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監督管理
㈠ 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什麼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紀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四條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1)教育監督管理擴展閱讀:
黨的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種。
1.警告
這是黨內最輕的紀律處分。適用於那些犯了一般性的錯誤或所犯錯誤情節比較輕的,但必須予以黨紀處分的黨員。警告處分的目的在於給予違紀黨員以警示,使其認真反省自己的錯誤,以便改正。黨內通報也有警示、告誡的作用,但它只是對黨員進行教育的形式,不是紀律處分。因此,不能用黨內通報代替警告處分。
2.嚴重警告
嚴重警告是黨內五種處分中的輕處分,但比警告處分要重。一般指黨員所犯錯誤性質和程度比警告處分嚴重,但構不成撤銷黨內職務(或無黨內職務又構不成留黨察看)處分,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仍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2.撤銷黨內職務
撤銷黨內職務是指撤銷黨員在黨內經過選舉或由黨組織任命而擔任的黨的各級組織及其工作部門中的領導職務。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適用於錯誤的性質、程度、後果和影響已不適宜繼續擔任黨的領導職務,但又不構成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
3.留黨察看
留黨察看是黨的紀律處分中僅低於開除黨籍的一種。這一黨紀處分適用於嚴重違犯黨紀,但尚未完全喪失共產黨員條件,需要給其改正錯誤的機會,以便黨組織繼續考察的黨員。
4.開除黨籍
開除黨籍是黨內最重的紀律處分。主要是對那些犯了嚴重錯誤,造成很壞影響,給黨的工作帶來重大損失,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黨員,或者對犯了錯誤拒不改正,拒絕黨組織的批評教育,已喪失了黨性和黨的立場,背離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黨員的處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參考資料:網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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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如何對繼續醫學教育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加強繼續醫學教育監督管理,
提高繼續醫學教育整體水平
謝萍 張輝(中華醫學會 北京)
【摘要】為適應衛生事業發展和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根據衛生部繼續醫學教育十一五規劃,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於近期頒布了《中華醫學會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該管理辦法充分結合實際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情況,以落實十一五規劃為核心,在保證繼教項目質量,加強項目監督管理等方面予以具體的規定。涉及繼教項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對項目評審、抽查及相關監督管理費用的財務管理工作,也一並進行重點闡述。
【關鍵詞】繼續醫學教育;監督;抽查;財務管理
1有關背景
「十一五」期間(2006~2010年)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階段,也是衛生系統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更好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
實現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服務的關鍵時期。
繼續醫學教育是繼畢業後醫學教育之後,以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的一種終生教育。繼續醫學教育的目的是使衛生技術人員在整個職業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職業道德,不斷提高專業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提高服務質量,緩解醫患關系,以適應醫學科學技術和衛生事業的發展以及我國居民對衛生服務的要求。繼續醫學教育已經成為醫療衛生單位增強核心競爭力和衛生技術人員提高能力素質的重要途徑和手段,在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因此,衛生部繼續醫學教育「十一五」規劃要求不斷完善繼續醫學教育法規和制度建設,逐步實現法制化和規范化管理。勇於改革創新,針對工作中的主要問題,深入調查研
究,積極探索如何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繼續醫學教育運行機制,創新管理體制。堅持形式與內容相統一,注重質量和效果。充分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加強對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具體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定期對各地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評估,每年都要對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活動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項目數不低於10%自9總體目標。並針對繼續醫學教育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監督管理薄弱等問題提出了綱領性措施。
2中華醫學會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內容
為適應2l世紀醫學科學技術發展和社會主義衛生事業發展需要,貫徹落實衛生部繼續醫學教育十一五規劃,使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同時為加強中華醫學會對所開展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管理,切實解決目前繼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根據國家繼續醫學教育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繼教工作情況,於近日制定頒布了《中華醫學會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並於公布之日起試行。管理辦法的內容圍繞繼教項目全面管理展開,對於項目申報、審批、執行中的管理、評估和監督等各個環節給予相應規定。特別在保證繼續醫學教育項目質量,加強項目監督管理方面提出較為具體的工作措施。管理辦法的實施使得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學會加強繼續醫學教育監督管理,提高繼續醫學教育整體水平的前提和條件。
百事管為先,規范管理是一切的基礎,管理環節薄弱必然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和隱患。管理辦法緊扣「十一五」規劃的主要措施,重點在於如何監督管理好項目,具體體現在相應的條款上。
2.1根據規劃中「面向基層、注重實效,積極開展面向農村和城市社區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的有關規定,本管理辦法在項目內容須符合的條件中,除了體現先進性的內容,還加入面向基層(如社區、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的適用知識和適宜技術以及涉及醫學法律法規、指南規范的相關內容。
2.2明確學會項目的申報時間,符合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從時間上較好地配合了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申報。中華醫學會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申報時間為每年兩次,每年12月底之前和每年6月底之前。具體時間和申報事宜以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發布的申報通知為准。
2.3收取一定的評審和監督管理費用。凡申報中華醫學會繼續醫學教育項目且通過形式審查的需交納項目評審費,作為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審批和監督管理費用。收費標准為每個單次項目1000元(包括備案項目)。費用將完全用於項目的管理,包括評審和監督的各項工作。在穩定規模的基礎上提升項目質量,保證項目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從而實現繼續醫學教育從數量向質量,從形式向內容的轉變。有關該費用的財務管理情況將在下文詳細闡述。
2.4充分發揮醫學會專家的優勢和作用。中華醫學會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學科專家組由學會領導和不同學科的專家組成,其職能包括: (1)根據繼續醫學教育有關規定,制定相關工作標准、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2)評審中華醫學會繼續醫學教育項目,評審結果作為批准項目的依據; (3)對中華醫學會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開展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評估,即參與實際的項目抽查工作。
2.5規劃要求加快繼續醫學教育信啟、化建設,充分利用所擁有的信息,構建多功能、高效率、方便適用的信啟、管理體系。要建立省級繼續醫學教育數據管理中心,實時了解、掌握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活動情況和繼續醫學教育對象學分完成情況,建立統計報告制度,提高宏觀決策的科學性和主動性。數據是檢查監督的依據,也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統的基礎。本管理辦法注重收集翔實數據,並逐步加以利用,使之更好的服務於項目管理。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將建立有關繼續醫學教育管理資料庫,以便實時了解、掌握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開展情況。各項目主辦單位在項目活動結束後十五個工作日內須同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提供項目有關資料,包括:項目總結、項目活動正式通知、實際執行的日程表(課程表)、培訓教材(講義文本及幻燈片、授課錄像錄晉、網路繼續教育課程的課件等)、學員通訊錄、試題、授課專家名單(包括專家姓名、在項目中承擔的工作、所在單位、聯系方式)、贊助單位名單等。文本文件須裝訂成冊,電子文件須按指定方式提交。所有資料需繼續醫學教育項目主辦單位存檔,至少保存五年,以備審查和查詢。如拒絕提交上述資料,或逾期未交者,將影響該項目的備案或該主辦單位其他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申報。
2.6規劃中提出的措施之一為檢查監督、定期評估。要不斷完善和嚴格執行繼續醫學教育監督制度,強化約束機制,定期對繼續醫學教育工作進行評估,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糾正。本管理辦法做出有關項目抽查的具體規定,規定被批准項目應接受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的監管。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每年不定期對批准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可以指派專人實地抽檢。抽查項目數不低於舉辦項目數的10%。抽查到的項目主辦單位應積極配合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做好檢查評估工作,主動提交自評報告和項目有關資料,不得存在任何欺瞞行為。檢查評估工作人員有權進入會場考查,並向學員、主講人進行情況了解和調查。各項目主辦單位須將確定的項目舉辦時間提前兩個月報送到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將於項目舉辦前二十個工作曰內通知項目主辦單位對該項目進行抽查。
管理辦法頒布以後,應加強執行力度,嚴格管理,並進一步細化各環節的工作流程,建立相應的標准、模板和SOP,重視相關收費及費用的財務管理。在一段時期內試行,不斷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及時修正和完善有關規定。
3 項目管理中涉及的財務管理
根據《繼續醫學教育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繼續醫學教育所需的經費,採取國家、集體、個人等多渠道籌集的辦法解決。在「十一五」規劃中指出要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繼續醫學教育資金籌集使用的良性循環機制,保證繼續醫學教育經費。中華醫學會作為非營利組織,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是其一項具體而又重要的社會使命,需要有足夠的經費支持,對相關費用進行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亦是重中之重。
為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有效使用經費,節約成本,提高繼教項目評審和監管經費的使用效益,使之發揮真正作用,順利展開對中華醫學會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監督抽查工作,保證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質量,從而促進整個繼續醫學教育整體水平的提高,本文作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來逐步落實相關的財務管理工作。
3.1依法對繼教項目評審和監管經費進行科學管理
首先,相關領導要重視財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學習,充分認識到財務管理在繼教項目監管工作中的重要性。其次,要按照財務管理的內在規律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逐步建立起比較規范、科學、完善和自律的財務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工作流程。在分工協作的原則下,明確管理崗位和人員職責,細化責任,做到制度管人,責任到人。嚴格財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審批程序;同時要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結合財務管理上可能出現的薄弱環節,制定財務計劃、成本費用管理、支出管理等配套管理制度,並切實貫徹執行。再次,與相關的價格監管部門進行溝通,辦理好有關收費的各項審批手續,使之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現合法收費。
3.2強化預算管理,做好財務預測
應以繼教項目管理的客觀情況為基礎,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全面反映所有收入和支出,將預算編制與項目管理辦法和項目特點緊密結合,科學合理地編制詳細預算,保證預算內容的完整性和科學性。在預算的執行過程中要堅持嚴肅性、權威性和約束性,堅持按項目、按時間、按進度支出,堅持以收定支,不準隨意變更預算,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事後考核和分析。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或追加支出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報批。
3.3編制財務計劃,從嚴控制支出
應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繼教項目評審和監管經費使用計劃,加強成本核算,參照企業成本管理方式,制定適合自身的內部成本核算管理。認真測算繼教項目評審和監管經費開支情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最大限度地將經費用於項目的評審和監督管理,對於容易出現問題和漏洞的薄弱環節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真正做到取之於項目,用之於項目。
繼教評審和監管費用的支出范圍主要包括: (1)工作人員、專家勞務費; (2)工作人員、專家的往返交通費,評審及監督抽查期間必要用車的費用; (3)工作人員、專家評審及監督抽查期間的食宿費用; (4)工作人員、專家的郵電通訊補貼; (5)有關文件及證件的印刷費和製作費; (6)有關辦公用品費用,辦公設備和會議場所租金; (7)工作人員、專家因監督抽查工作而產生的醫療費用; (8)其他必需的支出。
3.4建立財務審批制度,杜絕浪費現象
DDI雖,財務風險意識,建立嚴格的支出審批制度。對於繼教項目在評審和監督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每一筆開支,都必須嚴格按規定的許可權經過審批後予以報銷。制定規范的報銷程序,每一筆開支都必須取得合法的單據,並附有關批件,由經辦人員簽字,主管領導審批,財務人員審核後才能給予報銷。加強繼教項目評審和監管經費的事前監督和事後監督。堅持按制度辦事,抵制不合理開支,杜絕浪費現象。
3.5加強票據管理,合法使用票據
稅務發票是收費的合法票據,應由各財會部門統一領購和管理,其他內設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嚴禁使用不合規票據收費。有關經費支出應取得真實、完整、合法的原始票據,否則應拒絕報銷。
3.6強化對於繼教項目評審和監管經費的控制和監督
嚴格遵守財經法規,規范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控制,建立相應的管控體系,配齊專職財務人員,規范收支行為。對繼教項目評審和監管經費定期地進行財務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或解決,並制定防範措施。定期公開財務,增加經費使用透明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完善有關考評辦法,科學考核評估財務管理狀況及經費使用效果的各項財務指標,通過制度化的考評促進中華醫學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管理效率與社會公信度的提高。
3.7建立財務分析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財務分析制度,對一定時期的繼教經費財務活動及結果進行比較、分析和研究。通過分析,可以客觀地揭示財務工作中的問題,通過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和完善財務工作,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同時,通過財務活動分析,讓有關領導及時了解費用的支出情況和管理狀況,不斷地改進和加強財務管理。對於一些特殊情況和問題,還要不定期地開展專題分析,及時研究新情況和解決新問題。
3.8加強財務人員隊伍建設,全面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現代財務管理要求財會人員由傳統的「核算型」向 「管理型」和「經營型」會計轉變,這就要求財務人員具備能夠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較高素質。要結合單位具體情況,對財務人員經常進行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術方面的培訓和內部考核,以各種形式全面提高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財會政策水平和專業素質,促使其嚴格履行職責,增強責任心。把好用人關,是實施良好的財務管理的重要條件。
4 小結
繼續醫學教育是衛生事業發展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衛生人才戰略的重要措施。應切實加強對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領導和對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管理,提高對繼續醫學教育在衛生事業改革以至構建和諧社會中重要地位的認識。以此管理辦法為契機,努力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繼續醫學教育有效運行機制,不斷地完善和落實,使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推進繼續醫學教育法制化建設。嚴格按照繼續醫學教育的有關要求,強化各個工作環節的規范管理,進一步加強對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活動的監督檢查,不斷提高繼續醫學教育的質量和效益,保證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為衛生技術人員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創造良好條件和環境,逐步使衛生技術人員樹立「只有終生教育,才能終生執業」的觀念,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真正把衛生技術人員參加繼續醫學教育轉變成自覺自願的行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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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名詞解釋 教育監督
教育監督是根據本國的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對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和幫助,旨在加強國家對教育事業發展的全面管理,以保障教育方針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教育督導是教育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一環,它與教育決策和教育執行共同構成了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