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校園
法律分析:(一)校園貸中涉及的高利貸法律問題。校園貸中如果涉及高利問題,應該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審核其借款利息是否在法律規定的區間內。(二)校園貸(特別是裸貸)涉及到的法律責任問題法律保護的是合法借貸關系。合同內容違反公序良俗的應為無效,而近來爆出的「裸條」事件,即以裸照作為抵押物,這明顯違背了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原則。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2. 校園貸和小額信貸的關系
都是貸款
校園貸是指一些非法的借貸平台向學生提供貸款的非法貸款行為,其只需要學生提供學生證和身份證,向學生提供貸款,簽訂高利率的借貸合同,當學生無法償還貸款時,便聯系其家屬催還貸款。」
小額信貸是以個人或企業為核心的綜合消費貸款,貸款的金額一般為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3. 校園貸的危害有哪些
目前校園貸產生的危害主要有以下這些:
1、高出本金眾多的的利息。目前網貸平台多數產品的年化借款利率在15%以上,所謂的「低利息」並不可信。0.99%月利率是營銷把戲,學生容易「上當受騙」。
2、連累身邊同學家人。有的貸款很便捷,只需要一張身份證就可以,有的同學礙於人情關系等原因,用身份證替別人辦貸款。這種行為風險很高,因為一旦對方無力還款,剩餘的債務就由「被」辦理人獨自承擔。
3、一旦逾期,催款就是「全方位」的。有些案例中,一旦學生貸款還不上,網貸平台並不會通過正當途徑追款,而是採用給父母、親友、老師群發簡訊、在校園里貼大字報,甚至安排人員上門堵截等威脅恐嚇的手段向學生催款逼債。
4、易滋生借款惡習,有的學生愛攀比,又有惡習,父母提供的費用不能滿足其需求。這些學生可能會轉向校園高利貸獲取資金,並引發賭 博、酗酒等惡習,甚至因無法還款而逃課、輟學。
5、易誘發其他犯 罪,放貸人可能利用校園「高利貸」詐騙學生抵押物、保證金,或利用學生信息搞電話詐 騙、騙領信用卡等。
4. 大學生陷入校園貸的主要原因
受利益的驅使,大量的民間資本爭先恐後地進入校園貸款行業,廣告更是無孔不入,從電線桿到學校廁所,再到簡訊、微信及QQ等互聯網手段,大學生未經世事防備心理不夠,很容易掉入陷阱。
大學生不正確的金錢觀
校園的攀比遠比生活中的攀比更嚴重,刺激來得更直接,部分家裡無法提供較豐厚的生活費的大學生產生嚴重的自卑心理,希望通過不同途徑駁回自尊心,遇到網貸後自然一拍即合,但又不了解其利率和高出了自己的償還能力,很容易就被要挾拍裸照、自殺等諸多問題。
民間資本唯利是圖
民間資本為了獲取高額的回報,瞄準著涉世未深的大學生,通過不斷引導的方式讓大學生陷入貸款的漩渦,對於無法償還的進行威逼利誘,促使大學生走上不歸路
家庭的教育缺失
父母對子女的金錢使用沒有正確的引導教育,大學生在面臨生色繽紛的大學生活無法做好獨立思考,沒辦法抵抗奢侈的誘惑,虛榮心不斷膨脹,導致大學生通過非法的路徑獲取金錢,彌補自己的缺失。
學校的教育缺失
學校沒有強調樸素的生活觀,做到不攀比不跟風的好氛圍,鼓勵大學生以學習為重,不斷進取,獲得競爭優勢,從而實現個人價值。
校園貸分控能力不足
大學生可以利用一些虛假信息即可獲得貸款,蒙蔽平台的信用審查,大學生屢試不爽,漸漸信息就開始覆蓋你周邊的親朋好友,給學生自身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政府金融機構監管不到位
校園貸一般沒有正規的營業執照,政府機關無法對該貸款進行監管,讓校園貸游離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導致有大學生不斷進行校園貸的騙局中
校園貸是2016年轟動校園及各大社會輿論話題之一,起因事件為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學生,用自己身份以及冒用同學的身份,從不同的校園金融平台獲得無抵押信用貸款高達數十萬元,當無力償還時跳樓自殺。
2016年4月,教育部與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路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實時預警機制,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應對處置機制。
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亦明確提出用「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針,整改校園貸問題
校園貸通常分為三種:
一、專門針對大學生的分期購物平台,如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還提供較低額度的現金提現;
二、P2P貸款平台,用於大學生助學和創業,如投投貸、名校貸等;
三、阿里、京東、淘寶等傳統電商平台提供的信貸服務。
5. 為暢通正規校園信貸渠道,我國做出了怎樣的舉措
未來政府可能會允許正規的銀行貸款機構進入校園,進行合理安全的放貸。早前,監管單位正式發文表示,禁止網貸機構對大學生進行放貸。此後,各地加強了對大學院校的貸款安全知識普及工作。事實上,從幾年前,互聯網金融興起開始,各種消費貸,套路貸就層出不窮,很多機構專門盯著大學生群體,因為他們比較好騙。通過物質的引誘,例如最新的iPhone手機,或者美容美發貸款,很多學生被這些東西引誘,最終引發了很多悲劇。
6. 校園貸的危害
1、校園貸款具有高利貸性質;校園貸存在很多「挖坑」現象。有的平台隱瞞或模糊實際資費、滯納金、違約金,大學生貸款購物,最終卻要償還相當於貸款本金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利息或者滯納金。
2、校園貸款會滋生借款學生的惡習;高校學生的經濟來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費,若學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時就有惡習,那麼父母提供的費用肯定不足以滿足其需求。因此,這部分學生可能會轉向校園高利貸獲取資金,並引發賭博、酗酒等不良惡習,嚴重的可能因無法還款而逃課、輟學。
3、若不能及時歸還貸款放貸人會採用各種手段向學生討債;有的平台使用非法手段催收欠款,比如詆毀名譽、騷擾恐嚇、威逼抵債等等,給借款學生造成極大心理壓力。
4、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貸」進行其他犯罪。放貸人可能利用校園「高利貸」詐騙學生的抵押物、保證金,或利用學生的個人信息進行電話詐騙、騙領信用卡等。
所謂「校園貸」,又稱校園網貸,是指一些網路貸款平檯面向在校大學生開展的貸款業務。「校園貸」,更像傳統詐騙的新型變種,只不過套路更多,陷阱更深,逼債手段更野蠻,危害更巨大。
來自各地的案例顯示,「校園貸」,讓無數學生蒙受多重損失,甚至家破人亡,已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
拓展資料:
1、「校園貸」本身是一種學生助學和創業的貸款平台。近年來,由於銀監會叫停了大學生信用卡業務後,校園貸就如雨後春筍,快速發展起來。
2、一般來說,校園網貸途徑可分為三類:
1)一是本地P2P貸款平台,用於大學生助學和創業,比如「名校貸」「我來貸」等提供的借款服務;
2)二是專門針對大學生的分期購物平台,如「趣分期」「任分期」「菠蘿袋」等,部分還提供較低額度的現金提現;
3)三是京東、淘寶等傳統電商平台提供的「京東白條」「螞蟻花唄」等信貸業務。
7. 大學生在學校怎樣應對「校園貸」
打鐵還需自身硬,要樹立正確消費觀念,不要盲目攀比,另外在大學期間就好好學習,不用去想那些不切實際事情,比如說做生意或者創業。
校園貸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說,其實就是高利貸,在民間有這樣的貸款,但他不受法律保護,校園貸很多貸款細節說得比較模糊,當然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去碰它,離它遠點。
8. 校園信貸的高利息合法嗎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高於年利率24%超出部分利息,將不被法律認可。有權威統計稱,我國高校信貸80%以上是高利貸。只要合法合規,校園信貸並沒有問題,真正有問題在於,一些信貸機構給出的利率畸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9. 校園貸的危害都有哪些
校園貸存在很多「挖坑」現象。有的平台隱瞞或模糊實際資費、滯納金、違約金,內大學生貸款購物,最容終卻要償還相當於貸款本金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利息或者滯納金。有的平台使用非法手段催收欠款,比如詆毀名譽、騷擾恐嚇、威逼抵債等等,給借款學生造成極大心理壓力。
大學生超前的消費觀念和創業需求是校園網貸平台快速發展的背景條件,對於大學生正常的金融需求應當給予保護和支持,打擊重點應當是嚴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9)信貸校園擴展閱讀:
針對校園貸亂象,相關部門一直在加大整治打擊力度。2017年,中國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從事校園貸業務的網貸機構一律暫停新發校園網貸業務標的。
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然而,隨著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大,校園貸也改頭換面,披著培訓貸、美容貸、租房貸等「馬甲」繼續危害校園。
10. 校園貸是什麼
校園貸主要是指被害人僅需向非法借貸平台或借貸人提供學生證、身份證,同時提供家屬的電話或常用聯系人;即可借到幾千乃至上萬元的現金,已成為校園內一種借貸手續簡單、借貸門檻低、貸款金額較大的借款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