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性行为
① 中学生是否应该有性生活说明理由。
长身体得时候,性意识朦胧,应该有健康的意识,我持反方。
② 未成年的性行为该如何看待
80%的中学生赞成婚前性行为!11月29日南京五十中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高二、高三年级的187名受调查学生中,148人认为,只要双方相爱或以后结婚,无婚姻关系性行为可以接受。另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学生中发生过性行为的比例占6%~10%。如何引导中学生正确对待性问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大问题。(《现代快报》作者:颜承伦)
对于这样的调查结果我不意外,此前多次从媒体上也看到过类似的调查结果。我也觉得我国的中学生认可婚前性行为,是一种观念的进步。但是,不管中学生们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如何,我国应当通过立法禁止的形式来禁止未成年人性行为,因为未成年人性行为很可能成为艾滋病(图片-新闻-网页)传播的重要途径,危害极大。
目前在我国,对于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已经进入大学校园,比如向大学生免费派“套”,而中学校园则还是一块“禁区”。南京此次调查也显示,中学生知道安全套(图片-新闻-网页)使用的仅占41%。同时,即使是大学生,面对安全套时还会“不好意思”、“害羞”,对中学生来说,这种现象可能更加普遍,而且由于家长、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他们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并使用安全套的可能性也很小。
如此导致的后果,必然是未成年人在发生性行为时安全套使用率低,艾滋病传播几率大大提高,就有可能造成艾滋病在未成年人中蔓延。
虽然“南京调查”中80%的认可率是基于“双方相爱或以后结婚”这个限制之下的,但是据日本有关方面对前往产科的2700名未婚女性的调查表明,十几岁的少年占了10%,20~25岁的占13%,25~29岁的占17%。但是,询问她们过去一年间的性交对象数后,人们大吃一惊,依前面的顺序,分别为2.4人、2.0人和1.5人。也就是说年龄愈小,性伙伴居然愈多。这同样值得我们注意,因为这说明未成年人的性行为多属于“性乱交”,而“性乱交”对传播艾滋病及其他性病显然危害很大。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美国的佛罗里达州,即便是高中部也以妨碍学习为由禁止18岁以下的学生发生性关系。美国有6个州禁止18岁以下的青少年发生性行为。世界上共有89个国家禁止16岁以下的青少年发生性行为。其实严格来说,在我国也是禁止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比如与不满14周岁的妇女发生性行为均为犯罪行为。我觉得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情况及未成年人的生理特点,应当把禁止未成年人性行为的年龄提高到16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均应视为违法,而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则构成犯罪。
不管出现未成年人性行为的原因是什么,但是,由于性行为可能会对未成年人造成危害,在立法上予以禁止是值得考虑的。
③ 初中生发生性关系算犯法吗
初中生发生性关系如果男女双方都不满14周岁,那么都不构成犯罪。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女生是属于14周岁以下,会有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男生是14周岁以下,属于无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
2、如果男生是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属于限制责任年龄,对于强奸行为需要负责。
对于未满14周岁幼女的与其发生性行为,幼女因缺乏决定性行为的意思能力,即使是征得其同意,也认为是侵犯性自由,构成强奸罪,对于14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初中女生已满14周岁,双方都是自愿的行为无论男生多少岁,都不构成犯罪。建议父母或者学校加强对未成年的保护,加强未成年性行为的教育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④ 怎样处理中学生的性行为,
加强生理知识教育,加以引导,不能强逼,这时的孩子有逆反心理,认识太早的性行为对心理与生理的危害。
⑤ 中学生该不该发生性行为
最好不要。本着对别人和对自己负责人的态度,千万不要在心智不成熟的懵懂年龄发生性行为,其实这样很容易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也伤害自己将来的爱人,不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心灵上的伤害,真正留下美好回忆或者一路走下去的中学生情侣并不多
⑥ 中学生可以性生活吗
最好不要,专心学习吧,以后有的是机会
⑦ 青少年过早过性生活有什么危害
近期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中学生中发生过性行为的人数约为总人数的10%。亚洲性学联合会副主席刘达临对北京和上海中学生发生性行为的调查数据与之相仿,分别为7.4%和15.3%。如今的中学生,在生理和心理年龄上都呈现出早熟的趋势,但对性的了解,依然极其有限。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大夫陈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很多青少年不知道,性生活过早
,对他们健康不利,对少女的危害更大!
陈大夫举例说,她曾收治过几位年龄不到20岁的女性患者,多有阴道不规则出血的症状。妇科检查显示,这些女孩都有过性生活史,且宫颈重度糜烂。有一位女患者的病理切片还显示,她患上了早期宫颈癌。
现代医学研究证明,少女来月经并不说明宫颈组织细胞已经发育成熟。年龄较小时,宫颈组织细胞抵抗力弱,对外界致癌物质非常敏感。若这时就有了性生活,男性包皮垢中多种致病的细菌、病毒过早、过多地刺激年轻女子的下生殖道及子宫颈上皮,会导致慢性子宫颈炎,最终转化为宫颈癌。有统计显示,20岁以前发生性行为的妇女比21岁发生性行为的妇女,宫颈癌的发病率高出3倍。另外,少女发生性行为多半很仓促,也容易因性生活不洁而导致阴道炎症等疾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中学生都反感单从思想、道德教育角度来批判过早性行为的做法,不少中学生表示,只要双方愿意,发生性行为没什么了不起。因此,告诉他们过早发生性行为的危害,应该是性教育中重要的一课。
⑧ 中学生的性行为
我觉得到以后这种事情应该会习以为常的吧
毕竟性是上天赋予人的天生的行为
所以在人身体和身心都成熟了的情况下做这种事我觉得很正常
只要双当都愿意
并且要在安全的情况下
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总之不提倡不反对,防范好自己。
⑨ 中学生是否可以发生性行为
在安全的措施前提下,中学生都是这么想的。
⑩ 为何中学生就有了性行为如何进行性心理教育
一是信息来源多元化 追溯到七十年代生的人,那时上学时,信息来源非常有限,也就是几本课本和为数不多的几本课外书。而现在,除了上述几种信息载体外,互联网这种凝结了高科技的网络媒体正以几乎无所不能的功用向中学生传递着各种各样的信息,使中学生接受信息的速度大大加快了,渠道大大拓展了。一些网站和网吧的违法行为都或直接或间接起着教唆、引诱和帮助作用。 二是生理成熟期提前 性行为的发生与生理成熟是密不可分的。中国人的生理成熟期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成反比的。经济越发展,生理成熟期越提前。据有关资料统计,五六十年代,我国男子的生理成熟期是25岁左右,七八十年代为20岁左右,九十年代至今则为十七八岁,甚至是十三四岁。因为在现实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十三四岁的女孩自愿与人发生性关系的事例。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富含激素的食品被大量推广食用,促进了中学生的生理的提前成熟。生理一成熟,自然就产生了对性的渴望和要求。如果控制不当,就会产生越轨行为。 三是学校教育的失职 现在是应试教育的天下,没有注重人的教育,只要成绩好,就是好学生,学生的心理教育是一片空白,导致一些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学校从小开展性教育课程,正确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对性有科学的认识,而不是错误的和刺激的误导。所以青少年性教育必须科学的在学校开展。 四学生崇尚西方的性自由 在美国等西方文化的熏陶下,很多青年学生很向往西方的开放意识,追求自由和开放,甚至很多男生崇拜西方的性自由,认为国内的传统是老一套的,是落伍的。加上自主意识增强,认为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只要两人双方愿意就可以实施。曾经听一个19岁男生说,老师,我这么大还是个处男呢,在寝室里其他男生都发生过性关系,他们常常在我面前炫耀,我觉得自己好没能力哦。我们的青年学生以有性经历为荣,在同学面前,炫耀自己有多能耐,这样的思想是受我们社会的不良风气影晌的。 五是家庭稳定的严重破坏 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也增加了中国家庭的离婚率。每天在许多家庭建立的同时,也会有许多家庭解体。家庭的解体,夫妻关系的解除,受害最深的当然是既无社会阅历,又无经济来源的子女了,对独生子女来说更是如此。就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因为父母离婚而误入歧途的不在少数。不少学生在父母离婚后成了“不管子女”,父母都不管,只好走向社会这个大染缸。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受到不良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