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里的法律故事
1. 真實法律小故事100~200字
故事一 在校勞動受傷誰負責?
孫小明是某中學初一學生,不久前,他在學校參加勞動時受了傷,心情很郁悶。
小明所在學校是一所農村初中,其中幾間教室年久失修,學校決定利用寒假將這些教室拆除重建。為了省錢,學校讓初一兩個班的全體男生來學校參加「義務勞動」,勞動的內容是搬廢墟的碎磚。勞動中,由於沒有老師在現場指揮,小明在休息時與同學追逐打鬧,同學將一面尚未拆完的牆推倒,將小明砸傷。後來小明家長找學校提出賠償,學校卻認為小明不是在勞動時受的傷,而是因為沒有遵守勞動紀律,與同學打鬧受的傷,應由那個同學的家長賠償。
故事二 為老師打開水被燙怎麼辦
那天早自習前,初一學生小孟被班主任老師叫到辦公室,老師讓他幫忙打兩暖瓶開水。哪知道因為地剛擦過特別滑,小孟不慎滑倒,暖瓶摔碎,小孟被開水燙傷。
小孟的傷勢雖然不重,但醫生為了防止傷口感染讓小孟休息了半個多月,小孟家長為孩子治傷花費了不少錢。
事後,班主任老師承擔了賠償責任,可小孟家長認為學校也應該承擔責任。
故事三 被老師鎖在屋子裡的學生
那天下午放學後,初二年級舉辦籃球比賽,小冬看完球賽准備回家時,突然想起水杯還在教室里,就回教室取。說來也巧,小冬剛進教室不久,老師就來鎖門,因為小冬的座位在靠門一排的最後一個,粗心的老師沒有發現小冬還在教室里,就把門鎖上了。要不是晚上10點鍾學校組織例行夜巡,小冬恐怕要在教室里過夜了。
事後,雖然老師向小冬道了歉,小冬還是覺得別扭。
故事裡的法律保護
第一個故事,小明受傷的責任要由學校來承擔。學生參加義務勞動應該提倡,但組織者一定要選擇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勞動,而且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小明所在學校為了省錢,讓學生參加建築勞動,這本身就不合適,何況在勞動中又沒有老師看管。從這一點來看,學校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如果因此造成學生重傷、死亡或多名學生受傷,學校領導就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第二個故事,小孟打開水是班主任老師指派的,而不是學校規定的,因此小孟被燙傷,班主任要負完全責任。當然,學校也要對老師進行教育,不能讓學生從事有一定危險性的勞動。
第三個故事,班主任的粗心導致小冬被鎖在教室里,其責任在班主任,如果小冬因受到驚嚇而致病,老師就要承擔賠償責任,這可不是道歉就能了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