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历史
㈠ 请介绍一下WTO的历史发展,谢谢!!
世界贸易组织简介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前身为1947年创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达到推动和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世贸组织协议的范围包括从农业到纺织品与服装,从服务业到政府采购,从原产地规则到知识产权等多项内容.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他在调节成员争端发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世贸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其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同其他与制定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大会,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国际收支,行政预算三个委员会.秘书处设总干事一人.世贸组织於1995年11月29日成立了七人仲裁机构上诉法庭,负责对世贸住址成员之间发生的分歧进行仲裁.
世贸组织现有成员134个,现任总干事是新西兰的麦克尔·肯尼迪·穆尔.
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成为WTO正式成员
㈡ 高一历史:关于wto
第一个问题:
1,加入WTO,有利于扩大对外贸易,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日益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加入WTO是中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必然选择。
2,中美达成“中国入世”协议,对美国的出口和就业有利,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利,对世界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有利,所以说中美双方都是“赢家”。
第二个问题
⑴材料一的观点是片面的,经济全球化是生产力发簪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不可抗拒,但它却是拉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经济全球化的作用应辩证分析。
⑵在20世纪70-90年代的20多年间,生产力迅速发展,社会财富激增;但世界贫富分化严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差距拉大。
根源:在经济全球化中,发达国家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很难摆脱资本主义体系固有的矛盾和弊端,从而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
⑶应该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把握时机,保持清醒头脑,制定合理对策,积极主动参与中谋求发展。
请采纳。
㈢ 请查出WTO的历史沿革和我国加入的时间。
世界贸易组织简介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前身为1947年创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达到推动和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世贸组织协议的范围包括从农业到纺织品与服装,从服务业到政府采购,从原产地规则到知识产权等多项内容.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他在调节成员争端发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世贸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其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同其他与制定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大会,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国际收支,行政预算三个委员会.秘书处设总干事一人.世贸组织於1995年11月29日成立了七人仲裁机构上诉法庭,负责对世贸住址成员之间发生的分歧进行仲裁.
世贸组织现有成员134个,现任总干事是新西兰的麦克尔·肯尼迪·穆尔.
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成为WTO正式成员
㈣ WTO简介,原则宗旨,还有成立时间,历史意义
世界贸易组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该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达到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日内瓦莱蒙湖畔的关贸总协定总部大楼内。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
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新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7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未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该组织作为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在法律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处于平等地位。它的职责范围除了关贸总协定原有的组织实施多边贸易协议以及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和作为一个论坛外,还负责定期审议其成员的贸易政策和统一处理成员之间产生的贸易争端,并负责加强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作,以实现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
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预算二个委员会。总理事会还下设贸易政策核查机构,它监督着各个委员会并负责起草国家政策评估报告。对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每两年起草一份政策评估报告,对最发达的16个国家每4年一次,对发展中国家每6年一次。上诉法庭负责对成员间发生的分歧进行仲裁。
世贸组织成员资格分为两种,即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世贸组织在接纳新成员时,须在部长级大会上由三分之二多数成员投票表决通过。
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它规定了主要的协定义务,以决定各缔约方政府如何制定和执行国内贸易法律制度和规章。同时,它还是各国通过集体辩论、谈判和裁判,发展其贸易关系的场所。
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一国要加入该组织必须提出申请,并递交备忘录,详细列出申请国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经贸政策和法律原则。世贸组织则成立一个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与申请国就开放市场等问题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再经世贸组织理事会通过相关的文件后,申请国即可签署相关的议定书,并在向世贸组织呈交正式通知书30天后成为成员国。
㈤ 世贸组织的性质和历史作用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世界贸易组织机构世贸组织成员分四类: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转轨经济体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2006年11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在日内瓦召开特别会议,正式宣布接纳越南成为该组织第150个成员。这样,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增加到150个。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世贸组织的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第二任总干事是新西兰前总理麦克·穆尔,第三任总干事是泰国前副总理兼商业部长素帕猜,第四任总干事是欧盟前贸易谈判代表帕斯卡尔·拉米。 \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4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未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1947--1993年,关贸总协定主持了8轮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第8轮谈判于1986年至1993年12月15日在日内瓦举行,称为“乌拉圭回合”。其中第五轮称为“狄龙回合”,第六轮称为“肯尼迪回合”,第七轮称为“东京回合”。世贸组织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一起被称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 2003年8月30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及其它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可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内部通过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和销售有关治疗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这不仅将大大降低相关专利药品的市场价格,而且将有利于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缓解公共健康危机,确保生命健康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 同年12月13日至18日,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中国香港举行,会议通过了《部长宣言》,规定发达成员和部分发展中成员2008年前向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产品提供免关税、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发达成员2006年取消棉花的出口补贴,2013年年底前取消所有形式农产品出口补贴。 世界贸易组织官方网站:http://www.wto.org
[编辑本段]主要职能、宗旨、目标、基本原则、基本职能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各项贸易协定;为各成员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并为多边谈判结果提供框架;解决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与法规进行定期审议;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世贸组织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非歧视贸易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和国民待遇条款;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程度,主要是对关税的规定;促进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立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自由贸易”环境和规则;鼓励发展与经济改革。 世贸组织的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编辑本段]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
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国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一般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世贸组织职能的所有重要问题,并采取行动。 第一次会议于1996年12月在新加坡召开,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12月在中国香港召开。 部长级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任命世贸组织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确定总干事的权力、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职责及任职条件;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做出解释;豁免某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其它多边贸易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审议其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提出修改的动议;决定是否接纳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地区为世贸组织成员;决定世贸组织协定及多边贸易协定生效的日期等。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世贸组织成员资格有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之分,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新成员必须由其决策机构——部长会议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方可加入。 总理事会: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其职能由总理事会行使,总理事会也由全体成员组成。总理事会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开会,自行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同时,总理事会还必须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的职责。 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这些理事会可视情况自行拟订议事规则,经总理事会批准后执行。所有成员均可参加各理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下设立专门委员会,以处理特定的贸易及其他有关事宜。已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 秘书处与总干事:由部长级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的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下称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大约有500人。秘书处工作人员由总干事指派,并按部长会议通过的规则决定他们的职责和服务条件。 部长会议明确了总干事的权力、职责、服务条件及任期规则。世贸组织总干事主要有以下职责: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员施加影响,要求它们遵守世贸组织规则;总干事要考虑和预见世贸组织的最佳发展方针;帮助各成员解决它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负责秘书处的工作,管理预算和所有成员有关的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避免争议。 截至1999年5月,世贸组织共有30多个理事会和常设委员会。 组织机构图如下: 世界贸易组织组织机构图
[编辑本段]世界贸易组织标识
1997年10月9日,世贸组织启用新的标识。该标识由六道向上弯曲的弧线组成,上三道和下三道分别为红、蓝、绿三种颜色。标识意味着充满活力的世贸组织在持久和有序地扩大世界贸易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六道弧线组成的球形表示世贸组织是不同成员组成的国际机构。标识久看有动感,象征世贸组织充满活力。标识的设计者是新加坡的杨淑女士,她的设计采用了中国传统书法的笔势,六道弧线带有毛笔书法起笔和收笔的韵率。
[编辑本段]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权利与义务
入世后享受如下基本的权利: (1)能使产品和服务及知识产权在150个成员中享受无条件、多边、永久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 (2)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受普惠制待遇; (3)享受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 (4)享受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开放或扩大货物、服务市场准入的利益; (5)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贸摩擦,营造良好的经贸发展环境; (6)参加多边贸易体制的活动获得国际经贸规则的决策权; (7)享受世贸组织成员利用各项规则、采取例外、保证措施等促进本国经贸发展的权利。 入世后承担如下基本的义务: (1)在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依世贸组织规定,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2)依世贸组织相关协议规定,扩大货物、服务的市场准入程度,即具体要求降低关税和规范非关税措施,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开放; (3)按《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 (4)按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成员公正地解决贸易摩擦,不能搞单边报复; (5)增加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6)规范货物贸易中对外资的投资措施; (7)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例缴纳一定会费。
[编辑本段]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
尽管在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中没有十分明确地规定“互惠贸易原则”,但在实践中,只有平等互惠互利的减让安排才可能在成员间达成协议。 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体现: 第一,通过举行多边贸易谈判进行关税或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对等地向其他成员开放本国市场,以获得本国产品或服务进入其他成员市场的机会,即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第二,当一国或地区申请加入世贸组织时,由于新成员可以享有所有老成员过去已达成的开放市场的优惠待遇,老成员就会一致地要求新成员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现行协定、协议的规定缴纳“入门费”——开放申请方商品或服务市场。 第三,互惠贸易是多边贸易谈判及一成员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与其他成员实现经贸合作的主要工具。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的历史充分说明,多边贸易自由化给某一成员带来的利益要远大于一个国家自身单方面实行贸易自由化的利益。因为一国单方面自主决定进行关税、非关税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及服务市场开放时,所获得的利益主要取决于其他贸易伙伴对这种自由化改革的反应,如果反应是良好的,即对等地也给予减让,则获得的利益就大;反之,则较小。相反,在世贸组织体制下,由于一成员的贸易自由化是在获得现有成员开放市场承诺范围内进行的,自然这种贸易自由化改革带来的实际利益有世贸组织机制作保障,而不像单边或双边贸易自由化利益那么不确定。因此,多边贸易自由化要优于单边贸易自由化,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的大国。
[编辑本段]世贸组织的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它体现在世贸组织的主要协定、协议中。根据该原则,世贸组织成员需公布有效实施的、现行的贸易政策法规有: (1)海关法规。即海关对产品的分类、估价方法的规则,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关税税率和其他费用; (2)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3)有关进出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法规和规章; (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5)有关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方面的外汇管理和对外汇管理的一般法规和规章; (6)利用外资的立法及规章制度; (7)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 (8)有关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区、经济特区的法规和规章; (9)有关服务贸易的法规和规章; (10)有关仲裁的裁决规定; (11)成员国政府及其机构所签订的有关影响贸易政策的现行双边或多边协定、协议; (12)其他有关影响贸易行为的国内立法或行政规章。 透明度原则规定各成员应公正、合理、统一地实施上述的有关法规、条例、判决和决定。统一性要求在成员领土范围内管理贸易的有关法规不应有差别待遇,即中央政府统一颁布有关政策法规,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上述事项的法规不应与中央政府有任何抵触。但是,中央政府授权的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除外。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求成员对法规的实施履行非歧视原则。 透明度原则还规定,鉴于对海关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的必要,要求各成员应保留或尽快建立司法的或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和程序。这类法庭或程序独立于负责行政实施的机构之外。除进口商在所规定允许的上诉期内可向上级法庭或机构申诉外,其裁决一律由这些机构加以执行。 透明度原则对公平贸易和竞争的实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编辑本段]世贸组织如何解决争端
随着国际社会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经贸领域的贸易战也日见频繁。在解决国际经济贸易纠纷方面,世界贸易组织自成立以来就发挥着重要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是总理事会,该机构负责处理围绕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所包括的任何协定或协议而产生的争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承诺,在发生贸易争端时,当事各方不应采取单边行动对抗,而是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并遵守其规则及其所做出的裁决。 争端解决的程序是: (1)磋商:根据《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规定,争端当事方应当首先采取磋商方式解决贸易纠纷。磋商要通知争端解决机构。磋商是秘密进行的,是给予争端各方能够自行解决问题的一个机会。 (2)成立专家小组:如果有关成员在10天内对磋商置之不理或在60天后未获解决,受损害的一方可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成立专家小组。专家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依当事人的请求,对争端案件进行审查,听取双方陈述,调查分析事实,提出调查结果,帮助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建议或裁决。专家组成立后一般应在6个月内向争端各方提交终期报告,在紧急情况下,终期报告的时间将缩短为3个月。 (3)通过专家组报告:争端解决机构在接到专家组报告后20-60天内研究通过,除非当事方决定上诉,或经协商一致反对通过这一报告。 (4)上诉机构审议:专家小组的终期报告公布后,争端各方均有上诉的机会。上诉由争端解决机构设立的常设上诉机构受理。上诉机构可以维持、修正、撤消专家小组的裁决结论,并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审议报告。 (5)争端解决机构裁决:争端解决机构应在上诉机构的报告向世贸组织成员散发后的30天内通过该报告,一经采纳,则争端各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6)执行和监督:争端解决机构监督裁决和建议的执行情况。如果违背义务的一方未能履行建议并拒绝提供补偿时,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采取报复措施,中止协议项下的减让或其它义务
[编辑本段]官方语言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它的官方语言为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这三种语言的文本为正式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收录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文本的意义在于,当与世贸成员国发生争端的时候,这些文本中的条文是可以直接援引适用的,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收录了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中文译本,以便不习惯阅读外语的读者学习、掌握世贸规则。
[编辑本段]世贸组织成员一览
阿尔巴尼亚,2000年9月8日 安哥拉,1996年11月23日 安提瓜和巴布达岛,1995年1月1日 阿根廷,1995年1月1日 澳大利亚,1995年1月1日 奥地利,1995年1月1日 巴林王国,1995年1月1日 孟加拉,1995年1月日 巴巴多斯,1995年1月1日 比利时,1995年1月1日 伯利兹,1995年1月1日 贝南,1996年2月26日 玻利维亚,1995年9月12日 博茨瓦纳,1995年5月31日 巴西,1995年1月1日 文莱,1995年1月1日 保加利亚,1996年12月1日 布基纳法索,1995年6月3日 布隆迪,1995年7月23日 喀麦隆,1995年12月13日 加拿大,1995年1月1日 中非,1995年5月31日 乍得,1996年10月19日 智利,1995年1月1日 中国,2001年12月11日 哥伦比亚,1995年4月30日 刚果(布),1997年3月27日 哥斯达黎加,1995年1月1日 科特迪瓦,1995年1月1日 克罗地亚,2000年11月30日 古巴,1995年4月20日 塞浦路斯,1995年7月30日 捷克,1995年1月1日 刚果(金),1997年1月1日 丹麦,1995年1月1日 吉布提,1995年5月31日 多米尼克,1995年1月1日 多米尼加,1995年3月9日 厄瓜多尔,1996年1月21日 埃及,1995年6月30日 萨尔瓦多,1995年5月7日 爱沙尼亚,1999年11月13日 欧盟,1995年1月1日 斐济,1996年1月14日 芬兰,1995年1月1日 法国,1995年1月1日 加蓬,1995年1月1日 冈比亚,1996年10月23日 格鲁吉亚,2000年6月14日 德国,1995年1月1日 加纳,1995年1月1日 希腊,1995年1月1日 格林纳达,1996年2月22日 危地马拉,1995年7月21日 几内亚比绍,1995年5月31日 几内亚,1995年10月25日 圭亚那,1995年1月1日 海地,1996年1月30日 洪都拉斯,1995年1月1日 中国香港,1995年1月1日 匈牙利,1995年1月1日 冰岛,1995年1月1日 印度,1995年1月1日 印度尼西亚,1995年1月1日 爱尔兰,1995年1月1日 以色列,1995年4月21日 意大利,1995年1月1日 牙买加,1995年3月9日 日本,1995年1月1日 约旦,2000年4月11日 肯尼亚,1995年1月1日 韩国,1995年1月1日 科威特,1995年1月1日 吉尔吉斯斯坦,1998年12月20日 拉脱维亚,1999年2月10日 莱索托,1995年5月31日 列支敦士登,1995年9月1日 立陶宛,2001年5月31日 卢森堡,1995年1月1日 中国澳门,1995年1月1日 马达加斯加,1995年11月17日 马拉维,1995年5月31日 马来西亚,1995年1月1日 马尔代夫,1995年5月31日 马里,1995年5月31日 马耳他,1995年1月1日 毛里塔尼亚,1995年5月31日 毛里求斯,1995年1月1日 墨西哥,1995年1月1日 摩尔多瓦,2001年7月26日 蒙古,1997年1月29日 摩洛哥,1995年1月1日 莫桑比克,1995年8月26日 缅甸,1995年1月1日 纳米比亚,1995年1月1日 荷兰,1995年1月1日 新西兰,1995年1月1日 尼加拉瓜,1995年9月3日 尼日尔,1996年12月13日 尼日利亚,1995年1月1日 挪威,1995年1月1日 阿曼,2000年11月9日 巴基斯坦,1995年1月1日 巴拿马,1997年9月6日 巴布亚新几内亚,1996年6月9日 巴拉圭,1995年1月日 秘鲁,1995年1月1日 菲律宾,1995年1月1日 波兰,1995年7月1日 葡萄牙,1995年1月1日 卡塔尔,1996年1月13日 罗马尼亚,1995年1月1日 卢旺达,1996年5月22日 圣基茨和尼维斯,1996年2月21日 圣卢西亚,1995年1月1日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1995年1月1日 塞内加尔,1995年1月1日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2002年1月1日 塞拉利昂,1995年7月23日 新加坡,1995年1月1日 斯洛伐克,1995年1月1日 斯洛文尼亚,1995年7月30日 所罗门群岛,1996年7月26日 南非,1995年1月1日 西班牙,1995年1月1日 斯里兰卡,1995年1月1日 苏里南,1995年1月1日 斯威士兰,1995年1月1日 瑞典,1995年1月1日 瑞士,1995年7月1日 坦桑尼亚,1995年1月1日 泰国,1995年1月1日 多哥,1995年5月31日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1995年3月1日 突尼斯,1995年3月29日 土耳其,1995年3月26日 乌干达,1995年1月1日 阿联酋,1996年4月10日 英国,1995年1月1日 美国,1995年1月1日 乌拉圭,1995年1月1日 委内瑞拉,1995年1月1日 赞比亚,1995年1月1日 津巴布韦,1995年3月5日
[编辑本段]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作用和影响: 利:①它有利于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分工,促进经济发展; ②有利于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并在平等条件下参与国际竞争; ③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④有利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⑤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的增长; ⑥也有利于直接参与21世纪国际贸易规则的决策过程,摆脱别人制定规则而中国被动接受的不利状况,从而维护合法权益。 弊: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的弱势产业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关税的大幅度减让,外国产品、服务和投资有可能更多地进入中国市场,国内一些产品、企业和产业免不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总结:可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利有弊,但总体上是利大于弊。
㈥ WTO的前身是什么要尽量详细的,谢谢
WTO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
二战结束后,国际经济关系中面临着三大问题:一是国际货币问题,即如何促进国际货币合作,稳定各国货币之间的汇率;二是投资问题,即如何促进国际资金合作,解决经济恢复和发展的资金来源问题;三是如何减少和消除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关贸总协定”应运而生,成为战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三大支柱。
1947年4月,美、英、法、中等23个国家在日内瓦举行关税减让谈判,签订了100多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这些谈判成果与“哈瓦那宪章”中有关贸易的条款后来被汇编成“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该协定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之后的48年中,关贸总协定作为一个多边国际协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大大削减了国际贸易中不合理的障碍。尤其是第八轮乌拉圭回合谈判在规范多边贸易秩序、扩大多边贸易体制范畴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并直接导致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诞生。GATT与WTO并行交接一年,1996年1月1日,GATT正式推出历史舞台。
中国是GATT最早的缔约国之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民党政府单方面宣告退出GATT,但这并不能代表新中国政府的态度。1986年中国提出恢复在GATT中地位的申请,从此开始了长达15年的“复关”和“入世”谈判。2001年底,中国终于成为WTO第143个成员方。
WTO继承了GATT的贸易自由化思想,但与GATT有着重要的区别:
首先,从国际地位看,WTO是独立的国际经济组织,其协议经过各成员方立法机构的批准,具有宪法性的地位;而GATT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多边贸易协定,没有法人地位,其协议也未经各缔约国批准。
其次,从协议接受看,WTO的所有协议原则上必须一揽子全盘接受,不能挑选,不能保留。
第三,从管辖范围看,GATT只涉及货物贸易领域,WTO还包括服务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
最后,从争端解决看,GATT的争端解决遵循全体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随着国际贸易争端的复杂化,该机制越来越显得无力;WTO的争端解决遵循消极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即除非全体一致同意否决专家组的裁决,其裁决即获通过。
㈦ 中国哪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间是在2001年。
在2001年的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也成为了该组织的第143个成员国。从整个历史来看,自从中国1986年重新返回关贸总协定之后,中国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共付出了15年的努力。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WTO),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是调解纷争,加入WTO不算签订一种多边贸易协议。它是贸易体制的组织基础和法律基础,还是众多贸易协定的管理者、各成员贸易立法的监督者、以及为贸易提供解决争端和进行谈判的场所。该机构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其成员之间的贸易额占世界的绝大多数,因此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第七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㈧ 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沿革
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是全球性的,是联合国相关组织 。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并存1年。
(主词条: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其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自2001年12月11日开始,中国正式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的产业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世贸组织的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第二任总干事是新西兰前总理麦克·穆尔,第三任总干事是泰国前副总理兼商业部长素帕猜,第四任总干事是欧盟前贸易谈判代表帕斯卡尔·拉米。
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4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不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1947--1993年,关贸总协定主持了8轮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第8轮谈判于1986年至1993年12月15日在日内瓦举行,称为“乌拉圭回合”。其中第五轮称为“狄龙回合”,第六轮称为“肯尼迪回合”,第七轮称为“东京回合”。世贸组织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一起被称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
2003年8月30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及其它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可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内部通过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和销售有关治疗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这不仅将大大降低相关专利药品的市场价格,而且将有利于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缓解公共健康危机,确保生命健康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
㈨ 中国加入WTO的历程是什么
中 国是194 7年成立的关 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以下简称GATT)创始国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台 湾 当 局 非 法 窃 据 中 国 席 位。1984年11月,中国获得了GATT观察员地位。1986年7月,中国正式提出恢 复GATT缔 约 国地位的申请。
1986年9月,中国开始全面参与了GATT乌 拉 圭回合多边贸易谈 判。
1987年3月,GATT成立中 国工作组,并于同年10月举行了工作组第一次会议。1992年10月第十一次会议时,中 国 工作组基本结束了对中国 经 贸体制的审议,进入有关中国复 关议定书内容的实质性谈 判。
1994年4月中国签署了《乌拉圭回 合多 边贸 易 谈判的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签署这两个文件是中国复关的必备条件之一。
1995年1月1日,世 界 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正式成立。同年7月11日,中国成为该组织观察员。11月,中国政府照会世贸组织总干事鲁杰罗,把中国复关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
1997年5月23日,在日内 瓦举行的第四次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关于非歧 视原则和司 法审议两项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同年8月,新西兰成为第一个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同中国达成双边协议的国家。同年,中国还与韩国、匈牙利、捷克等国签署了入世双边协议。同年11月,中日两国关于中国“入世”的双 边市场准入谈 判宣告基本结 束。
1998年4月7日,中国在第七次世界 贸易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上提出了一 揽 子降低关 税的方案。1998年6月,国家主席江 泽 民提出了中国“入世”三原则:世贸 组织没有中国的参加是不完整的;中国毫无疑问要作为发展中国家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的“入世”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为原则的。此前,中国已先后4次大幅度降低关税,并已签署了世贸组织的《信息技术协议》。
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
2000年5月19日,中国与欧盟代表在北京签署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
2001年6月9日和21日,美国和欧盟先后与中国就中国入世多边谈判的遗留问题达成全面共识。6月28日—7月4日,第十六次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就多边谈判中遗留的12个主要问题达成全面共识。7月16日—20日,第十七次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及其附件和工作组报告书进行了磋商,并最终完成了这些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
2001年9月13日,中国和墨西哥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双边协议。至此,中国完成了与世贸组织成员的所有双边市场准入谈判。
2001年9月17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工作组第十八次会议在日内瓦通过了中国入世议定书及附件和中国工作组报告书。这意味着中国工作组正式完成了历史使命,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全部结束。从1986年7月中国申请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的地位到谈判结束,中国争取加入世贸组织的15年可谓风雨兼程。
㈩ 中国加入wto的时间和意义
法律分析:中国终于于2001年成为WTO的正式成员,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加入WTO九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主动地抓住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机遇,积极利用WTO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与世界各国发展经贸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指标年年都有新突破。从1978年到2008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8%。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中国全面实施并不断丰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2009年中国经济增长8.7%,为地区和世界经济复苏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展情况的报告》,对我国政府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作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
会议认为: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也是建立完整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的需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只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并坚持权利与义务平衡、循序渐进开放市场的原则,以确保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主权。
根据第十五次会议以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新的进展情况,本次会议决定:同意国务院根据上述原则完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和委派代表签署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经国家主席批准后,完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