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陽教師招聘
⑴ 09年貴陽市金陽新區教師招聘信息
貴陽市第一實驗中學、貴陽市第一實驗小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3人。具體內容見《貴陽市第一實驗中學、貴陽市第一實驗小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尚未解除處分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結論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試用期未滿的新錄(聘)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和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即199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即1974年7月1日以後出生);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小學高級技術職務或中學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可放寬到40歲(1969年6月30日以後出生),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學高級技術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歲(1964年6月30日以後出生)
(5)報考教師崗位的需具備相應層次、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情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7)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的其他情況。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09年7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報名地點:貴陽市第十六中學 (紀念塔,新華路99號)。
(二)准考證發放
准考證發放時間為7月31日。領取准考證地點:貴陽市第十六中學。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領准考證憑條領取准考證。
(三)考試
1.《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考試時間:8月1日。
2.考試地點見准考證。
3.專業測試、面試(試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於2009年8月4日在貴陽市人事局網站(http://www.gyhr.gov.cn)、貴陽市教育信息網(http://www.gyjy.net)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時間為2009年8月5日上午9:00-下午4:00,受理查分地點為貴陽市第十六中學。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要求
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持畢業證、學位證(2009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同時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貴陽市中、小學教師需持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人員根據所報崗位,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清楚,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按照簡章和崗位一覽表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名,並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收費按有關規定執行。收費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報名費和《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費用;第二部分為專業測試(試教)費用,進入專業測試(試教)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交費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名人員應確保所留聯系電話准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因考生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影響考試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可調整招聘計劃。如調整後,仍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加分政策
招聘中將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在《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中給予加5分進行照顧(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
2. 至2009年12月31日選派到貴陽市所轄縣以下基層單位連續服務滿兩年且經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西部計劃志願者」的高校畢業生;
3.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副高及以上職稱(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員。
(三)加分確認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2.「西部計劃自願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服務區(市、縣)級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的書面證明(有服務證的可持服務證及復印件辦理);以上證明材料均需註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以及考核情況。「一村一名大學生」須提供服務區(市、縣)級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同意參加本次考試的書面證明和服務地鄉(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書面證明,上述證明須註明畢業學校、服務單位和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3.碩士研究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09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副高以上職稱人員需提供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考生須在報名現場填寫《貴陽市第一實驗中學、第一實驗小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二),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在貴陽市人事局網站(http://www.gyhr.gov.cn)、貴陽市教育信息網(http://www.gyjy.net)上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中予以加分。
五、考試
考試按管理崗位(A類)、專業技術崗位(B類)、教師崗位(C類)三個類別實行分類考試。
報考A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和面試。
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專業測試和面試。
報考C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和試教。
報考人員須參加簡章規定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則取消下一科目考試資格。
(一)《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為閉卷考試,考試不指定參考書。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和准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專業測試
報考B類崗位的,按照《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不低於1∶3,不高於1:10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三)面試
報考A類崗位的,根據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考生的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報考B類崗位的,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佔30%和專業測試成績佔40%計算,根據兩科成績之和,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四)試教
報考C類崗位的,根據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考生的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不低於1∶3,不高於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試教人選。
試教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試教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聘用。
(五)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以下比例分類計算:
報考A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計算。
報考B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佔30%、專業測試佔40%、面試佔30%計算。
報考C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佔40%、試教佔60%計算。
(六)其他
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專業測試、試教)人員末位考生考試成績並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專業測試、試教)。
如A、C類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試教)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是否進行面試(試教),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如B類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測試或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是否進行專業測試或面試,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因計劃調整或取消的擬面試(專業測試、試教)人員,其面試(專業測試、試教)資格同時取消,並向社會公告。
面試(試教)前將對擬參加面試(試教)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審核。資格審核合格者,參加面試(試教);資格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試教)資格,並按該崗位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專業測試、面試(試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各招聘崗位參加體檢的考生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職位未位考生總成績出現並列的,則A類崗位以面試成績、B類崗位以專業測試成績、C類崗位以試教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核對象,則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體檢標准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有行業特殊要求的按相關標准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的擬聘用人員考核工作。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
在職考生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其它考生主要以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考核要做到全面、真實、客觀、公正。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四)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的;
(五)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犯勞動紀律的;
(六)考察對象系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且試用期及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七)截止200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等證書;
(八)不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或提供報考崗位所需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
(九)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考核出現不合格情況是否遞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八、辦理聘用手續
經《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專業測試(試教、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並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准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成績等。經公示合格的人員,填寫《貴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事局審批。被聘用人員按管理許可權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並到政府人事部門進行合同鑒證。
九、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准、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理。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監督電話:7989194 7989400
附:《貴陽市第一實驗中學、貴陽市第一實驗小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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