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師德考評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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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教師績效考核細則
為充分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獎勤罰懶,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特製定本考核細則。
一、考核方法和基本原則
1、學校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實施績效考核
2、考核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
3、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考核。
4、考核評價工作每學期期末進行,考評結果記入教師個人工作檔案。
二、考核項目和賦分標准
(一)師德
模範遵守《中小學職業道德規范》,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落實上級有關教育工作方面的會議精神,按照《教師十要十不準》、《教師承諾書》的要求,規范自己的教育教學行為。有下列情況的情扣分:擅自離崗的、課時走出教室的、上班時間抽煙、上班之前飲酒的,以及其他違反師德師風規定的行為。
(三)教學能力
檢查教師專業發展五個一工程實踐情況。
1.讀書筆記
認真讀一本好書,讀書筆記記錄認真、真實、不少於5000字。
2.教案編寫
提倡寫簡案,書寫認真、環節齊全、教學過程體現出新教學理念。
3.作業批改
教師批改認真、反饋及時、評價得當。學生作業書面整潔、書寫規范、次數合理。
4.公開課
落實每位教師每學期一節公開課制度,上課教案、評價表、教學反思三項齊全。
5.教學研究
參與校級以上課題研究、社團活動、綜合實踐活動、校本課程開發,活動材料真實、記錄詳細。參與學校各功能室管理,功能室活動材料記錄詳實。積極參加聽評課教研活動,聽課記錄次數達標,記錄詳實。
校級領導根據個人工作性質,摺合成教學成績計分。
(三)考勤
1、按天考勤,上一天班記一天的分。
2、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空堂一次扣2分。
3、例會不請假缺席一次扣5分。
(四)教學成績
1、在上級舉行的期末素質調研中獲獎,根據獲獎名次計分。如果沒有上級調研,則以學校素質調研結果為依據。
2、代表學校參加各級各類比賽活動,為學校爭光;積極在廣播報刊公眾號上發表文章為學校揚名。因個人美好行為被媒體曝光,產生積極的社會影響為學校增添聲譽的。
3、完成學校布置的教育教學任務。
三、考核結果的使用
考核結果作為評先樹優、聘任、獎懲及發放獎勵性繼效工資的依據。制度解釋權由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㈢ 教師量化積分考核細則
量化考核的目標是給教師一個公正評價,如下是 社保 網為大家收集的教師量化積分考核細則,僅供參考!
教師量化積分考核細則【1】目的:公平、公開、公正、全面量化、獎罰分明。
方法:對教師參加各項活動的積分作好記錄,學校匯總。(以一學期為單位) 作用:1、積分作為教師評先的重要依據。2、積分與績效考核補貼掛鉤。
一.師德建設(基礎分20分)
1.1自覺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荊州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誠信公約》,做到依法執教,為人師表獎3分。如教師職業道德失范造成一定後果的一次罰3分。
1.2認真參加師德建設的有關活動,完成有關任務,如心得、筆記等,一次獎2分,缺一次罰2分。
1.3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任勞任怨的獎2分,不服從安排罰2分。
1.4在學生評教和校務會評價中優、良、合格分別獎5分,3分,2分。
二.教學管理(基礎分40分)
2.1 備課
2.1.1教師上課必須有備課,提倡超周備課,檢查每缺一節備課罰1分,優秀備課的獎1分。
2.1.2備課要體現新課標的理念,不要拘於同一模式,備課要有節次,有目標要求,有主要過程,杜絕三言兩語的備課。檢查中有三言兩語備課的不算備課。扣1分。
2.2 上課
2.2.1任課教師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曠課每節扣2分。
2.2.2上課時不使用手機,不得坐著講課,不得吸煙,不得隨意離開教室,發現1次扣0.5分。
2.2.3禁止教師不請假而私自調課,發現1次雙方各罰2分,因私自調課而出現空堂的1次雙方各罰5分。
2.2.4教師上課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若是教師在課堂管理中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1次罰2分。
2.3 作業
2.3.1作業要精選,全批全改要認真及時,月查中發現批改不及時,或由學生批改的一次罰1分。
2.3.2 作文 批改有眉批、尾批。每學期必須有6篇作文上作文本,一篇不認真批改罰1分,每缺1篇罰2分。
2.3.3控制好作業量和作業次數。綜合資料練習全批全改的一次摺合兩次練習,缺一次練習罰1分。
2.4 考試
2.4.1畢業年級質檢考試,期中、期末等學校組織的綜合考試,在監考閱卷中遲到1次罰1分,曠工1次罰2分。監考、閱卷中有失誤的罰2分。
2.4.2學校組織期中、期末考試學生成績每科獲同級同類平均分上浮一分獎一分,下降一分扣0.5分。
2.5 控流
2.5.1全體教師都應高度重視鞏固率,確保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每學期班級沒有學生流失的該班所有科任教師各獎2分,班主任獎3分。小學部班級每流失1人所有科任教師罰0.1分。初中部班級每流失2人所有科任教師罰0.1分。(經學校同意的不算流失)
2.5.2每學期科任教師按學校要求家訪10次獎20分,缺一次材料扣2分。
2.6 其它
2.6.1每學期教師要合理制定教學計劃,期末寫好個人總結等書面材料交教務處,一項不交罰1分。遲交罰0.5分。
2.6.2早讀課由上第一節課的老師負責指導,不到的一節扣1分,分,遲到的口一節扣0.5分,十分鍾(含10分鍾)以上的算沒有到。
2.6.3兩操由上前一節課的教師負責監督指導,沒有監督指導的教師一節扣1分,只到不認真指導的扣0.5分。
2.6.4上課期間教師由於管理疏忽出現安全問題扣上該節課教師2分,出現安全問題能處理而沒有去處理直上交到學校處理的扣該教師5分。
三.教學研究(基礎分20分)
3.1 教師培訓
教師能按學校的安排參加各級組織的培訓,取得相應的學分登記或培訓結業證明,不參加培訓的罰2分。
3.2 教研活動
3.2.1教師要勇躍參加各項教研活動,對認真完成學校或教研組安排的教研活動的老師獎2分,對不接受活動任務的罰2分。
3.2.2提倡教師互相學習,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5節,並寫好聽課記載,完成任務的獎3分,每少1節罰0.5分。
3.2.3教師要學會製作,使用課件。在教研課上使用課件的獎1分,教師製作的課件在市級、地級、省級、國家級(下同)評比中獲獎的分別獎1、2、3、4分。
3.2.4鼓勵教師進行校本課題研究,教師自己或與他人合作選定課題,制定實施步驟並有階段性的成果的(實驗過程記錄、實驗報告、研究心得、研究總結等)每人記5分。
3.3 競賽輔導
教師要善於發現並培養學生的特長,輔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有學校安排)如(小製作、小發明、小論文、學科競賽、藝術節、運動會)對獲獎學生的輔導老師分別獎鄉級1分、縣級2分、州級3分、省級以上4分。學校組織的每人獎0.5分。
四.考勤管理(基礎分20分)
4.1.教師要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大型活動(如升旗、集會等),會議遲到、早退一次罰0.5分,會議事假一次扣1分,會議病假一次扣0.5分,活動事假一次扣2分,活動病假一次扣1分。曠會或活動的一次扣3分。
4.2.教師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批准後方可離開,否則罰2分。每學期事假一節的扣1分,病假的一節扣0.5分,學期全勤的獎3分。(法定假期除外)
五.績效考核補貼測算發放辦法
教師績效考核補貼根據教師個人量化積分進行測算發放,其公式為:教師個人績效工資*教師個人量化積分÷全校教師量化考核積分總分×全校教師績效考核補貼總和。
為了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我校教育的全面發展,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主動性,挖掘其潛能,服務於教學,正確公平、公正的評價教師的日常工作,為教師評獎評優及聘任人事調動、晉職晉升提供有力依據,特製訂教師工作量的量化評估考核細則。
本評估方案考核總分為200分。
一、 德(20分)
1、 政治思想(6分)
A、 違犯國家政策、法規等,每項次扣6分;
B、 違犯校規校紀,每次扣2分;
C、 積極參加每周的政治業務學習,全期筆記不少於5000字,學習 心得 體會 不少於2篇,每少200字扣1分。
2、 教育思想(8分)
A、 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如有損教師形象的行為扣2分/次。
B、 要有“學困生”、“德困生”轉化計劃、名單、措施、總結,缺一項扣1分。
C、 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無歧視後進生現象,如有歧視後進生,家長反映強烈的則扣2分/次。
D、 亂收費,扣5分。
E、 不及時上交經費扣2分。
3、 為人師表(6分)
A、 工作時間內玩撲克、麻將或參與賭博,每次扣2分。
B、 不認真完成各項任務,每次扣2分。
C、 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次扣2分,家長反映強烈的每次扣5分。
D、 團結、尊重同志,有鬧不團結現象每次扣2分。
E、 違犯計劃生育扣6分/次。
二、 能(70分)
1、學識水平(6分)
A、學歷不合格,扣2分。
B、未按要求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扣2分。
C、40歲以下青年學歷未達標教師未參加學歷提高進修,每學期扣2分。
2、教育能力(14分)
A、業務不熟,不閱讀資料,有明顯教學錯誤出現,每次扣2分。
B、每參加一次全鎮性的公開教學加1分,不承擔公開教學或效果特差,每次扣2分。
C、不積極參加教研活動,未發言(發言前要有準備,要有評教記錄),缺少每次扣2分。
D、期末 撰寫 工作總結 ,填寫有關表冊缺一項扣2分。
E、未用普通話授課,字跡不規范,每次扣1分。
F、恰當地使用電教儀器設備教學。
3、常規教學(50分)
計分辦法,常規教學得分X50%。具體見《金園中心學校常規教學管理細則》
三、勤(10分)
1、考勤(8分)
具體內容見《學校考勤管理細則》。
2、工作態度(2分)
A、不服從分配或無工作責任感,每項扣1分。
B、工作上造成不良影響或有安全責任事故每次扣2分。
四、績(100分)
(一)、學科統考平均成績(80分)
1、該科以全鎮第一名為滿分,計80分,平均分每低於第一名1分扣0.5分.該項最低70分。
2、初中各學科該分取小學平均分值.
(二)、合格率(15分)
1、小學低段及格率80%,中段及格率65%,高段及格率50%,初中及格率30%,該項得滿分。
2、每低於5%扣1分。
3、及格率為0該項不計分。
(三)、優秀率(5分)
1、低段優秀率40%,中段優秀率30%,高段優秀率20%,初中優秀率8%,該項計滿分。
2、每低於5%扣1分。
3、優秀率為0該項不計分。
(四)、兼任二科的則按70%+40%或50%+50%計算,幼兒大班第一名成績掛靠學校平均成績前三分之一平均值,第二名成績掛靠校平均成績。
(五)班科成績分選最高年級分數為標准,其它年級參照標准名次計成績分。即:名次標准年級總班數×班名次/所在年級部總班數。
(六)、計分辦法
1、按以上前三項部分之和的高低,排列該任科教學科者的所得名次。
2、該得分即為教學成績的量化積分。(如有特殊情況,則按名次檔次劃分)
五、獎勵加分
1、本人獲鎮以上獎項,(僅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活動,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按鎮、區、市、省、國家級分別計2、3、4、5、10分。
2、競賽輔導獎加分同上。
3、《袁州文教》、《袁州區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設簡報》或其它教育刊物上發表一篇加2分。
六、處罰
上級部門工作檢查或驗收考核中完全屬人為因素造成扣分,則處2倍罰分計入考評分。
七、附則
1、細則中第四項由中心學校聘用教師計分用。
2、以上細則中的具體問題和未盡事宜由中心學校校務會負責解釋決定。
3、教師評優程序
(1)、優秀教師在各項業績考評中分值應在前列。
(2)、各校在評先評優中,應充分發揚民主,經民主評議後,校務會討論(查記錄)由校長把名單及優秀者的工作業績材料交中心校。
(3)、評優名額為本校上崗教師總數的15%,班主任、行政人員評優另行規定。
(4)、中心學校校務會就各校參評名單進行審核報送上級進行表彰。
㈣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細則
一、指導思想
1、實事求是對教師工作作出科學、客觀的評價。
2、獎勤罰懶,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3、考評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職稱晉升、評優選先和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
4、促進學校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對象、時間和許可權
1、全校所有教師。
2、考核以月為周期,按照考核細則,每月末核算每位教師的考核成績。
3、確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及量化標准
(一)、考勤(20分)
病假一場扣0.5分,事假一場扣0.5分,遲到一場扣0.5,早退一場扣0.5分,曠工一場扣2分,一天兩場。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考核以學校考勤記載和教師請假條為依據。
(二)、工作量(30分)
1、教學工作量;本校教師任課節數基本持平,教學工作量各為30分。
2、管理工作量:教導主任記6個工作量,安全校長記4個工作量,後勤會計計4個工作量。收發報刊管理人員計1個工作量。
(三)、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備課(6分),要求教師對所任學科備寫相應的教案,具體要求按照《鄭郭鎮小學教學常規制度實施細則》關於對備課的規定進行,學校採取每月一次業務大檢查方式進行,檢查每缺一課時扣0.5分,備寫簡單,教學環節不全,字跡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學校要求備寫教案者每項扣0.5分,無教案和使用舊教案者本項不得分。(以學校各科教案檢查量化考評表量辦法為依據)
2、課堂教學(6分),對教師的課堂關於課堂教學的要求進行量化評定,並不定期抽查教師的上課情況,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課堂遲到早退1次扣0.5分,曠課一節本項扣完,無教案上課或備寫教案與上課教學過程不符者,發現一次扣0.5分,扣分累計在課堂教學量化評定總分中扣。
3、作業批改及輔導(8分)
關於對作業的要求進行檢查,採取平時抽查和月查結合進行,檢查或抽查中作業量達不到學校要求的標准,每少一次作業扣0.5分,作業批改不及時,每落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粗糙,發現明顯錯誤遺漏的,發現一處扣0.5分,無作業批改紀錄者扣5分,作業批改不按學校要求,作業普遍書寫潦草,封面不整潔,有家長反映,經學校調查核實,有明顯問題者扣0.5分。(以作業檢查情況反饋表為依據)
教師必須將培優補差納入到教育教學過程之中並做好過程性資料的積累,要求每學期要有完整的培優補差計劃、細致的記錄、效果的分析及總結,計劃、總結每項各佔0.5分,每月組織檢查,量化分數。
4、教研活動(6分)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種教研活動,完成學校安排的聽課任務。學科教學計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筆記、培訓筆記、月考試卷分析、總結,每項質量不高、數量不足扣0.5,每缺一次聽課活動扣0.25分,按照學校的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8節,領導組成員30節,每缺一次聽課記錄扣0.25分。周一例會每缺一次扣1分。
5、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4分)
教師要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學校安排的各種工作任務並積極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在當月28號前把所負責安全區安全隱患排查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副校長,安全副校長進行匯總再上報中心校。在教師的管理職責和時間區限內不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者該項得滿分,如出現安全問題,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本項不得分。安全日誌每缺一次扣0.25分。學校路隊護送每缺一次扣0.5分,門崗值班每缺一次扣0.5分。
(四)、師德規范(10 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經學校調查落實教師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5分/次,體罰扣1分/人次,嚴重體罰扣5分/人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人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或網路上)語言不文明,撥弄是非,語言有損學校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1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不予考核。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四)、教育教學業績(20分)
按照學校每次月考、教學質量評估的名次為依據,全鎮前3名20分,倒數2、3、4、5名10分,中間15分,全鎮倒數第1名5分。每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
(五)、加分項目
1、教師輔導學生參加鎮級以上各種比賽,按獲獎名次予以獎勵,鎮級加2分,市級加5分,省級加8分,國家級加10分。
2、教師發文(含新聞報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師在教育部門主管雜志發文一篇加2分。
4、教師參加校鎮級以上組織的教學比武、優質課競賽、個人才藝比賽、論文和教學設計評選等活動中獲獎,校級加1分,鎮級加2分,市級加3分,區級加4分,省級加5分。
5、學校安排臨時性工作應公開召集,個人報名。每次加1分,誰主管誰考核。
6、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學生會各項檢查結果為依據,月總分在前2名者加6分,後2名者加4分,中間加5分。
四、考核結果及復議
1、期末學校組織考核組成員對教師的學期工作依據考核細則進行客觀公正進行考核,並對考核結果在全校教師會上公布,由教師本人簽字確認。
2、教師個人對本人考核結果有異議,應按照正當渠道提交考核組進行復議,如對復議不滿意,學校或教師個人提交中心校解決。
拓展閱讀:教師績效考核制度
教師績效考核指標是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一種對教師考核制度。
教師績效考核的內容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例如:XX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發的《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是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的必然要求。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改革,必須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教師績效考核制度,為績效工資分配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實績和貢獻、更好地發揮激勵功能提供製度保障。」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師績效考核制度,深入推進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為深化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創造有利的條件。」並對把握績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探索績效考核的有效方法等工作,提出要求。
㈤ 師德師風考核方式有哪些
作為一名教師,在開展師德師風的學習活動中,我深深感到,要做一個深受學生歡迎的教師,第一要義就是要有高尚的師德。教師不僅僅是精神禮貌的建設者和傳播者,更是學生學習的榜樣。師德,是成為一個合格教師的道德底線,一個缺乏道德底線的教師是無論如何也擔當不了"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的。良好的師德,就是要求教師必須堅持對教師這個職業的一種敬畏心理。"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永遠是教師職業的不變准則。
㈥ 優秀教師評分細則
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教育教學積極性,鼓勵教師積極投身教育教學工作、探索教育教學改革,爭先創優。下文是優秀教師評分細則,歡迎閱讀!
優秀教師評分細則一
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教育教學積極性,鼓勵教師積極投身教育教學工作、探索教育教學改革,爭先創優,促進我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評選范圍與比例
1、評選范圍:在崗教師,評選校級以上的優秀教師教齡不得少於三年。
2、評選比例:由學校行政會集體研究確定或根據有關文件確定。
第三條 優秀教師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
2、忠誠教育事業,愛崗敬業,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模範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教學成績顯著;
4、關心學生,身體力行,傾情奉獻,事跡突出。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推舉為優秀教師候選人
(1)不服從工作任務安排的;
(2)所在工作崗位發生過安全責任事故的;
(3)有曠工現象或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十天的;
(4)有亂收費、亂推銷、亂攤派、公款私用行為的;
(5)猥褻、體罰或歧視學生的;
(6)用辱罵、打架斗毆等粗暴手段解決沖突的;
(7)有“黃賭毒邪”等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等行為的;
(8)工作“懶散慢”,崗位常規工作完成差;或違反效能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規定,受到各級通報或批評的;
(9)教學質量特差的;
(10)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違反法律法規的。
第五條 評選程序
(1)學校行政根據優秀教師評選條件,在廣泛徵求意見和認真審查有關材料的基礎上提出優秀教師候選人推薦人選。
(2)成立“優秀教師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優秀教師候選人推薦人選進行評議,確定優秀教師候選人。
“優秀教師評選領導小組”由班子成員、工會團隊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由校長任組長。其成員為優秀教師候選人時應當迴避。
(3)召開教職工會議,對優秀教師候選人予以表決。教職工會議參會人數不得少於學校教職工總數的三分之二,參會人員過半數贊成的候選人即當選為優秀教師。
表決工作由工會主持。
第六條 獎勵辦法
由頒獎單位確定。
第七條 本細則適用於“師德標兵”、“優秀班主任”等專項優秀教師的評選,同時著重考慮其專項條件。
第八條 本辦法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實施。
優秀教師評分細則二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師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種客觀、公正、科學的評價考核機制,引導、保護和發揮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為教師成長、成才樹立榜樣,激勵全體教師不斷進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開展“優秀教師”評選活動,特製定本考核細則。
一、組織領導
在校委會的領導下,成立優秀教師評審小組(即考核小組),組成人員包括領導班子成員、老年教師、中年教師、青年教師、女教師。
二、評選對象
本學年度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包括班子成員)
三、評選時間
一學年評選一次
四、評選比例
按教師總人數的10%進行評選。
五、評選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夾板中學,教育思想端正;
2、為人師表,嚴格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3、刻苦學習,勤於思考,教學上有創新精神,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承擔對外開課任務;
4、嚴格執行課內規則,按質按量出色完成課堂教學任務,學生滿意;
5、教學質量顯著,期中、期末考試所教學科成績在同年級比較有很大提高;
6、幫助差生,關心困難生,在轉化後進生方面有明顯成效有典型事跡;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票否決,不得申報評優或照顧職稱評優:
(1)不服從分工與安排,造成學校工作無法正常運行者;
(2)病假、事假累計超一個半月者;
(3)教學工作失職,教學質量倒數第一,或有曠課現象,屢教不改且造成惡劣結果者;
(4)違背教師職業道德或受黨紀、政紀處分者;
(5)態度惡劣,謾罵學生,歧視學生,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言行不當,導致師生關系緊張矛盾尖銳,多次私自停學生的課或趕學生出課堂造成嚴重後果、發生過教學事故且屢教不改者。
六、評比細則
本細則主要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
(一)、師德師風(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3分)
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執教,有團結協作精神。熱愛教育事業,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的行為。
3、熱愛本職工作,關心和支持學校工作(2分)
模範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組織紀律性強,不遲到早退,無缺席曠課現象,積極參加學校及教研組的各項活動,積極完成學校、教研組交給的管理及其他工作。
4、集體觀念強,克服自由主義(2分)
關心學校發展,維護學校聲譽,能從大局出發,不說不利於學校發展的話,不做不利於學校發展的事,個人言行不能影響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團結同志。
(二)、教學能力(20分)
1、課堂教學(4分)
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課(在教導處備案除外);教學認真,能駕馭課堂,維護課堂秩序;貫徹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原則,講練結合,培養學生動腦、動口、動手的能力,精心上好每節課。違背以上規定的一次扣任課教師0.5分。
2、認真備課(4分)
按時限制訂教學計劃,要求任務明確,重點突出,措施具體,有創見,進度合理;教案能體現把握教材體系,超前備課,教學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有實現目標的教學過程和作業檢測,有學法指導及板書設計,力求有創意不照搬參考書。重視教學中的信息反饋,及時積累個人實踐資料,期末寫出有一定價值的總結,學校組織的開學、期中、期末檢查(含班主任、教研組)每缺少一次扣1分。
3、教研組活動,互相聽課(4分)
教師要按學校要求完成聽課任務,每學期至少8次,教研組成員應團結協作,積極完成本教研組長分配的任務,按照學校要求每學期(或學年)承擔校級公開課(或匯報課),少一次扣1分。
4、學歷要求與繼續教育(4分)
教師必須做好再學習和終身學習,學歷過關(本科記2分、大專記1.5分、中專記1分),要按上級部門的要求完成每年的繼續教育任務(完成記2分)
5、教學管理(4分)
所有教師記2分,校長加記2分,副校長、主任加記1.6分,副主任、共青團書記加記1.3分,報賬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加記1分、學籍管理員、圖書管理員、安全報告員等加記0.5分。
(三)、工作考勤(15分)
1、模範遵守工作紀律(5分)
組織紀律性強,不遲到早退,室內上課中途不無故離開教室,不在工作時間辦私事,工作時間不在辦公場所下棋、打牌、上網聊天、玩游戲、炒股,監考、評卷期間遲到、早退、脫堂、看書報、不負責任,以上現象發現1次扣2分,2次記0分,屢教不改者,勤方面總成績記0分。
2、嚴格執行請假制度(5分)
堅持出滿勤,監考、評卷期間不準假(除婚喪嫁娶產等假)。不履行請假手續,每學期擅自離崗,法定節日、寒暑假期、婚喪嫁娶產假、突發情況放假等期滿後應及時到崗,無故拖延者(除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1次扣2分,2次記0分,3次以上勤方面總成績記0分。病假累計每周扣1分;事假每3天扣1分,扣完為止(婚喪嫁娶產假等除外)。
3、工作量完成情況(5分)
能按所在學校實際滿負荷工作,能接受完成學校安排的臨時任務。工作量不足的,每少一個標准課時扣1分,不接受臨時任務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四)、工作實績(55分)
1、教學成績(40分)
各級組織的統一考試中,以所授學科成績最好的計分。凡達到平均分的記25分,按年級平均分的離均差,滿分為150分的學科每5分劃為一個檔次,滿分為100分的學科每3分劃為一個檔次,每個檔次或加或減0.5分,所得數字再乘以所授學科的系數,所得到的就是教學成績的最後得分。中學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為1.4;物理、化學、生物為1.2;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體育、勞動技術、美術為1.0。小學學科系數設置如下。語文為1.2;數學為1.1;英語、品德、科學、體育為1.0。
2、學科競賽(4分)
培養輔導學生參加各級組織的學科競賽、體育比賽、文藝匯演,學科競賽獲得校級前三名的,給予指導教師依次加2、1.5、1分,獲得鎮級前三名及優秀鼓勵獎的的,給予指導教師依次加3、2.5、2、1分,獲得縣級前三名及優秀鼓勵獎的,給予指導教師依次加3.5、3、2.5、2分。體育比賽、文藝匯演獲獎的,給予指導教師各獲獎等級加分獎勵較學科競賽加分標准遞減0.5分。培養輔導學生參加各級組織的學科競賽、體育比賽、文藝匯演,獲市級以上得加4分
3、教研成果(4分)
評為校、鎮、縣級優質課、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秀教研組長的,分別加1、1.5、2分。縣級獲獎論文按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1.5、1分,市級、省級以上分別記3、4分,同一篇論文多層次只記最高等。
4、榮譽獎(2分)
獲優秀班主任和優秀教師,校級加1分,鎮級加1.5分、縣級加2分,不累計記分。
5、先進個人表彰和社會組織獎(2分)
個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的優秀黨員以及特殊貢獻獲獎的,按下面標准加分:校、鎮、縣級優秀教師分別記1、1.5、2分。
6、進步獎勵附加分(3分)
與上學年升級統考對比,每進一名遞加1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或等同於本次考試第一名。
七、政策性加分
職評加分:模範履行教師職責,教學任務完成良好,學校考慮照顧職評加分。在出現差額需競爭時,即將職評的教師照顧加5分參與競爭。
八、其他事項
1、申請評優的教師需要向校委會或教導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夾板中學評優申請表。
2、校級優秀教師由學校推薦,原則上優先獲得縣級優秀班主任、優秀教研組長、優秀教師等榮譽,優先考慮外出參觀、學習、培訓。
3、校級優秀教師(包括優秀班主任、優秀教研組長和年度考核評優)經評分獲得者,實行述職制度。必須以書面報告形式把工作實績、工作經驗、工作感受等在全體教師會議上述職,相互學習經驗,共同提高教學水平。
4、校級優秀教師相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作為教師職稱晉升、崗位聘任、年度考核評優等重要依據之一。
九、附則
本細則從即日起試行,不盡事宜再行商定。
優秀教師評分細則三
各教研組: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發展,鼓勵廣大教職工積極開拓進取,獎勵先進,鞭策後進,營造積極向上的教書育人氛圍,經研究特製定本辦法。
一、評選范圍和對象
學校優秀教師評選對象是:全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一線正式教師。
二、評選條件
(一)、師德高尚,近三年師德考核均為優秀。
(二)、近三年來在教育教學改革方面勇於探索、創新,並有以下至少四個方面的成果(其中第一項為必備):
1、所帶班級學生學科成績綜合評定為好、非考試學科教師所帶班級學生學習興趣濃,素質好,特長明顯,得到學校及同行認可。
2、輔導學生參加學科各類素質教育競賽並獲得良好成績。
3、承擔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本學科公開課、示範課、教材教法報告、教育教學方面的專題講座等並有良好的效益。
4、承擔或參與區級及以上級別教科研課題;在教育教學刊物上發表過有關教育教學的論文。
5、注重專業發展,對任教學科具有較深厚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教學專業知識。在教育行政、教學業務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評優活動、教師專業素質、技能比賽中獲得良好成績。
三、組織保障
學校成立優秀教師評選領導小組。
組長:周冰、蔡丹
副組長:王勇軍、王幸峰
組員:鄭曉琳、李萍、蔡芳
四、評選程序
教師自薦—組內推薦—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公示名單---上報教育局。
五、指標分配
每組限報1人,學校上報4人。
六、優秀教師評分標准:
1、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稱號的得8分。獲得市級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稱號的得6分。獲得區級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德育先進工作者等稱號的得4分。獲得省、市、區骨幹教師稱號的分別記6分、5分、4分。 獲得其它部門評選榮譽稱號的,按省、市、區級分別記5分、4分、3分。
2、學年度考核優秀者得2分。
3、優質課(講課、說課):省級(含省級以上)8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6分、5分、4分;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分、3分;校級公開課2分;到區外學校上課,獲得好評記4分;參加“吳天祥”小組活動獻課教師每人記3分、評議記1分。
4、獲獎論文、課題研究、案例、教學設計、課件:一等獎:按國家、省、市級分別記5分、4分、3分;二等獎:按國家、省、市級分別記4分、3分、2分;三等獎:按國家、省級分別記3分、2分。
5、發表論文、案例、教學經驗文章:按國家、省、市、區、校級(有材料說明)分別記8分、6分、4分、3、2;。
6、輔導學生競賽獲獎:一等獎:按國家、省、市、區級分別記6分、5分、4、3分;二等獎:按國家、省、市、區級分別記5分、4分、3分、2分;三等獎:按國家、省、市、區級分別記4分、3分、2分、1分。
7、承擔公開課、示範課、教材教法報告、專題講座:按國家、省、市、區分別記按國家、省、市、區級分別記6分、5分、4、3分。
8、期中、期末考試按班級層次前三名分別記6分、4分、2分。
9、考勤:全勤記6分,事假-0.5分/天,病假-0.1分/天,遲到0.2分/次,例會缺勤-0.5分/次。早退、曠工不計分。
10、評為校先進教研組,組長記2分、組員記1分。評為區先進班級,班主任記3分,科任教師記2分;評為區先進教研組,組長記3分、組員記2分。評為市先進班級,班主任記4分,科任教師記3分;評為市先進教研組,組長記4分、組員記3分。
1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決。
(1)一年內病假累計15天以上,事假累計7天以上;
(2)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不良言論作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5)師德行為失范,受教育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
(6)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嚴重後果的;
(7)從事有償家教者;
(8)期中、期末考試在年級組中連續居末位者;
(9)無故曠工達一天者;
(10)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學校安排工作;
(11)不接受學校安排的工作造成工作量不滿者;
(12)上級及學校各類教育、教學工作過程檢查,不符合要求者;
(13)黨支部、校長室及各職能部門布置的有關應交材料未交者;
12、按上述各項加分累計分數。對參評教師排隊,按給定的指標數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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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教師考核與評價是提升老師水平的重要手段,學校要嚴格教師考核,建立健全了教師考核評價機制。教師考核從學生、同伴教師、學校領導、學生家長四方面對老師的師德、教學行為進行量化考評,建立教師個人成長檔案,記錄教師成長的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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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基本內容: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
二、敬業奉獻。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對工作高度負責,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
三、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四、教書育人。實施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培養學生良好品德,塑造學生健全人格,啟發學生創新精神。
五、為人師表。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謙虛謹慎,團結協作。平等對待學生家長,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不以粗魯言行對待家長。
六、終身學習。樹立終身學習理念,遵守教師培訓制度,不斷學習,與時俱進,自覺更新教育觀念,完善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教育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水平。
(8)小學師德考評細則擴展閱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8.31」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師德素質和專業水平,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
對1997年國家教委和全國教育工會聯合印發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了修訂,於2008年九月一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實施。共計六條。
新頒布的《規范》基本內容繼承了我國的優秀師德傳統,並充分反映了新形勢下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對中小學教師應有的道德品質和職業行為的基本要求。
網路—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