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為加強和規范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企業安全培訓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1、企業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
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增強預防事故、
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
處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且每
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3、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培訓教育。
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
等知識和技能。
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1)、企業級上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
②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部門事故案例;
④企業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2)、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②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③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
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④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⑤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⑥有關事故案例;
⑦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企業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
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
4、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電工、電焊工、金屬切割工、起重機械操作工應接受專
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5、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
❷ 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說明
1.為了規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訓行為,達到預期教育培訓效果,制訂本制度。
2.安全教育培訓是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員工的一項基本權利和義務。
3.安全教育培訓應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能力。
4.不同工種其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應有所區別和側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所屬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各項目部應根據自身情況不斷細化、完善本制度,制訂切合自身實際的安全教育培訓辦法。
二、職責分工
1.公司(安監辦)負責所屬公司內部管理部門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專職安全(主任)負責公司項目部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一級(公司)安全教育的實施。
3.公司安委會(科)負責制訂各項目部管理人員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4.人力資源部負責按年度計劃組織公司層面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並對實施項目的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同時按照上級和政府要求,及時組織人員參加外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負責培訓費用的支付。
5.各項目部、部門應該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供便利,不得阻擾員工參加安全教育培訓。
6.各部門經理應對本部門新員工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培訓、三級安全教育,按要求組織實施其他安全培訓工作。
7.班組應每天對班組成員開展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培訓形式
1.安全教育培訓分為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
2.要因地制宜,形式一定要靈活多樣,可採用培訓班、宣傳欄、報告會、標語、簡報、安全培訓活動等形式。
四、安全教育培訓規定
1.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制度培訓。
2.各部門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3.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取得崗位合格證書並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4.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5.特殊工種(包括電工、電氣焊工、登高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駕駛員應急消防員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6.其他員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五、公司,項目三級安全教育
公司,項目新進場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門、科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1.一級安全教育。新進場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在分配到部門項目工作之前,必須經過公司安全管理部中心質安部門開展的安全教育培訓。
2.二級安全教育。新進場人員到各部門項目後正式工作之前,必須經過項目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3.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人員在分配到各科(隊班組)開始工作前必須接受科班組長的安全教育。
4.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應填寫《三級安全教育記錄》或《登記卡》,並由各方簽字後歸檔。
六、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培訓
特定情況下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有:
1.季節性,如冬季防火消防、防中毒;防觸電;夏季防中毒、防觸電、防雷、防颱風等。
2.節假日前後,如春節長假。
3.節假日加班或趕工。
4.換崗、換工作環境等
5.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
6.發生事故後
7.其他情況要求時等
七、各部門項目經常性安全教育
各部門,項目必須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並貫穿於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安全教育應採取形式多樣,做到簡明、醒目、通俗易懂。
1.項目在建施工區和機械操作點應設置(張掛)安全看板或安全操作規程牌,看板(牌)內容應切合工作實際、美觀大方。
2.因地制宜地設置安全宣傳橫幅和安全宣傳標語並要加強監督施工單位日常安全展開工作。
3.比如項目工程部要強烈要求施工區四口、腳手架周邊、危險作業區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醒目位置並保持干凈、完好,不被遮擋、覆蓋。
4.每天召開晨會或班前安全活動,在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強調安全工作。
5.項目可適時組織開展安全活動。
6做好班組班前安全活動班前安全活動是指班組長在班前布置生產任務時,進行班前檢查、班前教育、班前交底,並做好紀錄。
7.班前交底。交當班的工作內容和各個環節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各工種之間的相互配合等。
8班前檢查。查上崗人員的勞動防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隱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所使用的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❸ 什麼是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二條 公司要根據年度安全施工生產需要,由勞人部根據安質部提報的培訓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公司各項目要依據本單位施工生產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第三條對從業人員(含分包隊伍)的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公司實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公司負責對公司領導、公司管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取證和公司本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由項目所在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機構或公司共同組織實施; 第四條 公司各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4.1項目部員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4.2項目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1)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通過學習培訓取得崗位合格證並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4)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每年仍需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5)其他員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6)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4.3新進場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訓合格,還必須接受本項目部進行項目、班組的二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1)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內容是:工地安全實施標準的執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現場設施、過程施工特點、生產和生活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2)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技術交底中的有關內容、事故案例分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4.4項目部與各班組負責人必須針對施工作業和施工特點,及時抓好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假日前後安全生產教育,做到不違章操作。 4.5項目部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4.6一般員工待崗、轉崗、換崗,員工重新上崗前以及新進場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由項目部自行組織培訓。 第五條 職工安全培訓,應當使用經國家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審定的大綱和教材。 第六條 安全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並實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應使用公司三標一體程序文件中規定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