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什麼時候回歸的
Ⅰ 香港回歸是幾年幾月幾日
香港回歸為1997年7月1日,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對於香港回歸問題,中國和英國兩年時間談判了22次,最終在1984年12月19日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決定從1997年7月1日起,中國在香港成立特別行政區,對香港重新行使主權和治權。
一國兩制:
從回歸之日起,香港作為直轄於中央政府的特別行政區,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中央全面准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實行管治,堅決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香港特區根本利益,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香港回歸後的事實充分證明,「一國兩制」方針是正確的,是具有強大的生命力的,這為兩岸和平統一樹立了光輝的典範。也為我國進一步解決澳門、台灣問題,最終實現祖國統一大業,提供了一條現實可行的途徑。
Ⅱ 香港是幾年幾月幾日回歸祖國的 香港回歸的時間
1、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1997年7月1日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在香港升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這一天也成為香港回歸紀念日。
3、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中英兩國政府香港政權交接儀式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5樓大會堂舉行。7月1日零時整,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樂隊奏起雄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中國國旗和香港特區區旗一起徐徐升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經歷了百年滄桑的香港回歸祖國,標志著香港同胞從此成為祖國這塊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發展從此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
Ⅲ 香港回歸是哪一年幾月幾日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1997年7月1日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在香港升起。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是香港歷史上重要的一天,是中華民族普天同慶的日子。香港經歷了 156年的漫長歲月,終於在這個崇高庄嚴的日子,重投祖國的懷抱,重踏祖國的家門 。 香港人今後的命運,完全由自己掌握,我們以此自豪,也以此為榮。
中國政府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一國兩制」的理論和政策首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付諸具體實施。這一切均表明:一個重要的歷史時刻來到了我們面前。
香港回歸祖國,是我國統一大業的良好開端。一個半世紀以來,為使國家富強和疆土整,不少仁人志士窮畢生精力,獻身國家偉業,振興中華。他們的宏思精見,讓我們盡享今天的良好機遇,掌握自己的命運,開創美好將來。我們既為此而感到光榮,也為此而深感責任重大。
我們必須堅守信念,秉承中華民族的智慧、勤勞和特有的適應能力,以不屈不撓的精神,迎接歷史新事業帶來的一切挑戰,確保香港繼續繁榮安定,在國際上繼續享負盛名。
香港回歸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在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事件。
英國開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時間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時,當時清政府戰敗於1842年8月29日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英國。
1860年10月,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清政府再次戰敗,被迫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時稱九龍司地方一區)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給英國管治。
1898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塊大小島嶼總計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給英國,並將租借地稱為「新界」,租期為99年。從1898年7月1日開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滿。從而佔領香港全境。
Ⅳ 香港是哪一年回歸祖國的
香港1997年7月1號回歸。
英國開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時間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時,當時清政府戰敗於1842年8月29日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英國。1860年10月,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清政府再次戰敗,被迫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給英國管治。
1898年,清政府和英國簽署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在深圳河以北,以北部為界,共租賃了975.1平方公里的230個大島。界限街,並稱租賃土地為「新界」。 「,租約期限為99年。由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開始,並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屆滿。因此占據香港全境。
1982年9月,英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中華人民共和國拒絕承認《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等所有相關不平等條約,只承認香港受英國管理,而非英國屬地。
並要求英國將香港島和九龍連同新界一並交還。1997年,英國政府決定將香港的主權交還給中國,但同時爭取維持英國在香港的利益。
經過兩年多達22輪的談判,中英雙方於1984年12月19日正式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並於1997年7月1日決定在香港設立特別行政區。在九龍半島及新界南港島及界限街重新行使主權和權力。
一、回歸的原因:
1、前提條件:改革開放實行後,中國的綜合能力日益增強,同時國際地位也在不斷提高;
2、政策因素: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構想;
3、法律依據: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頒布;
4、群眾基礎:港澳同胞的愛國意識強烈,具有光榮的愛國主義傳統,渴望回到祖國的懷抱;
5、准備工作: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圓滿地完成了各項任務。
二、歷史意義:
香港回到祖國的懷抱,洗刷了民族百年恥辱,完成了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重要一步。香港回歸祖國是彪炳中華民族史冊的千秋功業。
(4)香港是什麼時候回歸的擴展閱讀:
歷史背景
1982年9月,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夫人訪華,鄧小平因香港前途問題與其進行談判。鄧小平提出,關於收回香港主權問題,可以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案解決。
他強調:「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回轉餘地。」
應該明確規定:中國將於1997年收回香港。雙方最後達成共識,通過外交途徑商談解決香港問題。於1984年簽署協議。
1982年9月26日,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華,中英首次揭開了香港前途談判之幕。雙方在經過首次談判後,聲明表示將會通過外交途徑對香港前途的解決方法進行商談。
第二階段的談判是1983年7月12及13日兩天,地點在北京。中方團長姚廣、英方團長是駐華大使柯利達。不過,由於雙方在初期的會議中,1983年9月22、23日第四輪會談後,1983年10月19、20日,雙方舉行第五輪會談,中英公布中恢復了「有益的」、「有建設性的」形容詞。
1984年6月,中英談判進入最後階段。7月份,英國外相賀維再訪北京。8月1日,賀維抵港,舉行記者招待會,宣稱中英雙方已同意協議大綱及主要條款。1984年9月26日,中國代表團團長周南和英國駐華大使理查德·伊文思代表雙方在北京草簽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
1985年5月27日,兩國政府在北京互換批准書,中英聯合聲明正式生效,香港進入了中國恢復行使主權前歷時12年的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