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短篇
A. 短篇校园小故事
过去就像回形针,把青春一页页的固定,然后变成了一本不被出版的书。那么有关校园的故事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短篇校园小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短篇校园小故事篇一:会说谎的爱
在同学们的眼里,他们是一对极为不相配的恋人。她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孩,面容娇好,而他呢,空有一副大个子,长相却极为一般。可是她就喜欢他那傻乎乎的模样。
两个人手挽手出门,已经习惯旁人那种眼神。她曾跟他说,我爱你,天长地久。
他傻呵呵地笑,有的时候还会说:“我知道的,放在心里就好。”
她却追着他大声说出那句话,搞的他面红耳赤,看着他害羞的模样,她大笑他的腼腆。
恋爱遭到父母的反对,她只说我找到虽不是一棵“大白菜“,但却是一只“潜力股”,一粒有迸发力的“种子”。
他在她的心里,的确是这样子的。她认为,他肯定会拼出一番天地,给她一个不豪华,但是温馨的家。
可是,眼看着就快毕业了。他却并不着急找工作,跟同学在一起,不仅迷上了魔兽游戏,还玩上了开心农场。
她的吵闹,每一次都被他稳妥地哄好。但是心里还是会难过,她不想自己看上的人,是如此糟糕的一个人。本来打算告诉他的那些话,也一直被搁浅在心里。
实习时,她便在家里的安排下,进了一个不错的公司。他也早就听同学们议论说她家境不错,父母都是官儿。但是她却一直否定,说什么她父母就是工人阶级,也是好不容易才供养了她读大学,所以一定得找一个能挣钱有能力的男人,给她后半生的幸福。以至于到后来,他也搞不清真假。
毕业后,他提过几次去她家拜访一下,却都被她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他的心里有些不快,问她是不是看不上他了。
她却态度坚决地说:“现在去,你怎么说?人家结婚是要有房有车的,你有什么?”一席话,搞的两个人都极不愉快。
她经常会说这些话,去刺激他,但是他却总是说,暑假还没有过呢。再玩二个月,我一定好好去找工作,给你一个锦衣玉食的未来。
他的工作一直都没有落实,他不着急,渐渐她也懒得说这些了。何况,刚进公司,有很多的事情要忙。而且,她身边已经开始有人追她了,是一个部门的同事,嘘寒问暖的。她甚至想,该不该为了自己的未来,重觅良人。
周末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并不回避他,接着那个同事的电话,言语温柔,脸上的笑像是绽放的花朵。男同事的每一次约会,她都是花枝招展,百般细致的妆容赴约,完全不顾及已经如困兽般气愤的他。
这些,像一把软刀子,在他的五脏六腑来回穿梭,外人看起来他们两个人挺好,其实他的心里,满是伤。难怪人家说,学校的恋情,总是靠不住。难怪宿舍的哥们儿说,大学的恋情,只适合玩玩,用情太深伤的只是自己。
那晚,她说回家一趟。他没有应声。一个人呆在宿舍烦,便兀自去了学校旁边的小酒馆,一杯接着一杯消愁。
不知道过了多久,学校门口来了一辆车,奥迪A6。他意外看见她从车里走下来,冲着车里的中年男子说“爸爸再见。”
他目送车子走远,也目送她走远。他掏出手机,问她在哪儿。听他的语气是喝酒了,她生气得挂了电话。
他赶紧追出去拉住她问,你为什么要骗我?你家的条件那么好,还有名车,你却跟我说你父母是工人,让我给你锦衣玉食的生活。现在却对我不冷不热的,玩弄我的感情。
她咬紧嘴唇,一句话不说,默认了这些。在他咆哮着说完这些话,她只有一句话脱口而出:“我家有钱没钱,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就是要过富人的生活,你给不了我,我们分手吧。”
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分手有什么,他当下就说:“行,后会无期。
没几天,他们就都离校了。她在那个公司工作得心应手。他呢,去了南方,听说进了一个广告公司,已经是媒介总监。
很多年后,一次同学聚会上,他带着漂亮的女朋友,向她敬酒,她一饮而尽。她隐瞒自己家境,说自己要过富人生活,只是以为只要他爱她,便会为她去振作,去好好工作,谁知道,他却没有。她只有说那些话去刺激他。
有一种爱会说谎,明明爱,却说不爱。有一种爱,是脸上笑心里哭着说“祝你们幸福”,割舍自己,去成全他的幸福。
短篇校园小故事篇二:千言万语不如化为沉默
我刚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姑娘对我特别好,且每天给我做早饭。但我很快就发现她喜欢的是我的室友,她不好意思只对我的室友好,于是就把我的早饭一起做了。
当然让我发现的原因,是姑娘每次都给我室友多加一个鸡蛋。知道了姑娘的用意,我请她吃了顿饭,我说只要给室友做饭就好了,不用捎带我。
姑娘说,你千万别拒绝,这样他就会看出来了。我摸摸肚子想了想,也好。
室友的行踪经常飘忽不定。有天半夜他喝醉了,打电话给我的却是那姑娘。
等我赶到时,室友醉倒在麦当劳对面的草坪上,手里还拿着咬了一口的汉堡包。我们合力把他搬上出租车后,她转头就走。
我叫住她,问她要去哪里。
姑娘说:“你来了就好,我回家了。”
我说:“要走就一起走啊,我先送完他再送你。”
姑娘说:“没事儿,我家就在附近,你记得让他多喝点水。”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姑娘家根本就在另一个方向。
第二天室友酒醒了直喊头疼,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到的家。我刚想告诉他是那姑娘送她回来的,可又想到了姑娘平日的种种,觉得这话不该我替她说。
室友清醒的时候,倒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有天姑娘来我们寝室,室友正好有事出了门,姑娘对着书柜看了很久,两眼泛光地问我:“你说哪些书是他看的呀?”
我花了一点儿时间把他看的书分了类,姑娘呆呆地看着书名很久,我问她:“你这是在看什么呢?”姑娘说:“我要把他看的这些书都看完,还有他平时都喜欢什么歌,你跟我说说。”
我又花了一段时间,想了想我室友爱唱的歌,列了个歌单给她。姑娘拿着歌单问我:“你说我听完了这些歌,是不是能更接近他了?”
我问:“你准备什么时候告诉他你喜欢他?”
姑娘说:“等我看完了这些书,等我听完了这些歌,等我觉得我能懂他的时候。”姑娘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笑容。
千千万万个你以为,故事偏偏给你一个没想到。室友在大二的时候转了学,去了另一个城市。走之前,姑娘来帮忙收拾东西,我在一旁示意她今天再不表明心意就晚了,可姑娘对我视若无睹,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
第二天一早,姑娘说想去他的城市看看他。我说,你终于要表明心意了?谁知她却给了我一个让我读不懂的表情。
一个星期后,姑娘回来了,给我带了一堆吃的。我边吃边问故事进行得怎么样了。她说她去了他的学校,他们一起喝了下午茶,然后她就自己玩了几天。我问:“就这样?然后呢?”姑娘说:“就这样。”
室友提前一年毕业,出国了,在我还在头痛写论文时,他在朋友圈晒起了结婚证。姑娘却一直没恋爱。
姑娘的生日聚会在室友结婚后不久,我也去了。她抱着一大摞书摆到我面前,说这些是我没能看完的书,就送给你吧。
我低头,这些书也曾经摆在我们寝室的书柜上,一模一样的名字,一模一样的版本。
姑娘说起那时去找他的故事,说她本来想在喝下午茶的时候跟他说,说她本来想假装不经意地说出那些书里的典故,说出那些自己平时听的歌,可她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不懂他。
如果不能并肩同行,那就假装恰好路过,虽然你不知道这恰好的路过背后,是向着你的方向一路飞奔。你的世界我从来就不懂,所以即使今天我坐在你的身旁,我也不敢对你说我爱你。所以千言万语,不如都化为沉默。这就是我们这种笨拙的人,爱你的方式。
短篇校园小故事篇三:从天而降的爱情
我上大三那年,同宿舍的老大对同在一个系但不同班的一个女生产生了爱意。由于那个女生正好是我的同乡,而老大自己又没有胆量直接找人家,老大便找我帮忙。
他将一个粘贴好的信封递给我,谄笑着说:“老三,你们比较熟,还是你交给她比较合适,我怕她连我是谁还不知道呢。”
我嘿嘿笑着说:“听说校外南边街上新开了一家涮鱼店……”我故意打住不说,只拿眼瞧他。
他见状立刻会意:“我请你,小意思。”
真的拿了那封情书要送给女同乡的时候,我心里却很不是滋味——我也很喜欢她。
她一头短发,眉清目秀,皮肤很白,虽称不上特别漂亮,但相对那些花枝招展、爱玩爱闹的女生,她更内敛、沉静。中文系已经有好个人追过她,甚至外系的男生也有,但都被她拒绝。我之所以没敢轻举妄动,就是担心被拒绝,我好歹是班里的团委书记,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若也被拒绝,多没面子。
上晚自习时,我来到她的教室门口,推开门让最前排的同学叫她出来。走廊里静悄悄的,我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那感觉就像我在追求她一样。
她出来了,她随手关上身后教室门的一刹那,本来想好的话我竟全忘了。她先开了口:“哦,你啊,找我有事吗?”
我支支吾吾地说:“没事。哦不,有事。给你信。”
我把信递到她手里,她明白了怎么回事,脸一下子红了。我正想说这是我室友给她的信时,隔壁教室一个同学开门向这边走来,我来不及说话便连忙逃也似地走了。
星期六傍晚吃完晚饭,我正要和同学下棋,老大说什么也要拉着我去图书馆。我正好也想去查资料,便与他同往。图书馆还没开门,我们在门外等。老大今天打扮得很帅,头梳得油光锃亮。
我打趣他:“穿这么规矩,有约会啊?”
他矢口否认,却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老三,我回宿舍一下,你给我占个座啊。”随完就一溜烟跑了。
我正纳闷,一转身,却见我的女同乡刚好走到我跟前。我忙说:“你来了!”她的脸红扑扑的,点了点头。
门开了,我们一块儿进去。我找了三个人的座,热情地邀请她同坐,她便坐在了我对面。
等找了书来,我却一个字也看不下去,便没话找话。我问她:“你对我宿舍老大的感觉怎么样?”
她疑惑地瞪了我一眼,似有不悦。我忙改口:“那封信你看了?”
她似乎很害羞,轻声说:“看了。”
我心里不禁醋意大发,心想老大这小子看来有戏,便心有不甘地追问:“你同意了?”
她顿时低下了头,一脸娇羞,一只手在纸上乱写着什么。我见她不回答,也不再问。
直到我们从图书馆出来,我也没见老大出现。我和她一块儿往外走时,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冲动,便约她到操场走走,她很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绕着操场走了好几圈,期间说了许多家庭、理想之类的话。走累了,我送她回到她宿舍楼下,互道再见后,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我心里五味杂陈。
我正想转身离去,却见她又跑了回来,往我怀里扔下一件东西就又跑了。我仔细一看,是个信封。我心脏剧烈地跳动,感觉好像要跳到嗓子眼了,我狐疑:是给我的?信封并没有封口,我几步跑到一个路灯下,双手抖抖颤颤地拿出信。
她在信里写道:“其实我也喜欢你很久了,直到前天晚上看了你写给我的信,我才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你约我今晚见面,自我和你坐到对面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既然你为了我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那我也放下我的矜持……”
天啊,她这封信就在我的对面、在我的眼皮底下写的,怪不得刚才往操场走的路上她说去小卖部买点什么。
后来我才知道,老大在给她写的信里竟然没敢署名。那晚约会的时候,老大一个人心虚,想叫上我给他壮胆。但是,真看到女同乡出现的那一刻,老大却顿时没了勇气,临阵脱逃了。而这,恰恰阴差阳错地帮了我的大忙,成就了我的好事,真是天上掉下来的爱情啊。
几年后,女同乡早已成了我的妻子,老大当然也娶了老婆。
B. 求推荐短篇校园小说、小清新的
何以笙箫默
童以若的校园小说都很好
校园至尊:王牌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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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我都看过很不错
C. 谁知道好看的青春校园短篇小说
1059566785 她空间有好多小说的 可以借鉴一下。
D. 短篇暖心校园爱情故事_感人校园爱情小故事
真正爱一个人,你绝对不会计较那么多,更不会在意世人的评判。因为在你的眼里,她有着世人看不到的优点,有着专属于你的美丽。校园 爱情 故事 大多数都是比较暖心的,因为彼此之间的纯洁,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暖心校园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暖心校园爱情故事篇一
大学里第一次上视听课,老师放的是英语原声电影《爱情故事》。影片结尾,奥利弗坐在哈佛大学溜冰场的长条椅上,面对一天一地的白雪回忆他和简的点点滴滴……他听到有人哭,以为是影片中的声音。转回头,发现是坐在自己身边的同学,丁小菲。还好,手绢刚刚洗过,他勇敢地递给她,一起递过去的还有他对她的欢喜。那次的视听作业有两个人做得最好,一个是故事梗概写得好,一个是经典对白抓得准。丁小菲和段青云,视听课老师在第二周的视听课上表扬了他们。
“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爱,是用不着说对不起的)。”青云有些心虚,他早知道这句话的。
第一次看英语原声电影,他其实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懵懵懂懂。丁小菲和段青云,多么协调的名字。他那时只有17岁,是班里最小的学生,所有的同学都喊他小弟弟。从小就是一个自立的人,在她面前,忽然间感觉到自己的脆弱。第一次,为一个女生睡不好觉。周末,段青云的妈妈来学校看儿子,学生们正聚在大礼堂看表演,碰巧遇到丁小菲。丁小菲热情地领着她去校外的小餐馆吃饭,然后找到段青云。夜里,顺理成章地住到她的铺上。他请她吃饭,请她看电影,送她小礼物,打着感谢她招待妈妈的旗号,两个人交往由此增多。他去女生寝室,管理员会问:“又去找你姐是吧?”他点头。有人起哄,干脆就认了这个姐姐吧。也好,这样的接近更名正言顺。两个人煞有介事地在女生寝室里跪地拜天。旁边有人信手在墙上刻下了丁小菲和段青云于某年某月某日结拜姐弟的字样。临近 春节 ,有急不可耐的学生在校园里放起了烟花。她拉起他的手:“走,姐带你下去看烟花。”他在家中排行老大,那一刻,真的有做弟弟的幸福感觉。
又一年的春季开学,她带来家乡的糍粑、麻糖分给同学。他到校最晚,去教室上课,她递给他一个铁盒子,亲热地搂住他的肩膀:“给我弟弟留的最多。”5月初,天气微凉。晚上11点多,她在楼下无所顾忌地大喊:“弟弟,我是你姐!快下来!”很多男生就从窗口探出头,捏着腔学她:“小弟弟,快下来!”他重又穿好衣服,下去陪她照像。假装很亲热的姐弟俩,还是有些男女之间的距离。有一天,她从学校旁边的枫树林里钻出来,对着有点诧异的他介绍旁边的男生:“这是你姐夫。”据说是她高中时代的初恋,本校一年级的新生。
那片树林一直是历届学生谈恋爱的地方,他从来没想过去那儿。一时间,两个人如胶似漆,段青云成了多余的人。两个月未过,她哭着来找他。他不知为啥,希望是他们分手的消息。她不说,只让他找一辆自行车带着她出去。他不停地追问,是想得到证实。她哭得更厉害,说你还小,不懂的。他黯然神伤,弟弟这个角色到底要演多久?她哭得没有力气,整个身体伏在他的背上,这是两个人最近的距离,也是他最熟悉的亲近方式。他有些慌张,车子颠了一下。她的手臂就势伸开来,圈住他的腰,依旧是梨花带雨,泅湿了衣衫,浸入肌肤。像数百条毛毛虫的触觉,激起他的每一根神经。她为他洗衣服,缝扣子,取笑他和女生的点滴交往,眼神里泛着弟弟终于长大了的欣慰。可是,她的名字却挤满了他大学4年的 日记 本。
在他的无助的眼神中,她又开始新的恋情,对方是系里的辅导员。他讨厌新姐夫,看他的时候总是怪怪的眼神。那个辅导员曾经问过他,喜不喜欢丁小菲。他坚定地给了对方一个字:不。他不喜欢她,只是爱她,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看得出来,新姐夫其实不爱她。 毕业 ,她的第二次大学恋情也自然结束。那晚,英语系全班30位同学把教室当餐厅,吃散伙饭。有人拼命地喝酒,拼命地说着道别的套话。夸张的语言,掩饰着分别的伤痛。他不,他只是和每一个人碰杯,相信这不是永别。第二天一早,她来敲门。他感觉头脑是闷的,起身四望,寝室里已经没有一个人。他睡在上铺,她垫着小凳子和他说话。她像4年前一样,眼泪汪汪,即使姐弟,如此分别也会断肠。她11点的火车,他要送她去车站,她不许:“有人送我的。”终于要分别了,她上来拥抱他,那是他们的第二次相拥。第一次是她失恋,她无助地贴在他的背后。对不起,这4年,姐姐没有照顾到你,她的嗓音有些喑哑。
他又一次想起《爱情故事》中的那句对白:“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爱,是用不着说对不起的)。”这是生离,那是死别。有时候,生离的痛楚更伤人。8月份,她在电话里告诉他,她已经和孝感市重点高中签了合同。快要挂上电话时,她顺口问了一句:“我们学校还需要一个英语老师,你想不想来?”他不假思索地应下来,好啊好啊。她已经抛弃过去,这次邀请或者就是一个暗示。
他坐长长的火车去她的城市。在推推搡搡中挤出车站,旋即被听不清楚的湖北方言包围。他突然生出孤独,像虫子噬咬着他的心。他更加急切地想见到她,扒上一辆载沙的货车奔向她乡下的家。凌晨4点多找到她家,连她也感到不可思议。她亲热地向她妈妈说着他们结拜的事,并极力撺掇他也叫妈妈。他不敢拒绝,怕老人看出自己当初结拜的心思。他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她在他面前说“我们孝感”,喜欢她说“咱爸咱妈”,喜欢她对着他就这样一辈子用“我们”两个字。他父母只有他一个儿子,早已为他联系好了工作。他却抛下一切,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和一个熟悉的人,开始新的生活。
他早已习惯叫姐,只是他们的姓氏暴露了彼此的身份。免不了被议论,他希望她能由此想到自己的苦心。她又来说对不起,怕因为她影响了他的婚姻。她闪电一般结婚,像她一贯的恋情。对象是 教育 局的一名公务员,他最后一线希望破灭。婚宴那晚,他再次喝醉。嘴里喊着姐夫,心里已千疮百孔。她给他张罗女朋友,一个一个被否定。
24岁那年,娶了她的表妹。即使不做世上最亲的人,也要做一个血缘上的亲戚。结婚前夜,她有些伤感,不是爱,只是惯性的占有。就像她骑了10年的自行车,已经破旧不堪了,可一旦有人要它,还是有点不舍。姐夫是个正直的人,也爱她,看得出来,她是幸福的,他在心里安慰着自己。老婆孩子都有了,他的生活也波澜不惊。两年后,姐夫升为副局长,他也成为学校的教务主任。
被查出肺炎那年,她25岁。一边输液一边上课,终于虚弱得站立不住了,才去武汉检查,肺癌晚期。接着就是痛苦的治疗。头发慢慢脱落,经济上也已无法为继。他找老婆要存折,遭到拒绝,表姐都快死的人了,还有什么治的。他第一次动手打了老婆:“你乌鸦嘴!她可是你表姐啊,很快就会好的。”他揣着借来的两千元钱,去看她。看到她瘦成一堆骨头,心疼不已。泪腺却还是发达,纵横满面。她握住他的手:“是姐让你背井离乡来到这儿,姐也知道你的心思。可是,姐不想失去你这样的弟弟。恐怕姐这辈子是还不起你的情了,对不起……”听到此,他也倍感委屈,泪水盈面。她还不忘说对不起,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他们共同看过的《爱情故事》。她就要像电影中的简一样离开尘世了,他遗憾的是,在同样的悲剧中,自己甚至不是她的奥利弗。藏在暗处千回百转地爱了她那么多年,她在他的心里早已是最爱的人。有3个字,他不曾对她说起过,从不。还有3个字,他一直隐忍着,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4天以后,她去了,体重只有27公斤。天气正热,当地的习俗是,灵堂要设在太阳能照射得到的地方。他张罗着追悼会的一切,车辆,灵棚,悼词……姐夫召集她的娘家人开会,问有没有什么要求。他站起来,一二三四地讲了好多条,是对她最后的敬意,绝不是无理取闹。
尸体火化,护送灵柩回姐夫乡下的老家。他坐在颠簸的车子里一言不发,没有一滴眼泪。身上的衣服像水洗过一样,他知道,除了眼睛,他的全身都在落泪。丧事结束,他伏在老婆的怀里,像个孩子一样呜呜地哭出来。向妻子道歉,不该动手打她:“对不起,对不起……”在别人的城市里呆了那么久,根却只扎在一个人的身上。人既然走了,还漂在那里有何意义?
秋季开学,他仓促地调回了自己的老家。有人说,故乡其实就是有你最爱的人坟茔的地方。孝感,算不算他的故乡?
E.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分享几则关于青春的励志小说,希望大家喜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供大家参阅!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对不起,青春
那个男生总是单手插兜,站在教室的窗边时,金灿灿的阳光总会洒满脸庞,偶尔耸耸肩,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表情。
像所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样,在看见他的一刹那,她便不由自主地心动了。
后来她打听到,他喜欢收藏邮票,于是买了好多,各种样式的都有,常常放在手中仔细地摩挲,幻想着有一天这枚自己接触过的邮票能被他触碰。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迟迟没敢送出去,站在他身边已经是一种奢侈了,她不敢追寻更多。当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出现在全校前几名的位置——她觉得自己离他又远了一大截。
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学,正如所有青春里的痴情人一样,在室友呼吸均匀的时候,自己却猫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如同小偷一般地做令人头昏脑涨的物理题。学累了,就想一想他。困了,就骂自己。委屈了,就自己一个人抽泣一会儿。
那一天她学到了凌晨,总觉得他在叫自己的名字,虽然知道是幻觉,却还是蹑手蹑脚地起来,看着窗外发呆,看着太阳慢慢出来,她第一次知道等待的滋味多么煎熬,就像耗尽了整个生命。
她也开始研究邮票,其实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邮票有那么深厚的历史,竟然有那么多讲究,脸贴着屏幕不敢有一丝怠慢,这就是他喜欢的东西啊。久而久之,室友都开始避开她,因为她睡得越来越晚,越来越孤僻,不是捧着物理题就是盯着手机屏幕,要么就是在班级里偷偷摸摸而又害羞地用眼神追逐某一个人。前两样室友不一定能看明白,但是最后一种举动,是人都看得出来,是因为那个帅哥。
某一日,她正要上厕所,在操场上走着,却突然被人拖进厕所与墙壁之间的夹角里。面前站着学校的女老大,她一把拽起她的辫子,然后暴怒地甩到地上:“你什么意思?”
“我……怎么了?”她被无来由的质问吓了一跳,眼泪马上奔涌而出。
“你怎么了?你整天盯着他看,你什么意思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你课桌里有他最喜欢的邮票!是不是他给的?”她摇着头说不是,却印证了她喜欢他,于是对面的人抡起一拳便开始打。
她蜷在角落里,是那么无助,只能任凭身上的疼痛蔓延到心里。最后自己鼻青脸肿地回到宿舍,也没有人敢关心,因为关心她就是和那个女生过不去。她一头栽倒在小床上,痛哭起来。
从那以后,她没有停止喜欢他,只是比以往更加谨慎了。那些邮票被那个女老大给扔了,不过自己可以再买——即使她不会送出去。
自己就是那么卑微,连送出邮票的勇气都没有,毕竟他那么完美啊。他几乎不用努力就可以为班级争光,可是自己即使废寝忘食地学,也只能保持班级中游的成绩;他笑起来永远那么好看,可是自己的脸上布满雀斑;他举手投足都那么酷,可是自己笨拙得像一个傻子;他永远是班级里的焦点,可是自己那么默默无闻。
直到毕业,她也没有把邮票送出去,剩下的只是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臆想而已。床下慢慢积攒了四大盒邮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只是有的时候,活累了,便会拿出来看一看,好像那个少年还在自己身边。
那些年华,无论是什么样子,无论有多少瑕疵与遗憾,都会被人铭记。因为在那个年纪遇见令自己心动的人,并且竭尽全力地、默默地爱过了,便是一个普通人的最美的经历。
而她面对转瞬即逝的岁月,只能叹一口气:对不起,青春,我曾那么怯弱而平凡。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有担当的青春更精彩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做公益是件门槛很高的事情,不仅要有足够多的金钱和时间,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如果有人告诉你动动手指,不花一分钱就能做公益,不仅利人而且利己,你是不是会产生做公益的冲动呢?有这样的一个90后大学生,创办了一种全新的公益平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公益成为可能,他就是米公益的创始人王子。
王子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虽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他却不热衷啃老享受,而是想着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在上大学期间,他和同学就经常参加一些志愿活动,而有件事情触动了他想创新公益的想法。
有一年,他跟随广州志愿服务队到敬老院送温暖,他们陪老人们说笑聊天,喂老人吃水果点心,老人都非常开心。期间,一个老爷爷调侃地说,“像你们这样经常来的人不多,很多人献爱心是带着任务来的,本心里不是心甘情愿的。有些人送来用的东西,送完就走了,也不管你会用不会用,也不管坏了咋办,连个回访也没有。”
老爷爷有些不顺耳的话给了王子的灵魂很大的触动。反思社会上,确实很多献爱心送温暖都流于形式,使好事变成让人尴尬的事。可如何才能让大家心甘情愿做公益,又乐在其中呢?
2012年底,即将大学毕业的王子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学莫子皓,因为当时两人皆因成绩优异分别被保送北大和清华研究生,正好无事可做。两个充满激情的年轻人一拍即合,决心做人人都能参与的公益。
他们拿出了自己的10万元奖学金,组建了开发团队,利用对互联网熟悉的优势,推出了一款健康有趣的米公益App,手机用户只要动动手指,然后按照提示扭扭脖子、伸展四肢、给家人打电话、做运动、学知识,就能获得虚拟“米币”从而兑换物资,再指定捐赠给某个公益活动。既向人们在细微处传递了健康生活的理念,也轻松地点燃了普通人的公益梦想。
起初,王子周围的同学对他们的做法嗤之以鼻,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事情确实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前期,为了解公益的需求,他们走访了多家民间公益组织,虽然整天累得精疲力竭,但他们累并快乐着。他们了解了更多需要捐助者的切实需求,如有的公益组织需要玩具,有的需要衣物,有的需要一些知识的培训,有的需要工作岗位等等,这对他们设计对口捐助,提高公益的效率奠定了基础。
米公益的平台搭好后,接下来要找到捐赠企业。王子缺少和企业打交道的经验,于是在微博上艾特了数家企业的领导,只有少数几家回复他,大多企业都不肯和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去冒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北京的几家公司和他们达成了合作,令王子欣喜若狂。企业捐赠了物品,王子可以根据企业的特征为其找到不同的公益渠道,并在米公益的所有平台上给予宣传,比企业纯拿出钱来做广告,更能让人接受,效果反而好的多。
为了宣传米公益,他们建了官网、微博、微信,他们从微博上传了公益项目视频进行宣传,并给一些大V们发私信请求给予推广,却遭到网友投诉,原因是散布不实信息,有打公益的名行骗的嫌疑,结果账号被封杀多次。在微信上宣传,网友还在质疑,他们的物资是否真的捐出去了,会不会被他们变卖私吞?
由于人们对米公益的认知不足,加上这个年代诚信缺失,他们的一腔热情遭到了质疑。做好事怎么就这么难呢?这个问题经常困扰着王子。尽管如此,现实中的艰难却挡不住公益带给他们的满足感,正如王子所说:“快乐有两种:自己快乐,让别人快乐。从米公益里,这两种快乐我都能感受到。”
自从2013年7月17日,米公益正式上线,与他们合作的公益组织和企业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当当网、京东商城等。如今,米公益已经成功策划了多次线上公益活动,10万“米农”在不同的公益项目中献出爱心,有为盲童录制有声读物公益项目募捐,有为自闭症儿童送玩具,为西藏学生捐赠毛衣等等。而更多的网友不仅线上“买米送米”,还热心线下公益活动。他们在不断地传播着正能量,这令王子非常自豪和开心,真实感受到:做公益真的没那么难。
王子曾在一次演讲中说:“在公众眼里,90后是享乐、脆弱、自私又叛逆的,我想让大家知道90后也有责任,也有担当,因为经过磨励的青春更饱满,有担当的青春更精彩!”
同样是青春年华,怎么度过是个人的自由,而只有那些担当的青春才更厚重、更有价值。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青春的纸条
“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那时,我还在初三读书,正是情感懵懂的时候。同桌是个女生,一个很美的女孩,一笑,让人心中一片明亮,好像面对一片春草,一片山花,十分舒畅。
女孩爱笑,爱叽叽喳喳地说话。说话时,望着人,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仿佛蝶翅一般,给人带来一片清凉。
有一天上午第四节课,是班主任王老师的。他是带语文的,戴着一副眼镜,能说会道,而且古诗词基本功很好,随便一首词,分析得鸟语花香春光灿烂,让我们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可是,他又有一个缺点。
他把班上女生男生看得忒紧,不许走得太近,不许有恋爱迹象,用他的话说:“豆子大的娃娃,好好读书。”
谁知,那天上课时,就发生一件事。
当时,他正在滔滔不绝地讲课,眼睛突然一斜,马上停下了,然后快步走到我面前,伸出手说:“拿出来!”我红了脸,左顾右盼,假装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暗地里,把手中一张纸条揉成团,悄悄丢在地上。谁知,这个细小的动作仍被他看见了。他俯下身子,拾起那个纸团,严肃地对大家说:“这是吴晓蒙给周至的纸条。”吴晓蒙,是那个女生。周至,就是我。
他说,自己最近经常听到有同学反映,说我们两人走得很近,总有些不信,不料,今天竟让自己抓了个现场。
说完,他得意地转身问同学们:“我曾经说过,这样的纸条抓住该怎么办?”
大家听了,异口同声地回答:“读!”
他打开来看看,眉毛一跳,瞪大了眼。大家以为他不想读,都起哄道:“读,读。”他点点头,咳嗽一声,字正腔圆地读起来:“周至同学你好,你的英语那么棒,能教一下我吗?我特想考上重点高中。”
他读完,露出一脸失望的神情,笑着道:“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回事。”
大家都不说话了,望着我们俩。
他叹了口气:“看来,是我想错了,把同学们的关系想得太复杂了。现在,我得向他们道歉。”
他说完,真的向我们道歉了。接着,他向全班同学号召,向吴晓蒙和周至同学学习,一个桌子组成一个学习小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而且,他当场预言,吴晓蒙同学和周至同学有如此认真的学习态度,中考一定能考上重点中学。
全班同学听了,都鼓起掌来。
他笑着,把纸条随手装入衣兜,也跟着鼓起掌。
我和吴晓蒙都红了脸,很不好意思地低着头。
以后,我们班竟然没有早恋现象发生,即使有这样苗头的学生,也停止了。大家整日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学习,如一群鸟儿。我,还有吴晓蒙,竟然成了大家效仿的对象。我们当然不甘落后,不只是我们成了大家的榜样,更因为,王老师在课堂上为我们打了保票,说我们一定能考上重点高中的。
那年,我们班考得出奇地好。
我和吴晓蒙都如愿以偿,考上了重点高中。
临走,王老师拿出那张纸条,悄悄还给了我。那张纸条上写:周至,我很喜欢你,你呢?
纸条的背面,是一行龙飞凤舞的字,是王老师的:芽儿只有茁壮成长,将来,才会长成大树,才会在事业上开出红硕的花朵,否则,只能早早凋谢。我相信,我的学生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这张纸条,我一直夹在笔记本中。
多少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已经忘记,独有那件事,还有那个善意的谎言,以及那张纸条,我永远忘不了。因为,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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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
爱是对的,错的只是我们还没学会去爱,就那么急着去爱。 爱是天性,懂得爱的各种形态与变化则是智慧。也许你遇到了对的人,却还没准备好去爱一个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校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一:
他就在隔壁班,离我很近,又很远,不会时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几次我去接水或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偶然看见他安静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过多停留,生怕他看见我,于是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开心,唇边会拘起笑意,几乎要发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么,喜欢什么,成绩如何,性格怎样,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好像初一时,也是见了那人一面,就决定喜欢,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那时的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想象他有一个好听或严肃的名字,两个字或是三个字。既然是班长,那么成绩会很好,又是物理老师班的学生,理科也不会差。看起来很温柔,不像是坏学生,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过他的班级。正要走到他班级的后门时,他却从前门施施然出来了,穿着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为太冷所以没穿了)。他往离门口有几步远的窗户那里走,我往没几步远的前门处走,只不到两米多的距离,他却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还往这边看。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我,因为我被他的突然出现扰乱了手脚,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无法突破,只好硬着头皮,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视线越过他看向更远的前方,匆匆忙忙地与他错开。
其实是想擦肩而过的,只可惜我没那个勇气,他也没给我机会,就这么错开,像是在道口分开的铁轨。
有时会想到,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么在一起以后会是怎样?他会牵着我的手,轻轻地拥抱我,或是微皱着眉头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他会在下课后等我,会帮我提有些沉的水壶,会陪我去很远的隔了三座教学楼的信箱处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会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会心满意足。
不敢主动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场冲动里丧失了信心和勇气,害怕被再次拒绝,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别人当做课余的闲话谈论……
越长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时候那样勇敢。
就这样吧,就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不必担忧对方什么时候会变心,不必担忧莫名的烦恼,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记得运动会入场前的准备,看见他把他们班文艺委员的鲜花别在耳鬓,竟叫人移不开眼去,他皮肤白,再加上耳边一朵娇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连本班体委的唠叨也听不见。上场时他们班在我们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着整齐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后在 口号 喊完时信手把花向空中抛去——我简直要忘记接下来应该在上场后做什么动作了。
歌咏比赛时,那么巧,我们候场时,他们在上面的台子上比赛,看他认真地唱着,有条不紊地做着手语舞,倒衬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师颇有手忙脚乱的意味。等到我们班也比完,坐在看台上后,我便假装不经意地往他那边看——嗬!竟然盘起腿坐着!有点想笑,赶紧轻咳一声,敛住情绪,可他好像是发现了我一般,好几次都往这边看——我不敢再看他了,于是闭起眼睛听着其他班的合唱。
应该是没有发现,毕竟自己也不算显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听到他的声音,不记得或是根本就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声音很好听,像是云朵缓缓飘过天空的感觉。于是更喜欢,也更怕他发现我。
但他大抵是永远不会发现我了,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让自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这么一个念想,就足够了。暗恋这种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了。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二:
最近一直在循环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头质感的嗓音,让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场邂逅,想到河岸边摇摇晃晃的水灯笼,和如墨夜色里氤氲而上的烟雾。
这首歌太过动人,当然我并不否认是我的恋声癖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种与爱情撞个满怀的感觉打动了我。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见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孩儿,阳光能融化掉有着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镜,下巴的弧度坚硬而柔软,像太阳的神祗一样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脏跳动的声音,像擦肩而过后仍然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痕迹。
我看过一篇 文章 叫《当我爱上路边女孩时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爱太深了,我们的心还小,触不到它。相比于“爱”我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欢”来诠释。爱需要太多太多的白发,喜欢只是一刹那的心动,一秒钟的花开。
我喜欢夏夏,因为她和我很像,她随时能让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有温暖的皮毛湿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欢天蓝色的裙子,因为天蓝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让我变得更美;我还喜欢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欢他们的理由也许只是 篮球 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节体育课的一次回头,他的笑容点亮了我的眼睛。
我写了这么多的我喜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句话这样说: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喜欢一件衣服是因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经把它奉为真理,现在却突然明白,喜欢,像一座灯火璀璨的大楼,总归要一个稳固的地基去支撑它。没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只有爱着什么的时候,是说不出来话的。像爸爸爱妈妈,像每一个人爱着他的国家。
家长们总把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妈如果知道我喜欢过而且还喜欢着这么多男生的时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说教那个男孩有多么不值得爱,你现在的年纪有多么不该浪费在爱情上。当你试图和家长们解释“喜欢”与“爱”的区别时,他们有限的脑内存是铁定无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因为种子被种在了错误的季节,就注定没有机会发芽,没有机会看看这世界的美丽了吗?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红线拴住了。我这一生也许会遇见很多男孩,但总会受红线的牵引去找到那个他。也许会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间值得喜欢,但只有一个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爱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时光的神话抵达我面前之前,我也许还会喜欢很多人。别骂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样,“这么年轻,我还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喜欢谁,多不对。”
可是只有我的心足够强大了,才会去说爱吧。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三:
校外教学那天,天气冷得几乎睁不开眼。我饿着肚子急急忙忙赶到集合点,被催去跳绳还崴了脚,瞪着眼睛快要哭出来,满心都是抱怨。大家都跑去看接力赛的时候,我独自缩成一团,想着“今天真是太糟糕了”、“衣服穿少了,回去得感冒吧”,绝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
这时回到集合点来的他正好看到人群后面那个被风吹得无比狼狈的我,哆哆嗦嗦地跑来,明明自己也冻得脸色发白,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脱得只剩一件短袖,把外套和衬衫全堆在我背上,还得意地从包里抽出一个小号毛毯,牢牢裹住我的脖子。
我呆愣愣地看他,他就皱着眉头说“嘴唇的颜色好糟糕啊”。这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瘦男孩每次一皱眉整张脸就变得非常惹人发笑,不太大的眼睛简直要挤到一块儿去了,让人看了忽然就觉得心情好起来。
我把手递给他,他咕哝一句“好冷啊”,就直接揣进怀里焐着,一边还碎碎念“前辈们真是有干劲,我还差得远”、“早晨就发信息给你怎么还忘记呢”、“其实我还蛮清闲的,刚刚早点儿回来就好了”……
鼻子有点儿痛,我眨了几次眼,大概有模糊地“嗯”过几声当做回答。他瞄我一眼,就扯着我找了个人群的缝隙让我看接力赛,还不停问着“从这里能看到吗”、“要不要再站过来一点儿”。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天气终于放晴了一些,可风还是挺大,吹得我打哆嗦。我紧紧裹着毯子和一层又一层不属于自己的衣裳,和他两个人站在人群的后方。他忽然从背后将手环上我的肩膀,轻微的重力失衡后,背上贴着一个暖暖的胸膛。心跳声那么近,清晰可闻。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嘲笑过这句话的我,原来也有后悔的一天。
为了他早起梳妆打扮,在超市里拼命地思考“他会喜欢吃什么”;重感冒抽着鼻涕,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又可以请假偷懒了”,而是“要快点儿好起来;不能传染给他”。想要再近一点儿、再待久一点儿……所有这些自己曾经嘲笑过的傻事,原来只是因为“喜欢”两个字,就会付诸实践变成现实。
人真是会变的啊。
就好像面对“烂桃花”的穷追猛打,以前的他只是苦着脸帮我拖住对方,现在却学会了态度强硬地将我扯到一旁,一脸“我们甜蜜我们的,你一边看去吧”的别扭表情。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地铁上给女孩子让座的好绅士,现在却挤挤也硬要塞进我身边的小空隙里,把我困得直耷拉的脑袋揽到他的肩膀上,告诉我还有很远睡吧没关系。结果家里人发来的信息把我吵醒,他郁闷地看我在手机上啪啪啪地用拼音打字,问我发给谁。我说发给我最喜欢最帅气最有男人味的老爸,他便皱着脸发誓要去学中文。我大惊地问:“难道你要偷窥我的短信?”他说:“不是啦,学了你的语言就可以看懂你写的东西。”
我们一起去水族馆看企鹅和鲨鱼,路上走过一对对的情侣。在这个全民浓妆的国度里,总是素面朝天的我难得一次在脸上认真地涂了几笔,心里居然还会纠结不安,“不戴眼镜会不会显得脸很大”、“眼线有没有花”、“粉底掉光了会露出黑眼圈吧”……而他,却摸摸我的头,说:“不用特地这样的,平常就够可爱啦。”觉得好笑又可气的同时,心里痒痒的那种感觉,应该就是甜蜜吧?
而闺密也开始毫不留情地揭发我:“明明夏天之前一点儿干劲都没有,甚至被指责出勤率过低,最近却干劲满满地每天早早来学校,到底是想看谁呀?”我怒而反驳,“夏天是因为身体状况差和想家”、“现在身体好了专业课也好玩了”,等等,心里却在担心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吧……真是好没面子,这么容易被看出来吗?
不过想到那个可怜兮兮跟我抱怨“明天又是周一啊不想去学校”,顿了一会儿又说“不过想见面啊周一还是快点儿来吧”的男孩子,我就忍不住又笑起来。
原来如此,那种想要在一起的心情,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H. 校园小说短篇 随笔 六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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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生日宴】
齐芳雅要被气死了。
今天是她15岁生日,她那手握上亿财产的老爹开了一个大舞会,邀请了各位在商业界有名的人物,不过齐芳雅对经商没什么兴趣,要不是宁宸来了,她才不会参加这种无聊的舞会。
宁宸是齐芳雅所在的贵族学校中有名的人物,父亲是国内商业界的第二大奇才,钢琴十级,会拉小提琴,是校篮球队的前锋。多才多艺不说,自从他来了,学校各种考试的榜单上第一个名字总是他,简直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齐芳雅今天专门穿了一件镶满珠宝的毛呢外套,下身粉白相间的大公主裙,长长的棕色卷发及腰,既有公主的高贵,又不失少女的俏皮可爱。
一身白色燕尾服的宁宸风度翩翩地走了进来,齐芳雅闪烁的目光随着他身后女子的入场一下子暗淡了下来。
她一头干净的短发,五官十分清秀,天蓝色的长裙像一抹火焰飞舞在空中,她的眼睛犹如星辰一般明亮却也如潭水般深邃冰冷,浑身散发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和神秘。
齐芳雅看出来了,从竺菱进来的一刻起,她自带的强大气场就已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尽管她只是在走路,一句话也没说。
【第一章:完】
【第二章:赌局】
悠扬的音乐,空气中弥漫着清甜的酒香和糕点的味道,竺菱皱了皱眉,冰蓝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不耐烦,但又好像想到了什么,不觉加快了脚步……
扶梯旁,她端着酒杯,樱唇轻抿一口红酒,看着舞厅中富贵人家的假言相好,厌烦地转过身,靠在护栏上。要不是她那烦人的老爸,也不用费尽心思和宁宸赌这个局,更不用搞一条这么夸张的裙子,来这个破地方,看着一群肤浅的人勾心斗角。
时间回溯到上周五,她约宁宸到小树林。“你要当学生会主席?!“怎么,舍不得让给我?”“反正我也不想当,随便你,不过我怎么帮你?”竺菱的嘴角勾起一丝微笑“这个简单,你现在可正是老师跟前大红大紫的名人,你推荐我,老师自然会听,剩下的你就不用管了。”宁宸一只手撑在树干上,微翘了一下嘴角,“那你拿什么报答我?”
高贵古雅的回旋梯上,一双修长的手缓缓抚上,一袭白衣的宁宸走了上来,端了一杯酒坐在竺菱对面,竺菱扫了他一眼,一想到这个奇葩的条件就气愤不已,转身走进了贵宾休息室。
宁宸凝望着她的背影,突然对这个孤傲的女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殊不知,他一时的想法竟改变了他们一生的命运。
此时,楼下一道炙热目光像是要把楼上发生的一切穿透,红唇被咬破,渗出丝丝鲜血……
【第二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