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師德論文
『壹』 業績,論文,論著,崗位空缺等情況核實意見怎麼寫
中級職稱評定證明材料怎麼填寫:
一、封面
1.單位:規范填寫申報人所在學校(單位)名稱。要求與學校(單位)公章字樣完全一致。如一所學校(單位)掛兩個以上的牌子,有兩個以上的公章,請務必注意申報學校(單位)名稱與加蓋公章字樣一致。
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填寫評審表,要求填寫其人事關系所在的鄉鎮中心小學、中心初中或其它學校名稱,並加蓋學校公章。不得以鄉鎮教辦名義申報,也不得加蓋鄉鎮教辦印章。
2.姓名:規范填寫申報人姓名。注意與身份證、本人檔案、學歷證書等佐證材料姓名一致,尤其要檢查姓名中同音字。如有不一致的情況,請以復印人事檔案並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等形式提供證明(下同)。
3.任教學科:按現任崗位填寫。統一規范為:學前教育教師統一填寫為「學前教育」,小學教師在任教學科前填寫「小學」字樣,如「小學語文」,初中教師在任教學科前填寫「初中」字樣,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師在任教學科前填寫「高中」字樣,如「高中化學」。外語教師要求填寫所教語種名稱,如「高中日語」、「初中英語」等,不得填寫「高中外語」、「初中外語」等。(下同)
4.現任專業技術職務:填寫現聘任在崗的專業技術職務。按過渡後的名稱填寫,如「一級教師」。
5.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按統一後的中小學職稱(職務)填寫申請晉升的職稱,如「高級教師」。
6.填表時間:用阿拉伯數字。注意不要漏填。
二、基本情況
1.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貌、健康狀況、參加工作時間等按一般填表規范填寫,並注意個人身份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一致,如確有不一致的情況,請以復印人事檔案並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等形式提供證明。
2.教齡:按真實的工作經歷填寫,不同學段的教齡相加即為申報人的教齡。
3.現兼任行政職務:如實填寫如「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等行政職務(限填學校中層及以上職務)。
4.班主任年限:按真實的工作經歷填寫,不同學段、時段班主任工作年限可相加。
5.輔導員等工作年限:按真實的工作經歷填寫,填寫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輔導員等其它育人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同學段、時段輔導員工作年限可相加。
6.取得學歷情況:填寫獲得第一學歷(含)以來的學歷教育情況。請准確填寫,並與佐證材料一致。
7.現專業技術職稱:同封面要求。
8.獲得資格時間:填寫現聘任在崗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獲得時間。
9.首次聘任時間及年限:填寫現聘任在崗的專業技術職務的同級首聘時間及聘任年限。
10.最後聘期:填寫現任專業技術職務的最後一次聘任時間,填寫到月份。
11.聘任年限:填寫現聘任在崗的專業技術職務的同級任職年限。
12.教師資格種類:按規范的教師資格名稱填寫。
13.教師資格證書號碼:要仔細核對無誤。
14.學校所在地:在對應的表格中打「√」。
15.外語考試情況:如實填寫語種、類別級別、成績,如英語 綜合A 65分」,注意要與外語考試證書內容一致。免試人員填寫「免試」字樣。
16.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情況:分別在「考試取得模塊」和「免試模塊」欄對應填寫通過和免試的模塊。對於免試部分模塊人員,要求特別注意核查免試模塊在專業模塊和通用模塊分布上,是否符合免試規定。
17.任現職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按年度順序填寫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結果。(如:2009年度 優秀,2010年度 稱職等)
18.工作經歷:按時間順序填寫參加工作以來的完整的工作和學習經歷,時間上不能有間斷,如工作期間參加脫產學習,請一並填寫。「承擔主要工作任務」欄,在中小學校工作的時段,應如實填寫學校管理、班主任、後勤或教學工作,如果同時承擔幾項工作,請一並填寫。
19.繼續教育情況:任現職以來參加繼續教育情況。
20.農村學校任教情況:如實填寫任現職以來在農村學校(含縣教育局認定的薄弱學校)任教、支教或交流的工作經歷。
三、師德表現與育人工作
1.任現職以來班主任(或輔導員等)工作情況:如實填寫擔任班主任或者輔導員及其它育人工作(指導課外活動、社團活動或興趣小組等)。
管理或輔導班級及人數:如「高一(2)班 50人」。
成績效果: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按起止時間段填寫。
2.任現職以來獲得縣級以上獎勵(包括師德獎勵)情況: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門批準的綜合表彰獎勵以及師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單項獎勵。如「縣優秀教師」等。限填三項。注意批准機關名稱要與佐證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3.任現職以來師德考核情況:按時間順序如實填寫。
四、教學情況
1. 任現職以來完成課堂教學工作情況:指任現聘任的職務以來的情況。
學生人數、周學時數、總學時數,按實際所任班級學生總人數、每周實際上課時數及總的學時數填寫,不能填寫估計數字,如有特殊情況請在「備注」欄簡要說明。
2. 任現職以來備課工作情況:任現職近五年來的情況。
3. 任現職以來指導課外教學實踐活動及指導實驗教學、信息技術建設:任現職近五年來的情況。
4.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獲獎情況:指任現職以來在教學業務工作方面的獲獎情況。如「教學能手」、「課堂教學獲獎」等。不限級別。限填三項
5.課堂教學展示課評價:與提交的課堂教學展示課評價意見 表一致填寫。
五、教學研究情況
1. 任現職以來發表、出版的主要論文、著作及編寫教材、作品情況:指任現職以來的情況。限填三項。
「題目」欄:先註明「論文」、「著作」或「教材」,然後寫作品名稱。如「論文:《XXX》」
「位次」欄:按「申報人位次/合作人數」填寫,如申報人為第2位完成人,3人合作完成,填寫「2/3」;如獨立完成,填寫「獨立」。
2. 任現職以來完成教研項目(包括校本教研)及獲獎情況:
指任現聘任的職務以來在教學研究(包括校本教研)工作方面的獲獎情況。限填三項。學校評價欄由學校統一組織填寫。
六、示範引領作用
1.任現職以來指導培養教師情況:按實際情況填寫。
2. 任現職以來公開課情況:指任現聘任職務以來開展公開課、示範課、觀摩教學、教學比賽等方面的情況。不限級別,不限是否獲獎。評議意見由學校統一組織填寫。
3. 任現職以來教學改革情況:如實填寫任現職以來參與的教學改革情況,學校(單位)負責監督其真實性。
七、個人總結:按要求填寫。學校要負責個人總結內容真實性的監督。
「個人總結」欄的最後須填寫如下承諾語:「誠信承諾: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准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並親筆簽名。
八、審核評價情況
此欄目所有「評價意見」要求簡明扼要、言之有物、恰如其分,杜絕官話、套話。「簽字」欄由相應的負責人(學生代表)親筆簽名。
1.師德考核情況:由學校(單位)師德考核領導小組對評審表中所有師德考核情況的准確性和真實性進行鑒別,並填寫評價意見。
2.教學工作評價情況:「所教學生綜合評價意見」欄:由學校組織申報人所任教班級的學生,對申報人教學工作情況進行評價,評價意見由學校統一組織填寫。
「所在教研室(組)或年級組評價意見」欄:在學校統一組織下,由申報人所在教研室(組)或年級組對申報人所填教學工作情況的准確性和真實性進行鑒別,並認真評議,形成評價意見。
3.學校(單位)教務部門審核意見:要填寫具體意見,加蓋學校(單位)教務部門公章。
4. 學校(單位)推薦意見:按要求填寫,要有簡要的評價和明確的態度,學校(單位)須在單位意見欄填寫:「本單位已對提供的申報材料逐一審核,真實准確,同意推薦。」
九、學校(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意見:填寫明確意見,學校(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
十、呈報部門意見:由設區的市教育局、人社局分別表明意見,由負責人簽字並蓋呈報部門公章。
『貳』 填寫教高評審表 業績 論文 可以一樣嗎
中級職稱評定證明材料怎麼填寫:
一、封面
單位:規范填寫申報人所在學校(單位)名稱。要求與學校(單位)公章字樣完全一致。如一所學校(單位)掛兩個以上的牌子,有兩個以上的公章,請務必注意申報學校(單位)名稱與加蓋公章字樣一致。
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填寫評審表,要求填寫其人事關系所在的鄉鎮中心小學、中心初中或其它學校名稱,並加蓋學校公章。不得以鄉鎮教辦名義申報,也不得加蓋鄉鎮教辦印章。
2.姓名:規范填寫申報人姓名。注意與身份證、本人檔案、學歷證書等佐證材料姓名一致,尤其要檢查姓名中同音字。如有不一致的情況,請以復印人事檔案並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等形式提供證明(下同)。
3.任教學科:按現任崗位填寫。統一規范為:學前教育教師統一填寫為「學前教育」,小學教師在任教學科前填寫「小學」字樣,如「小學語文」,初中教師在任教學科前填寫「初中」字樣,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師在任教學科前填寫「高中」字樣,如「高中化學」。外語教師要求填寫所教語種名稱,如「高中日語」、「初中英語」等,不得填寫「高中外語」、「初中外語」等。(下同)
4.現任專業技術職務:填寫現聘任在崗的專業技術職務。按過渡後的名稱填寫,如「一級教師」。
5.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按統一後的中小學職稱(職務)填寫申請晉升的職稱,如「高級教師」。
6.填表時間:用阿拉伯數字。注意不要漏填。
二、基本情況
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貌、健康狀況、參加工作時間等按一般填表規范填寫,並注意個人身份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一致,如確有不一致的情況,請以復印人事檔案並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等形式提供證明。
2.教齡:按真實的工作經歷填寫,不同學段的教齡相加即為申報人的教齡。
3.現兼任行政職務:如實填寫如「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等行政職務(限填學校中層及以上職務)。
4.班主任年限:按真實的工作經歷填寫,不同學段、時段班主任工作年限可相加。
5.輔導員等工作年限:按真實的工作經歷填寫,填寫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輔導員等其它育人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同學段、時段輔導員工作年限可相加。
6.取得學歷情況:填寫獲得第一學歷(含)以來的學歷教育情況。請准確填寫,並與佐證材料一致。
7.現專業技術職稱:同封面要求。
8.獲得資格時間:填寫現聘任在崗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獲得時間。
9.首次聘任時間及年限:填寫現聘任在崗的專業技術職務的同級首聘時間及聘任年限。
10.最後聘期:填寫現任專業技術職務的最後一次聘任時間,填寫到月份。
11.聘任年限:填寫現聘任在崗的專業技術職務的同級任職年限。
12.教師資格種類:按規范的教師資格名稱填寫。
13.教師資格證書號碼:要仔細核對無誤。
14.學校所在地:在對應的表格中打「√」。
15.外語考試情況:如實填寫語種、類別級別、成績,如英語 綜合A 65分」,注意要與外語考試證書內容一致。免試人員填寫「免試」字樣。
16.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情況:分別在「考試取得模塊」和「免試模塊」欄對應填寫通過和免試的模塊。對於免試部分模塊人員,要求特別注意核查免試模塊在專業模塊和通用模塊分布上,是否符合免試規定。
17.任現職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按年度順序填寫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結果。(如:2009年度 優秀,2010年度 稱職等)
18.工作經歷:按時間順序填寫參加工作以來的完整的工作和學習經歷,時間上不能有間斷,如工作期間參加脫產學習,請一並填寫。「承擔主要工作任務」欄,在中小學校工作的時段,應如實填寫學校管理、班主任、後勤或教學工作,如果同時承擔幾項工作,請一並填寫。
19.繼續教育情況:任現職以來參加繼續教育情況。
20.農村學校任教情況:如實填寫任現職以來在農村學校(含縣教育局認定的薄弱學校)任教、支教或交流的工作經歷。
三、師德表現與育人工作
任現職以來班主任(或輔導員等)工作情況:如實填寫擔任班主任或者輔導員及其它育人工作(指導課外活動、社團活動或興趣小組等)。
管理或輔導班級及人數:如「高一(2)班 50人」。
成績效果: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按起止時間段填寫。
2.任現職以來獲得縣級以上獎勵(包括師德獎勵)情況:指縣級以上人民及其人事門批準的綜合表彰獎勵以及師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單項獎勵。如「縣優秀教師」等。限填三項。注意批准機關名稱要與佐證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3.任現職以來師德考核情況:按時間順序如實填寫。
四、教學情況
任現職以來完成課堂教學工作情況:指任現聘任的職務以來的情況。
學生人數、周學時數、總學時數,按實際所任班級學生總人數、每周實際上課時數及總的學時數填寫,不能填寫估計數字,如有特殊情況請在「備注」欄簡要說明。
2. 任現職以來備課工作情況:任現職近五年來的情況。
3. 任現職以來指導課外教學實踐活動及指導實驗教學、信息技術建設:任現職近五年來的情況。
4.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獲獎情況:指任現職以來在教學業務工作方面的獲獎情況。如「教學能手」、「課堂教學獲獎」等。不限級別。限填三項
5.課堂教學展示課評價:與提交的課堂教學展示課評價意見 表一致填寫。
五、教學研究情況
任現職以來發表、出版的主要論文、著作及編寫教材、作品情況:指任現職以來的情況。限填三項。
「題目」欄:先註明「論文」、「著作」或「教材」,然後寫作品名稱。如「論文:《XXX》」
「位次」欄:按「申報人位次/合作人數」填寫,如申報人為第2位完成人,3人合作完成,填寫「2/3」;如獨立完成,填寫「獨立」。
2. 任現職以來完成教研項目(包括校本教研)及獲獎情況:
指任現聘任的職務以來在教學研究(包括校本教研)工作方面的獲獎情況。限填三項。學校評價欄由學校統一組織填寫。
六、示範引領作用
任現職以來指導培養教師情況:按實際情況填寫。
2. 任現職以來公開課情況:指任現聘任職務以來開展公開課、示範課、觀摩教學、教學比賽等方面的情況。不限級別,不限是否獲獎。評議意見由學校統一組織填寫。
3. 任現職以來教學改革情況:如實填寫任現職以來參與的教學改革情況,學校(單位)負責監督其真實性。
七、個人總結:按要求填寫。學校要負責個人總結內容真實性的監督。
「個人總結」欄的最後須填寫如下承諾語:「誠信承諾: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准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並親筆簽名。
八、審核評價情況
此欄目所有「評價意見」要求簡明扼要、言之有物、恰如其分,杜絕官話、套話。「簽字」欄由相應的負責人(學生代表)親筆簽名。
師德考核情況:由學校(單位)師德考核領導小組對評審表中所有師德考核情況的准確性和真實性進行鑒別,並填寫評價意見。
2.教學工作評價情況:「所教學生綜合評價意見」欄:由學校組織申報人所任教班級的學生,對申報人教學工作情況進行評價,評價意見由學校統一組織填寫。
「所在教研室(組)或年級組評價意見」欄:在學校統一組織下,由申報人所在教研室(組)或年級組對申報人所填教學工作情況的准確性和真實性進行鑒別,並認真評議,形成評價意見。
3.學校(單位)教務部門審核意見:要填寫具體意見,加蓋學校(單位)教務部門公章。
4. 學校(單位)意見:按要求填寫,要有簡要的評價和明確的態度,學校(單位)須在單位意見欄填寫:「本單位已對提供的申報材料逐一審核,真實准確,同意。」
九、學校(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意見:填寫明確意見,學校(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
十、呈報部門意見:由設區的市教育局、人社局分別表明意見,由負責人簽字並蓋呈報部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