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普法教育
“校园暴力”严重地危害了中小学生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学校、家长、公安、社区等部门联手防范、综合整治。
强化普法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青少年从本性上看,始终是存在着对法律的畏惧心理,他们所以敢实施暴力,多数情况下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而是把它看成一种个体间的普通纠纷。因此,要防范校园暴力,就必须强化社会治安,要让每个青少年都知晓哪些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要让学生对法律心怀敬畏。
净化社会环境。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色情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色情场面。预防校园暴力,必须尽快遏止通过网吧传播的暴力、色情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让学生知法懂法,还要灌输爱的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校园暴力。
『贰』 《法制教育:反对校园暴力》听后感,跪求!
听后感是通过听一段演讲或听一段录音而产生的想法,与之共鸣或者与之相悖,要写出听完后的思想活动,认同或者不认同,说出自己的想法,通过一段感叹来突出自己的感受。
正文:
在某校园有两个学生因为一点小事而大打出手,结果其中一个学生把另一个学生的鼻梁骨给打断了,被打的家长到学校去理论,学生到医院去治疗。这不仅使学生受到了伤害,就连家长也受到了牵连,还是学校跟着担负,不仅耗人耗财而且还会使学生的学习受到影响。
在某职业学校,有两位同学在疯闹时,其中一个同学用小刀捅伤了另一位同学。两家协商,其受伤害学生家长进行索赔,要求支付人民币2万元,但捅人者的家长却感觉对方索要钱数不合理,于是便发生了争执。
学校得知后找两位家长来校协商解决,但双方家长都不愿意妥协,最终被伤者把打人者一方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于是双方开始了持久的法庭战,最终都疲惫不堪,而伤人者被开除,另一位也无法再在学校继续上学而退学了。
在这个案例中,对双方孩子还有家长来说,都没有赢家,都是输家。被伤者遭受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伤人者遭受了良心的谴责和金钱的付出,而结局都是迫不得已离开学校。
而且双方家长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照顾孩子,因为官司东奔西跑,疲于应对,精神也受到了折磨,本来是很好的同学和朋友,却因为疯打闹而失去了友谊,甚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薄伽丘说:"在智慧提供给整个人生的一切幸福之中,以获得友谊为最重要。"
你打算在学习和以后的生活中能够得到大家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你就必须学会宽容、学会做人。宽容是一种修养,是一中处变不惊的气度,是一种承受,一种理解,一种体谅,一种品格,一种境界。
它不是先天就有的,它需要我们后天的学习体验和感悟。开开心心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比什么都好!比尔盖茨认为,一个能够开创一番事业的人必定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人要成大事就一定要心胸开阔,只有养成了倘然面对、包容-些人和事的习惯,才能够在将来的事业上取得成功与辉煌。
所以说有时我们应对一些小事理解,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宽容、忍耐。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是可以躲避的,校园是我们成长与学习做人的优良的家园,如果我们彼此互相和谐相处,那么相信明天的校园一定会变得非常美好!
那么,家长和学校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这未必可行。法治文明要从娃娃抓起,家校要走的路仍然还长,但必须得坚定走下去,促进法律健全,使我们的孩子从小具备正确的法治素养、法治意识,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懂得用法律维护共同生活的校园环境等。
『叁』 如何预防校园暴力和性侵犯事件的发生
“12·2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女生被割喉事件”最近引发广泛关注,据多方面消息显示,2016年12月20日晚上,广东省广州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发生一起杀人事件,据传一名女学生在跑步期间(一说是压腿时)被一名男子作出攻击,并遭后者割喉,不治身亡。目前,警方正在加紧调查中。
另一则新闻是“班主任组织饭局摸女生,8名女同学惨遭咸猪手”,毕业前夕,已婚有孩子的班主任突然组织聚餐,没想到当晚参与聚餐的9名女生中有8人遭到不同程度的“咸猪手”袭击,后有同学报警,目前警方及涉事高校回应,此事介入调查。
长期以来,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富裕,部分人道德意识的下滑,校园暴力和性侵犯事件屡屡发生。也随之受到政府、社会、学校的高度重视。
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
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大纲。教育部于2007年3月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4-6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级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教育部于2008年12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有关知识;三四年级学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学会保护自己;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女生月经初潮及意义、男生首次遗精及意义、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初中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高中阶段要了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避免婚前性行为,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上述两个《纲要》明确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性教育的目标及内容,为中小学校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供了指导依据。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特别是隐私处,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其次,学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再次,学校还应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
二、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富有爱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是从教者的必备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教育行政部分不得授予其教师资格,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当严把品德关、心理关,仔细审查应聘者的档案,不得录用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有精神病史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担任教职工。必要时,学校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异常者要慎重录用。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或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予以解聘。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因此,除了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之外,学校还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教师开展法制讲座,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
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法犯罪是思想腐化、道德败坏的产物。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从教者应当有崇高的理想和追求。现实中,一小部分教师经受不住一些负面东西的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违背师德的行为,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鉴于此,学校应当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强化师德建设,经常性地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三、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现实中,发生未成年学生遭受性侵害案件的学校,往往也是管理松散、相关制度不健全的学校。与企业员工在上班期间的行为受到所在单位较多的管束不同,教师在平时的上班时间内,除了上课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课时规定之外,其他时间多由教师个体自主安排工作事项,个别责任心不强的教师在上班时间干着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私活也并不罕见。从聘用关系上看,上班期间应当是受聘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时间,受聘者在这一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否则即构成了对聘用关系的违背。为保证上班时间的劳动效率,用人单位有权对受聘者的劳动
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受聘者不得对此予以拒绝和排斥。对于学校而言,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效率,学校有权也应当对教师在上班期间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以防止个别教师失职甚至“出轨”。
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履行职务行为的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比如规定,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等等。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定期向学生、学生的家长乃至社区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及师德情况进行评价,从各个方面强化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
四、正确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
如果不幸发生了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学校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
(一)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以往,个别学校发生了教师性侵害学生事件之后,出于各种考虑(如怕影响学校名誉、影响学校参评先进等),学校领导往往不情愿、不积极立即上报案情,而是极力瞒报、缓报,或者消极等待、听之任之,认为是否报案应由受害学生的家长自行决定,与学校无关。个别学校领导甚至越俎代庖,力促受害学生的家长与施暴教师进行“私了”,意图将案件“内部消化”。 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须知,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性侵犯已构成违法犯罪,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追诉,追究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学校的瞒报、缓报之举,是对施暴者的袒护和纵容,更是对受害者的冷漠和伤害,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不仅如此,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让施暴者在违法犯罪的泥塘中越陷越深,从而让受害学生遭到更大的伤害或导致其他学生受到新的伤害。在对待、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问题上,学校应当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法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臵。有鉴于此,《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辽宁等地相继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学生事件情况通报》中明确指出,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
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学校还应当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鉴于性侵害案件的敏感性,学校知情人员应当特别注意保护受害学生的隐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此外,由于性侵害案件对受害学生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学校还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维护孩子的隐私与尊严、顾及孩子感受的基础上,在心理上、学业上给与其更多的关怀和支持,鼓励、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辽宁等地相继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学生事件情况通报》:
一、坚决依法打击教师队伍中的性犯罪分子,严惩不贷。
二、对事件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学校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学校管理松懈,发生教师性犯罪事件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校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严重的要撤销行政职务和开除公职。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教师资格制度,造成被录用的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对学生进行性犯罪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徇私舞弊的相关责任人。学校每个教职工对学生人身安全都负有保护责任。对教师性犯罪知情不报的教师,丧失了作为教师的基本职业道德,要开除出教师队伍,永不录用
『肆』 你对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有什么意见建议
防治校园欺凌、暴力,需要老师、家长合力。
老师:密切家校沟通,重点关注学版生异常行权为,早发现、早控制。
1、从源头抓起,轻微欺凌行为也要严肃处理
2、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关注学生精神恍惚、情绪反常等异常表现
3、依法治班方得人心,才能“治暴”
4、召开主题班会,进行价值引领
5、处理打架事件时,教师切忌和稀泥
家长:严格履行家长监护责任,避免放任不管、教而不当
1、家长要经常了解孩子校园内外的治安情况
2、避免粗暴解决问题的方式
3、孩子出现这些迹象时,家长要注意
如果孩子遇到暴力事件,作为家长最重要的就是在第一时间发现孩子是否受到了伤害,平时要多关心孩子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表现
『伍』 有关校园暴力法律有哪些规定
校园暴力可能构成刑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成年的孩子是有责任进行承担后果的。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5)校园暴力普法教育扩展阅读
北京市校园暴力的预防措施
设置校级欺凌事件举报电话 :在此次北京市各区公布的中小学欺凌治理方案中,除了限时上报外,还特别明确提出了设置校级举报电话。
例如在海淀区的实施方案中,除了要求各学校都要成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小组之外,还要求学校必须设立学生欺凌事件举报和咨询热线电话,并且要公布在校园显著的位置,同时,学校还必须设专人进行核实、处理。
每学期要进行三次“防欺凌”教育 :各区还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每学期都要在学期初、中、末进行三次“防欺凌”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对造成的后果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陆』 河南郑州小学生编舞抵制校园霸凌,该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攻击性行为,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而校园欺凌是一种常见的校园暴力。
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2、对受害者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的危害 被欺负者往往具有某些消极的自我概念或自我认知,自尊较低,缺乏自信。 与一般儿童和欺负者相比,受欺负儿童对自己的智力与社会交往能力评价偏低,在长期遭受同伴的羞辱又无力自卫时,他们极易产生对现实世界的不信任,并可能形成习得性无助感。
校园欺凌预防:1、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
2、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
3、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知识教育和心理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处世经验和能力。
4、家长要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
5、教育学生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不要沉迷于网络。
6、给予学生更多家庭关爱、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与交流。尤其对于单亲家庭的孩子,更应付出更多关爱在孩子身上,避免产生自卑、孤僻性格。
7、平日教育学生时,不要采用打骂等极端行为。否则会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
8、对孩子爱之有道,不要一味的满足其要求,言听计从。适当进行挫折教育,培养孩子坚强品格。
9、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起校园暴力问题,加强打击力度。
『柒』 校园暴力该如何从根源上杜绝
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
1、教育部门应运用道德与法治课程培训、典型案例引导、防欺凌教育现场会等多种方式指导学校切实加强防治欺凌教育。
学校要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通过设置专门的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加强学生之间沟通,培养合作精神。
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等。
2、教育、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开展家庭亲子关系、夫妻婚姻关系的教育指导,帮助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妇联组织应通过学校或者村(居)委会定期组织开展家长讲座、父母课堂等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进行指导。
学校教师可以受聘在家长学校授课,帮助监护人了解学生欺凌的防治知识,提高监护人的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
3、学校要制定和完善以下防治学生欺凌日常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一)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岗位职责;
(二)校园和校园周边重点场所巡查制度;
(三)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四)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事中处置及事后干预的具体工作流程;
(五)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惩戒规定;
(六)设置学校接收投诉和举报学生欺凌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
(七)其他防治学生欺凌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
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教职工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4、学生欺凌苗头是指介于打闹嬉戏与欺凌行为之间的一方言语或动作造成另一方精神痛苦等行为。
学校除了通过观察学生的身体、心理、物品、学生关系和行为等变化以及巡查校园和校园周边重点场所发现学生欺凌苗头,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或途径发现校园学生欺凌苗头的信息及时预防欺凌事件:
(一)学生调查表、家长或第三方反映;
(二)学生曾经就读的学校:
(三)班主任与学生沟通;
(四)每周学生操行评价表;
(五)心理咨询老师的反映;
(六)校长信箱、心理咨询信箱;
(七)学校周边商铺、监护人及亲属、村(居)民委员会的反映;
(八)手机短信、网络上的图片、视频及有关信息;
(九)其他可以发现学生欺凌苗头的方式。
『捌』 如何避免校园暴力的发生
避免校园暴力的发生作为家长,要多关心自己的孩子;作为学校,要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暴力的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政府,要发挥街道、社区的功能,发现并及时化解辖区内纠纷。
一、作为家长,要多关心自己的孩子,耐心、观察、沟通,让孩子哪怕在学校遭受了不公平对待,仍然可以在家庭中感受到温暖;做好家庭教育,别让自己的孩子成为校园暴力的帮凶;对别人的孩子多一点宽容,不要将孩子间的小摩擦上升到校园暴力的范畴。
二、作为学校,要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暴力的主题教育活动,将校园暴力的各种形式呈现在孩子们面前,让孩子们意识到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对他人的伤害,校园暴力行为会带来怎样的恶果,呼吁孩子们消除冷漠、关爱同学。
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建立学生心理疏导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心理疏导;建立校园暴力事件匿名举报机制,让校园暴力无处藏匿;老师以身作则,不因学生家长的个人行为而对学生差别对待。
三、作为政府,要发挥街道、社区的功能,发现并及时化解辖区内纠纷,关注学龄青少年成长状况,尽力预防潜在暴力因子的产生;加强校警合作,做好校内普法宣传,严惩校园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舆论引导,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及时发布信息,尽快披露调查处理结果,防止谣言散布。
(8)校园暴力普法教育扩展阅读
校园暴力的危害:
一、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
经常活在校园暴力阴影下的学生,学习成绩会直线下滑。甚至有的学生受到了严重的身体伤害之后,不得不住院治疗,或者是休学。甚至有的一些暴利现象是来自于老师的,这样就会让学生畏惧学校,不愿再去上学。
二、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校园暴力危害不仅仅体现在身体上,也体现在精神上。而这种校园暴力不利于健康的人格的形成。对于受害者来说,和可能会导致他自卑,缺乏勇气和自信,造成他孤僻偏激的性格。,而对于施暴者来说,有可能会形成反社会人格,最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