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老師
現在民辦教師已經很少了,因為義務制教育應完全由國家來承擔,大部分教師被吸收為公辦教師或是給了補償從事別的去了。政府處理民辦教師問題,要遵循以下幾點?一、統籌解決民辦教師問題實行地方責任制,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按照國家總體規劃,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抓緊制訂本地區統籌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具體實施計劃。二、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工作要在加強管理,提高素質,改善待遇的同時,全面貫徹實施「關、轉、招、辭、退」的方針,分區規劃,分步實施,逐年減少民辦教師數量。三、堅決關住新增民辦教師的口子,任何地區、單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民辦教師。四、要有計劃地將合格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
② 民辦教師是什麼意思
1、民辦教師是一個專指概念、歷史概念,是在上世紀解放後至世紀末一個在農村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的農民群體。他們為農村義務教育奉獻了青春,付出了汗水和淚水。
2、現在民辦學校的教師也稱之為民辦教師,其實這個說法也可以,但不太准確。和國家政策中所規定的民辦教師並非同一個群體。
③ 過去的民辦老師政府有什麼補貼嗎
一、補助對象:經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查批准發給任用證書,享受國家民辦教師補助費並符合下述補助條件的現任中小學民辦教師。
二、補助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且連續任教滿15年的;
2、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連續任教滿15年,經縣(市)以上醫院證明,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公致殘,經縣(市)以上醫院證明,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補助標准:農村年老病殘民辦教師離開工作崗位後的生活補助費由原工作單位按月發放。鑒於各地經濟文化發展很不平衡,生活補助費標准全國不作統一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經濟情況自行制定。但最低標准不得少於現行民辦教師補助費中的國家補助部分。
四、上述離開工作崗位後的民辦教師,其醫療保健待遇與原單位在職民辦教師同等對待。
五、經費來源:在不新增民辦教師和財政負擔的前提下,農村年老病殘民辦教師生活補助費的資金來源,從國家已下達的民辦教師補助費、農村徵收的教育事業費附加和集體自籌中解決。
為了保證經費來源的穩定,各地應根據《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1984〕174號)的有關規定精神,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民辦教師福利基金。
六、審批手續:凡符合本規定享受生活補助費的民辦教師,由所在學校負責填報申請表,經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並發給證書。證書式樣和名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自定。
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上述原則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群眾的承受能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3)民辦老師擴展閱讀:
1、《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7]32號)1997年9月7日印發。
民辦教師是我國中小學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廣大民辦教師為發展我國農村教育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和關心民辦教師,
提出了「爭取到本世紀末基本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目標,這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農村教育發展的一項重大決策,是加強農村學校教師隊伍建設、保「兩基」、促「兩全」的重大舉措。為保證這一目標的順利實現,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籌解決民辦教師問題實行地方責任制,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按照國家總體規劃,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抓緊制訂本地區統籌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具體實施計劃。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當地的具體實施計劃於12月底前報送國務院辦公廳並抄送國家教委、人事部、國家計委和財政部。
二、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工作要在加強管理,提高素質,改善待遇的同時,全面貫徹實施「關、轉、招、辭、退」的方針,分區規劃,分步實施,逐年減少民辦教師數量,力爭到本世紀末基本解決民辦教師問題。提倡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提前解決民辦教師問題。
「九五」期間全國解決民辦教師問題工作的分年度目標是:1997年民辦教師佔全國中小學教師的比例要從1996年的17%減少到12%,1998年比例減少到7%,1999年比例減少到3%,2000年基本解決民辦教師問題。
三、堅決關住新增民辦教師的口子,任何地區、單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民辦教師。國家承認的民辦教師僅限於持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放的「民辦教師任用證」,並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民辦教師。省級人民政府原規定國家承認的民辦教師的截止時間不得改變。
四、要有計劃地將合格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九五」期間,國家每年安排20萬人左右專項指標,至2000年4年共計80萬人。國家專項指標於每年年初下達,當年有效。
各地在逐年落實國家專項指標的同時,根據需要與可能,在不突破國家下達給本地區當年度「農轉非」計劃和增人計劃的前提下,要盡可能安排一部分配套指標用於該項工作。要堅持考核、考試相結合。
考核要以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教學水平和對農村教育事業的貢獻為主;考試要以相關學科為主,要根據當地和民辦教師的實際情況,對長期從事民辦教師工作,在邊遠地區、貧困山區任教多年,擔任學校教學領導工作,以及教學成績突出等的民辦教師制定一定的免試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編制分年度計劃,並於每年10月底前將下一年度計劃報送人事部、國家計委和國家教委。
五、進一步擴大師范學校定向招收民辦教師的數量,全國中等師范學校每年定向招收民辦教師的數量要達到中師招生總數的20%以上,有條件的地區要爭取達到30%以上。全國平均每年定向招收民辦教師3-4萬人,4年合計約14萬人。
六、要堅決辭退不合格民辦教師。辭退不合格的民辦教師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對辭退人員,地方政府要根據教齡等情況給予一次性的生活補貼。
七、各地要按照國家教委、國家計委、人事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教人〔1992〕41號文件精神,建立民辦教師保險福利基金,改進民辦教師離崗退養辦法,使年老病殘民辦教師的生活得到保障。有條件的地區,對離崗退養的民辦教師可參照公辦教師退休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要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教師法》中民辦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的規定。進一步貫徹教人〔1992〕41號文件精神,在調整公辦教師工資時,相應增加民辦教師工資。
民辦教師較多的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可實行以縣為單位的民辦教師國家補助費總額包干制,減少民辦教師不減補助費,節余部分專項用於提高在職民辦教師工資待遇。農村教育費附加應首先保證支付民辦教師統籌工資。
九、為確保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後安心本職工作,各地要加強管理,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使他們穩定在急需的教學工作崗位上,為農村教育事業繼續做出貢獻。
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下,教育、人事、計劃、財政、公安等部門要分工協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實施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把統籌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納入本部門的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共同研究,認真安排,堅決杜絕這項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本世紀末基本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目標的實現,推動我國農村教育事業的發展。
④ 國家對下崗民辦教師有什麼政策
每個地方的政策不同,以當地教育局出台的文件為准。
以鶴壁為例:補貼標准與資金籌措
1、補貼標准。對符合條件人員按教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10元的標准發給養老補貼。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補貼標准按照原民辦教師15年教齡補貼金額執行。
2、計發時間。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計發的起始時間為2012年10月。
3、補貼發放。符合條件人員的養老補貼由所在縣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原任教地與現戶籍所在地不屬於同一行政區域的,養老補貼由現戶籍所在地發放。
(4)民辦老師擴展閱讀:
認定辦法
各縣(區)和鄉(鎮)兩級都要成立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認定辦法,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一次性完成原民辦教師身份和教齡認定工作。
鄉(鎮)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對個人提出的申請及相關原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在鄉(鎮)、村、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鄉(鎮)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後,報縣(區)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審核結果在縣(區)、鄉(鎮)進行公示無異議後,作為養老補貼發放的依據。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身份可參照以上辦法進行認定。
⑤ 請問民辦學校有編制的老師和無編制的老師有什麼區別
在民辦學校的幾乎都是沒有編制的,不知你是哪個地區的,我是深圳的一名普通民辦教師,和有編制的老師相比,區別可說是天壤之別了,民辦老師的工作量是公辦的至少三倍,工資待遇只有公辦的六分之一,社會不公啊
⑥ 2017年國家對原民辦教師有什麼新政策
1、為民辦教師制定特別入戶政策:
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送審稿)》(簡稱《意見》)《意見》第十六條提出,各級政府要按照差別化扶持的原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民辦學校專任教師發放從教津貼,同時,第十七條提出,政府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民辦學校為教師購買年金。
「讓民辦學校教師成為新廣州人,我們在這里搭建一個更好的平台。」屈哨兵強調,《意見》的亮點之一,是其中的第十八條提出重點解決民辦學校現任教師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問題的舉措。
2、提升民辦教師待遇: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表示,從調查結果來看,民辦學校退休教師的養老金因為是按照企業標准參保並且有單一層次,跟公辦學校的教師相比差2.4倍,建議法律規定民辦學校教師的法定社會保險應該跟公辦學校享有同等待遇。」
(6)民辦老師擴展閱讀
領取補助的民辦教師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1962年前後,為響應國家政策被「精簡還鄉」的原公辦教師;
2、1949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因各種原因離開教師隊伍的原公辦、民辦、代課教師;
3、2008年1月1日及以後仍在公辦學校任教的代課教師,只補助其2007年12月31日及以前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交養老保險的任教年限。
⑦ 民辦學校教師有編制嗎
現在民辦學校的教師沒有編制,待遇福利都是由老闆說了算,同學校的教師待遇差別很大,和一般的企業沒有多大區別。
創辦時間長的民辦學校的福利待遇會參考公辦學校。 有的民辦學校有參加醫療、養老保險。 有些民辦學校可能還沒有為教職員工參加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可能也沒有。 但是,民辦學校的月工資一般要高於公辦教師。
(7)民辦老師擴展閱讀:
據《教育大辭典》載,民辦教師是指「中國中小學中不列入國家教員編制的教學人員。為農村普及小學教育補充師資不足的主要形式。除極少數在農村初中任教外,絕大部分集中在農村小學。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由學校或當地基層組織提名,行政主管部門選擇推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包括文化考查批准,發給任用證書)。生活待遇上,除享受所在地同等勞動力工分報酬(1979年後享受『責任田』外,另由國家按月發給現金補貼)。
民辦教師是我國中小學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廣大民辦教師為發展我國農村教育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和關心民辦教師,提出了「爭取到本世紀末基本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目標。
這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農村教育發展的一項重大決策,是加強農村學校教師隊伍建設、保「兩基」、促「兩全」的重大舉措。
⑧ 什麼叫民辦教師
民辦教師是指「中國中小學中不列入國家教員編制的教學人員。為農村普及小學教育補充師資不足的主要形式。除極少數在農村初中任教外,絕大部分集中在農村小學。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由學校或當地基層組織提名,行政主管部門選擇推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包括文化考查批准,發給任用證書)。生活待遇上,除享受所在地同等勞動力工分報酬(1979年後享受『責任田』外,另由國家按月發給現金補貼),除極少數在農村初中任教外,絕大部分集中在農村小學。
(8)民辦老師擴展閱讀
民辦教師與公辦教師的區別:
1、身份有所不同
公辦教師的其身份是國家公職人員。
2、產生的歷史背景不同
公辦教師是國有學校的產物,民辦教師則是社隊、鄉村民辦學校的產物,前者是國有制,後者是集體所有制。
3、承擔的任務有所差異
公辦教師是國有教育的主體力量,占教師數量的大多數,除了承擔素質教育的任務外,還承擔著教育教學改革和研究。民辦教師是鄉村學校教師的補充力量,具有公辦教師不可替代的作用,承擔著農村教育的重大任務,補充了農村教育師資不足的問題。二者都發揮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⑨ 教育部對原民辦教師工資最新政策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下達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勞動人事部《關於實施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若干問題的規定》有關條文,現對教師教齡津貼的實施作如下規定:
一、教師教齡津貼執行范圍
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技工學校、普通中學、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工讀學校、盲聾啞學校、小學、弱智兒童學校和幼兒園的公辦教師,均可實行教齡津貼。
從事教師工作滿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准,調離教師工作崗位,仍在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員,以及從事教師工作不滿二十年,調任學校行政工作並繼續兼課的人員,也可以實行教齡津貼。
二、教齡津貼標准
教齡滿五年不滿十年的,每月三元;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滿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齡即教師直接從事學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齡計算辦法:
上述學校的教師或中小學專職少先隊輔導員等直接從事德、智、體、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計算為教齡。
2.由各級各類學校調入上述學校的教師,原專職從事教師工作的年限可與調入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教齡。
3.民辦教師或長期頂編代課教師轉為上述學校公辦教師後的教齡計算,應按其工齡計算的有關規定辦理。
4.曾在冤假錯案間斷教育工作,現已平反糾正,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教師,其間斷的時間,可心計算為教齡。
5.在歷次政治運動中,曾在職帶薪下放的教師,其間斷教育工作時間,可計算為教齡。
6.教師連續病休超過六個月的時期不計算教齡。
四、領取教齡津貼的教師調離上述學校後,教齡津貼即行取消。
五、民辦教師是否實行教齡津貼制度,由和地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局)可根據上述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行,並抄報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