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梁老師
Ⅰ 廈門13屆科技作文比賽獲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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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年僅28歲廈門合唱團老師突然離世,同作為青年的我們應該如何保養自己
現今隨著科技的進步與逐漸發達,有越來越多的青年習慣快節奏的生活,也沉迷於網路。於是,悲劇發生了。最近幾年出現過無數青年因通宵玩游戲或看小說而導致猝死的慘痛事件。從小了來說,這是一個家庭的災難;往大了來說,這是對一個國家的警告。青年是國家的下一任棟梁,如果大多數青年都像這群猝死的青年一樣,那麼這個國家又談何未來,談何發展?所以,作為新一代青年的我們應當注意保養自己。
最後,我們要保證三餐規律,給我們的身體以正常的作息。讓它們可以在該工作的時候工作,在該休息的時候休息,就像我們上班上學中間會有休息是一樣的。並且,胃是很重要的,要是三餐不規律或者乾脆不吃都會對其造成傷害,等到老的時候可就有你受的了,絕對夠你喝一壺!
所以,青年們啊,一定要保護好自己,將來好為祖國添磚加瓦!
Ⅲ 法學博士一般報考哪幾個大學容易錄取又相對較有含金量
五院,四系。
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 )、西南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前身)、華東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前身)、中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前身)、西北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大學前身);
四系分別是北京大學法律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武漢大學法律系、吉林大學法律系。
(3)廈門梁老師擴展閱讀:
法學一級博士點此外,四十九所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的普通高等學校: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武漢大學 吉林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廈門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華東政法學院等。
博士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本專業的最高學識水準的學術稱號。在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三種學位中,博士學位是最高的一級。
我國的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學位。
學制:一般法學博士修讀期最少為期三年,當中須包括修畢一定學分的指定課程,並通過博士生資格考試後,學生須撰寫一篇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獲得學院的認可後便能夠獲頒授該學院制度的法學博士學位。
Ⅳ 你認為廈門大學的教學水平怎樣呢
廈門大學真的很棒!
Ⅳ 廈門一教師謊稱賣學位騙取家長11萬余元,你如何看待老師的這種行為
廈門有一個老師賣學位,騙了六名家長十多萬塊錢,這件事情在發生之後也被家長起訴到法院。這個老師是一所學校的小學老師,為了償還高利貸和信用卡,他就只能夠出去下策。但是家長也不是傻子,當家長察覺到不對勁的時候就進行了報警。而這個老師的做法,也讓人覺得十分的生氣,他作為一位人民教師,不僅沒有去教育好學生,反而用這些方法來欺騙學生的家長。
不要觸碰高利貸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個老師雖然被判刑很可憐。但如果他沒有欺騙家長,也沒有借高利貸的話,就不會有這些事情的發生。作為人民教師,肯定是知道高利貸有多麼的可怕。即使是這樣,還觸碰了高利貸,可見這名老師也一定有自己的原因。
Ⅵ 勞榮枝的殺人回憶:結識黑道大哥,坐台找目標,製造滅門慘案,結果怎樣
羅榮枝的名字在大江南北傳開,只看外表,你絕對不能把她和兇手聯系起來。20年前,勞榮枝夥同法子英殘忍殺害了7人,其中包括一起殺人案件,直到今天才落網。羅榮枝究竟是怎麼走上「女魔頭」的道路的?
但殷建華妻子離開後,立刻報警報警。警方趕到殷建華家,與法子英展開激烈交火。即便被圍困,法子英仍沉著鎮定,甚至與警察聊天。最後,法子英被擊中腿,當場活捉。
警方找到這間出租屋時,勞榮枝已經不見了,只剩下兩具死屍。而且勞榮枝這次逃亡已經是20年了,她在夜場賣過酒,也做過櫃員,被抓的時候有了男朋友,生活還不錯。羅榮枝與法子英,一個姓勞,一個姓法,卻偏偏想不勞而獲,目無王法,等到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Ⅶ 前埔北區小學 教師名單
演武第二小學片 組長 饒 潔(演武小學) 副組長 吳奕嫻(群惠小學)
思北小學片 組長 張 雯(大同小學) 副組長 鍾達蓉(民立小學)
園南小學片 組長 林友深(外國語附屬小學) 副組長 肖鷺霞(公園小學)
松柏第二小學片 組長 黃素珍(松柏小學) 副組長 何宏傑(西郭小學)
梧村小學片 組長 呂珈臻(梧村小學) 副組長 林雅斌(濱東小學)
鷺江新城小學片 組長 蔡維真(第二實驗小學) 副組長 謝曉紅(蓮花小學)
前埔南區小學片 組長 梁夏英(前埔南區小學) 副組長 詹梅珍(金雞亭小學)
前埔北區小學片 組長 林 睿(前埔北區小學) 副組長 魏瀟淼(何厝小學)
數學:
演武第二小學片 組長 郭艷煌(演武小學) 副組長 林振才(演武第二小學)
思北小學片 組長 曾文紅(思北小學) 副組長 黃慧暄(民立小學)
園南小學片 組長 黃 昕(園南小學) 副組長 郭方年(思明第二實驗小學)
松柏第二小學片 組長 謝艷玲(松柏第二小學) 副組長 李麗娟(松柏小學)
梧村小學片 組長 李娜萍(梧村小學) 副組長 陳龍順(檳榔小學)
鷺江新城小學片 組長 林贊忠(鷺江新城小學) 副組長 包冠宇(第二實驗小學)
前埔南區小學片 組長 吳偉華(前埔南區小學) 副組長 陳雅芳(瑞景小學)
前埔北區小學片 組長 陳國勇(前埔北區小學) 副組長 陳險峰(何厝小學)
英語:
演武第二小學片 組長 黃芸(演武小學) 副組長 鄭曉青(思明小學)
思北小學片 組長 葉愛芬(民立小學) 副組長 袁慧玲(人民小學)
園南小學片 組長 葉 雋(外國語附屬小學) 副組長 姚光力(公園小學)
松柏第二小學片 組長 黃國慶(松柏小學) 副組長 邱慧敏(松柏第二小學)
梧村小學片 組長 黃碧華(濱東小學) 副組長 陳 瑜(梧村小學)
鷺江新城小學片 組長 孫慧琦(第二實驗小學) 副組長 林春玲(嘉濱小學)
前埔南區小學片 組長 高 芳(前埔南區小學) 副組長 蔡藝玲(金雞亭小學)
前埔北區小學片 組長 洪曉琳(前埔北區小學) 副組長 郭亞梅(金鳴小學)
科學:
演武第二小學片 組長 蔡小燕(演武小學) 副組長 徐晨來(群惠小學)
思北小學片 組長 庄清玲(大同小學) 副組長 林若淵(人民小學)
園南小學片 組長 張秀蘭(公園小學) 副組長 吳錦福(思明第二實驗小學)
松柏第二小學片 組長 陳 靚(松柏第二小學) 副組長 程聰傑(濱北小學)
梧村小學片 組長 陳景生(檳榔小學) 副組長 林雅斌(湖明小學)
鷺江新城小學片 組長 潘文明(第二實驗小學) 副組長 高 翔(蓮龍小學)
前埔南區小學片 組長 謝月玲(前埔南區小學) 副組長 王俊霞(金雞亭小學)
前埔北區小學片 組長 何明輝(何厝小學)
品德●生活、品德●社會、綜合實踐活動
演武第二小學片 組長 周 東(演武小學) 副組長 許秀萍(演武第二小學)
思北小學片 組長 劉 媛(民立小學) 副組長 陳學慧(人民小學)
園南小學片 組長 庄金珍(園南小學) 副組長 陳素珠(外國語附屬小學)
松柏第二小學片 組長 許婉華 (松柏第二小學) 副組長 陳慶華(濱北小學)
梧村小學片 組長 邱凱祥(梧村小學) 副組長 洪 玲(濱東小學)
鷺江新城小學片 組長 李曉弘(第二實驗小學) 副組長 高 禎(蓮花小學)
前埔南區小學片 組長 肖淑芬(前埔南區小學) 副組長 洪麗嬌 (金雞亭小學)
前埔北區小學片 組長 何麗梅(何厝小學) 副組長 劉余建(前埔小學)
體育:
演武第二小學片 組長 陸 星(演武小學) 副組長 陳鳳麗(思明小學)
思北小學片 組長 許 魏(民立小學) 副組長 陳國添(大同小學)
園南小學片 組長 陳曉毅(思明第二實驗小學) 副組長 楊 波(後江小學)
松柏第二小學片 組長 周坤成(松柏第二小學) 副組長 林秀寬(仙岳小學)
梧村小學片 組長 賴永川(濱東小學) 副組長 翟林堅(檳榔小學)
鷺江新城小學片 組長 林雅娟(第二實驗小學) 副組長 王妙香(嘉濱小學)
前埔南區小學片 組長 康志傑(金雞亭小學) 副組長 黃霞治(前埔南區小學)
前埔北區小學片 組長 劉冬元(前埔北區小學 ) 副組長 沈欽偉(何厝小學)
音樂:
演武第二小學片 組長 連榮輝(思明小學) 副組長 王志輝(演武小學)
思北小學片 組長 阮 榕(思北小學) 副組長 蔡亞珊(人民小學)
園南小學片 組長 林 霞(外國語附屬小學) 副組長 賴迎霞(後江小學)
松柏第二小學片 組長 張 琳(松柏第二小學) 副組長 黃 燕(松柏小學)
梧村小學片 組長 鄭 嵐(湖明小學) 副組長 吳宏瑛(檳榔小學)
鷺江新城小學片 組長 魏幼琳(第二實驗小學) 副組長 楊溪東(蓮花小學)
前埔南區小學片 組長 張龍光(金雞亭小學) 副組長 朱丹紅(前埔南區小學)
前埔北區小學片 組長 曾雪芳(前埔北區小學 ) 副組長 張 萍(何厝小學)
美術:
演武第二小學片 組長 陳敏薇(演武小學) 副組長 官 斌(思明小學)
思北小學片 組長 王禾加(大同小學) 副組長 葉 容(人民小學)
園南小學片 組長 陳 揮(外國語附屬小學) 副組長 賴蓉敏(公園小學)
松柏第二小學片 組長 李麗蓉(松柏小學) 副組長 廖亞麗(濱北小學)
梧村小學片 組長 林 萌(檳榔小學) 副組長 洪寶慧(湖明小學)
鷺江新城小學片 組長 陳春明(蓮龍小學) 副組長 陳雅玲(第二實驗小學)
前埔南區小學片 組長 王曉菁(前埔南區小學) 副組長 邱玉銘(瑞景小學)
前埔北區小學片 組長 陳 巍(蓮前小學 ) 副組長 李少婷(前埔北區小學)
信息技術:
演武第二小學片 組長 林麗芳(思明小學) 副組長 李 朗(群惠小學)
思北小學片 組長 劉愛蓉(民立小學) 副組長 張添福(定安小學)
園南小學片 組長 陳巧燕(外國語附屬小學) 副組長 張 晶(後江小學)
松柏第二小學片 組長 潘金盛 (仙岳小學) 副組長 袁思澤(松柏小學)
梧村小學片 組長 鄭柳媚(濱東小學) 副組長 李雪娟(檳榔小學)
鷺江新城小學片 組長 鄭雅芬(嘉濱小學) 副組長 丁書鷺(蓮花小學)
前埔南區小學片 組長 劉燕鳳(金雞亭小) 副組長 陳 嫻 (前埔南小學)
前埔北區小學片 組長 謝翠金(前埔北小學) 副組長 吳美琴(前埔小學)
Ⅷ 鄭秋洪 局長 被抓,是怎麼原因,其實早就應該被抓
一個科級領導,鄭秋洪其實挺實在的,算不上貪官。當今何等世道,大家不知道嗎?落馬的貪官就能算最貪嗎?!沒落馬的又有幾個算完完全全廉潔的?!人家說「五十步笑百步」,我看當今世道都很容易成了「一百步笑五十步啦」!當今社會仇官仇富心態甚重,到了一石激起千層惡狼的病態地步。國民空有一吐對官員落馬的無盡數落與歪曲之心,卻無「救時濟世的良醫葯方」,實在可悲可嘆啊!再說仙游的教育,那隻是兩三年導致的問題嗎?!不,那是十幾年來的因素一步步所致的!秋洪他才上任三年,能說是他該負最大責任嗎?!真正最該負責的又是誰?!就像一個多年前的豆腐渣工程的大橋突然因暴雨垮塌了,能說現任領導該負最大責任嗎?!教育事業是最功德無量的事業,也是最耗時的戰略性事業,豈能僅憑近兩三年的頹勢而忘卻了多年來積重難返的真正原因?!我覺得,國人寫這種官場新聞評論,不可背離符合實際、符合事道邏輯、符合人性人倫、符合中立立場、符合社會進步大局等原則。早上再重看一些人的評論,試問一句:是不是有幾條評論明顯地帶有偏頗的立場,明顯地帶有人身人倫攻擊,明顯地背離我縣教育事業歷史的事實邏輯?!故不得以再做此修改。這些一味地罵人的同志,我再問問你們,要是你們這樣的心態去當官,你們又會是當個什麼樣「人民公僕」?!我看是難保你們貪得更是肆無忌憚,更是貪得離譜!一個人活著就是活出心態,沒有好好的心態,能活出對這社會富有正能量的一生嗎?!我是一個在仙游教過二十年書的教師,至今還只是一直在離縣城二十公里多一點的偏遠地方工作,我可以明確滴說秋洪同志壓根與我非親非友非故,我沒必要幫他說話,因為他更沒有幫我過任何事。憑著良心說話,就算人家因故落馬落難了,我們也沒必要無中生有、道聽途說、顛倒是非、人身攻擊滴對他指指點點。也許他是有做過不合適的事,但我們也無法完全抹殺人家作為一個正常人的優點吧?!能升級科級幹部的人,誰能說他就一無是處了?!將心比心吧,要是我們困難了,別人也這么胡說八道,那我們又是情何以堪!社會需要的是正能量,而不是「充其量」!
Ⅸ 高考成績204有什麼好的學校(在廈門,福州)
204........樓主,所謂的專業就是你感興趣並且能夠堅持學到底的、您這個分數就報職業學院吧。。
Ⅹ 廈門市演出公司是詐騙公司!
引入劉德華演唱會,驚現廈門巨騙王鷺佳
2003年初廈門騙子王鷺佳(廈門市文化局科室幹部)邀我合作公司搞演出業務,我自行投資注冊了廈門東方時代文化傳播公司手續(王用他山東親戚高雅麗的身份證在章程中占股45%,但合作中實際占股為60%)。2004年上旬我通過朋友陳健介紹上海派盛公司譚亦雋執行董事來廈門舉辦「劉德華個人演唱會」(04年10月19日在廈門市體育中心完成),當時王與我口頭兒約定聯手合作承辦、利潤四六分成(即王得六、我得四),但當王用「廈門市演出公司」名義談定承接演出條件(上海支付給王220萬元地接服務費、18萬元報批費、代理售票10%約60萬元,總計298萬元),王另用廈門世紀星演出公司手續與上海派盛公司簽定了協議(為了不使大額款項進入「世紀星演出公司」賬戶,該協議中只註明收取「上海派盛公司」5萬元服務費,大額部分均以「暗箱操作」)之後便故意拖延不與我簽約,直至演出結束王給我2萬元,其他200多萬元全部被他獨吞侵佔。由於其惡意製造了沒有「協議」為證的「狀況」,王便無恥抵賴拒不承認,使我無法憑協議證據來討要應得利益。兩人因此結怨…
後來經市文化局及文化系統多家單位的內部人揭露說:騙子王鷺佳從1993年起自封為總經理公開操作的「廈門市演出公司」本是一個無證照的皮包公司,沒有任何的合法經營手續(無事業單位法人證、無工商營業執照、無國地稅務登記證、無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無銀行賬戶…但有一枚「單位印章」、有「辦公」地點場所、有「申請」聯系電話、有「刊登」黃頁話簿、有「注冊」電子信箱、有「設立」專屬網站、有「從業」專職人員、有「印製」稿紙、信封、名片及便簽等…),而此「公司」名稱與單位「印章」早在85年就明文作廢終止了。可騙子卻在廈門市文化局三任領導的放縱下把這個空殼「單位」打造成了一個「品牌演出公司」,以市文化局「直屬經紀機構」的名義公然對外開展經營演出達十六年之久,累積操辦各類文藝演出、文體比賽活動近400餘場,違法斂取巨額暴利過億元(這個在區法院工作過的騙子善於玩弄手段,設計逃脫法律制裁)。因有市文化局袒護包庇(提供不實偽證)使得這樣一個違法使用廢棄公章、非法經營演出、設局洗錢詐騙、造假偷稅漏稅的重大案件卻在鷺島遭遇公安不能立案、法院不予受理、工商過了追訴期限、稅務查無結果、紀律與監察沒有態度…出現了一名騙子操控著多個政府部門的可怕局面。
廈門文化丑聞新動態
前者舉報人到市文化時該局領導提出調解建議,但發現騙子王.鷺.佳假裝調和卻暗中欲陷害舉報人,但這流氓錯打了算盤(代理人說:我是身經百戰老獵手,多狡詐兇殘的野獸都見過,此卑劣下流手段太小兒科。我與各當事人接觸時有採用取證措施)。騙子在布詐局設圈套搞陰謀,玩死豬不怕開水燙、耍臭無賴的痞子游戲,是愚弄訛詐的故伎重演。還挑撥離奸製造謊言栽贓放話「文化局害怕了」,並囂張的說「我沒賬,無法查,你告不倒我,我後面有文化局,誰能查處政府機關呢?我與局領導是利益共同體也是同案盟友,說『要嚴肅處理』,但怎敢把我拋出去。大不了我辭退這三仟元的工作,放棄廈門文化市場,舉家移民國外定居,但羅局長他們可就沒那麼輕鬆了…」。這讓我看清了騙子利慾熏心的丑惡嘴臉和不仁不義的陰險本質。文化局建議不是怕了,是局領導有廉恥之心,不想讓王這骯臟人渣來玷污單位聲譽和損害領導形象。但騙子毫不在乎,因他足夠無恥所以無畏。如指望這喪失良知、泯滅人性的騙子來拯救文化局是徒勞的,建議貴局痛下決心面對現實,果斷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騙子出境外逃,認真查處王造假洗錢、詐騙偷稅等違法行為,追查十幾年非法經營演出、億萬巨額贓款具體流向,承擔因自身許可其持用廢公章、放縱其冒充事業單位招搖撞騙、大肆欺詐斂財的瀆職違紀責任,主動向紀檢監察、公檢法部門報案及移送材料,交待涉案事實真相,配合司法調查取證,嚴懲違法違紀涉案人員,從而凈化廈門文化市場環境,洗刷文化局及廈門文明城市這十多年來所蒙受的文化恥辱。
騙子王 鷺 佳一直在說謊,但紙里包不住火!
「尊敬的」廈門市演出詐騙公司王「老師」,舉報人到底是「誣告、誹謗」還是「舉報、揭露」您詐騙洗錢? 您的「勝訴」到底是何性質的案件? 如對方是誣告誹謗罪根據刑法第246條規定,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您的訴訟結果怎麼只是民事賠償1萬元? (據透露是因您欺詐人家合作款,人家罵您為禽獸而被認定民事侵權,舉報人說「死都不給您這無恥騙子一分錢」)
你用「廈門市演出公司」無證照皮包公司非法經營是「誹謗」嗎?你用廢公章進行文化洗錢、演出詐騙是「誣陷」嗎?別在這作戲了,如不是文化局包庇袒護,您這騙子早就被刑事起訴了。你想表明自己「清白無辜」,可為何偏偏要「誹謗誣陷」你這種「好人」呢?您是自欺欺人無恥又無賴的騙子,人家是舉報您的犯罪行為,您這騙子被徹底拆穿了。
你謊說「廈門市演出公司」是文化局直屬文化機構,「市演出公司」和市演出管理處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這套說詞多年來重復千萬次,自己都相信這空殼單位是真的了。你用公安處罰決定、法院判決侵權結果作由頭來證明舉報人是「捏造事實、攻擊誹謗」,表白皮包公司「是真的」、違法用廢公章/無照非法經營/洗錢詐騙斂財/造假偷稅漏稅都是「合法的」。民事「判決」成為你伙掩人耳目、隱藏逃脫斂財詐騙罪犯行徑的遮羞布和擋箭牌。舉報人受騙在網上發個帖子就「攻擊侵權」了,你用廢印章無照非法經營十幾年、詐騙斂財高達億萬元、偷漏稅數達千萬卻無人查處法辦…但我們堅信相信黨與政府、上級領導與國家法律定會將違法亂紀貪官污吏繩之以法,定會讓枉法貪贓的詐騙犯罪分子作姦犯科。你不應「保留」權力了,快刑事起訴抓舉報人吧(就象「王帥事件」一樣,大家好期待這轟動性的新聞)。廈門司法是你家「開辦」的,想告誰就告誰、要抓誰就抓誰。此案結果全國人民都在等著,很想「欣賞」你是如何操縱司法,借法律之手來報復舉報人。請你給予我們一個真實明確的答復。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需要真相!
廈門無恥騙子用「廈門市演出詐騙公司」搞演出洗錢、文化詐騙十幾年,先後欺詐了陳維凱、王曉霞、宗秀琴、田耕、姜紅志等許多人的合作款(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不等)。在廈門島內身敗名裂、臭名遠揚......現在開始也只能蒙騙台灣同胞及網友了,請大家小心,別上當受騙!
{轉載}揭穿廈門「文化」騙子王 鷺 佳的無恥謊言作者:路見不平
廈門市文化局內部職工王某某用作廢(的「廈門市演出公司」)名稱和公章造假詐騙、洗錢偷稅,欺世盜名、坑蒙拐騙,廈門受害人之一的姜某某因被他蒙蔽欺騙愚弄、侵佔所得利益、經濟受損巨大而發帖怒斥和拆穿騙子王某某假冒政府事業單位、違法使用廢棄印章、無證照非法經營、用「文化馬仔」洗錢斂財、借演出服務欺人詐騙,並造假賬偷漏稅等涉嫌犯罪行徑,但騙子王某某採用惡人先告狀的卑鄙手段向公安「報警」,到法院「起訴」,廈門某區公安分局及法院則在整篇舉報帖文中摘出稱騙子是「沒有的人性禽獸,利用職務之便,玩弄年輕女性」三句話對受害人慾加之罪的行政處罰兩元(正在行政上訴中)、民事判決一萬元(正在向省高級法院申請再審),來偏袒騙子的非法經營、洗錢詐騙等犯罪行為,騙子王某某則把這「不清不楚」的「處罰單、判決書」當成了掩蓋醜陋的「遮羞布」,當作了藏匿罪惡的「擋箭牌」(如同騙子的兩根「救命稻草」),並別有用心地篡改了「案由」內容,把「構成侮辱他人」說成是「捏造事實、誹謗誣告」,來藉此混淆視聽、顛倒黑白,繼續造假、欺騙大眾(騙子王某某經常打電話、發博客留言給文藝界、傳媒界、攝影界等文化圈子裡的人,無聊的向大家「通報」他的「案情進展」及「勝訴結果」,猶如祥林嫂一樣喋喋不休的「講述」他被「誹謗誣陷」的「悲慘遭遇」,每天「確保准時」帖發一張早期大量囤積的博客照片,「不耐其煩」的向大家「出示」隨身攜帶的「救命稻草」,「主動」給別人「展示」舉報人代理人根據市文化局建議進行調解的手機簡訊,並「積極」參與一些小范圍的「社會活動」,以此「證明」他依然「活得很輕松、過得很瀟灑」,甚至還舔不知恥的「指責」曾遭他暗算和侵害的人不該向舉報人提供他的劣績信息,為了「證實」自己沒有被市文化局進行「任何處理」,竟裝瘋賣傻的回到所在單位去上班當起了「電影放映員」,並厚顏無恥的指使某報無德記者陳某冒掛某法官為通訊員之名給他撰寫為詐騙遮羞掩丑、為皮包公司「正名招魂」的垃圾新聞……)。真是無恥至極、無賴透頂!此騙子不僅會搞虛假、搞歪邪、搞罪惡、搞黑錢,還會搞陰謀、搞無賴、搞笑柄、搞惡心……讓大家有種「吃了只蒼蠅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