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门事件
A. 3·23南平校园凶杀案的事件过程
2010年3月23日早晨7点20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和平常一样聚集了一群等待进入校门的学生,而令人难以预料的是,短短一分钟内,一名中年男子手持凶器一连伤害13名小学生, 截至23日晚十点,官方消息称,8个孩子不幸殒命,受伤5名小学生还在南平市立医院及南平市人民医院抢救。这些孩子中年龄最大的也不过13岁。
最新消息:据福建南平市第一医院获悉,2010年3月23日早上因遭遇袭击而被送往医院救治的重伤学生中,又有一人抢救无效,不幸遇难。至此,南平“3.23”特大凶杀事件遇难的学生已上升至8人,另有5人正在抢救当中。
据官方披露,犯罪嫌疑人郑民生43岁,曾任南平市某社区诊所医生,于2009年6月辞职。曾经治病救人的他,如今却让13名无辜的孩子或死或伤。
“当时我正在做这个路段的清扫工作,忽然听到有小孩大喊‘杀人啦’。”负责事发现场路段的清洁工人刘女士说,只见凶手手持一把刀,在学校门口的孩子群中,抓住一个孩子就往身上连捅数刀,中刀的孩子只喊了一声就倒地了,而疯狂的凶手转身又扑向另一个孩子。
现场的血迹已被冲洗干净,但留下的痕迹,仍依稀可见无辜的孩子们四散逃跑,却没能逃离凶手的魔掌。
2010年3月23日上午11时许 殡仪馆
在案件发生4个小时之后的南平市殡仪馆,死亡学生的尸体停放在此。有悲痛欲绝被搀扶着离开的父母,也有仍然接受安抚的家属。在火化处附近的安抚点,三个房间内摆放了一些食物和矿泉水,有医生和护士在旁,有南平市延平区官员、南平市实验小学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安抚小组。
一位年迈的妇女和一名10多岁的女孩正相拥而泣,实验小学的一位老师说,那是一名遇害男生的奶奶和姐姐,而父母正从外地赶回来。
案件发生后,南平市成立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伤员抢救组、善后处置组,安抚稳定组、案件专案组、宣传信息组、学校秩序维护组等六个工作小组。
2010年3月23日下午17时许 ICU病房
2010年3月23日下午17时许,在南平市立医院ICU病房外,数名遇害学生亲属正焦急等待抢救结果。ICU病房内正被抢救的是一名刘姓男生,12岁,就读实验小学四年级,“当时和我儿子一起送来的另外两个学生刚送入医院就停止呼吸了,”刘妈妈说,孩子因为当天早晨值日,所以比平时都早到了学校门口,而校门规定的开放时间为7点30分,因此他和其他早到的孩子一样在校门外等待入内,没想到就遇到了这样的悲剧。
“刚才进去看了他一眼,我摸着他叫他名字,孩子虽然全身插满了管子,但是却流下了眼泪。”刘妈妈止不住泪水哽咽着说,而ICU病房内的孩子究竟是否能脱离危险,还要明早十点才能知晓。
B. 现在大学校园频频出现各种“求爱门”,”求爱门“是怎么形成的你们怎么看待这些现象呢 求解答啊
就是一个屌丝男想追一个白富美的女生,当其他条件实在满足不了的时候,就在喜欢的女生寝室楼下(或者该女生一定路过的地方)做一场惊天动地盛大的表演,表演形式有摆蜡烛或任何发光的东西,或者吸引大量围观群众的事件,然后对着女寝大声唱歌或者喊求爱语录。我觉得这种现象体现大学生的活力,更体现了大学校园男生对女生的尊重和爱护之情,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现象。
C. 2·13北京清华校园男子自宫事件的事发过程
事发水果店位于清华大学西区小集贸市场东侧,市场西侧是清华大学的口腔门诊。
据口腔门诊的李大夫介绍,昨天中午11点40分,一名戴着眼镜、身高1米7左右的男子推开屋门,双手捂住下体,喃喃地说,“请问有麻醉药吗?”询问得知,男子下体疼痛不已,欲使用麻醉药止痛。“我告诉他这里的麻醉药是牙科专用的,不对症”,男子思索片刻后,转身离开。李大夫说,交谈中,她看到男子的裤裆处被血迹浸透。离开口腔门诊后,男子跑向小集贸市场东侧的一家水果店。
“那人用桌上的水果刀直接割了,太狠了”,据水果店老板华女士回忆,男子进店后称买水果,却在店内反复踱步。华女士发现对方下身有血,袖口里还藏着把锉刀。男子突然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并将牛仔裤解下。华女士见状非常害怕,急忙跑到店外求救。华女士说,1分钟后,男子双手拎着牛仔裤夺门而出,再次向口腔门诊方向跑去。其间,男子将一块血肉模糊的东西扔在街头。她返回店内,发现地上血迹斑斑,男子携带的锉刀和水果刀扔在地上,“我当时差点吐出来,赶紧打电话报警”。 据清华大学口腔门诊的李大夫说,大约10分钟后,男子再次推门而入,牛仔裤被血迹染红,“我当时也看傻了,告诉他这里治不了”,建议其去校医院查看。随后,男子强忍疼痛,向清华大学校医院方向跑去。
据校医院外科急诊医生介绍,那名男子将自己的生殖器割掉,伤势严重,在为其伤口进行简单包扎的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准备叫救护车送该男子到大医院,进行手术。然而,该男子却趁医生换药时逃离医院,不知去向。
正当医生们四处寻找时,突然得知隔壁的近春园宾馆有人跳楼。“我们赶到时,他已经跳下来了。”经判断,跳楼男子与阉割自己的男子为同一人。宾馆前台工作人员回忆,男子进门时通过楼梯步行至三楼,从尽头的阳台外跳下。监控视频显示,男子跳楼前未与其他人交流。事发后,999急救人员赶到,将其送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抢救。急救人员说,男子跳楼后意识模糊,无法言语,询问阉割原因未果。
昨天中午,数十人在市场附近围观,警方将男子阉割下的生殖器拾起,并由校医院工作人员送往北医三院。记者赶到时,现场仅留下一条黑色皮带。
附近多位目击者证实此事,但大家均称从没见过该男子。有目击者称,男子曾出现在附近一食堂内,就餐后躲进一栋宿舍楼,出来后便发现其下体有血,加之其手中持有锉刀,“很可能是躲在楼里用刀伤了自己”。另有人猜测,男子身材瘦小,着装偏女性,疑其阉割是为变性。但这些猜测均未得到官方证实。
D. 技校门的事件经过
不雅视频流传
2010年3月初以来,在东莞当地以及一些论坛网站里,有关“技校门”的讨论比比皆是,并有人公开索求该段不雅视频。这段视频虽然不能在网上搜寻到,但是据一名不愿具名的报料人声称,自从春季开学后,该视频已在当地很多人中私下流传,“当地人几乎人人皆知”。 据该人掌握的资料显示,此视频时长7分55秒,画面相当清晰,人物面目清晰可辨,疑似用像素较高的手机或数码相机所拍摄。在视频中,共有三男一女,其中两男一女不断进行淫秽不堪的举动,尺度之大让人惊骇,另外一名男生在旁拍照。此人还称“技校门”事件共有四段视频,这只是其中的一段 。
当事人是学生
据事发学校校长伦先生和一名方姓副校长证实,视频中的女主角是该校学生李某某,2008年入学,视频中女孩年龄约是18岁,是该校二年级酒店专业学生。而视频中三名男子均是社会人员,其中有一男子去年年底从该校退学。方副校长称,事件应该是发生在寒假期间,开学后不久,大约在3月1日,一名学生干部向学校汇报了社会上有一个名为“技校门”的不雅视频在广为流传。学校一经调查,才发现视频的女主角是本校女生。
受害原因
据方副校长转述,李某某的父母均怀疑自己女儿喝了别人的不明饮料才有此不雅行为,并向当地警方报了案。此外,方副校长还透露了一个细节,李某某性格比较内向,曾在入学不久因为拍拖受挫用玻璃割破手腕自残。李某某上学期就想退学,2010年春季新学期开学以来,一直没有报名注册,并且只来过学校两次,其中一次是因为配合调查。
“聚众淫乱”案开审女生出庭
深陷不雅视频事件,才满17周岁的李洁(化名),再也无法回到这个校园,只有她的家人能接触到她。
而李洁的父亲也不愿意多讲。“前两天这个案子在长安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了,庭审过程也很简单,只说了一下事情经过。”李洁当天被父母带着去出庭。
事发后一直和女儿一样承受着巨大心理压力的父亲盼着“女儿应该会没事”。而另一名亲属则担心地表示,咨询过不少律师,审判结果不容乐观。
“是我们主动去报警的,第一次发生关系时还是被下药的,我们是受害人。如果受害人反而要被判刑,今后碰到这种事情的女生,谁还敢去主动报警?”这名亲属称。
这名亲属透露,检方在公诉书中称,李洁多次和多名男生发生关系,属聚众淫乱。李洁和另外两名男生都以同样的罪名被提起公诉。
2008年3月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涉案女生家长还希望事件平息后换个地方生活。没想到,事件的发展超出家长的预料。
E. 校园暴力事件是什么0.0好像大家都在说这个事 求科普
校园暴力事件在中国的校园几乎都存在,最近闹得比较火的江西永修事件只是众多校园暴力事件中的一件
手机拍布鞋妹妹遭同学殴打 校园暴力事件事发..._乐视网
时长:4分钟
剧情:描述:校园暴力事件“布鞋门” 事发新郑龙湖一中
近日,江西“永新初中学生遭群殴”、四川乐至“初中女生被羞辱”两起事件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关于校园暴力的讨论在网络上激烈展开。
两起案例中,主角都是14、5岁的初中生,本该是天真烂漫、单纯无邪的年纪,可视频和贴文中的他们无疑是让人震惊和心痛的。笔者无法想象,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的花季少女们变成了这般模样?我们的教育又是哪里出了问题?
在笔者看来,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可替代。由于国情所致,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于是当代的青少年无一不是在所有人的宠溺中孤单长大,缺少玩伴,也就不懂得与人分享,这也就造就了青少年唯我独尊、不可一世的心态。
其次,不论是家庭还是学校,教育理念都不同程度的本末倒置。或许是受到各种思潮的影响,现在的家长一味的追求如何送孩子上名校,学校也将学生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尺,从而都忽视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可殊不知,人无德不立,而民间也有“有德有才是正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的说法,因此,在笔者看来,道德教育当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的根本。如若再不纠正教育理念,那么校园暴力事件依旧得不到遏制。
再次,社会应该更多的向青少年传递正能量。不得不承认,现在社会的很多人是浮躁的,而信息化时代的今天,网络这把双刃剑将很多信息和情绪变得透明,而青少年很容易被滋扰。因此,更多的弘扬正义和美好,全社会都该做好青少年的楷模。
最后,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法制教育不到位。当前我国法律对于校园暴力只有一些概念性、原则性的规定,而缺乏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惩戒规定。而往往在出现校园暴力事件时,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惩戒力度根本达不到惩戒效果。所以,制定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也是势在必行。而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让学生知法,守法,明辨是非也责无旁贷。
校园暴力不是今天才有,也绝不仅仅只在我国存在。当一次又一次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时,一味的谴责、问责单一的惩戒都不是根本目的,我们最终是希望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在深刻反思、痛定思痛后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让我们的孩子真正的茁壮成长。
转载
F. 校园暴力事件事例
案例主要介绍青岛市区公布的5个案例,案例中用化名,具体如下:
1、被告人李某为某中专学生,因与同学“争女友”发生矛盾,后双方约定“谈判”。“谈判”中其与纠合的其他被告人孙某等人对被害人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后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赔偿情况,对各被告人分别判以相应有期徒刑。
2、被告人袁某与同校学生徐某等人解决纠纷,被徐某一方殴打后,看到同校学生张某等人,误认为张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与其他五人持铁管追赶张某至一胡同内,对张某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持铁管将张某左手打成轻伤。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等与他人合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受刑事处罚。
3、孙某与被害人庄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次日上午,孙某纠合被告人沈某、黄某在其学校宿舍楼对庄某实施殴打,致庄某左膝受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对沈某、黄某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和管制六个月。
4、被告人郭某和同学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产生矛盾,二人便相约找人打仗。后被告人郭某纠集李某和同学姜某,李某又纠集杨某、张某、荆某等人到案发地点,李某持钢丝锁、荆某持套刀、杨某、张某、荆某、姜某、郭某等人持木棍对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等与他人合伙持械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受刑罚处罚。
5、原告于某与被告陈某等均系某中学学生,双方日常关系不和睦。某日一直请假在家的于某出现在校内,看到陈某与原告的同班同学王某发生争执并互殴,于某见状亦参与殴打陈某,陈某等用伸缩钢管抽打原告身体和左臂。互殴中,双方身体均有受伤。于某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近端骨折、软组织挫伤、头外伤反应。后其起诉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各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判决侵权人陈某等和学校均承担部分责任。于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6)校园门事件扩展阅读:
校园师生之间的暴力日渐引起人们关注。有些学生对老师的批评教育怀恨在心,纠集他人对老师实施暴力。有些老师对学生采取了失当的教育行为,比如体罚或实施暴力行为。我国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规范学校、教师的行为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体罚学生的行为亦做了禁止性的规定。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教书育人、依法履行职责。聘任的教师,在实施教育、管理职责中,故意致伤学生身体的,作为聘任单位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
G. 校园暴力事件案例
案例主要讲的是未打扫卫生起争执酿命案,三位在校学生均获刑,具体如下: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扫卫生,郑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口角;之后,王某某在路过郑某座位时在郑某背部推了一下,引发推搡厮打;一旁的李某、郑某某也参与到殴打中。最终造成王某某头部重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当日,郑某与郑某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李某在其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审后,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7)校园门事件扩展阅读:
没有可以复制的青春,同样没有完全相同的校园暴力事件——尽管其中或许有着太多的共因可寻。因为,每一起事件中的“主角”,若总是面目模糊的“施暴者”与“受害者”,很可能意味着对他们的拯救与干预是隔靴搔痒式的。事件成因越复杂,在寻求解决办法上,越需要耐心和见微知著,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规律与破解良方。
对于这些未成年人而言,在当前刑法惩戒难以介入的情况下,他们最终基本上还是要回归家庭,回到他们“熟悉”的成长环境。那么,对他们的“改造”,就必然离不开对这种具体环境的干预。
H. 师生接吻门的后续
知情人透露,该视频拍摄于周三下午放学后,拍摄地点为男数学老师办公室。二人由于当时过于专注,忘记关闭窗户,以致全程被人拍摄尚不知情。据知情人透露,该女生相貌出众,成绩优秀,有班花美誉,平时行为端庄,会产生此种举动实在令人意外。
也有网友称,师生接吻门反映出目前教师师德有待提高,初三的孩子还不懂得感情,老师的引导将影响学生的心理,学校有必要加强教师管理。最近的门事件太多了,远了有校鸡门,近了有破处门和阳台门,现在又发生了激吻门。根据广东汕尾网友反映,该市某中学男老师与美女学生在办公室激吻,被人偷拍传至网络,网友称之为“师生激吻门”。这则视频被网友传上去之后,很快纳米盘下载地址就遭到了曝光,引起了网友的疯狂下载。记者深入调查了解,这事在当地早已经家喻户晓。这名男老师与女学生的关系暧昧,已经引起了很多同学的注意。热点网记者试图进入学校采访,但因为周末放假的原因,未能够进入学校校园。根据该校的同学向记者反映,该校已经明令不允许记者进入采访,并且不准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记者同时走访了学校周围的商户,商户对此事也缄默不语。但目前该视频在网上已经引起了轰动,真相也将在不久之后大白。
据悉,事发后该数学老师已被学校撤职,而该女生则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放过她”,使她顺利完成中考。
有网友称,一系列的“门”事件引发出90后严重的教育问题,社会各界有必要引导90后向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而不是倡导类似于“非主流”的畸形审美观念。
I. 校园门口暴力事件是否属于校园安全
是。
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负何种刑事责任,并给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校园暴力是暴力行为的一种。只要这种暴力行为后果达到一定事实程度,触及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属于符合刑法免责的规定。
由于校园暴力有特殊之处,即它发生在我国教育、教学活动的专门机构里及附近,一旦校园暴力发生,其波面之广,影响之深,范围之大,是深远的。对于个人来说可能是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对于社会来说,可能是一代人、几代人难已磨灭的记忆,对于国家来说,可能有不可估量的负作用。所以刑法对校园暴力的调整是不敢轻视的。为此需要刑法对校园暴力与之相关的行为予以强制性的规范。
J. 上海校园暴力事件
校园暴力,最近又成了此间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在中国和新加坡从事心理辅导经验告诉我们,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可以根据其性质分为各种类型,不是一出现便与私会党有关。心理辅导员也应根据行为的不同类型,对症下药地予以处理。
以下几种情况,都会引致青少年不良行为的产生。
第一种是“心理幼稚症”。
张同学,男性,14岁,中学二年级。这位同学出身于“书香门第”,母亲是一名中学优秀教师,从小对他进行严格的管教。小张从小学到初中都是重点优秀学生。他为人文静温和,在亲戚和学校老师心目中是一名老实听话的好孩子。
但是近两年来连续发生三件令人吃惊的事件。第一件,在巴士车边,无故将一名女乘客的裙子剪坏,被警察局训话和拘捕教育数天,后被母亲保按释放。第二件,时隔数日,自作主张用10元买进一辆来历不明的自行车,隔一周后又以同样价格出售给别人,再次被警局传讯训话。
再隔数月,跟着一名同班同学到居民家中偷窃,他担任“把风”。被抓后追问他为什么行窃,小张不加思索地回答:“我知道偷窃是犯法的。因为他是我朋友和同学,不去不好意思”,“反正我不想偷”。
这呈现“无知型”和“玩耍型”犯罪特点――缺乏深刻的动机和计划的犯罪行为,并不追求得到物质的满足。
在心理中心检查,张同学外表正常,智商中上水平,无精神病理症状;但发现心理发育不成熟,想法幼稚单纯,心理认识水平低下,无理想追求,无成熟自我意识。这是“心理幼稚症”犯罪的典型例子。
经过心理辅导、检查、咨询、老师帮助、家人加强教育,一年后逐渐好转,不再出现类似行为,顺利考上初级学院。
小错不断成棘手问题
第二种是“反社会性格缺陷”。
小维,男生,中学四年级,17岁。
他幼小时活跃好动,上课不遵守纪律,在课堂里有时无故起身来回走动,尖声喊叫,教师多次教育批评无效,父母经常收到老师投诉电话。进入初中后,更发展为动辄冲动打人,脾气粗暴急躁,不知道恐惧和危险,外号为“小霸王”。
最近连续发生多次意外事件:用小刀乱划乱舞,将女同学手指划破,鲜血如注。第二天将另一位同学从高台上推下来,震惊全校。在教室内打闹,将铁制书桌打翻,压伤别人,险出人命。
后来发现,小维从小无法无天,调皮捣蛋,屡犯错误。令人不安的是,屡教不改,当面检讨,事后不改,屡教屡犯,我行我素,不能自控自己的行为。父母为他其痛心哭泣,打过骂过,他在旁边若无其事。幼小时曾看过心理医生,怀疑他有“多动症”。
这是很值得注意的案例。问题是,这名男生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其轻微违纪行为达不到犯罪的程度,无法司法惩戒。现有学校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教育惩责手段,教师教育无效,辅导效果很差,成为教育领域一项棘手问题。
最后我要举出一个上海实例,这是个轻微犯罪的案例,当事人送“工读学校”管教,结果是个教育有效的成功例子。
小英,女生,15岁,初三学生。
小英父母6岁前离婚,由父亲抚养。父亲是个商人,经常外出经商,让小英单独生活和求学。因为从小缺乏管教和父母亲温暖,她生活随便,爱虚荣和打扮,经济挥霍,读书不用功。中学一年级起,就偷窃同学钱财,乱交男友,发生性关系,还堕胎一次。学校教育无效,生怕她再次犯罪,送“工读学校”学习和管教。
这是一所全寄宿制特殊学校。学生一律留宿在学校中,实行半工半读,一半是普通学校的课程学习,另一半是轻微劳动或集体文娱体育活动。
小英在学校学习二年,表现好,提前出校,升入高中,以后考入普通大学,表现良好。
这说明,青少年犯罪,尤其轻微犯罪,犯罪早期应该及时处理,控制,采取特殊措施,切断犯罪源,才能有效制止再犯罪。犯罪是社会必然存在的问题,其责不在于家长和学校,关键在于正确处理。
关注对社会的危害性
校园暴力事件由来已久,至少有以下社会危害性,必须重视和纠治。私会党不过是校园不良行为中的一种形式,青少年严重不良行为有二大类:
其一,违纪行为――违反校纪校规、打架、聚众闹事、赌博、酗酒、早恋乱爱、流氓习气行为、偷窃、欺骗、陷入“黄毒”和“私会党”等。
其二,违法行为――盗窃、强奸、卖淫、伤人、杀人、私会党团伙和其他刑事犯罪等。从上海调查的资料,大致发生频度在1%左右。
青少年并非成人,心理行为不成熟,犯罪偶发性机率大,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适合采用成人法律。他们的人生有一长段道路要走,各国都有青少年保护法,目的着重于挽救,从宽,让他们重新做人。
不幸的是,现有学校对轻微不良行为和犯罪缺乏有力惩戒措施,辅导作用不够有力有效,管束困难。对特殊家庭、特殊父母(如离异、孤儿、特殊性格儿童等)不采取社会隔离、封闭学校的教育,教育困难,成效很差。
“工读学校”是特殊教育,专收“问题学生”。学校采取封闭式教育制度,学生一律住宿过半军事式集体生活。教育课程同普通学校,升留学制度相同。
教育队伍由教师(特殊有爱心者,对德育有经验)、警察局干警、民政部人员、心理辅导者、义工等组成。兼教又管,宽严结合,务使学生在德智体劳全面发展。
问题学生由各校提名。针对道德品行有问题而屡教难改者、轻微犯罪行为又未严重犯法者、须接受预防性管教的学生,收住教育。
教育或住宿学校时期可从一年到三年,视学生行为道德表现。而离开学校后,社会不应该歧视,学历相同。这样的教育,在中国各地和上海已推行10至20年,效果良好。
本人认为香港电影也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