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师德
教育部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明确指出,禁止教职工与学生建立恋爱关系。若要预防这种事发生,需要从思想教育以及惩罚措施等方面着手。
有些老师管不住自己,这就需要学校或教育部门设定惩罚,让老师明白,若是与学生发生了恋爱关系,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要遭受怎样的处罚。
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是为了让孩子学习知识,而不是让某些伪君子为所欲为。所以,身为老师一定要遵守师德,保护好学生,让孩子们顺利毕业。
⑵ 幼儿园卫生防疫需要强调什么
一、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今年以来,教育部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和全国中小学安全管理培训工作。针对今年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一些突发事件,又和公安部一起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总的来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和老师都是努力的,在目前各方面条件还不非常具备的情况下,已经尽了很大努力来减少和降低学校安全事故;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校长都能在事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应当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和老师是高度重视的,是尽心尽力的,学校安全工作得到一定加强,各类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大大减少了学生群发性灾难事故。2004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比2003年下降10.15%。根据今年1至10月各地上报的信息统计,中小学安全事故总数较去年同期下降53.4%,死亡学生人数下降8.7%,受伤和感染疫病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74.37%,特别是各类学校责任事故大大下降。这说明,只要我们切实重视,认真负责地把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安全事故不是不能避免的。但是,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学校安全事故又陆续出现,而且重大恶性事故增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社会治安情况复杂,很多事故是“天灾人祸”所致;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有些地方和学校安全工作松懈麻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现将近期各地一些学校安全事故通报如下:一是交通事故造成学生重大伤亡:11月14日清晨,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二中组织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在公路上跑操,在学生返校途中,一辆东风带挂货车由于司机疲劳驾驶,直接撞向跑操学生队伍,酿成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目前事故共造成20名学生和1名教师死亡,18名学生受伤。那天早晨,学校派出了17位教师跟队跑操,应当说非常努力了,但还是发生了令人痛心的重大伤亡事件。二是学校楼梯踩踏事故:10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晚自习课下课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17名学生受伤。三是伤害学生的刑事案件令人发指:9月5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将湖南衡阳市南岳区小学学生文某以其母亲生病为由从学校骗出,随后向其家长勒索赎金。9月7日民警将歹徒抓获时,发现这位小学生已经死亡。四是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6月16日,安徽省泗县大庄镇部分中小学校违规给学生接种“甲肝疫苗”后发生群体性心应性反应。11月14日,陕西宝鸡市陇县新集川乡中心小学发生21名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现已初步认定为“毒鼠强”中毒事件。这些血的教训,对我们来说刻骨铭心。反映了当前整体社会安全工作严峻,也反映了我们学校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能力薄弱,暴露出我们在学校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这些事故十分严重,必须彻查严处。要求各级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把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管理工作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严防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故。我们要认真学习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青少年在校期间的生命安全,是学校工作第一位的责任。我总是记得李岚清同志讲过的一段话:“每见到一份事故报告,都要引起我一阵阵心痛。尽管许多事故最终都能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但人死不能复生,亡羊补牢,毕竟为时已晚。人死了,还谈什么教书育人呢?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要不断加深‘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观念和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在这方面来不得半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否则悔之晚矣!”千真万确!一段时间以来,最让我们揪心的是不断看到各种各样的事故报告。看到无情的安全事故夺走了一个个年轻的生命,我们真是忧心如焚,夜不能寐。同志们都是教育工作者,人民群众把他们的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上,把他们的希望、把祖国的未来交到我们手上,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家,学生在学校出现意外,我们是没有法向国家向人民交代的。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人才,学校的一切任务是为了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肩负责任的重大,“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对于保证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广大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未来。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可能是社会上各种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会不断暴露出来,目前的交通、治安、食品和卫生等许多方面的社会管理也还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的速度,而学校是社会中人群比较集中的地区,又都是未成年人,是目前社会中最需要保护的群体,很容易成为各种安全事故的易发地和多发地,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会发生,从来没有过的事故也会出现,不允许我们有稍微的疏忽和麻痹大意,我们对此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工作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重视重视再重视,尽心尽心再尽心。越是学校各方面条件不具备,校长和老师的责任心就越显得重要。校长和老师多一分责任,学生就会多一分安全;工作中多一分细心,学生就会多一分呵护。我们一方面要呼吁各级政府增加教育投入,不断完善学校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工作体系,创造安全合格的校园环境;另一方面,在外部条件还一时不能完善的条件下,更要增强学校自身的责任意识,把学校工作做实做细,充分调动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依靠我们扎实的工作、严格的管理和精心的关爱,去弥补外部条件的不足,把各种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的程度。学校再困难,也要为学生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这是我们神圣的责任,崇高的使命。二、学校安全工作必须从严管理,落实责任近年来,教育事业有了迅速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另外一些问题,这就是学校管理相对滞后,工作相当粗放。一些地方对学校安全隐患往往视而不见,习以为常,出事前是熟视无睹,一出事则后悔莫及。对可能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没有引起足够警觉和重视,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和制度性的预防要求。今后,随着学校学条件的逐步改善和政府投入的不断增加,这种粗放式的学校管理和听天由命的工作状态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从严治教,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必须成为新时期教育工作的当务之急。首先要立足于学校,把安全责任落实在基层。学校必须为师生安全筑起第一道防线,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学校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关注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责任。要统筹兼顾、全面设防,绝不能出现丝毫疏漏,要做到管好自己的门,管好
⑶ 如何加强教师师德管理预防未成年人学生受侵害
<<青少年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对学生实施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节处罚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尚不够行政处罚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青少年权益,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各主管部门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危害青少年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民族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民族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
<<教师法>>
第三十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前款第(二)、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对教师体罚学生做出了相应的禁止规定。
同时还违反了人格权,生命健康权,
⑷ 如何预防师德失范事件发生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明确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研究生导师,实行一票否决;3月,教育部等5部门还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强调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课程的必修模块。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李建强指出,很多高校都加强了师德规范建设力度,比如评优晋升师德一票否决制、科研学术道德规范、教学要求规范等。另外,很多学校成立了教师工作部,主要统筹教师的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在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过程中加强思想引领和制度规范,统筹推进教书育人实效。内容来源于光明日报
⑸ “预防校园侵害‘自护金点子’”
一、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二、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出发,教育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目标要求: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在全校师生中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并把此项活动与师德教风建设和“勤俭自强”创建文明校园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动员、典型教育、自我反思、检查督导,大力提高师生自身素质,促进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6日-4月1日)
1、利用周一教师例会时间,召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动员会,组织学习“八荣、八耻”的具体内容,理解其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印发“八荣八耻”材料至各年级、各班、各处室,使全校师生了解“八荣八耻”内容。各班要将材料或宣传画张贴上墙。
3、在校园内布置“八荣八耻”宣传栏,营造学习氛围。
(二)活动开展阶段(4月2日-7月1日)
1、全体教职工要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认真学习“八荣八耻”内容,以“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题写一篇征文,于下周一上午分别交所属年级、处室负责人,收交结果记入职业道德考核。
2、各班要举办学习“八荣八耻”主题班会,针对学生的特点设计教育内容,由浅入深、循循善诱,使“八荣八耻”的教育内容入眼、入耳、入脑、入口、入心,使学生能熟记具体内容,学校于本周内抽查学生记诵情况,使之内化成学生的自觉行为和基本的道德情感。
3、周一升旗仪式,由校团委以学习“八荣八耻”为教育内容,对全体同学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学生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思想上积极追求上进,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在生活上勤俭节约,在行动上坚决反对有损民族形象的丑恶行为,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把“八荣八耻”作为心灵的准则和行动的指南,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共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新风尚。
4、校园之声和校园信息中心开办“八荣八耻”系列报道,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宣传学习活动中涌现出先进事例。
5、举办“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骨干培训班,以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培训对象,培训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清明节期间,由团委组织团员扫墓,同时开展“知荣拒耻、成长成才”演讲比赛征文比赛。
7各班出一期“知荣拒耻”为主题的板报,学校组织评比。
8“五四”青年节期间,由团委组织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
9、开展“知荣拒耻、从我做起”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活动,设立文明监督员,创建文明校园。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兴起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热潮。学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全体师生的学习情况。领导干部要学在前面,用在前面,做学习的表率和模范。
2、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橱窗等载体,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和表彰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师生,感动社会。
4、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课堂,针对学生特点,科学设计教育内容,积极渗透社会主义荣辱观。
5、密切结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要求,使学生在实践中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
⑹ 预防性侵对教师的三个严禁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部《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答(2008年修订)》、《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禁体罚、侮辱学生。二、严禁有偿补课三、严禁向学生推荐非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辅资料。四、严禁赌博。
五、严禁有偿招揽、推介生源。六、严禁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和酒后进入教室。七、严禁编造、传播谣言。
⑺ 从政府官员 学校校长 教师三种身份出发 要怎样才能预防教师的违法行为的发生
嗯,从这三者的身份出发要想预防教师的违法行为,那么就要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考核,让教师明白不能触碰底线,不能触犯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