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學資格證
發布時間: 2024-02-28 12:49:23
非師范生申請教師資格證,可以通過以下兩個途徑來考教育學和心理學:
1、通過參加自學考試,報考相應的教育學和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科目,獲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個科目的成績合格證。
2、通過本省市區教育部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獲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個科目的成績合格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兩個途徑只在教師資格考試非全國統考省市區可用。在已經實行教師資格全國統考的省市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所需要的教育理論考試科目已經不再是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而是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教育心理學是研究在教育情境下人類的學習、教育干預的效果、教學心理,以及學校組織的社會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的重點是把心理學的理論或研究所得應用在教育上。教育心理學可應用於設計課程、改良教學方法、推動學習動機以及幫助學生面對成長過程中所遇上的各項困難和挑戰。
「教育心理學」和「學校心理學」這兩個名詞經常交替使用,但通常從事理論工作及研究的人員較傾向稱作教育心理學家,而在學校或學校相關埸所從事實務工作的就被歸類為學校心理學家。教育心理學關注學生如何學習與發展,實務工作上特別關注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不論是資優兒童或有情緒、行為問題等學童)。
通過與其他學科的關系,對理解教育心理學也有一定的幫助。首先,教育心理學是以心理學為基礎,兩門學科之間的關系就像醫學與生物學、或工程學與物理學之間的關系。然後,從教育心理學又可以發展出研究教育問題的眾多特殊領域,包括教學設計、教育技術學、課程發展、組織學習(Organizational Learning)、特殊教育和課堂管理。
教育心理學從認知科學及學習科學中得到養分,也回饋到這些學科之內。在大學里,教育心理學專業通常設於教育系內,原因可能是在心理學導論教材中常缺少教育心理學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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