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
可以在辦理轉移接洽手續轉接到新單位。
事業單位編制的教師離職後,根據勞社部發〔2001〕13號文件規定,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之月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補貼的標准為:本人離開機關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機關工作年限×0.3%×120個月。
1、退休金:需要在繳納養老保險達到15年以上、而且達到退休年齡時才可以領的,而且不是到單位領、是到社保機構領。
2、辭職:還不能領退休金,能辦的只能是繼續交社保中的養老保險,等到達到退休年齡後才能領退休金,所以:現在還說不上退休金的事、只有社保的事。
3、換工作後,退休金和社保視同繳付,繳付年限一起合並計算。
(1)不需要從頭繳付:如果辭職後有新單位,由新單位繼續為你交社保;如果沒有新單位,辭職後可以自己繼續交社保到可以退休時止;
(2) 但是,由於教師屬於國家事業單位編制,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和其他企業有所不同,如果辭職後是到企業就職或是自謀職業,繳費的比例和數額會有所變化。
(3)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在繳到一定年限、達到退休年齡後可以「轉為」退休金,但退休金不會轉為「養老保險」或社保的。
(4)所謂「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國家實行社會化養老之前你的工作年限,視為已經按社保制度繳納、不再向前追繳。
4、視同繳付不需要另外辦理手續,是單位的會計早已核算好的。
(1)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企業不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將被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甚至是處以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逾期不繳納公積金的,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現實中,如果員工因為企業沒有為其正常繳納社保公積金而提起仲裁、訴訟,那敗方基本是企業。
1. 什麼是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失業、疾病、工傷等失去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女工生育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六個部分。
2.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有什麼區別?
(1)屬性不同。社會保險的依據是國家《憲法》,是國家的基本社會政策和勞動政策,是通過國家或地方立法強制執行的。商業保險是國家經濟活動的一個方面,是人民保險公司運用經濟手段進行的經營活動,這種經營活動是由保險者與被保險者雙方按照自願原則、通過簽定契約來實現的。
(2)保險的對象和作用不同。社會保險是以勞動者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為保險對象,其作用是保障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和失業時的基本生活,這種保障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和社會穩定。商業保險是以投保的自然人為保險對象,其作用是根據契約規定給予投保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3)待遇水平不同。社會保險從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會出發,著眼於長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隨著物價上升和社會生產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商業保險只著眼於一次性經濟補償,給付水平的確定只考慮被保險人繳費額的多少,而不考慮其他因素。
(4)管理體制不同。社會保險的管理體制是以各級政府主管社會保險的職能部門及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機構為主體,為實現法律賦予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而對勞動者的社會保險事務實行人、財、物的統一管理。商業保險的管理體制是自主經營的各經濟實體自主經營,其管理工作全部圍繞嚴格履行保險合同而進行的。
(5)立法范疇不同。社會保險是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也是國家對勞動者應盡的義務,屬於勞動立法范疇。商業保險是一種金融活動,保險合同雙方的權利受經濟合同法保護,屬於經濟立法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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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算
1、退休金:需要在繳納養老保險達到15年以上、而且達到退休年齡時才可以領的,而且不是到單位領、是到社保機構領。
2、你現在辭職:還不能領退休金,能辦的只能是繼續交社保中的養老保險,等到達到退休年齡後才能領退休金,所以:現在還說不上退休金的事、只有社保的事。
3、「有人說退休金和社保不對口,所以辭職後作廢,還需要從頭繳付;還有一種說法是,視同繳付,由退休金轉為社保。哪一種說法是對的?」:
(1)「有人說」說的不正確;
(2)不是需要從頭繳付:如果你辭職後有新單位,由新單位繼續為你交社保;如果沒有新單位,辭職後可以自己繼續交社保到可以退休時止;
(3) 但是,由於教師屬於國家事業單位編制,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和其他企業有所不同,如果你辭職後是到企業就職或是自謀職業,繳費的比例和數額會有所變化。
(4)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在繳到一定年限、達到退休年齡後可以「轉為」退休金,但退休金不會轉為「養老保險」或社保的。
(5)所謂「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國家實行社會化養老之前你的工作年限,視為已經按社保制度繳納、不再向前追繳。
4、「如果視同繳付,手續如何辦理?」:是否視同繳費、視同繳納的年限從何進起算:不用你辦手續,而是單位的會計早已核算好的。
5、建議:
(1)如果辭職,只需要自己繼續繳納社保即可;如果有新單位,可以由新單位繼續為你繳費。
(2) 至於你辭職後的繳納比例、繳費數額,請咨詢你所在地勞動人事局的社保機構,10月9日上班後打個電話就可以問明白的。
能不能再問個問題:辭職後准備做什麼?辦企業還是做律師還是?呵呵,純屬好奇,不方便可以不回答。
C. 公職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參保人員因辭職、辭退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機構。
參保人員辦理了正式調動或者辭職、辭退手續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根據改革前本人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限長短補記職業年金,以實賬方式劃轉至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其原所在單位按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關於視同繳費年限問題。根據相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辭職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前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與改革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具體的轉移接續手續可到參保地人社部門咨詢辦理。
(3)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依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第三條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的轉移接續業務經辦。
第四條
參保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的轉移接續:
(一)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的;
(二)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之間流動的;
(三)因辭職辭退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
第五條
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的,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自治區、直轄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規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省內建立一個職業年金計劃或建立多個職業年金計劃且實行統一收益率的,參保人員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時,只轉移職業年金關系,不轉移職業年金基金;需要記實職業年金的,按規定記實後再辦理轉移接續。
省內建立多個職業年金計劃且各年金計劃分別計算收益率的,參保人員在省內各年金計劃之間的轉移接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六條
轉出地和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全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系統,進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信息交換。
D. 事業單位在編教師辭職後,社保統籌怎麼辦
辭職後社保處理方法:
一、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後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
1、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後影響不大;
2、由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並自己繳納;
3、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繳費即可,不用補交。
二、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都沒有個人賬戶,辭職後保險自動解除,但失業保險只要繳費滿一年,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失業,就可以領取。
三、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有個人賬戶,辭職後處理方法基本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在當地繼續使用。
四、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部形成個人賬戶總額,就如同銀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權屬個人,辭職後停止存錢,但賬戶的錢還是屬於原職工所有,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規定,隨時可以提取,以後也可以續交,永遠不會作廢,不會被清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
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人員辭職後社保處理:
一是保留機關事業身份。要憑辭職文件、人事代理協議、本人身份證前往社保中心辦理。退休時可以享受辭職時機關身份等級待遇。
二是轉為個人參保。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機關退休待遇。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三是企業參保。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機關退休待遇。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所參保。
四是轉為個人後停保。如果參保年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機關退休待遇。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E. 高校教師事業單位辭職後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高校教師事業單位辭職後養老保險如何辦理:正式編制的教師,將來是根據工齡和檔案工資核定退休金,如果辭職了,那麼就意味著工齡作廢了,需要重新開始交養老保險了,交費滿15年,將來到退休年齡才能有養老金的。
一、只要養老保險繳納滿15年,並且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二、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F. 公辦教師辭職後要不要補交養老保險
1、辭職後處理此事,相對比較麻煩; 2、收集相關證據,向勞動監察求助; 3、如果不受理立案,可申請勞動仲裁; 4、如果還是不行,可以起訴法院。
G. 公辦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要在辭職的時候,辦理養老保險手續轉移,這樣原來的工齡就可以視同養老保險的交費年限了,並且原單位要根據你的工資和工齡為你補個人帳戶部分
所以辦理了這個手續,就意味著是接續了,只不過將來是根據企業養老的辦法計算,而不是事業單位了
補充:
單位沒有權利拒絕,有政府文件規定的
H. 王老師主動辭職,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關於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的問題其實並不困難,各位辭職教師如果找尋到新的工作,這樣便可以由用人單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而如果選擇不就業或者是靈活就業的話,此時教師可以選擇轉移養老保險形勢,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都可以互相轉移,而個人只需要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用便可,這也是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繳納非常重要的一個問題。
根據文件規定,事業單位職工辭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自謀職業或採取靈活方式就業的,其中原已實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根據《社會保險法》可以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原未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其原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與參保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視同繳費年限在職工辦理退休審批時,由審批部門按政策規定認定。
而當具體繳納年限滿足15年後,各位便可以選擇不繳納或者是繼續繳納,如果繼續繳納,退休後具體獲取退休金額也越多。所以各位教師都應該關注這部分的內容,從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處理來看,具體養老保險繳納過程中可以斷斷續續繳納,而一旦成功建立了繳納賬戶,這樣具體繳納期限都是處於累積的。當然如果退休年齡到達後沒有達到15年,還可以申請一次性補足其餘費用。
I. 教師辭職後保險怎樣處理
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後回原單位轉接即可,如果暫無新的接收單位請於3個月內去社保中心靈活就業人員處續接保險。
J. 養老金並軌後教師辭職成為自由人養老保險怎麼交以前的工齡怎麼算
養老金應該每個月按時繳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養老金繳納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要在辭職的時候,辦理養老保險手續轉移,這樣原來的工齡就可以視同養老保險的交費年限了,並且原單位要根據你的工資和工齡為你補個人帳戶部分。
所以辦理了這個手續,就意味著是接續了,只不過將來是根據企業養老的辦法計算,而不是事業單位了。目前法律規定,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0周歲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可參加企業養老保險,從實際登記參保之日起開始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得向前補繳。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經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可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後,按規定可享受相關待遇。已超過50周歲的女無業人員、超過50周歲的男無業人員,由於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政策和文件,目前還無法參加養老保險。
(10)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