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化学
最常见的有铝氏家族(铝、氧化铝、氢氧化铝)、部分缓冲剂(比如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等)。
㈡ 外来性化学物质中毒分为哪几种
化学性食物中毒 主要包括:
①误食被有毒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
②因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食物中毒;
③因贮藏等原因,造成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造成中毒。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病特点是: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久发病,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测出有关化学毒物。在处理化学性食物中毒时应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处理不但对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时对控制事态发展,特别是群体中毒和一时尚未明化学毒物时更为重要。
㈢ 常见的致癌性化学物质有哪些
人类肿瘤约80%是由于与外界环境接触而引起的,其中大多数是化学致癌物。工业的发展给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改变,如“三废”污染及各种新的化学物质的不断合成。目前世界上各种天然的或合成的化学物质有数百万种,而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试验证明有致癌作用的已达上千种。
如按化学结构可分为:
(1)亚硝胺类,这是一类致癌性较强,能引起动物多种癌症的化学致癌物质。在变质的蔬菜及食品中含量较高,能引起消化系统、肾脏等多种器官的肿瘤。
(2)多环芳香烃类,这类致癌物以苯并芘为代表,将它涂抹在动物皮肤上,可引起皮肤癌,皮下注射则可诱发肉瘤。这类物质广泛存在于沥青、汽车废气、煤烟、香烟及熏制食品中。
(3)芳香胺类,广泛应用于橡胶、制药、印染、塑料等行业,可诱发泌尿系统的癌症。
(4)烷化剂类,如芥子气、环磷酰胺等,可引起白血病、肺癌、乳腺癌等。
(5)氨基偶氮类。主要存在于纺织、食品中的染料,如猩红、奶油黄等,可诱发肝癌。
(6)某些金属。如铬、镍、砷等也可致癌。
以上各种物质,有的是其本身直接有致癌作用,有的则是通过机体的代谢后变为致癌物质的。
㈣ 什么叫化学性炎症
由化学因子引起的炎症
炎症(inflammation):就是平时人们所说的“发炎”,是机体对于刺激的一种防御反应,表现为红、肿、热、痛和功能障碍。炎症,可以是感染引起的感染性炎症,也可以不是由于感染引起的非感染性炎症。通常情况下,炎症是有益的,是人体的自动的防御反应,但是有的时候,炎症也是有害的,例如对人体自身组织的攻击、发生在透明组织的炎症等等。
化学性因子
外源性化学物质如强酸、强碱及松节油、芥子气等。内源性毒性物质如坏死组织的分解产物及在某些病理条件下堆积于体内的代谢产物如尿素等。
异物
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的异物,如各种金属、木材碎屑、尘埃颗粒、及手术缝线等,由于其抗原性不同,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炎症反应。
坏死组织
缺血或缺氧等原因可引起组织坏死,组织坏死是潜在的致炎因子。在新鲜梗死灶边缘所出现的充血出血带和炎性细胞的浸润都是炎症的表现。
变态反应
当机体免疫反应状态异常时,可引起不适当或过度的免疫反应,造成组织和细胞损伤而导致炎症。免疫反应所造成的组织损伤最常见于各种类型的超敏反应:I型变态反应如过敏性鼻炎、荨麻疹,II型变态反应如抗基底膜性肾小球肾炎,III型变态反应如免疫复合物沉着所致的肾小球肾炎,IV型变态反应如结核、伤寒等;另外,还有许多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溃疡性结肠炎等。
病理变化
炎症的基本病理变化炎症的基本病理变化通常概括为局部组织的变质、渗出和增生。
炎症的局部表现
以体表炎症时最为显著,常表现为红、肿、热、痛和功能障碍,其机理是:
1.红:是由于炎症病灶内充血所致,炎症初期由于动脉性充血,局部氧合血红蛋白增多,故呈鲜红色。随着炎症的发展,血流缓慢、淤血和停滞,局部组织含还原血红蛋白增多,故呈暗红色。
2.肿:主要是由于渗出物,特别是炎性水肿所致。慢性炎症时,组织和细胞的增生也可引起局部肿胀。
3.热:热是由于动脉性充血及代谢增强所致,白细胞产生的白细胞介素Ⅰ(IL-1)、肿瘤坏死因子(TNF)及前列腺素E(PGE)等均可引起发热。
4.痛:引起炎症局部疼痛的因素与多种因素有关。局部炎症病灶内钾离子、氢离子的积聚,尤其是炎症介质诸如前列腺素、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刺激是引起疼痛的主要原因。炎症病灶内渗出物造成组织肿胀,张力增高,压迫神经末梢可引起疼痛,故疏松组织发炎时疼痛相对较轻,而牙髓和骨膜的炎症往往引起剧痛;此外,发炎的器官肿大,使富含感觉神经末梢的被膜张力增加,神经末梢受牵拉而引起疼痛。
5.功能障碍:如炎症灶内实质细胞变性、坏死、代谢功能异常,炎性渗出物造成的机械性阻塞、压迫等,都可能引起发炎器官的功能障碍。疼痛也可影响肢体的活动功能
㈤ 刺激性化学物质都有哪些
刺激性气体是工业生产中常遇到的一类有害气体,对人体,特别是对呼吸道有明显的损害,轻者为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则致喉头水肿、喉痉挛、支气管炎、中毒性肺炎,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刺激性气体大多是化学工业的重要原料和副产品,此外在医药、冶金等行业中也经常接触到,多具有腐蚀性,生产过程中常因设备、管道被腐蚀而发生跑冒滴漏现象,或因管道、容器内压力增高而大量外逸造成中毒事故,其危害不仅限于工厂车间,也污染环境。失火、爆炸、大量泄漏等情况下还可造成人群急性中毒。
刺激性气体种类繁多,可按其化学结构分为以下几类。其中某些物质在常态下虽非气体,但可通过蒸发、升华及挥发后以蒸气和气体作用于机体。
(1)酸:无机酸如硫酸、硝酸、氢氟酸、铬酸;有机酸如甲酸、乙酸、丙酸、丁酸;乙二酸、丙二酸;丙烯酸。
(2)成酸氧化物:如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二氧化氮、铬酸。
(3)成酸氢化物:如氯化氢、氟化氢、溴化氢。
(4)卤族元素:氯、氟、溴、碘
(5)卤化物:如光气、二氯亚砜、三氯化磷、三氯氧磷、氯化锌。
(6)氨、胺:如氨、甲胺、丙胺、乙二胺。
(7)酯类:如硫酸二甲酯、氯甲酸甲酯、乙酸甲酯。
(8)醛类:如甲醛、乙醛、甲烯醛。
(9)醚类:如氯甲基甲醚。
(10)强氧化剂:如臭氧。
(11)金属化合物:如氧化镉、羟基镍、五氧化二钒。
刺激性气体常以局部损害为主,仅在刺激作用过强时引起全身反应。决定病变部位和程度的因素是毒物的溶解度和浓度。溶解度与毒物作用部位有关,而浓度则与病变程度有关。高溶解度的氨、盐酸,接触到湿润的眼球结膜及上呼吸道黏膜时,立即附着在局部发生刺激作用;中等溶解度的氯、二氧化硫,低浓度时只侵犯眼和上呼吸道,而高浓度则侵犯全呼吸道;低浓度的二氧化氮、光气,对上呼吸道刺激性小,易进入呼吸道深部并逐渐与水分作用而对肺产生刺激和腐蚀,常引起肺水肿。液态的刺激性毒物直接接触皮肤黏膜可发生灼伤。
(1)氯气
黄绿色气体,密度为空气的2.45倍,沸点-34.6℃。易溶于水、碱溶液、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等。高压下液氯为深黄色,密度为1.56。化学性质活泼,与一氧化碳作用可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气。
氯溶于水生成盐酸和次氯酸,产生局部刺激。主要损害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的黏膜,引起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周围炎,严重时引起肺水肿。吸入高浓度氯后,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停止,呈“电击样”死亡。
(2)光气
无色、有霉草气味的气体,密度为空气的3.4倍,沸点8.3℃。加压液化,相对密度为1.392。易溶于醋酸、氯仿、苯和甲苯等。遇水可水解成盐酸和二氧化碳。
毒性比氯气大10倍。对上呼吸道仅有轻度刺激,但吸入后其分子中的羰基与肺组织内的蛋白质酶结合,从而干扰了细胞的正常代谢,损害细胞膜,肺泡上皮和肺毛细血管受损通透性增加,引起化学性肺炎和肺水肿。
(3)氮氧化物
由N2O、NO、NO2、N2O3、N2O4、N2O5等组成的混合气体。其中NO2比较稳定,占比例最高。不易溶于水,低温下为淡黄色,室温下为棕红色。
氮氧化物较难溶于水,因而对眼和上呼吸道黏膜刺激不大。主要是进入呼吸道深部的细支气管和肺泡后,在肺泡内可阻留80%,与水反应生成硝酸和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硝酸和亚硝酸被吸收进入血液,生成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可扩张血管,引起血压下降,并与血红蛋白作用生成高铁血红蛋白,引起组织缺氧。
(4)二氧化硫
无色气体,密度为空气的2.3倍。加压可液化,液体相对密度1.434,沸点-10℃。溶于水、乙醇和乙醚。吸入呼吸道后,在黏膜湿润表面上生成亚硫酸和硫酸,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喉水肿、肺水肿、声带痉挛而窒息。
(5)氨
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密度为空气的0.5971倍。易液化,沸点-33.5℃。溶于水、乙醇和乙醚。遇水生成氢氧化氨,呈碱性。
氨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高浓度时可引起接触部位的碱性化学灼伤,组织呈溶解性坏死,并可引起呼吸道深部及肺泡损伤,发生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氨被吸收进入血液,可引起糖代谢紊乱及三羧酸循环障碍,降低细胞色素氧化酶系统的作用,导致全身组织缺氧。氨可在肝脏中解毒生成尿素。
㈥ 化学性质和化学变化的区别是什么
1、化学变化和化学性质的区别在于,化学变化指的是一个变化过程,而化学性质是指物质具有的性质。
“食物变质”、“纸片燃烧”显然是一个过程,所以是化学变化。如果改成“食物会发生变质”、“纸片能够燃烧”,则是指化学性质,因为一改就变成了它们所具有的性质了。
2、定义不同:
化学性质是物质在化学变化中表现出来的性质。如所属物质类别的化学通性:酸性、碱性、氧化性、还原性、热稳定性及一些其它特性。
化学变化是指相互接触的分子间发生原子或电子的转换或转移,生成新的分子并伴有能量的变化的过程,其实质是旧键的断裂和新键的生成。
(6)性化学扩展阅读:
物质的化学性质由它的结构决定,而物质的结构又可以通过它的化学性质反映出来。物质的用途由它的性质决定。化学变化和物理性质两个概念的区别。如灯泡中的钨丝通电时发光、发热是物理变化,通过这一变化表现出了金属钨具有能够导电、熔点高、不易熔化的物理性质。
人们掌握了物质的物理性质就便于对它们进行识别和应用。如可根据铝和铜具有不同颜色和密度而将它们加以识别。又可根据它们都有优良的导电性而把它们做成导线用来传输电流。
化学性质与化学变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性质是物质的属性,是变化的内因,性质决定变化;而变化是性质的具体表现,在化学变化中才能显出化学性质来。例如,酒精具有可燃性,所以点燃酒精,就能发生酒精燃烧的化学变化;而酒精的可燃性(化学性质)是通过无数次酒精燃烧现象得出的结论。
㈦ 化学性皮肤灼伤怎么办
化学性皮肤灼伤是常温或高温的化学物直接对皮肤刺激、腐蚀作用及化学反应热引起的急性皮肤损害,可伴有眼灼伤和呼吸道损伤。某些化学物可经皮肤、粘膜吸收中毒。
根据皮肤接触某化学物后所产生的急性皮肤损害,如红斑、水疱、焦痂,即可诊断为该化学物灼伤某些化学物如黄磷、酚、热的氯化钡、氰化物、丙烯腈、四氯化碳、苯胺等还可经皮肤、粘膜吸收,合并该化学物中毒。
分级标准
轻度灼伤总面积在10%以下的Ⅱ度灼伤。
中度灼伤总面积在11%~30%或Ⅲ度在10%以下的灼伤。
重度灼伤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重度灼伤:
a)总面积在31%~50%或Ⅲ度在11%~20%的灼伤;
b)总面积<30%的灼伤,伴有严重的眼、食道或上呼吸道损伤;
c)头面部、颈、手、关节等特殊部位灼伤,虽然面积较小,但造成功能障碍、毁容、残疾者。
特重灼伤总面积超过50%或Ⅲ度灼伤超过20%,伴有严重的实质脏器损伤或下呼吸道损伤。
㈧ 什么是非突触性化学传递
神经轴突末梢分支膨大形成曲张体,
不与突触后成分形成经典的突触联系,
而是位于突触后成分近旁,释放的递质以扩散的方式达到突触后膜,
与受体结合发挥作用,这种模式称为非突触性化学传递。
㈨ 酸性化学品与碱性化学品怎么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与原则
1 储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1.1 隔离储存 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这里所述的禁忌物料是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详见本章第6节相关内容。1.2 隔开储存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
1 储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
1.1 隔离储存
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这里所述的禁忌物料是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详见本章第6节相关内容。
1.2 隔开储存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储存方式。
1.3 分离储存
储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储存方式。
2 分类储存的原则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3 分类存放的基本要求
3.1 压缩、液化气体
(1)压缩、液化气体之间:可燃气体与氧化性(助燃)气体应隔离存放。
(2)压缩、液化气体与自燃、遇湿易燃等物品之间:剧毒、可燃、氧化性(助燃)气体均不得与甲类自燃物品同库储存和配装;与乙类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灭火方法不同)应隔离存放和配装;可燃液体、固体与剧毒、氧化性气体不得同库储存和配装。
(3)压缩、液化气体与腐蚀性物品之间:剧毒气体、可燃气体不得与硝酸、硫酸等强酸配装和同库储存,与氧化(助燃)气体、不燃气体应隔离储存和配装。
(4)氧气瓶及氧气空瓶不得与油脂及含油物质、易燃物同库储存和配装。
3.2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不仅本身易燃,且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原则上应单独存放。因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得不与其他各类的危险化学品同库储存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与腐蚀性物品过氧化氢及硝酸等强酸不可同库储存,如量甚少时,也应隔离存放,并保持2m以上的间距。
(2)含水的易燃液体和需要加水存放或运输的易燃液体,不得与遇湿易燃物品同库储存。
3.3 遇湿易燃物品
(1)遇湿易燃物品与氧化剂不可同库存放。遇湿易燃物品是还原剂,遇氧化剂会剧烈反应,发生着火和爆炸。
(2)遇湿易燃物品与腐蚀性物品之间:因为过氧化氢、硝酸等强酸都具有较强的碱性,与遇水燃烧物品接触会立即着火或爆炸,且过氧化氢中含有的水会引起遇湿易燃物品的着火爆炸,因而不得同库存放。与盐酸、甲酸、醋酸和含水腐蚀品(如液碱)等,亦应隔离存放。
(3)遇湿易燃物品之间: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可同库存放;电石受潮后产生大量乙炔气,其包装易发生爆破,应单独存放。
3.4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1)氧化剂与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甲类氧化剂与易燃或剧毒气体不可同库储存,因为甲类氧化剂的氧化能力强,与剧毒气体或易燃气体接触容易引起燃烧或钢瓶爆炸。特别是剧毒易燃气体钢瓶,其爆炸后放出毒气,施救困难,会造成大量人员中毒。例如,过氧化钠遇氯气会生成Cl2O,Cl2O极易爆炸,分解为氧和氯,反应式如下
乙类氧化剂与压缩和液化气体可隔离储存,即保持2m以上的间距,但与惰性气体可同库储存。
(2)氧化剂与毒害品。无机氧化剂与毒害品应隔离储存。有机氧化剂与毒害品可同库隔离储存,但与有可燃性的毒害品不可同库储存。毒害品大多是有机物,与无机氧化剂接触能引起燃烧。无机剧毒品中有些易被氧化,氧化后具有爆炸性,或者会变成剧毒物质。氰化钠、氰化钾及其他氰化物,与氯酸盐或亚硝酸盐混合后能发生爆炸。
(3)氧化剂与腐蚀性物品。漂白粉不得与无机氧化剂同库储存。硝酸盐与硝酸、发烟硝酸可同库储存,但不得与硫酸、发烟硫酸、氯磺酸同库储存。其他无机氧化剂与硝酸、硫酸、发烟硫酸、氯磺酸等均不得同库储存。
3.5 毒害品
(1)无机毒害品与无机氧化剂之间、固体有机毒害品与硝酸的有机衍生物之间应隔离存放。
(2)无机毒害品与氧化性(助燃)气体应隔离存放,与不燃气体可同库存放;有机毒害品与不燃气体应隔离存放。
(3)液体有机毒害品与易燃液体可隔离后存放。
(4)有机毒害品的固体与液体之间,以及与无机毒害品之间均应隔离后存放;有机毒害品的液体与液体之间、固体与固体之间,无机的剧毒品与有毒品之间均可同库储存。
(5)其他各类物品均不可同库存放。
3.6 腐蚀性物品
腐蚀性物品与其他各类物品之间、腐蚀性物品中的有机与无机腐蚀品之间、酸性与碱性物品之间、可燃液体与可燃固体之间,一般都应单独仓间存放,不可混储。
(1)腐蚀性物品之间。无机碱性腐蚀品与有机碱性腐蚀品之间,其他无机腐蚀品与其他有机腐蚀品之间可隔离后存放。
(2)腐蚀性物品与可燃液体之间。有机酸性腐蚀品与乙类可燃液体之间可隔离后储存,有机碱性腐蚀品与可燃液体之间可同库储存,但堆垛须间隔2m以上。
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性能复杂,储存时应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即“四定”)进行保管。小型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化学品和其他一般危险化学品,应分别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存放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物品能否同库存放或隔离存放,或分仓存放,与物品的性质、量的多少、储存条件和包装的好坏、存放时间的长短等有关。因此,在分类存放时,以上因素都应考虑。
各类仓库性质不同,存放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国家大型专门危险化学品仓库与企事业单位附属的小型危险化学品仓库不同,与医院、学校、科研单位做化学试验或医疗用的小型试剂存放库就不同;正规建设的防潮、隔热的低温库房与简易小库房不同;各种严格的十分严密的内外包装和简易的小包装也不一样,如严密包装并有氮保护的电石桶的存放,与简易开口包装的电石桶的存放不能同样对待,应根据不同情况,综合分析其危险程度,确定如何分类存放的要求。
一般来讲,凡属商业、物资部门或大型企业存量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按《物资技术保管规程》中的“危险化学品混存互抵表”执行。对于小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可参照“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执行。科研单位、学校、医院等供化学试验或医疗用的危险化学品试剂和药剂,应设专门的储藏室,储藏室的面积不得超过20m²。
储藏柜应根据具体情况建造,每只柜的总储量不应超过200kg。储藏室和储藏柜应以储存性质相同的物品为主。对性能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爆炸品除外),如果包装坚固、封口严密、数量又较少的,可允许同室或同柜分格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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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如何仓库储存?剧毒化学品如何储存?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剧毒化学品如何储存?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贮存场所的要求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3 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1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2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3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2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3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4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6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化学危险品的养护
1 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2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消防措施
1 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2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化学危险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如下:喷淋强度 15 L /(min•m2); 持续时间 90min。
㈩ 阻燃性化学物质有哪些
阻燃剂,抄赋予易燃聚合物难燃性的功能性助剂,主要是针对高分子材料的阻燃设计的;阻燃剂有多种类型,按使用方法分为添加型阻燃剂和反应型阻燃剂。
添加型阻燃剂是通过机械混合方法加入到聚合物中,使聚合物具有阻燃性的,目前添加型阻燃剂主要有有机阻燃剂和无机阻燃剂,卤系阻燃剂(有机氯化物和有机溴化物)和非卤。有机是以溴系、磷氮系、氮系和红磷及化合物为代表的一些阻燃剂,无机主要是三氧化二锑、氢氧化镁、氢氧化铝,硅系等阻燃体系。
反应型阻燃剂则是作为一种单体参加聚合反应,因此使聚合物本身含有阻燃成分的,其优点是对聚合物材料使用性能影响较小,阻燃性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