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執法隊
發布時間: 2024-03-05 12:40:33
『壹』 校園周邊整治歸誰管
歸城管部門管理,學校沒有職責職能,沒有執法權。若遇到周邊環境的干擾,無論是工業生產、噪音污染,又或是農民養殖,找環保部門。
城管部門抽調精幹力量,強化校園周邊市容秩序和環境管控,重點整治校院周邊流動商販佔道經營、沿街商戶出店亂堆亂放和共享電單車無序停放、各類補習機構亂發「小廣告」等問題。
整治的內容主要是:
1、清理違法違章搭建。對學校周邊違法違章建築,要依照《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拆除。
2、清理「六亂」現象。對學校周邊的亂擺亂放、亂貼亂畫、亂掛亂曬等「六亂」現象進行全面清理整治。
3、規范學校周邊的攤點。取締佔道亂擺攤,嚴禁周邊經營店面佔道經營,督促各經營網點、住戶、單位落實「門前三包」,確保學校周邊市容秩序良好。
4、加強建築工地的規范施工管理。對學校周邊建築工地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督促施工單位文明、安全施工,在出入口放置安全警示標識,規范施工作業時間,嚴禁污水橫溢、建築材料亂堆放。
『貳』 校園道路交警有權執法嗎
未移交到交管部門的道路,交警不執法,沒有執法權。學校內出現交通事故且報警後,交警可以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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