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历史
㈠ 澳门历史简介20字
澳门先秦属百越地。从秦帝国起就成为中国领土,属南海郡。澳门古称濠镜澳,与广州香山县的历史关系极其密切。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香山已属百越海屿之地。
约前3世纪(即秦始皇一统中国之时),澳门被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属南海郡番禺县地。420年,澳门属新会郡封乐县地。
澳门半岛之有大量华人定居,是在南宋皇朝倾覆之际。当几十万南宋军民从福建败退乘船长驱到达澳门一带,有的可能踏上这片半岛汲取淡水、寻找食物,有的更可能将这片荒僻地辟成藏身之所。
召集澳门半岛上名为“永福古社”的沙梨头土地庙,便相传邕建于南宋末年。大约在南宋末年至元初,澳门半岛上的望厦、濠镜等地,已是定居的居民点了。
自此以后,澳门始稍有人烟,但由于地方细,耕地缺,物产少,立足生活繁衍后代并不容易。直至16世纪中叶,即明世宗嘉靖年间。
(1)澳门历史扩展阅读:
背景:
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已开始在澳门进行贸易和修建洋房居住。1583年,在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经明朝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门议事会进行葡萄牙社区的自治管理。
但葡萄牙仍每年付白银予明政府与其后的清政府为地租。由于澳门有葡萄牙人聚居和日本倭寇的活动,明朝于1608年(万历三十六年),香山知县蔡善继以《条议制澳十则》加强对澳门的管治。
1614年,朝廷接纳两广总督张鸣冈的上书,加强澳门的军事防范。1616年,葡萄牙任命卡洛告为澳门总督(简称:澳督),但并没有到任。1623年,葡萄牙任命马士加路也为澳督。
并正式到澳门就职。最初只负责澳门防务,澳督官邸亦设于大炮台。1749年(乾隆十四年),清政府颁布《澳夷善后事宜条议》以完善对在澳外国人的法律,并将其葡文石碑竖立于议事亭。
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长以葡萄牙女王名义发布《王室制诰》后,议事会逐渐失去大部分权力,作为葡萄牙国家代表的澳门总督的权力则不断扩充膨胀。
1842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后,葡萄牙派代表与清朝钦差大臣爱新觉罗·耆英谈判,要求豁免地租银,并由葡萄牙军队驻防澳门半岛。
清政府断然拒绝葡萄牙的要求,但维持已给予葡萄牙的各样优待。及至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港,除容许外国商船停泊进行贸易活动外。
更拒绝向清朝政府缴纳地租银。1846年4月澳督亚马留上任后,随即推行一系列殖民统治政策。1846年5月,亚马留单方面宣布对澳门华籍居民征收地租、人头税和不动产税。
把只对葡萄牙居民实行的统治权,扩大到华籍居民。亚马留之举引起驻澳的清朝官员的严重抗议与交涉。从1849年开始,亚马留将清朝官员赶出澳门和捣毁清朝海关。
并停止向清政府缴纳地租银。亚马留的举动,进一步激起了华籍居民的民愤。亚马留在同年8月22日被刺杀身亡。1862年葡萄牙曾与清政府草签《中葡和好贸易条约》。
欲将澳门地区转为葡萄牙之属地,但被发现而告终。直至1886年(光绪12年),葡萄牙与英国代表藉鸦片缉私征税的合作与清政府谈判。
1887年,清政府与葡萄牙先后签订了《中葡里斯本草约》、《和好通商条约》,条约列明:“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
为避免主权彻底丧失,清政府保留了将澳门让与他国的权利,葡萄牙若想将澳门让与他国,必须经过中国同意。
澳门市名由来:
澳门以前是个小渔村,它的本名为濠镜或濠镜澳,因为当时泊口可称为“澳”,所以称“澳门”。澳门及其附近盛产蚝(即牡蛎),因此后人把这个名称改为较文雅的“濠镜”。
清乾隆年间出版的《澳门纪略》中说:“濠镜之名,着于《明史》。东西五六里、南北半之,有南北二湾,可以泊船。或曰南北二湾,规圆如镜,故曰濠镜。”
从这个名称中,又引申出濠江、海镜、镜海等一连串澳门的别名。 澳门的金莲花标志澳门这个名字源于渔民非常敬仰的一位中国女神──天后,即妈祖,她又名娘妈。
据说,一艘渔船在天气晴朗、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航行,突遇狂风雷暴,渔民处于危难。危急关头,一位少女站了出来,下令风暴停止。风竟然止住了,大海也恢复了平静。
渔船平安地到达了海镜港。上岸后,少女朝妈阁山走去,忽然一轮光环照耀,少女化做一缕青烟。后来,人们在她登岸的地方,建了一座庙宇供奉这位天后,名为妈祖阁。
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葡萄牙人从当时明朝广东地方政府取得澳门居住权,成为首批进入中国的欧洲人。当时葡萄牙人从妈祖阁(妈阁庙)附近登陆。
向问当地人这里的地名,因在妈阁庙旁,当地人便回答妈阁,于是澳门便被命名为Macau(妈阁葡萄牙语的译音),大陆多拼写为Macao。
㈡ 澳门历史城区是什么
澳门历史古城区以澳门旧城区为核心,通过相邻的广场和街道连为一体,包括妈阁庙前地、亚婆井前地、岗顶前地、议事厅前地、大堂前地、板樟堂前地、耶稣会纪念广场、白鸽巢前地等多个广场空间,以及妈阁庙、港务局大楼、郑家大屋、圣罗伦佐教堂、圣若瑟修院及圣堂、岗顶剧院、何东图书馆、圣奥斯定教堂、民政总署大楼、三街会馆(关帝庙)、仁慈堂大楼、大堂(主教座堂)、卢家大屋、玫瑰圣母教堂、大三巴牌坊、哪吒庙、旧城墙遗址、大炮台、圣安多尼教堂、东方基金会会址、基督教坟场、东望洋炮台(含东望洋灯塔及圣母雪地殿圣堂)等20多处历史建筑。
16世纪中叶,明朝政府划出澳门半岛西南部一片地段,供以葡萄牙人为主的外国商人居住及进行贸易,澳门由此发展成19世纪前中国主要的对外港口,也是亚洲地区重要的国际港口。
贸易活动的兴盛吸引了世界各地的人前来,一个融合欧、亚、非、美四洲人民的“华洋杂居”的国际城市由此诞生。
葡萄牙人将这个用城墙围起的城市命名为“天主圣名之城”,今天的澳门历史城区就是它的核心部分。
400多年间,有来自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意大利、美国、日本、瑞典、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朝鲜以及非洲地区等各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他们带着不同的文化思想,不同的行业技艺,不同的风俗习惯,在澳门历史城区内盖房子、建教堂、修马路、筑炮台,展开多姿多彩的生活。
随着外国人的定居,他们把自己的建筑传统越洋带到澳门,使澳门成为近代西洋建筑传入中国的第一站。
尤其是葡萄牙人的建筑物,无不显露出与葡萄牙本土建筑的密切关系。
事实上,文艺复兴后的一些主要建筑形式、风格,结合亚洲其他地区不同的建筑元素在澳门产生了新的变体,形成独树一帜的建筑风格。
这些建筑至今保持原貌,是中国境内现存年代最远、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中西建筑相互辉映的历史城区。
中国最古老的教堂遗址、最古老的西式炮台群、最古老的修道院、最古老的基督教坟场、第一座西式剧院、第一座现代化灯塔、第一所西式大学、西式医院等都位于这一区域内。
澳门历史古城区,兼有海港城市和葡萄牙人聚居地的特点,突出体现了中西文化融会交流的特色。
古浪与四周花园
㈢ 澳门的历史资料300字
澳门历史:
澳门由秦朝起成为中国领土,从明朝1557年开始被葡萄牙人租借。直至1887年葡萄牙政府与清朝政府签订了有效期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至1928年期满失效)后,澳门成为葡萄牙殖民地 ,也是欧洲国家在东亚的第一块领地。
直至1966年12月3日因文化大革命和氹仔学校事件而触发的“一二·三”事件,均显示了民间对于葡萄牙人在澳门的特权一直深感不满。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认澳门是被葡萄牙非法侵略的,是当前葡国管治下的一个中国领土,澳门的主权属于中国。
1986年,中葡两国政府于开始为澳门问题展开合共四轮谈判。1987年4月13日,两国总理在北京签订《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两个附件。联合声明说,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3)澳门历史扩展阅读
澳门以前是个小渔村,它的本名为濠镜或濠镜澳,因为当时泊口可称为“澳”,所以称“澳门”。澳门及其附近盛产蚝(即牡蛎),因此后人把这个名称改为较文雅的“濠镜”。
清乾隆年间出版的《澳门纪略》中说:“濠镜之名,着于《明史》。东西五六里、南北半之,有南北二湾,可以泊船。或曰南北二湾,规圆如镜,故曰濠镜。”从这个名称中,又引申出濠江、海镜、镜海等一连串澳门的别名。
澳门这个名字源于妈祖,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从当时明朝广东地方政府取得澳门居住权,成为首批进入中国的欧洲人。
当时葡萄牙人从妈祖阁(妈阁庙)附近登陆,向问当地人这里的地名,因在妈阁庙旁,当地人便回答妈阁,于是澳门便被命名为Macau(妈阁葡萄牙语的译音),大陆多拼写为Macao。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为五星莲花绿旗。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是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其长和宽之比为3:2。五颗呈弧形排列的五角星,象征着国家的统一,象征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含苞待放的莲花是澳门居民喜爱的花种,既与澳门古称“莲岛”,旧称的“莲花地”、“莲花茎”、“莲峰山”相关,又寓意澳门将来的兴旺发展;三片花瓣表示澳门由澳门半岛和氹仔、路环两附属岛屿组成;大桥、海水反映着澳门自然环境的特点。底色象征着和平与安宁,寓意澳门四周是中国的领海。
㈣ 澳门的屈辱历史
澳门自被葡萄牙侵占以来,葡萄牙人在澳门一直拥有特权或特殊地位,这使普遍居民大小程度的不满;从1849年8月29日沈志亮刺杀总督亚马留伊始,直至1966年12月3日因文化大革命和氹仔学校事件而触发的“一二·三”事件,均显示了民间对于葡萄牙人在澳门的特权一直深感不满。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认澳门是被葡萄牙非法侵占的,并首次提出把澳门交还中国。由于当时不具备适当的交接条件,时任总理的周恩来提出暂时维持澳门当时的状况。
(4)澳门历史扩展阅读
1553年,葡萄牙人取得澳门的居住权,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与清朝政府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并将此辟为殖民地。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经过100多年欧洲文明的洗礼,留下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迹。澳门历史城区于2005年7月15日正式成为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其著名的轻工业、旅游业、酒店业和娱乐场使澳门长盛不衰。
㈤ 葡萄牙侵占澳门的历史背景
澳门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以后,逐步被葡萄牙人占领。葡萄牙占领澳门是一个复杂、渐进的历史过程,可分为入据、"租居"、侵占和扩张等四个阶段。1553-1571年为葡人入据澳门阶段,1572-1848年为葡人"租居"澳门阶段,1849-1887年为葡人侵占澳门阶段,1887-1910年为葡人进一步扩张阶段。
一、葡人入据澳门
从15世纪初起,为了寻求黄金与香料以及传说居住在东方的基督教王约翰及其王国,葡萄牙人在国家政权的推动和支持下,开始了以探索东方航路为主要内容的海外扩张活动。明朝正德九年(1514年),葡萄牙人首次出现在中国南海之滨,欧维士(Jorge Alvares)乘船抵达广东东莞县的屯门(现在香港境内),进行香料贸易。
早期来华的葡萄牙人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殖民掠夺,不可避免地与明朝政府发生了军事冲突。1518年,西芒·安德拉德(Simao de Andrade)率三艘船只抵达屯门。他擅自在屯门建屋树栅,修筑炮台。又像对待非洲黑人一样对待中国人,驱赶商船,掳掠船员,夺其财货;纵容部下抢劫百姓,蹂躏妇女;还勾结内地奸民,掠买人口,激起中国人民愤恨。1521年,广东巡海道副使汪宏进驻与屯门仅一海之隔的东莞南头镇,并以50艘战船对屯门形成半圆形包围圈,向葡军发动了进攻。汪宏指挥果断,战术灵活,葡军虽然有远征队到来加入作战,仍然伤亡惨重。葡萄牙殖民者只得抛弃部分船只,仅乘三艘大船趁黑夜潜逃。次年,葡萄牙又派出舰队来到中国南海地区,与中国水师在新会西草湾一带相遇。中方拒绝葡方重返屯门的要求,双方发生激战,中国水师再次获胜。此后,葡人在浙江宁波府属、位于舟山群岛的双屿港建立居留地,进行大规模的走私活动。1548年,浙江巡抚朱纨下令进攻双屿港,将那里的建筑物及港内船只一概焚毁,并用木石将港口填塞。
屯门之役、新会西草湾之役和双屿港之役使葡萄牙人认识到中国国力强大,不能轻易用武力征服,他们因而改用行贿等手段,以求在中国沿海取得立足之地。
关于葡人入据澳门的由来,明朝万历年间郭非在《广东通志》卷六九《外志·澳门》条中写道:"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趋濠镜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暂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行徇贿许之,时仅篷累数十间,后工商牟奸利者,始渐运砖瓦木石为屋,若聚落然。自是诸澳俱废,濠镜独为舶薮矣。" 关于葡人怎样同海道副使汪柏打交道,1556年1月15日,葡萄牙船长索萨(leonel de Sousa)在致葡王若奥三世(Loao Ⅲ)的兄弟路易斯亲王(D.Luis)的信中说:"我在1552年曾乘商船往中国。在业务上没有多大进展,因为葡人被侪于佛郎机之列,禁止利用中国港口。我命令在中国海上的葡人不要登陆,并且不要做任何对抗中国人的事情。然后进行和平谈判,葡人答应缴纳各种关税,所有葡人都同意这种协定……由于最初葡人不准居留在中国,早时达成这种协定是不可能的。为了达成这种协定,订定葡萄牙人不是满剌加人惯常叫我们的佛郎机。""和平协定以及缴纳各种关税是由广州城海道副使的命令决定的。"(注解:J.M.Brage,The Western Pioneers and Their Discovery of Macao,Macao,1949,pp.84-85.)
二、葡人"租居"澳门
1572年,葡萄牙人开始公开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澳门历史进入葡人"租居"澳门阶段,直至1849年葡人拒绝缴纳地租为止。
据葡方文献记载,地租起源于对海道副使的贿赂,大约在1572年以前10年或12年已经开始。这一年,葡人通事贡萨尔维斯(Pedro Crongalres)前来向海道副使送礼,谈及葡人又带500两来交纳地租。由于当时有其他官员在座,海道副使便说,这笔款是交国库的,要汇寄给提举。从此这500两钱款便作为地租交收(注解:Montalto de Jesus,Historic Macao,Hong Kong,1926.)。
澳葡由原来无地租变为每年正式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500两,是澳门领土属于中国的明证。直到1848年,葡人一直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正是对中国在澳门的主权的承认。地租银的形成和规范化,还说明广东官府在事实上已承认居澳葡人的所谓"租居"地位。
在葡人"租居"澳门的270多年内,明清政府对其采取"建城设官而县治之"的方针,设置管理澳门的机构和官吏,制定有关法规,严加军事防范,派遣政府要员巡视,行使中国对澳门的主权。
明朝政府在澳门设有提调、备倭、巡缉等官员,这些官员统称"守澳官"。澳门的主要行政司法等职能,则由香山县知县主管。他对居澳中外居民具有广泛的管辖权,诸如编查中外居民的保甲户口、核准澳中房舍的修建拆毁、征收澳内村民田赋及葡人地租、审理中外居民之间的民事及刑事案件、发布各项行政命令、缉解内地逃犯、查验出入港口船只,等等。雍正八年(1730年),两广总督郝玉麟等因澳门中外居民日众,距县遥远,知县县务殷繁,不能兼顾,奏请设香山县丞一员,作为分防澳门县丞。乾隆九年(1744年),清政府将肇庆府同知改设为广州府海防军民同知,通称澳门同知,移驻前山寨。至此,以澳门同知为最高实际负责官员,与香山知县及县丞互相协调,共同管理澳门事务,构成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管治澳门的体制。
在关税征收方面,康熙年间,清政府在澳门设立粤海关监督行台,作为粤海关监督巡视澳门驻扎之所。其后澳门作为海关属下的七处总口之一,下辖关闸、大码头、南湾和娘妈阁四小口,居于与省城大关总口同等重要的地位。
明清两代政府根据澳门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制定了多个具有法规性质的章程和条例,责成"租居"澳门的葡萄牙人遵守。例如,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海道副使俞安性和香山县令但启元巡视澳门后,针对葡人的违法行为制定了《海道禁约》。乾隆九年(1744年),首任澳门海防军民同知印任光订立和颁布了《管理澳夷章程》7条。乾隆十四年(1749年),澳门同知张汝霖和香山县令暴煜议定《澳夷善后事宜条议》12条。
在行使司法审判权方面,中外居民之间的纠纷,乃至刑事方面的案件,亦由中国官吏依照中国法律审理裁决,并饬令澳葡当局遵照执行。
除依据法规对居澳葡人实行日常管理外,为防止澳门葡人哗变,明清政府还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万历二年(1574年),明朝政府在扼守澳门与香山县咽喉的地方莲花茎建立关闸。关闸为中国传统的古城楼建筑,有中国官兵把守,规定时间开放,以便利彼此间交易。
数百年间,明清多位封疆大吏巡阅澳门,传达中央政府对在澳葡人的政策,并处理重大问题。明朝万历四十二年(1613年),两广总督张鸣冈派遣海道副使俞安性、香山县知县但启元巡视澳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春,工部尚书杜臻、内阁学士石柱在两广总督吴兴祚、广东巡抚李士祯陪同下,曾在澳门巡视两天。此后,广东官员对澳门的巡视十分频繁。1839年9月3日,钦差大臣林则徐与两广总督邓廷桢巡阅澳门,可以说是明清官员巡阅澳门的高潮。 对澳门的葡萄牙居留地,明清政府在行使中国管治权的同时,默许葡人有一定的自治权利。居澳葡人在遵守中国法律,接受中国官吏管治的前提下,按照古希腊城邦、西欧中世纪自治城市以及葡属海外领地自治的传统,设立具有行政、司法、财政等职能的自治机构议事会,在其管辖的范围内管理葡人的内部事务,实行葡式的政治法律制度,并由葡萄牙政府和葡属印度政府核准这种自治权利。
在"租居"澳门的270多年内,葡人基本上能够服从中国政府的管辖,但也有违反中国政府法令的扩张意图和行动。
三、葡人侵占澳门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近代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香港岛正式割让给英国,并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作为通商口岸。1844年,清朝钦差大臣耆英与美国公使顾盛在澳门望厦村普济禅院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同年,耆英与法国公使拉萼尼在澳门进行谈判后,在广州签订了中法《黄埔条约》,并由拉萼尼使团进行交涉,迫使道光帝颁布了弛禁天主教的上谕。这一切,都对中葡关系和葡占澳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鸦片战争前,葡萄牙人居留地只占澳门半岛一小部分,面积不足两平方公里,处于中国政府的管辖之下。澳葡当局仅对居澳葡人享有一定的管理权,无权管理居澳华人。鸦片战争以后,在英国侵华取得进展的影响下,葡萄牙政府处心积虑破坏中国对澳门的管辖权,竭力改变将近三百年时间形成的澳门的历史地位,以实现其完全控制整个澳门地区的目的。鸦片战争结束后的几年内,葡国政府多次派遣代表与清政府谈判交涉,但在主权问题上未能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接受葡国政府委托,葡萄牙著名的外交史专家圣塔伦子爵千方百计为葡萄牙对澳门拥有主权寻找历史依据。但他在1845年7月4日完稿的《关于葡萄牙人定居中国澳门的备忘录》中,不得不失望地写道:"从我们所掌握的有关澳门这一居留地的资料来看,我们并没有通过征服而拥有对那座城市及其领土的权力,否则的话,那座城市就不会在每年年初向(中国)皇帝缴纳地租了。不能凭(澳门)现有的所有那些条件就说她是一个殖民地,也不能说她是中国人赠送给葡萄牙人的。时至今日,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有关这一问题所订立的君主之间或政府之间的协议的记载。""通过对我们掌握的多种说法分析得出的最有利的结论是:葡萄牙澳门居留地是中国人对居住在那儿的我国商人的一个持续租让的结果。"(注解:叶志良:《澳门历史的转折点--亚马勒政府》,澳门大学葡文学院1998年版,第8页。)
与清政府谈判交涉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历史依据又找不到。在这种情况下,葡萄牙政府决定任命一个他们认为"可有效执行既定政策的总督"--海军上校阿玛勒(Joao Ferreiro do Amarol)前往澳门,强行推动侵占澳门的政策。1846年4月阿玛勒上台后,肆无忌惮地采取了一系列破坏中国领土主权完整的步骤,竭力改变将近三百年时间形成的澳门的历史地位,将澳门和居澳华人强行置于葡萄牙的殖民统治之下。阿玛勒的侵略扩张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四、葡人的进一步扩张
1887-1910年是葡人进一步扩张、最终完成对澳门地区的占领的阶段。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前,葡萄牙基本上实现了对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的侵占,但未能完全控制这些地方。1887年以后,澳葡继续扩张,进一步控制这些地方,并强占了青洲岛,完成了对澳门的占领。其占领的区域已大体相当于今日的澳门地区。
1887年中葡条约签订以前,葡人已基本上占有了澳门半岛,但望厦村村民顽强抗租,不愿归葡人管辖。条约签订后,澳葡更急于将望厦纳入其管制范围,连年派人到望厦勒收地租,并趁列强瓜分中国之机,最终于1898年迫使抗交地租达数十年之久的望厦村村民交纳地租,从而完成了对整个澳门半岛的控制。1905年,澳葡当局平毁塔石等村居民的草房和坟墓。1907年,澳葡为增开马路,以低价强行收购龙田村30多户村民的房屋,毒打、驱逐不从者,随后将这些房屋付之一炬。这表明澳葡对澳门半岛北部的占领渐趋稳固。
青洲岛在关闸以西,拉塔石炮台以南,属前山营防守范围。葡人竟将青洲视为己有,在1886年将岛上部分土地租给英商开设水泥厂,年租金1 200两。1890年,澳葡当局筑成连接青洲岛与澳门的路堤,并于同年逼迫停泊在青洲岛的中国海军船只移驻前山。这样,葡人完全占领了青洲岛。
1887年中葡条约签订前,澳葡在凼仔岛和路环岛设置军事据点、军事长官,开辟街市,架设路灯,开设医院、教堂、学校,征收税款,还先后设置了凼仔县和离岛市政厅。但这些殖民举措只局限在凼仔和路环的部分地区,有的地区并未被澳葡控制。1887年以后,澳葡进一步控制该两岛,巩固已占据的地方,侵犯尚未占据的地方。1890年,澳葡以保护村民为名,在凼仔、路环修建炮台,并向村民勒收船税和房税。1908年2月,澳葡当局在路环岛的九澳山建兵房,开马路。11月,又派人丈量土地,并勒令该处居民以后只能向澳葡当局纳税。在广东政府的严词斥责下,澳葡才停止其侵权行为(注解:厉式金:《香山县志续编》卷六《海防》。)。
1910年6月初,新宁县学生十余人被海盗掳去,囚禁在路环岛上。学生亲属急忙禀告两广总督袁树勋,袁却因葡人私占路环已久,若派兵前往围捕,恐生意外交涉,不敢出兵。学生亲属转而向澳门主教求救。澳葡当局未经中国政府同意即派兵上岛缉匪。接连数天"水陆军舰轰击路环,如临大敌,遂致良莠不分,玉石俱焚",葡军放火焚毁九澳全乡,"村民数百家惨遭锋镝以死"(注解:黄鸿钊:《清末的中葡澳门划界交涉》,载《广东文史资料》第46期。),他们甚至击沉避难村民乘坐的渔船。虽然葡军此役救出一些"肉票",捕获"匪徒"450余名,但同时却使大批无辜村民惨遭杀害,仅沉船之中就有38人罹难。这就是路环血案。事后,澳葡将岛上葡兵从10余人增至百余人,完全控制了整个路环岛。1910年葡军攻占路环岛,是葡萄牙最终完成对澳门地区占领的标志。
在完成对澳门地区占领的同时,葡人还不断挑衅,图谋占领前山地区、对面山、大小横琴岛等地,但遭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坚决抵制,最终未能得逞。
葡萄牙占领澳门,是在西方殖民主义者东来和列强侵略中国的背景下,在近代中国社会逐渐走向沉沦的大环境下形成的特殊历史现象。在350多年葡占澳门的历史过程中,鸦片战争影响巨大。鸦片战争以后,在英国侵华取得进展的影响下,葡萄牙政府处心积虑破坏中国对澳门的管辖权,竭力改变将近300年时间形成的澳门的历史地位,实现了其侵占并完全控制整个澳门地区的夙愿,将居澳华人置于他们的殖民统治之下
㈥ ·澳门割让与回归的历史·
1535年葡萄牙人贿赂澳门官吏,取得停靠码头、进行贸易的权利。1535年,葡萄牙人借口曝晒水渍货物,强行上岸租占,并通过贿赂当地中国官员于1557年正式在澳门定居,同年开始使用澳门名称。1848年后,葡萄牙殖民者相继占领了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
1887年,葡萄牙殖民者在《中葡会议草约》中塞进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的字样。同年12月,清政府与葡签订的《和好通商条约》中再次确认《草约》中有关澳门的提法。1928年4月,中国政府通知葡萄牙终止《和好通商条约》。
1979年2月8日中葡建交,两国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指出澳门是中国的领土,暂时由葡萄牙管理,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在适当的时机,中葡两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986年6月,中葡在北京就澳门问题举行首轮会谈。
1987年4月,中葡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6)澳门历史扩展阅读
澳门的历史沿革:
澳门先秦属百越地。从秦帝国起就成为中国领土,属南海郡。澳门古称濠镜澳,与广州香山县的历史关系极其密切。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香山已属百越海屿之地。约前3世纪(即秦始皇一统中国之时),澳门被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属南海郡番禺县地。420年(晋朝元熙二年),澳门属新会郡封乐县地。
590年(隋朝开皇十年),废新会郡改属宝安县地,757年(唐朝至德二年),废宝安县,改为广州东莞县辖。自南宋开始,澳门属广东省广州香山县。
1622年,荷兰人攻打葡萄牙租借自明朝的澳门,被击败(澳门之战)。葡萄牙人最初限定只能居住在澳门南方,1623年,葡萄牙政府委任马士加路也为首任澳门总督。
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首次公开提出用“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1986年,中葡两国政府开始为澳门问题展开了四轮谈判。
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于北京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1999年前葡国管治下的一个中国领土,澳门的主权属于中国。
1999年12月20日零时,在中葡两国元首见证下,第127任澳门总督韦奇立和第1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于澳门新口岸交接仪式会场场内交接澳门政权。
㈦ 香港和澳门的故事和历史
香港:
香港位于中国南部、珠江口以东,西与中国澳门隔海相望,北与深圳市相邻,南临珠海市万山群岛,区域范围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和周围262个岛屿。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年间曾为英国殖民地。二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跻身亚洲四小龙行列,更成为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众多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澳门
澳门位于中国广东省中南部,地处珠江三角洲西岸。北与广东省珠海市拱北相接,西与珠海市的湾仔和横琴相望,东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相距60公里,南临中国南海。
1553年,葡萄牙人取得澳门的居住权,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并将此辟为殖民地。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经过100多年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使澳门成为一个风貌独特的城市,留下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迹。
(7)澳门历史扩展阅读:
澳门特区的制度和政策,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根据基本法,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外,澳门特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澳门特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澳门特区保持自由港、单独的关税地区地位,资金进出自由和金融市场与各种金融机构经营自由。
并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定和履行有关协议。
澳人治澳是指由澳门人当家作主,自行管理澳门。特区的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终审法院院长、检察长必须是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其中部份职位还必须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㈧ 澳门被割让的历史
1582年(明万历十年),中葡订澳门借地协约。澳葡每年向香山县缴纳地租500两白银。1840年鸦片战争后,清政府战败。葡萄牙借此于1849年后相继占领了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葡人闯入香山筑新关闸,擅自以此为澳门之界。1887年12月,清政府与葡萄牙王国签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中确认葡萄牙可长驻澳门管理。从而占领澳门达四百年之久。
(8)澳门历史扩展阅读:
澳门回归:
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于北京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1999年前葡国管治下的一个中国领土,澳门的主权属于中国。
1999年12月20日零时,在中葡两国元首见证下,第127任澳门总督韦奇立和第1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于澳门新口岸交接仪式会场场内交接澳门政权。翌日(12月21日)早上,澳门群众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部队进驻澳门;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