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不可以
不可以!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
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⑵ 老師可以規定學生不可以建群嗎
學生建不建群,老師好像管不到吧。
就算是老師想管,他也監管不到啊,他只能提建議,這是為了學生的安全和學業考慮。
⑶ 教育局是不是規定老師不可以打學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中規定老師不可以體罰學生。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三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教職員工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
(3)老師不可以擴展閱讀:
案例:
微博上一段老師打小學生手心的視頻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因為視頻只有短短十秒鍾,老師為什麼體罰學生?孩子們被打得嚴不嚴重?這些問題都讓人無從了解,我們的記者專門對整個事情進行了調查采訪。
據發視頻的網友說,是延安市富縣直羅鎮小學的一位語文老師上個月體罰學生時的場景,視頻中,七八名小學生排成一隊,一位年輕女老師手裡拿著尺子正在使勁打一名小學生的手心,打幾下後換下一個繼續打。
打學生女老師:「你給老師一個解釋,多少天沒交作業了。」
12月4日,記者來到延安富縣直羅鎮中心小學,幾位小學生告訴記者,前一陣確實有位二年級的語文老師打了班上的學生。
延安市富縣直羅鎮中心小學學生:「幾個學生沒交作業,體罰學生。」
記者:「怎麼個體罰方法?
延安市富縣直羅鎮中心小學學生:「拿軟尺打手。」
記者:「我們在視頻上看把頭發擰住了。」
一位學生說,打學生的老師已經被處分了,還在全校通報開了好幾次會。對於這次事件,孩子們也有自己的看法。
延安市富縣直羅鎮中心小學學生:「我個人感覺其實老師打孩子是對的,因為她畢竟是為孩子好。(但是)有時候打孩子越打越糊塗,應該要一點玩著學著,才能(改)過來。」
對於這事,直羅鎮中心小學副校長說,事情發生在11月中旬期中考試前,當天他聽到一位家長和老師發生爭吵,趕過去了解到是家長看到老師打學生手心不滿意,就用手機拍下來發到了家長群里。
事發後,學校第一時間給縣教育局上報,校長當晚就去被打學生的家裡進行了道歉看望,孩子們並無大礙,第二天都上課了。縣教育局也在第二天成立調查組進駐了學校,現在也拿出了處理意見。
延安市富縣直羅鎮中心小學副校長邢少雄:「當時形成的處理意見就是,讓老師首先是反省,叫教師停職,先不能上課,反省檢查。」
據了解,打人的老師去年剛大學畢業,目前還是臨聘教師,平時責任心很強,馬上就要考試了,這幾名學生卻連續二十多天沒有寫作業,心裡非常著急,才在放學後把幾名學生留下批評,作出了過激行為。
刑副校長說,體罰學生肯定是堅決不允許的。
⑷ 為什麼老師可以打學生,學生不可以打老師
老師的打,並不是因為他今天手癢癢了或心情不好,隨便找一個學生讓他打幾下出出氣發泄發泄,而是以教育為主,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學校保護,教師有責任「教育」犯了錯的學生,當然也有義務教育這樣的學生。所以是老師打學生是合情合理的,但不能是沒有理由的亂打。而學生打老師,大多則是出於報復心理,「我沒有錯」「你憑什麼打我,你沒資格」心裡不服,於是就回打老師,而這種行為則可以稱之為違法。是對於老師的一種不尊敬。但是可能有的時候老師的確做錯了,學生想指出來,但老師不聽,同學可能會覺得這個老師糊塗,於是由於心理問題,就會對老師產生不敬行為,但這也是不正當的行為,所以學生是不可以打老師滴!!!
⑸ 教師可不可以有第二職業
不可以。教師屬於事業編制,對在編制的教師的管理,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其中,明文規定規定,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它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具體法律條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章 懲戒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四)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五)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六)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七)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八)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九)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二)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三)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六)違反紀律的其他行為。
(5)老師不可以擴展閱讀
教師權利:
(一)教育教學權: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表現形式:間接侵犯,人身受攻擊而不能上班,是連帶侵犯;直接侵犯,被剝奪或不能正常行使。
(二)科學研究權: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評價權: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這一條要正確理解,評價的是學生,是評價而不是侮辱。
(四)獲取報酬權: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要注意教師寒暑假進修期間是享有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的。
(五)民主管理權: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進修培訓權: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在不影響教育教學任務的情況下,可以在職學習。
⑹ 老師不能打學生嗎
⑺ 老師為什麼不可以打嗎學生
關於老師大學生的問題,可能大部分人都會認為:老師打你是為你好。
然而我國法律對老師打學生的行為所持的態度是:老師打學生,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允許的。其具體規定如下: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所以,老師經常打學生罵學生是違法的。
⑻ 老師可不可以罵人
作為老師是不能罵人的.老師是教育學生.學生不會,只能去教,學生不聽話,也只能說教,不能帶有辱罵性的話.作為學生也要尊重老師.老師也得尊重學生.
⑼ 只有教師資格證不能當老師嗎
世界正在改變
前幾天看到一個專訪視頻,主持人和幾個女藝人聊天,聊到工作時,她們說最擔心的事居然是怕自己會失業!影視行業變化太快了,好多人已經接不到戲了,都出來做直播做微商了。這我想起了共享單車,很多人感慨,前兩年最火的項目,這么快就死了。互聯網的時代,一切都變化地太快,快到很多人還沒來得及做出反應,就已經被打倒在地。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一些人總在晝夜不停地運轉,而另外一些人,起床時才發現,世界已經變了。
今年6月25日,英國牛津事務研究所發布研究報告:2030年,也就是12年以後,全球將有8億人因為人工智慧失業!
機器人將取代2000萬的工作崗位。
⑽ 不可以做教師之類的嗎
跟隨心走,准備好之後再和不支持者溝通,讓對方看見你的誠意。現在國家越版來越重視權基礎教育,教師待遇有所提高,教師行業很純粹,值得選擇
選擇教師行業首先需要你有教師資格證,民辦學校可以通過面試獲得崗位後簽訂用工合同,公立學校的編制需要參加每年進編考試,合格後獲得編制及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