而准備了一份協議。但S(網路)M 對此也不予回應。事情發展至此,三名成員認為從S(網路)M 的態度里找不到一絲通過對話解決此事的希望,因此才向法院提出了訴求 5 化妝品事業投資作為和演藝活動毫無關系的財務投資,和這次臨時提出的申請案沒有任何關系,這件事情的本質是專屬契約的不合理性。 一方面,S(網路)M 公司在公開立場表明成員們是因為化妝品事業投資才提出了這次的臨時申請,但是成員們這次提出的臨時申請與化妝品事業投資沒有任何關系。S(網路)M 所說的化妝品事業是三個人在進入中國的化妝品銷售公司里作為股東進行了投資的事情,這只是和演藝事業毫無關聯的財務性投資。即使從常識角度考慮,他們也不可能為了區區的一億韓元的化妝品投資而放棄為之努力奮斗拼搏了5年的東方神起,這恐怕是誰也無法理解的吧。 成員們提出的問題的核心是專屬契約的不正當性,而正是因為S(網路)M 用和契約沒有任何關系的化妝品事業來混淆事情的本質,才使得之前所有的嘗試都不得不中斷。 6.成員們絕不是想要解散只是想擺脫不公平合約的束縛 很多飯在得知這次的假處分申請後擔心東方神起會解散。但是這次假處分申請絕不是以東方神起的解散為前提所提出的。雖然現在是由於對這個問題的解決存在見解差異所以只有三人提出訴訟,但是成員們之間的感情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無論何時都會一起遵守和飯們的約定的心是始終如一的。成員們希望通過這次的事換取盡情做音樂的條件,因為總是相信飯們會和我們在一起共同面對以後的風雨,所以才鼓足勇氣提出的。 7.把這次的事(網路)件作為更為成熟的契機 愛著東方神起的各位對於三名成員這次提出的假處分申請十分震驚,我們非常抱歉。但是為了更大的夢想,給我們應援的各位,我們今後會以更為成熟帥氣的姿態來報答各位的聲援的,會盡最大努力遵守與FANS之間的約定。我們約定。
❷ 東方神起為什麼解散
簡而言之就是錢唄,SM公司太狠了。下面那個新聞說的蠻清楚的
導火索:發生嚴重利益分歧
有關「東方神起」將與韓國SM公司解約的風聲,這幾年來已風傳了好幾回,特別是今年6月份更是被韓國媒體言之鑿鑿地公開披露。但SM公司始終持否認態度,而且「東方神起」也從未正面確認過此事。記者從韓國同行處了解到,其實「東方神起」與SM公司積怨由來已久,雙方解約是遲早的事。7月31日下午,「東方神起」的三位成員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正式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判決他們與SM公司之間的所屬協議失效。造成這一正面沖突的導火索,是因公司與私人之間的嚴重利益分歧所致。原來,朴有天等三位成員的父母聯手經營了一個化妝品品牌,在7月13日,朴有天等三人原本已向公司請好假,准備出席該化妝品的發布會,但在結束7月11日的北京個唱後,公司突然拒絕了他們的請假要求,並認為他們私下出席化妝品發布會,侵害了公司利益。由此,雙方矛盾徹底激化。對於此次解約事件,韓國SM公司的負責人公開表示,SM公司已經確認朴有天等三人向法院提出訴訟的情況,並表示對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深感遺憾。隨後,該負責人表示:「因為『東方神起』是代表韓國的組合,所以這次訴訟並不僅僅是他們個人或是SM公司的事情,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東方神起』都不應該解散。因此SM公司將努力避免發生最壞的情況。」負責人還透露,這次訴訟的主要原因是SM公司與某化妝品公司之間的矛盾,因此SM公司將盡快解決問題,並積極與提出訴訟的三名「東方神起」成員進行協商。
「每天睡眠時間只有3到4個小時,合約長達13年」據韓國《朝鮮日報》報道,東方神起的三名成員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細亞俊秀的法律代理「世宗律師事務所」3日上午發表了一份正式聲明。聲明中稱:「金俊秀(細亞俊秀)、金在中(英雄在中)、朴有天(秘奇有天)作為東方神起的成員,自2004年出道以來,一直按照其所屬經紀公司SM娛樂的安排在韓國、日本、中國等地展開活動。一年當中,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其餘時間每天睡眠時間只有3到4個小時,一直承受者無比繁忙的日程。」除此之外,英雄在中等人還列舉了另外兩個引發矛盾的原因。根據東方神起成員公開的合同內容所示,雖然作為歌手發售唱片是東方神起的主業,但並沒有靠此賺得什麼大錢。世宗方面主張並解釋說:「首先,雙方簽訂合同時沒有合同保證金,根據專屬合同上關於唱片收益分配的條款顯示,最初的合同中約定,只有在單曲碟銷量超過50萬張的情況下,如果再發售唱片,則每個成員可分得1000萬韓元。但如果銷量不足50萬張,成員則分不到任何利潤。該條款得到2009年2月6日後才得以修改,但即使是修改後,成員通過銷售唱片所得的收入也只是根據唱片銷量,每人只能分0.4%至1%。」據世宗事務所方面透露,東方神起與其所屬公司簽署的合約長達13年。並主張,合約期限長達13年,若再加上兩年兵役時間,東方神起要為SM公司工作15年以上,目前還剩下將近10年的時間,這實際上意味著終身協議。而且根據協議如果東方神起違約,就要賠償SM公司高達數千億韓元的違約金,因此不得不受SM公司束縛。上月31日,英雄在中等三人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判決他們與SM公司之間簽署的專屬協議失效,並表示:「據我們判斷,我們在SM公司不可能實現成為藝術家的夢想,而只是公司的一個賺錢工具。我們希望通過此次訴訟,為未來打拚出屬於各自的天地。」至於「東方神起」是否將就此解體,韓國當地媒體普遍不看好,因為雙方的利益分歧已無法通過簡單協商來解決了。根據以往韓國組合的發展規律,「東方神起」在大熱歌壇5年後,也確實走到了其組合道路的盡頭。另據圈內人士推測,此次司法程序很有可能被庭外調解,雙方最終應該會「和平分手」。如果推測成立,「東方神起」的此次中國演出就將成為他們以組合形式露面的「絕唱」。
東方神起因合約與事務所打官司,好似H.O.T的翻版。2004年出道的東方神起因合約與事務所打官司,似乎成了同屬SM事務所的H.O.T於八年前的翻版。由「韓國音樂教父」李秀滿在上世紀80年代末創辦的SM娛樂文化公司,多年來陸續培養出H.O.T、SES、神話、東方神起、Super
Junior等超人氣歌壇組合。不過,歌手與經紀公司的矛盾也一直沒有消停過,H.O.T、SES、神話在數年之後解散、轉投新東家。可以說,東方神起並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自東方神起成員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細亞俊秀上月31日正式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狀告所屬的韓國SM公司並要求解約,該組合便捲入解散傳聞,經紀公司方面和機場方面預計將有大批粉絲封鎖機場,並投入了私人保鏢企業和警力,但只對來到金浦機場的普通市民造成了不便。直到下午4時東方神起徹底離開機場,機場才逐漸恢復平靜。近日傳出的東方神起解散傳聞,對部分粉絲造成巨大打擊,此次事件讓人們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背景資料:東方神起在2004年以《HUG》出道後就獲得了極高的人氣,被視為是SM公司繼HOT之後推出的最成功的男子組合,在過去5年東方神起不僅在韓國國內一直占據著頂尖的地位,而且還進軍日本,多次在日本公信榜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績,成為了歷史上連續獲得公信榜冠軍次數最多的國外歌手。此次東方神起狀告SM公司,只有朴有天等三人參加,而不久前分別被選為《向大地頭槌》和《Paradise牧場》的鄭允浩和沈昌珉並沒有提出訴訟請求。
東方神起韓國經紀制度苛刻到無話可說據一位業界人士透露,韓國的經紀制度源自日本,都很保護藝人,所以在合作前都會將工作條件及報酬溝通得清清楚楚,減少意外的發生。但該人士表示:「韓國經紀制度苛刻到無話可說。」很多人以為那些娛樂圈新人才被經紀公司壓榨控制,其實,全智賢、崔智友、文根英等當紅明星都是受害者,她們各自的經紀公司在簽訂演藝合約時,就會要求其公開私生活所有細節,若走紅前曾有不堪往事必須全盤托出。甚至談戀愛、分手,經紀公司都可在背後一手操控,她們完全沒有個人空間。中國台灣導演朱延平曾透露,韓國藝人非常尊重經紀人,不敢違抗他們的指令。他說有一次和全智賢一起吃飯,經紀人沒說開動,全智賢連筷子都不敢碰。韓國明星在經濟上也並不闊綽。藝人出道之後,有些經紀公司會與他們簽下一份「不平等」的合約,據圈內人士透露,這份合約一般都是至少10年的。出道之後,藝人需要向公司償還一筆巨款,在償還結束後,才能夠與公司簽訂一份收入分成的協議,而收入的分配,一般都是經紀公司佔70%以上。而同樣的情況在好萊塢,大牌的經紀公司會收10%,最多不超過40%,對待新人,公司抽取40%頂天了。
8月2日下午3時30分,東方神起的數百名粉絲為了迎接從日本回國的東方神起,將首爾果海洞金浦機場圍了個水泄不通。當東方神起出現在粉絲和普通市民等候的國際航班一樓入境口時,粉絲們開始跳來跳去,以便更近距離地看到偶像。在此過程中,場面混亂,一些粉絲甚至被推倒,被其他人踩踏,還有一些粉絲動起手來,機場頃刻間陷入一片混亂。
韓國藝人們悲慘的生活東方神起解散原因最主要的還是不公平的奴隸合約,之前早有先例曝光,2008年12月初韓國十家經紀公司與藝人簽署「奴隸合同」被揭發,據稱包括全智賢、Rain、崔智友、文根英等當紅明星在內的354名藝人都被逼簽下嚴重侵犯個人權益的「奴隸條約」,藝人不僅要全盤交代學業、去向、交友、家庭,就連私生活也要上報。十家經紀公司與藝人簽署「奴隸合同」被揭發「明星?你?人們開始知道你了,所以以為自己非常有名氣對吧?你自己也覺得高了一截對吧?變高的只有你的高跟鞋,就那麼點高度而已。」這是描寫韓國娛樂圈潛規則的韓劇《OnAir》里的一段台詞。如今,隨著越來越多的韓國娛樂圈內幕被揭開,人們驚訝地看到韓國藝人們悲慘的生活。在韓國,發掘藝人是隨時隨地的,哪怕你在路邊站一下也有可能被星探發現。一位韓國經紀人總結說:「經紀公司投資的是金錢,藝人投資的是青春,我們的想法就是把一塊本來只有20塊錢的手錶,以1萬塊錢賣出去。」一旦成為藝人,就要過上「有巨大壓力」的生活。韓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實行網路實名制的國家,強大的輿論壓力有時候可以讓一個人瞬間崩潰。韓國人的性格被總結為「鋁鍋根性」,意為有一點火便會迅速熱起來,而火一關就馬上冷掉。韓國藝人們包裝得都非常成功,但是他們私底下和在粉絲面前是完全不一樣的。他們都生活得很謹慎,工作強度非常大,還要忍受公司的「壓迫」,一層層的壓力下,每個韓國藝人都如履薄冰。
❸ 為什麼東方神起要解散呢他們還會在一起嗎
東方神起團體名義上沒有解散,但是目前以兩人和三人分開的形式活動。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在2009年8月2日與所屬經紀公司韓國SM公司因收入分配及奴隸性合約問題展開了官司,細節不詳,隨後這三位成員離開SM公司並且簽約到日本的經紀公司艾回。其他兩位成員鄭允浩與沈昌珉留在SM公司並且繼續以東方神起的名義進行活動,而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重新組成團體為JYJ在亞洲全新出發。
❹ 東方神起為什麼要解散
據韓國媒體報道,在7月31日提出訴訟,要求取消與SM公司之間所屬協議的朴有天、金俊秀、金在中等三名東方神起成員在8月3日上午通過法律代言人發表了正式聲明,公開了他們提出訴訟的原因,並表示在過去5年裡因SM公司的獨斷專行,讓他們身心俱疲。
朴有天等三人在這份聲明中表示,自從東方神起在2004年出道以來,過去5年他們一直按照SM公司的安排在韓國、日本、中國等進行活動,一年當中,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其他時候每天睡眠時間都只有3-4個小時,嚴重影響了東方神起的身心健康。然而SM公司卻不顧這些,日益加重東方神起的工作量,這讓朴有天等三人認為如果繼續在SM公司呆下去,只會成為公司賺錢的道具,而無法實現他們的夢想,因此才決定離開SM公司。
朴有天等還對東方神起與SM公司簽訂的所屬協議表示了不滿。據悉,根據這份所屬協議規定,東方神起要為SM公司工作13年,再加上兩年兵役時間,東方神起要為SM公司工作將近15年,這對於偶像組合來說,實際上等同於是終身協議。而且根據協議如果東方神起提前終止與SM公司的協議,就要賠償SM公司對東方神起總投資的三倍金額以及東方神起所有收入的兩倍金額,賠償金總數高達數千億韓元。
而且雖然東方神起是韓國頂級男子組合,但卻一直遭到SM公司的不公正待遇,不僅一分錢簽約金都沒有拿到,而且在唱片收入方面的分配上也非常不公平。東方神起只有在上一張專輯賣出50萬張以上時,才能在推出下一張專輯時每人得到1000萬韓元,而如果上一張專輯銷量達不到50萬張,東方神起成員們就一分錢也拿不到。這個協議一直到2009年2月6日才被修改,而東方神起成員在此之前通過專輯所得到的收入只有專輯總收入的0.4%-1%。
朴有天等人表示,他們曾多次試圖與SM公司進行協商,以解決所屬協議中一些不公正的部分,不過SM公司卻一直不肯與他們進行協商,即使這次朴有天等人提出訴訟後,也以完全沒有關聯的化妝品公司作為推脫,絲毫沒有表現出要解決事情的誠意,因此他們只好選擇請法院來裁決。
朴有天等還澄清了這次訴訟與他們入股的化妝品公司有關的傳聞。朴有天等人表示,他們的確是每人為某化妝品公司投資了一億韓元左右,但這只是單純的個人投資,完全與SM公司之間的矛盾無關。從常識上來看,他們也不可能為了區區一億韓元的投資而放棄為之努力了5年的東方神起。朴有天等強調,這次訴訟的核心問題是SM公司對他們的不公正待遇,SM公司主張這次訴訟的原因是化妝品公司只是為了遮蓋事件的本質原因。
朴有天等人最後還表示,他們也並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而且這次他們與SM公司之間的訴訟雖然只有三人參加,但這並不意味著東方神起內部不和,只是成員之間解決問題的方式不一樣而已。朴有天等強調,他們會盡最大努力遵守與fans的約定,如果這次事件順利解決,東方神起今後還是會站在同一個舞台上。
❺ 東方神起為什麼要解散
1. 出道5年來,三成員因公司擅自安排的工作日程而身心疲憊.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2004年作為組合東方神起成員出道後,根據SM的指示輾轉於韓國,日本,中國 活動,消化著1年內只有1周的休息時間,平日每天的睡眠時間只有3-4小時的日程.在這中間三人的健康遭到了極大的損害,精神上的疲勞感也到達了極限.SM為了東方神起的海外進出,擅自安排的活動計劃愈發的無理。三人認為自己並不是在SM實現自己藝人的夢想,而是成為了公司創造收入的工具被壓榨, 而有了自己進行其他演藝活動的想法。
2. 13年的專屬合約期間,事實上意味著終身合約.
根據專屬合約,合約期間為13年,包含服役期間則超過了15年,到現在為止才過了10年,事實上意味著合約將存續到藝人隱退為止,專屬合約中規定的解約條件為需要支付投資金三倍、現存收入2倍的違約金,就算是與公司協議解除合同,也需要支付違約金, 搭數千億元的違約金條款事實上也使得解約成為不可能,最終也只能被SM所束縛.
3.成員們的努力並沒有從SM得到應有的待遇.
也就是說合約期間,成員們並沒有從SM得到應有的待遇. 沒有合約保證金,根絕專屬合約里的唱片收入分配規定, 在最初的合約中,只有當單一專輯銷售超過50萬張,在下一張專輯發售時,每個成員才能得到僅有的1,000萬元(韓元), 如果專輯銷量低於50萬張則一分錢都不能得到。此項條款已與2009. 2. 6得到了修正, 但修正之後,成員們得到的專輯收入也僅為根據專輯銷量,每人得到銷量的0.4%~1%.
4. 成員們曾要求修正不合理的合約,但SM卻無視成員們的意見.
在此情況下,三人指出SM專屬合約的不合理之處,要求終止專屬合約效力,各自另謀出路的要求,但SM卻以化妝品事業投資為由企圖混淆視聽. 即使如此,三人還是希望能最大限度地謀求共同利益,雙方進行會面對話,找到事態最圓滿的解決對策,但在協議過程中,我方在將要求的條件減少的情況下,SM仍沒有作出回應, 在這一連串的過程中,SM表現出的態度讓人意識到再通過對話來解決問題是毫無意義的,所以三人想通過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這次的事件.
5. 化妝品事業投資時與演藝活動無關的財產投資,與這次的臨時申請沒有任何關系,這次事件的本質是由專屬合約的不當性而起.
雖然SM表明了成員是因化妝品事業投資而向其提出的臨時申請,但這次的臨時申請與化妝品事業沒有任何關系. SM提出的化妝品事業只是三人作為股東投資的進出中國市場的化妝品公司,是與演藝活動沒有任何關系的財產投資. 根據常理, 怎麼會因為在進出中國市場的化妝品公司投資的約1億元資金,而放棄這期間作為東方神起所得到的所有成果呢,這是任誰都不會同意的事.成員們提出的問題的核心是專屬合約的不當性問題, 必須馬上阻止SM繼續以毫無關系的化妝品事業問題掩蓋事情本質的意圖.
6. 成員們絕對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只想擺脫不當合約的束縛.
許多歌迷因為這次的臨時申請而擔心東方神起的解散.但這次的臨時申請絕對不等於的東方神起的解散.現在只是因為就此問題的處理方式三人提出了不同見解,而選擇了訴訟的方式, 成員間沒有任何問題,成員們要堅守與永遠在一起的歌迷們的約定的心意沒有絲毫改變.如果能通過這次的事件修正合約的不當之處,讓大家能盡情地享受我們的音樂的話,堅信我們還會有勇氣繼續與大家合為一體,站在歌迷面前.
7. (把這次事件)當做讓自己更成熟的契機.
因為這次的臨時申請雖然讓喜愛東方神起的歌迷飽受驚訝和失望,而感到很遺憾很抱歉, 請大家理解我們是為了向更偉大的夢想越近而做出的決定,並支持我們,我們也會以更好更成熟的面貌面來報答大家的.
F 亞洲經濟
3名成員起訴公司導火索為專屬合約而不是化妝品事業
為三人擔任辯護的法務法人世鍾方面表示"開始化妝品事業前和前SM ENT.代表金英珉進行過協商, 最近SM卻以投資不穩定、產品確定性、公司形象為理由予以阻攔. 因此成員們備受打擊".以及"並不會只因個人事業就提起訴訟,問題要比這更復雜".
現在又出現了三成員的父母也即將提起訴訟的消息. 成員父母在6月與一部分歌迷網站站長會面討論時,而得知的此消息.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歌迷網站站長對此表示"無論現在情況如何,歌迷們都反對解散","這次的騷動並不一定意味著解散.東方神起在日本還與'艾回'有合約. 現在歌迷們正在傳播總結有此次事件內容的韓日中多語說明書". 形成了以公司和成員為中心,父母歌迷會也介入其中的四者間的問題.
東方神起三成員預定今天發表正式立場. 律師方面表示"不管是成員們還是SM方面現在都不想事件出現極端性的結果".
❻ 為什麼東方神起會解散
因三名成員在中,俊秀,有天向事務所提出訴訟,組合面臨解散,據三人的代表律師指出與事務所簽下的不平等合約,是觸發官司的主要因素。
公司經常讓他們長時間的工作,每天睡眠不足五六個小時。也因此留下了很多疾病。
更主要的是十三年的合約幾乎相當於藝人發展最好時間的全部,他們認為這很不合理。
但也有消息說他們三人是因為三家合作的化妝品問題上沒有達成共識。
反正是因為利益問題啊,當時我知道的時候也很難過,曾經那麼好的他們,卻也在利益面前分道揚鑣,現在看到舞台上的東方神起只有允浩和昌珉兩人,心理別提多不是滋味了!
不過,也希望能看到他們五個人再次站在一個舞台上,我們一起期待吧!
❼ 東方神起為何解散
親要耐心的看完哦 看完就明白
起訴風波已經從09年2月(從那時就有了矛盾,據說從那時起SM公司就已經沒有再付三人費用,三人曾派律師追討)演變到現在,已經有一年了,還是沒什麼結果,只說解約成功,解散未知,但一直都沒有同台演出,個人都有了自己的發展,不過明顯三人受限,前途茫茫。
其實從三件事就很容易看出SM的陰謀,具體計劃誰都不知道,我知道的時候很晚,看了很多新聞和帖子發現,SM其實是很心虛和狠毒的。
第一,從2月份就開始不付三人費用,明顯那時就有矛盾,但是三人並沒有表現出來,繼續演出,但是公司肯定已經開始計劃驅逐三人或者打壓三人。為什麼,也很明顯,都說神起要步神話後塵,神話為什麼解散?很多人都知道神話已經勢力太大,不受控制了,SM最怕的也就是這個。為什麼不驅逐允浩和昌珉?因為只有三人有自己的事業,羽翼豐滿,而且三人的勢力加在一起更大,在中一開始就被換人事件侵擾,明顯公司對他有所不滿,到後來除了韓國排名,其他國人氣都是第一,俊秀大米在韓國人氣最高,允浩排名最穩定,都是居中,昌珉人氣相對比較低,所以,明顯這二人沒事業更好控制。再者,現在三人人氣都達到頂峰階段,再後,一則開始低落,二則保持,對公司來說都不是好現象,低落則賺了不太多錢,已經夠本了,再培養就是浪費,保持的話更加不好控制;二人呢,允浩排名很穩定,絕對有價值繼續培養,他是主心骨,還能牽制其他成員,昌珉隨著年齡的增大,魅力也逐漸成熟,紳士而優雅,09年亞洲和日本排名都很靠前,據說日本變成第一了,人氣自然是看長不看落,當然有培養的價值。這么看來,公司明顯是有打壓和驅逐三人和保留二人的計劃,於是,這就 是為什麼三人忍受不了提出抗議,而二人卻說三人變了,對公司依然忠誠的原因,因為公司對兩組人馬的待遇和態度都不一樣了。
第二,允浩和昌珉二人公開說三人變了,加上允浩爸爸的簽名,演出的取消,不管是出於自願或者公司的強逼和誘惑,把責任全推在三人身上,公眾的責難只會落在三人或者公司身上,對二人絕對可以最大程度置身室外,人氣名聲都可以最大保全,依然可以繼續活動,但三人明顯受到很多的來自於公司的限制,前途可以說很是低迷。這是公司的高明之處,因為公司不在乎名聲好壞,在壞也壞不到明星身上,只要藝人人氣還在,他就可以繼續賺錢。
第三,最後歌謠祭的演出,SM公司明碼標出三個條件,有人監視,三人不準說話,成員不能交流,只能采訪允浩昌珉。這可以SM的心虛,如果你有理,為什麼不能交流,說不定就可以把人給勸回來啊,公司這么做只有一個理由,那就是驅逐三人的決心已定,徹底打壓三人,並最大保留二人,一交流,說不準二人就過去了。。。因為是公司的陰謀,他心虛,才會這也禁止那也禁止。二人絕對不會不知道內幕,但是無可奈何,人都向前看的,SM在韓國那就是老大,你一個細胳膊是扭不過大腿的,何況5人只是5根汗毛。二人都是心思慎密,有心計的人,我對一個帖子里對5個人性格分析的話很是贊同,二人在5人中是很有心計和頭腦的人,知道什麼對他們最好。所以才會一直緘默中突然發表聲明說三人變了,突然有簽名說絕對忠誠,突然在歌謠祭中二人離三人那麼遠。公司禁止他們交流,你以為高科技那麼發達的今天,如果5個人想交流公司真的禁止的了?不可能,唯一的解釋就是,先不管三人到底選擇的到底是對是錯,二人自己願意跟隨公司,疏遠三人,畢竟在現實的生活中,感情到底是虛無的,你也許會悲傷,但是感情不能當飯吃,不能拿來賭前途,順從公司是對他們最好的選擇,可以說,二人在友情和前途中選擇了前途。
最後,為什麼還沒有解散,但是已經沒有演出了,還處於膠合狀態?那是公司在等待飯們的熱情冷卻下來。神話就是最好的例子,當時出了很多慘劇,因為他們解散的太快了,飯們的熱情正熱的時候,你來這個情況無疑是招打。所以他們在等待,一年不夠可以等兩年,你飯們的熱情都能持續多久?所以,實質上,他們相當於已經解散了,只是在等待緩和,等待熱情冷卻。
仔細分析,我也很心灰意冷,很難過,可是還是寫了出來,其他的情況我不知道,我只看確實報道出來的東西,再分析結果。據說現在李秀滿辭職,不知道是不是意外,但是對神起的結果應該影響不大 ,韓國的藝人組合持續的時間都是3到5年,神起應該也不是例外,因為那是公司的策略,不會為了個別而破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