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班主任
A. 班主任跟我長的挺像,關系也特別好,她把我當親侄子我也把她當親姑姑,到畢業的時候還能認對方為姑姑嗎
當然可以了,只要你們願意,可以一輩子這么做親人。只要一直牽掛彼此,不在一起學習生活了,也可以保持對老師的尊重敬愛,依舊可以把老師當姑姑。
B. 陳樹菊的個人簡介
陳樹菊(1951- ),女,是一位台灣慈善家、台東中央市場女菜販。陳樹菊多年來共捐出了近1000萬新台幣來作為慈善用途,包括幫助兒童和孤兒,以及建立圖書館等。美國《時代》雜志和《福布斯》雜志分別將她選入了2010年最具影響力時代百大人物之「英雄」項目第八位和2010年亞洲慈善英雄人物第48位。2010年,她獲得了《讀者文摘》頒發的第4屆年度亞洲英雄獎和由教育部部長吳清基頒發的一等教育文化獎章。陳樹菊在就讀台東鎮(今台東市)仁愛國民小學畢業後因為家貧,一家八口都賴父親賣菜為生,母親難產沒有錢繳新台幣5000元保證金,無法獲得醫治,雖然經仁愛國小發起慈善義捐得以住進醫院,但已無法挽回而過世。於是陳樹菊開始賣菜 ,三弟1969年間,患流行性感冒,亦經仁愛國小發起樂捐得以住進醫院,但仍病故 。陳樹菊挑起養家責任,讓哥哥讀完大學,將弟妹拉拔長大,本人卻至今未婚 。二弟後來因車禍死亡。回首坎坷往事,她滿腹心酸,將時間全部投入工作。她曾經非常痛恨社會的現實,後來她皈依台東市海山寺,借著信仰的力量放下仇恨。多年賣菜,陳樹菊已經買了房子,但本人生活卻仍非常刻苦,每天生活費不到100元。身為佛教徒的她吃素,平時省吃儉用,卻很樂意捐款,曾被父親質疑。父親在1993年病逝後,陳樹菊曾捐100萬元給佛光學院。1997年間又捐款新台幣100萬元給母校仁愛國小成立急難救助獎學金,回饋多年前受到的幫助。 她自幼失學,又在2005年又捐了新台幣450萬元給仁愛國小蓋圖書館。陳樹菊還在基督教「阿尼色弗兒童之家」,認養三名孤兒院童,每年捐新台幣三萬六千元,另外又曾捐給阿尼色弗100萬元 。她的目標是存1000萬元成立基金會,讓窮人吃飯、看醫生。陳樹菊表示:「錢,要給需要的人才有用。
2010年的「三八」婦女節,最讓台灣女性引以為傲的人中,陳樹菊一定要算一個。3月5日,台東市61歲的賣菜婦人陳樹菊,與大陸球星姚明、香港影星成龍等48人,一齊登上了亞洲《福布斯》雜志「亞太慈善英雄人物」排行榜。在美國《時代》周刊4月29日公布的2010年度最具影響力百大人物名單中,陳樹菊也榜上有名。《時代》周刊認為,陳樹菊最令人感嘆的成就不在於她的卓越非凡,而恰恰是 「簡單平凡的慷慨行為」,「陳樹菊在她捐贈的項目中,帶給大家最棒的禮物,是她所展現的模範」。
據悉,陳樹菊以賣菜為生,平時生活非常節儉,但迄今為止,她已經以自己的微薄收入向各類機構捐助了近32萬美元的善款。這些錢分別用於捐助失學兒童、孤兒院等。
2010年,陳樹菊被《讀者文摘》雜志評為2010年亞洲英雄獎。
2011年雙十節典禮後,寶瓶文化出版社為她出書(《陳樹菊——不凡的慷慨》)的版稅六十餘萬元,加上自掏腰包,湊足了一百萬元,捐給紅十字總會做為急難救助之用。
身邊的牧師與心中的佛
陳樹菊毫不諱言,她前半生的目標就是錢。她說,雖然人說「金錢並非萬能」,但她那時認定,金錢是萬能的。而且,有錢真好!但真正賺到錢時陳樹菊卻發現,自己並沒有因此而開心,日子並沒有像以前想像的,會跳起來。因為,她並不喜歡花錢,對於擴大事業也沒有興趣,一個菜攤已經夠她忙了。她突然發現,錢在不需要的人手上,只不過是一個數字而已。
仔細探究陳樹菊今日為人津津樂道的故事,可以發現,其實有許多小人物不經意間,影響了陳樹菊。
陳樹菊說,她第一次捐款,是以過世的父親的名義,捐贈給台灣佛光山100萬(約23萬元人民幣)。雖說她那時已基本脫離貧困狀態,但以今日的標准看,這筆數目依然不小。「每個人喜歡的東西不同,每個人的用錢方法也不一樣,有人喜歡買一輛賓士(賓士的台灣譯名)來開,覺得很拉風。但我會想,錢拿去玩了,就沒有了,很可惜,還不如捐出來。」陳樹菊說,自從開始幫助別人,自己收獲很大,「那種快樂的感覺,到現在都還沒有辦法形容:很平靜,又很快樂,從內心裡發出的快樂。」
因緣際會,賣菜的陳樹菊認識了傅約翰——台灣台東「阿尼色弗兒童之家」的創辦人。一個信奉佛教的台灣本土菜販,一個虔誠信奉耶穌的美國牧師,看似平行的兩人,因善心善念相知相識。
1969年,美國「阿尼色弗總會」牧師傅約翰,舉家來到資源缺乏的台東,創立了「阿尼色弗兒童之家」。先是幫助小兒麻痹的兒童走出陰影,隨著台灣醫療條件的進步,開始收容遭受家庭變故、缺少照顧的有身心障礙的小朋友。
陳樹菊在自傳中回憶道,「約三十多年前,一個美國人常來跟我買菜,有一次,他注意到我的手怪怪的,於是要我把手給他看。他看過後,說可以幫我開刀、動手術。」
「最好的一點是,開刀不用錢,免費!」歷經沒錢看病喪失兩位至親的陳樹菊,對此印象非常深刻。陳樹菊覺得,只是因為買菜認識,就要幫她治病,這個人心腸太好了。因此,她決定幫助阿尼色弗的小朋友。
陳樹菊說,傅約翰成了他的榜樣。她要自己看看,是否能像傅約翰一樣,慈悲無私地助人。打聽後,知道捐錢認養一個小朋友,每個月需要1000元,3個則是3000元,換算起來一天捐獻100元,就可以照顧3個小朋友。
自幼家貧的陳樹菊養成了極為節省的習慣,一天所有開銷也不到100元。剛開始也很心疼。後來強迫自己不去想,不去算,每天把錢放在鐵罐里,久而久之,就成為一種習慣。這個習慣,一直持續到今天。除了認養院童,2006年,她還捐助過100萬元給阿尼色弗。
值得一提的是,這筆錢是陳樹菊借來的。陳樹菊說,她那時手上剛好有100萬,覺得可以協助院方。院方以為只是幾萬元的額度,聽到是100萬元,嚇了一大跳,他們從來沒有接受過這么大額的捐款。但沒想到這筆錢被人卷跑了,手邊就沒有足夠的錢捐贈了。好強的陳樹菊認為,錢被捲走是自己的事情,已經答應人家要捐的錢,一定要拿出來,不能因此而失信。於是便咬牙向朋友借了100萬捐贈出去。
這件事,在《福布斯》雜志刊登前,一直都沒有人知道。
又一次機緣,陳樹菊遇到了任教於仁愛小學的李國榮,再次捐出100萬元。她回憶道,侄子的班主任李國榮,因侄子習慣性遲到與作業馬虎找她談話。在互動過程中,她感受到了李老師是真心關注孩子教育的老師,也讓她回憶起童年家庭困難時,發動募捐幫助她家渡過難關的班主任黃忠順。篤信佛教的陳樹菊覺得,這正是回報兒時所受恩惠的機會,便主動提起,「我有100萬元,想捐給仁愛國小,設立一個急難救助基金,可以幫助那些和我一樣,在緊急狀況時需要幫助的兒童。我不想求助無門的情況,再次發生在任何一個小朋友的身上。」據仁愛國小校方表示,陳樹菊設立的急難救助金很有用,幫助過很多人。而且本金至今還沒動用,都是用利息在幫助人。
2001年,這次手筆更大,一下子就是450萬元。陳樹菊發現仁愛小學圖書館似乎太小了,只有一間教室大,便問,「蓋一間圖書館要多少錢?」
「不知道,應該要很多錢。」學校也不敢講。
「你講講看,只要不超出我的范圍,錢,全由我來出。」陳樹菊說,如果經費超出能力范圍,就去向別人開口借。不超出范圍,自己就能應付了。
學校見狀,擔心金額龐大陳樹菊不一定能負擔,於是提議可以向外面商家募款,多找幾家就夠了。
陳樹菊說,她做事一向喜歡靠自己,不喜歡靠別人。張開手掌問道,「這樣夠嗎?」
學校以為是50萬,「50哦,不止啦!」
「什麼50,這樣啦!」陳樹菊再用力把手掌張開。
「500哦,不用這么多啦,可能用不了那麼多啦!」學校被陳樹菊的慷慨嚇了一大跳。校長考慮半天,這么大一筆錢,到底要不要接受。
過了4年多,圖書館落成。這是台東地區小學惟一的一棟三層樓圖書館。落成當天,她看見這棟以陳樹菊命名的圖書館,嘴巴在笑,但眼淚差點掉下來。
更多的陳樹菊
國際媒體的曝光,引發台灣政界、媒體的熱烈關注。而隨後陳樹菊應邀前往紐約領獎、台灣領導人馬英九接見、台灣教育部頒發獎項,這些新聞事件使得她的故事與感染力升至最高點。陳樹菊傳奇成為全台灣的熱議話題。媒體零碎的小人物慈善新聞,也串成一氣。為自己生活的社會多做一點好事,成為台灣社會每個人重新反省自己的重要功課。
自陳樹菊赴美領獎開始,不管是網路捐款,還是小額捐款,在數量與捐款人數上,都比平常激增好幾倍,甚至幾十倍。其中最特別的地方,就是有人寄了幾十元的硬幣。小額捐款的顯著增加,反映台灣社會從原先「久久捐一次,一次捐多點」的習慣,逐漸轉換為「少少也要捐」的觀念。
還有許多人,將原本要舉辦的活動或慶典取消,或是換成另一種方式,將省下的錢捐出來,甚至有人把喜事的紅包都捐出來。還有人自己蒸發糕義賣,捐錢幫助別人。
陳樹菊說,其實她真的沒做什麼,把自己用不到的錢捐給需要的人,這些錢自己用不到,她又沒有子女,難道還帶到地底下去嗎?
她對於下一個目標——成立陳樹菊基金會更有信心。她說,要成立一個基金會,幫助那些窮得沒法看病、吃飯、讀書、活下去的人。這一次,她要針對社會而做,范圍更廣。
在捐贈學校急難救助金和圖書館後,她的身體經常出問題頻繁跑醫院,在那裡,她看到很多底層人的痛苦、無助,兒時母親因沒錢看病過世的情景又浮現在眼前。
她決定要靠自己的努力,花3年時間籌措1000萬元,甚至不惜賣掉自己的房子成立基金會。由於她的故事的感染力,台灣社會熱烈回應,許多人紛紛表示願意捐款,協助她成立基金會,她原本好勝的個性也因此動搖了。
陳樹菊說,她終於想通了,發揮更大的影響力,是她的下一個任務。帶動社會不因善小而不為的風氣,讓更多人願意拿出50、100的小額捐款,幫助有需要的人,讓台灣成為一個人情味濃厚、樂善好施的社會,這將是她的人生新目標。
而她日常工作生活的核心,還是菜市場的那方小攤。
「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情,然後在工作中倒下來。活一天,做一天,做到最後一天,這樣我才活得最自在!」
C. 公辦學校班主任可以辭退學生嗎我侄子上七年級今天逃一次客班主任不叫他上了。
班主任沒這個權利的,義務教育階段以教育為主,根據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對違反學校回管理制度答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而所謂的勸退也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規定的,所以只要是義務教育期間的學生,是不能開除或者勸退的。
《細則》明確規定,9年義務教育期間,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勸退、開除學生,對違紀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視其情節輕重,學校只能根據中小學生處分規定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
如果老師找家長,你就讓他拿出法律依據,否則要找教育局反應情況。如果只是給你侄子說退學什麼的,你讓你侄子帶上你寫的法律條文或者意見或者建議(盡量委婉)明確告知其教育行為不當。
D. 曾經的老師現在是孩子的老師
回娘家給小侄子過周歲,聯繫到嫁給我小學同學的初中同學芳,去她工作的地方聊了會兒天。
閑聊中得知,她家老大現在的班主任是我初三的班主任,我和芳是初中一二年級的同桌,初三重新分班就分開了。現在,她大兒子又成了我班主任的學生。
那時的班主任其實是我們的音樂老師,因為我在班裡算不得好學生,所以老師對我應該印象不怎麼深刻。插個題外話就是老師還算是高大帥氣的那類,畢竟是學藝術的嘛。但是慚愧的是自打我畢業後就再也沒有跟老師聯系過,離開家鄉定居別處是原因之一,最重要的就是沒做出啥成績不知道該跟老師說什麼。
今天這樣一說,想起來我們老師當時還是有小傲嬌的。記得有一節語文課,語文老師有事,讓班主任幫盯課堂。我們那節課是在預習《出師表》,大家正放開嗓子讀得起勁呢,老師敲了黑板讓我們暫停,說讀文章要有感情會斷句,不管是現代文還是文言文。然後順手拿起前排同學的課本給我們做起了示範。當時的場景印象太深刻,一直記得住沒忘過。
我笑問芳那你們有沒有請老師吃個飯啊,多難得的緣分。她說老師根本沒教過她,相互不認識。我說那等我下次回來的時候你請個客,叫上我跟老師一起敘敘舊吧,說完又感覺這玩笑開得不那麼恰當,憑啥讓人家請老師我作陪啊,其實應該我請老師才對。不過她無奈說算了吧,我們夫妻倆不會說話,沒想過請老師吃飯的事。
又問了一下她孩子成績,算是很不錯,全級部三百多人能考前二十名。一點兒也不奇怪,她們夫妻倆都是我同學,我太了解他們,都是非常聰明的類型,對文科背誦類的內容不太上心。基因在那兒擺著呢,離譜不了。
我倆算著班主任也應該是快五十歲的人了,時間實在過得太快。老師是一份一眼望到退休的職業,鐵打的老師流水的學生,沒有足夠的愛和熱情撐不住。
在教書育人上,有可能出現更多父與子輩都受自同樣一老師教育的情況,那是天大的緣分。不論如何,老師的責任和要求任何時候都不應該也不會被忽略,家長也應該積極回應,努力提高。
過幾天吧,一定得請我們班主任坐下來續個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