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事件
應對校園暴力要依法綜合施策。
每一起校園暴力事件被曝光後,在引起眾怒的同時,也引發各方討論。有介紹國外在防治青少年暴力問題上的經驗,有呼籲在刑罰上對低齡重罪作出回應,有從社會教育角度進行建議等。可以說,基本上囊括了在應對類似事件上的可以期待的辦法,但卻並未阻止事件的繼續發生。
問題到底在哪?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這類事件中的絕大多數當事人,包括施暴者和受害者,都處於一種「隱身狀態」。他們要麼被描述為未成年的學生,要麼被強調已經不屬於在校生,要麼被回應稱已經接受心理治療或心理干預。
必須承認,當事人的「失聲」,與雙方的未成年人身份有重要關系。比如有可能是在家人的保護下拒絕接受采訪,也有可能是媒體從新聞倫理的角度而主動選擇迴避。
但從檢討事故發生機制,真正讓未成年雙方都能從「暴力陰影」中走出來,乃至讓社會更好地吸取教訓,聽取當事人的聲音,了解他們的行為動機,是必不可少的。
(1)校園暴力事件擴展閱讀:
沒有可以復制的青春,同樣沒有完全相同的校園暴力事件——盡管其中或許有著太多的共因可尋。因為,每一起事件中的「主角」,若總是面目模糊的「施暴者」與「受害者」,很可能意味著對他們的拯救與干預是隔靴搔癢式的。事件成因越復雜,在尋求解決辦法上,越需要耐心和見微知著,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規律與破解良方。
在校園暴力中,最讓人擔心的地方還在於施暴者年齡的趨小化。社會分化的加劇、離婚率的上升與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人口流動導致的家庭碎片化、基於學校規模擴大而產生的陌生感、網路暴力與情色小說的渲染、食品營養水平的提升等。
一方面在精神層面移植了成人世界的男女關系,另外一方面還為身體的早熟准備了客觀載體。但心理的稚嫩,卻難以在思想領域駕馭身體的需求,也難以消解戀愛挫折帶來的情感壓力,更難以在困惑時得到家長的關懷。
② 面對校園暴力事件,到底該怎麼做
不要跟不良學生有任何的交往,不要去惹他們,在學校好好讀書,不要生事非,如果有事,也要勇敢的站出來尋求幫助,不要一直被校園暴力壓迫。
1、保持鎮定
遇到同學欺負自己的時候,一定要保持鎮定,畢竟犯錯誤的不是你,是施暴者,最終的結果是會判定他們的錯誤,而不是你。想辦法讓自己冷靜下來,才能想到更好的應對方法。
5、告知家長
很多學生在學校受到了欺負,回家後卻不敢跟家長說,其實是一個誤區來的,畢竟你自己處理不了的事情,家長可以幫你解決。
注意事項:
1,在孩子之間發生沖突時,家長不用主動介入其中,成為評判是非的法官
家長們在發現孩子們出現交往沖突時,首先要保持冷靜,只要沒有發生危險,就只做個冷靜的旁觀者,不出手干涉,不替孩子強出頭,父母應該相信孩子的能力,為他們提供機會,讓他們自己解決沖突。
2,家長不要過度在意孩子在學校發生的事情
家長不可能時刻護在孩子身邊,在你可控的范圍內,訓練孩子解決沖突的能力,才是制勝高招。
③ 校園暴力事件的心得體會 500字
今年以來,網路上屢屢頻現有關校園暴力事件的視頻和圖片,這種以強欺弱,以多欺少的暴力行為觸目驚心,施暴手段傷盡天良,深受其害的學生遭遇看的我是心如刀絞,為之又看的我怒火三丈。誰家的孩子不是寶,不知道到做父母的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朗朗乾坤和法治社會里,在育人子弟的書香校園里,竟然還在遭受慘無人道的摧殘時,將會是這個家庭永遠的痛。而那些從施暴現場過路人的冷漠,更是讓人心寒。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一份沃土,撐起一片藍天,是社會的責任,也是我們共同的職責。但是,由於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全國各地從小學到中學乃至大學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校園暴力事件,並且有蔓延之勢,甚至致人死亡等惡性案例有增無減。
同學之間正常的磕磕碰碰,小沖突小摩擦,混同於以強凌弱成性、拉幫結派成癮的暴力摧殘,這種暴力傾向已經嚴重影響了學們的正常生活和學習,身心健康也受到嚴重威脅,更削弱了學校的教育成果,應當引起家長、老師、社會、學校高度的重視。也許你我身邊的校園還算穩定,誰也不敢保證這種惡劣的蔓延趨勢會不會影響到我們身邊的學校和學生。因此,無聲呼籲全社會積極行動參與到反對校園暴力,拒絕社會冷漠的行動中。將我們身邊還沒有發生類似事件的情況下,重視防範於未然。
首先,希望教育部門要努力提高對教育戰線的教學質量,明確老師的責任承擔范圍的嚴厲性。老師要時刻灌輸自己的學生正確的思想觀和價值觀,認清形勢,遵紀守法。加強學生德智體的正確發揮,同時,青少年必須樹立正確道德觀和法治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從小養成良好品質,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勇於拒絕校園暴力。在受到校園暴力侵害時要勇於向學校、老師和家長報告或大聲呼叫。對高年級學生和校外青年共同實施的暴力活動和收取「保護費」等各種校園非法活動要勇敢揭發。
無聲總結分析誘發校園暴力事件的頻發,其主觀上跟現在學校走向商業化,重視收益成果,淡化了對青少年的綜合素質教育,其次同學生日聚會等進酒吧、卡拉OK、歌舞廳、電子游戲廳、網吧等場所影響和聚集成幫派,捷徑了受校外不良青年交往的引誘等綜合影響。客觀因素也不排除收看和接觸一些暴力影片,恐怖游戲,社會黑勢力後缺乏定律和錯誤理解而盲目崇拜,拉幫結伙,形成幫派,導致演變為現實暴力的可能性。而弱者在受到威脅、恐嚇和虐待時,擔心被接二連三的打擊報復,最終選擇忍氣吞聲,不敢向學校老師和家長講述自己的遭遇。使得這些施暴者更加為所欲為,膽大包天的越演越惡劣。無形中把美好和諧的平安校園的同學之間形成暴力強勢和弱勢群體的的惡性差異,最終造成極大的社會惡劣影響,導致弱勢一面的學生望校生畏,由此導致受虐學生因身心健康的摧殘和心靈的陰影而精神失常的,或死亡的案例歷歷在目。
反對校園暴力,拒絕社會冷漠。我們都有孩子,我的孩子也會有孩子,我們應以高度社會責任感出發,有責任為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傾注我們的愛,在當今青少年人生最重要轉折點這個關鍵性階段,隨時面臨校園暴力的威脅。我們更有義務維護校園平安,讓青少年能擁有健康快樂,積極進取的良好心態,安心無憂的接受教育,豐富儲備文化知識。呼籲全民動員,提倡關心關愛關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和良性發展。灌輸引導我們身邊的青少年要增強友愛互助意識。提高自身良好素質,熱情幫助同學,增強應對困難、對抗邪惡的勇氣,形成抵制校園暴力的合力。告誡我們的孩子認清這種暴力摧殘同學的行為是可恥的,更是一種犯罪。將來會被社會所淘汰形式。還有更為重要的一個細節投入,就是我們的家長,若有孩子住讀在校的,千萬要記得,經常電話問候孩子,積極與孩子溝通,時刻關注孩子情緒變化,判斷是否遭遇校園暴力的侵擾,必要時親自去學校觀察,叮囑孩子遭遇暴力時,要勇敢的大聲呼救,事後火速告訴家長和老師。同樣告誡孩子千萬遠離參與校園暴力行為。
而我們的人民教師在日常工作中也相對提高洞察力,時刻關注自己學生的變化,發現苗頭不對勁時,要主動和學生交流溝通。鼓勵學生勇敢站出來對校園暴力說不,並積極揭發。
如何將這種暴力行為控制在萌芽狀態並徹底解決,這項工作除了更全面完善各項教育措施和獎罰條令條款,必須得到我們的家長、老師和社會團體、各界部門等積極響應,熱心配合,銘記防範於未然的重要性,做好表率對他們進行健康引導,提高我們的孩子和身邊青少年防範校園暴力意識,增強抵制校園暴力能力。把握正確人生觀。加強科學文化知識學習,培養良好的興趣、愛好,磨煉意志,陶冶情操,立志做新時期有用青年而共同努力。
同時;呼籲全國人大考慮能否修改法律章程,是否將凡是參與校園暴力事件的預謀、組織、策劃和施暴的在校學生,視情節輕重取消其永遠不能參與高考資格。
④ 校園暴力事件案例
案例主要講的是未打掃衛生起爭執釀命案,三位在校學生均獲刑,具體如下:
鄭某、李某、鄭某某與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學,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掃衛生,鄭某某與王某某發生口角;之後,王某某在路過鄭某座位時在鄭某背部推了一下,引發推搡廝打;一旁的李某、鄭某某也參與到毆打中。最終造成王某某頭部重傷,後經救治無效死亡。案發當日,鄭某與鄭某某先後被警方抓獲歸案,李某在其親屬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審後,判處鄭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審宣判後,鄭某、鄭某某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4)校園暴力事件擴展閱讀:
沒有可以復制的青春,同樣沒有完全相同的校園暴力事件——盡管其中或許有著太多的共因可尋。因為,每一起事件中的「主角」,若總是面目模糊的「施暴者」與「受害者」,很可能意味著對他們的拯救與干預是隔靴搔癢式的。事件成因越復雜,在尋求解決辦法上,越需要耐心和見微知著,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規律與破解良方。
對於這些未成年人而言,在當前刑法懲戒難以介入的情況下,他們最終基本上還是要回歸家庭,回到他們「熟悉」的成長環境。那麼,對他們的「改造」,就必然離不開對這種具體環境的干預。
⑤ 校園暴力事件事例
案例主要介紹青島市區公布的5個案例,案例中用化名,具體如下:
1、被告人李某為某中專學生,因與同學「爭女友」發生矛盾,後雙方約定「談判」。「談判」中其與糾合的其他被告人孫某等人對被害人曲某進行毆打,致曲某受傷。後曲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並根據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賠償情況,對各被告人分別判以相應有期徒刑。
2、被告人袁某與同校學生徐某等人解決糾紛,被徐某一方毆打後,看到同校學生張某等人,誤認為張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與其他五人持鐵管追趕張某至一胡同內,對張某拳打腳踢,其中一人持鐵管將張某左手打成輕傷。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等與他人合夥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應受刑事處罰。
3、孫某與被害人庄某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執。次日上午,孫某糾合被告人沈某、黃某在其學校宿舍樓對庄某實施毆打,致庄某左膝受傷,構成輕傷二級。法院認為,被告人沈某、黃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並對沈某、黃某分別判處管制一年和管制六個月。
4、被告人郭某和同學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產生矛盾,二人便相約找人打仗。後被告人郭某糾集李某和同學姜某,李某又糾集楊某、張某、荊某等人到案發地點,李某持鋼絲鎖、荊某持套刀、楊某、張某、荊某、姜某、郭某等人持木棍對曲某進行毆打,致曲某受傷。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等與他人合夥持械聚眾斗毆,擾亂公共秩序,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應受刑罰處罰。
5、原告於某與被告陳某等均系某中學學生,雙方日常關系不和睦。某日一直請假在家的於某出現在校內,看到陳某與原告的同班同學王某發生爭執並互毆,於某見狀亦參與毆打陳某,陳某等用伸縮鋼管抽打原告身體和左臂。互毆中,雙方身體均有受傷。於某經醫院診斷為:左尺骨近端骨折、軟組織挫傷、頭外傷反應。後其起訴要求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各方均存在一定過錯,判決侵權人陳某等和學校均承擔部分責任。於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擔部分責任。
(5)校園暴力事件擴展閱讀:
校園師生之間的暴力日漸引起人們關注。有些學生對老師的批評教育懷恨在心,糾集他人對老師實施暴力。有些老師對學生採取了失當的教育行為,比如體罰或實施暴力行為。我國的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對規范學校、教師的行為均做了明確的規定,對體罰學生的行為亦做了禁止性的規定。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應當遵循教育規律和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教書育人、依法履行職責。聘任的教師,在實施教育、管理職責中,故意致傷學生身體的,作為聘任單位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
⑥ 為什麼會發生校園暴力事件
其實發生暴力的地方不只是校園,暴力是人類的天性,我們習慣性的認為校園的約專束力很強屬,並且有知識傳授可以使人更加理性而溫和,但畢竟百密一疏,我們在用理性對抗天性。所以一旦有個別不被教化的人由於心態扭曲、遭遇不公、嫉妒、怨恨、誤解、爭寵……都會誘發暴力行為。而這種反社會的行為其實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周遭環境對他或她產生影響之後繼而對環境的一種反饋。
個人覺得,多數的暴力行為是社會的不完美的惡果,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其實施暴者和被害人都是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