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访强奸
Ⅰ <<关于莉莉周的一切>>中的迷痴说的话.
她生于
1980年12月8日
晚10点50分
就在同一时刻
马克 大卫 查普曼枪杀了
约翰 列侬
尽管 对我而言
那只是个巧合
我关心的只是
她的诞生
诞生于那一时刻
她的名字是
Lily Chou-Chou
天才
甚至是
宇宙
以太的化身
投稿人 philia
解放我们思想的
是她
她投射入以太的阴影
使它的光芒得以升华
并超越了可见光
深入了透明的领域
浸透着痛苦的图像
填补了血清的间隙
投稿人 Cornea
以太治愈了我的痛苦
投稿人 梦子
你所珍视的
朋友
家庭
恋人
却伤害你最深
你承受着这一切
这便是以太存在的原因
永远平静的地方
便是以太
投稿人 Les Paul
Lily看到了
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如果那就是以太
那我们就只能聆听她的声音
投稿人 ICE
除了Lily 还有谁
因以太而得到音乐的灵感
当然是披头士
投稿者 φ
我觉得是 比.约克
投稿人 力量
是UA
她打动我灵魂的深处
投稿人 美奈子
当然应该是椎名林檎
投稿人 开哉
你以为椎名拥有以太吗
不可能
只有Lily了解以太
投稿人 睡虫
我才是以太的选民
Lily的保护神
我必须维持秩序
带领愚昧的人们走向以太
不让他们再犯错误
投稿人 Rod
听上去像邪教
你们没有以太就活不了吗
投稿人 墨鱼
我也许说错了 但是
我从Lily那里感觉不到以太
我不是疯了吧
投稿人 Kaiser
我是说
她不过是个人
我的意思是
Lily究竟是谁
投稿人 S
没错
我觉得她不怎么样
你们都被洗脑了
投稿人 Kaiser
你们在讲的以太
是什么呀
投稿人 自由鸟
(注:编者用的是日版的盘,里面莲见的ID是“phili”a,而不是“迷痴”)
呼吸 开始发售了
我买了
真是以太带来的新一波冲击
我是一个彻底的Lily迷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
投稿人 熊
感觉就像在台风过后的
暖风中飘游
投稿人 Nazna
如果有这样的摇篮曲
婴儿睡得着吗
我当我自己是婴儿
但我忙着"呼吸"了
所以睡不着:-)
投稿人 Rod
那 种 频 率 在 召 唤 我
这 里 是 什 么 地 方
投稿人 M13
有新CD上市了
投稿人 Bancy
谢 谢
我 明 天 就 去 买
但 是 我 没 有
耳机
投稿人 M13
是肖邦的曲子吗
是德彪西的
阿拉伯风
"呼吸"的第一首曲子
阿拉伯风
是为了纪念德彪西的
是阿拉伯风啊
Lily说
最早创造出永恒的音乐的
就是德彪西和萨蒂
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
Lily的音乐
没有受任何人的影响
在听到德彪西作品之前
她就已经在以太中占据高位了
投稿人 Philia
你好
我不知道
你还在等
你一直没有告诉我
很抱歉 让您这么远赶来...
您还挺着个肚子
我应该早些来见您的
请坐
我本来打算晚上家访的
这样就不用耽误棒球训练了
请问
哦 情况是这样的 雄一
在商店里偷东西的时候被抓住了
你的预产期在什么时候
你到底是怎么了
你都在干些什么呀
莲见太太 请息怒
我们坐下来谈谈
只是一盘CD嘛
小山内老师到音像店去过了
我帮他道歉过了还澄清了一下
即使只是一盘CD
偷就是偷
这些年年轻人偷商店的也不少
处理得过火反而不能解决问题
而且这几年年轻人怪念头也很多
在昏暗的房间里
双手抱着膝盖
我想他一定很难过
我就记得这些
这是Lily说的
即使只是一盘CD
偷就是偷
话是这么说
双手抱着膝盖
没有电视
没有音乐
Lily说
总是在黄昏的时候
房间开始变暗
空气瞬间分成两半
声音在我的头脑里回荡
漏出几缕光线
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
它就不知不觉地开始了
这是Lily说的
这是
她在以太中觉醒的
最重要的时刻
如果那个白痴记者
没有问这个问题的话
Lily也许会谈谈她的内心想法
音乐给你带来什么影响
她没有回答
她也用不着回答
她不用去听别的音乐
她自己就孕育音乐 生产音乐
以太是哺育她音乐的
羊水
就这些
投稿人 philia
1999年夏
诺查丹马斯错了
世界毁灭了
但如果在那个暑假
我的生命结束了
我会更高兴
投稿人 philia
世界的确毁灭了
人性已经灭绝了
我们居住的世界
是 20世纪杀人网络:-)
投稿人 青猫
如果这是真的 那么人性的末日
就是1999年9月1日
开学的第一天
从那天开始
世界就是灰色的
投稿人 philia
公元2000年
14岁
灰色的岁月
只有在稻田里
才有鲜艳而贫瘠的绿色
投稿人 philia
堕落 堕落 堕落
就像没有终点的循环
我一直堕落着
来人哪
救救我
来人哪
把我救出去
投稿人 philia
philia
我知道你感受到了
看不见的以太
比别人感受到的更深
投稿人 青猫
我不理解
我就是不理解
投稿人 philia
我能理解
因为
我了解
你所感受到的痛苦
投稿人 青猫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
呼吸
于是我就都理解了
Lily所说的一切
投稿人 青猫
呼吸
我努力地大声呼号
呼吸
投稿人 philia
我活着 我活着
在纯净的以太中
我们活着
投稿人 青猫
呼吸 呼吸 呼吸
投稿人 philia
同感 同感 同感
投稿人 青猫
阿拉伯风
愈合的伤
微光
爱的实验
九月雨中的心灵
飞行船
孤独的瞬间
音乐盒子
色情
不会飞的翅膀
投稿人 philia
投稿人 青猫
投稿人 philia
投稿人 青猫
投稿人 philia
投稿人 青猫
我们应该掐死星野
一开始都是他的主意
是你叫我们这么干的
我只是说要吓吓她 混蛋
谁叫你强奸她的
没有人 我从没听到过
都是星野的主意
对 没错
他得付出代价
但现在这些家伙能干些什么呢
一 二
三 四 五
五个人应该可以杀了星野了
对不起
什么
大家现在最好安生一点
再这么下去我们会被捕的
也许
但是久野剃了头之后很活跃
大出星野所料
人家受了那么大的打击...
你怎么还这么开玩笑
现在 我在空中飞
我在飞啊 飞啊
投稿人 青猫
以太弥漫在宇宙中
绝望是红色的以太
希望是青色的
在永恒和静寂之中
短暂的微光在飞逝
投稿人 SHINOBU
如强光投下暗影一般
强大的以太亦然
投稿人 太极
因为我活着 我发现了Lily
谢谢
今天我得到了快乐的以太
投稿人 日名子
我什么人都恨
但我喜欢这儿
投稿人 moto
那是多么美好
一切的终极
而我的身体腐烂 我也被摧毁
投稿人 柠檬
黑色的眼泪
蓝色的微笑
透明的我
一个没有色彩的世界
投稿人 lui-hua
没有受伤但被伤害
虽被伤害却无痛苦
我想看看美丽的蓝天
投稿人 诺亚
我一到这儿
我的心灵就开始大笑
你说我不理解这些
我说人们都死了
在寻找一个归宿
投稿人 绪川美船
Lily是个迷
但她也是个活生生的人
她的唱片需要有销量
来维持生计
否则她就将无以为继
投稿人 dodon
Lily不是来治愈你们的
不要强其所难
投稿人 青花
为了城市里苦于癌痛的人群
为了被尾气毒害的人们
Lily还在勇敢地唱着
投稿人 Guten-B
无法愈合的伤口
可以愈合的伤口
应该已经愈合的伤口
更大了更大了
如果整个身体变成了
一个大伤口会怎么样
我们还能复活
那就是愈合的伤口
投稿人 lui-hua
心中巨大的伤口
是存在
我听着 愈合的伤口
存在会治愈你
从过去直到未来
投稿人 SHINOBU
人不能飞
投稿人 青蛙
也许我写这些
只是因为我想大声呼喊
我在这儿
投稿人 Palstela
Ⅱ 中学生打架法律有什么规定
个人主动认错,会降低惩罚,由监护人严加管教,毕竟中学生未成年,且处于弱势地位。
问主的情况不严重,自觉承认自己的作为,并说明清楚情况,可降低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中学生打架斗殴法律上提供了依据和处理办法。
一、打架后没造成严重后果,或是对方没有被司法鉴定伤情为轻伤以上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涉及条例如下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后果比较严重或是将对方打成轻伤以上的,就要适用《刑法》。
涉及条文如下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 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众所周知,打架斗殴涉及到我国的治安管理法以及刑法,情节较轻的进行拘留和罚款,造成轻伤或者人员伤亡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初中生阶段,应该对打架行为进行严加管教,避免误入歧途。
(2)家访强奸扩展阅读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经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Ⅲ 老师来家访,我说是否加入少年先锋队旁人无权干涉,老师又火冒三丈怎么办
呵呵,小小年纪,自己的主意很正啊。。
有主见是好事,不过在18岁自己成年之前,要多听取老师和家长的建议。
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听一听没有错的。。
在回答老师和家长的时候也要柔和一些,不要直接顶撞。。那么他就不会那么生气啦。
Ⅳ 你最忍受不了的一条校纪校规是什么
我在大学里面最忍受不了的一条校纪校规,就是寝室晚上10点必须熄灯。有时候我晚上自习9:30才从图书馆回去,而走到宿舍基本上就要熄灯了,这个时候再去洗刷,根本就没有什么光明感觉到很不爽。
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会感谢我的学校,让我晚上10点准时睡觉,不再有其他的活动,到目前为止,大三的我还心中没有一点感谢的意思。
Ⅳ 国外哪个国家婚姻法完善
财产分配方面:
欧美:一部分是平分家产,一部分是根据具体情况裁定,大多在财产方面偏向女方以及有赡养费规定,男性出轨亦会付出很大代价。
日本:丈夫的工资大部分由公司直接汇给全职太太,丈夫只能花零花钱,如果离婚,财产平分,如果男性出轨或是家暴等,财产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归女方。男方必须每月支付对妻子的赡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老公的工资和退休金也要分前妻一半;
德国:德国法律规定,老公工资按比例打入全职太太帐户,老公要为全职太太做家务付工资,离婚后,年收入高的一方必须把和收入低一方净收入之差的3/7作为赡养费支付给对方,直到对方再婚。老公的工资和退休金都要分前妻一半。
孩子判给谁:通常只要母亲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管母亲经济状况如何,基本都会判给母亲。
房产居住权:通常由有孩子抚养权的人获得房屋居住权(在英国,女方在离婚时至少可获得50%的房产权;日本可无条件获得70%的房产权;在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离婚诉讼中,判给妻子的房产权几乎高达100%)
为什么发达国家财产分配偏向女性?:他们认可女性对家庭的生育付出,也不会看不起全职太太(事实上发达国家已婚女性当全职太太的比例并不低,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工作,他们的家务通常是平分或请保姆,甚至很多男性主动承担更多的家务),尊重其奉献,全职太太的地位并不比在外赚钱的人的地位低,而且母亲对子女的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一个离异后就毫无经济能力的母亲,怎么能够给予子女正常的教育和营养。
中国:只承认社会工作是劳动,没有赡养费,只有对孩子的抚养费,通常也就几百块钱,在中国,几百块钱能为孩子做什么?而且钱会不会拿给你还是个问题。而那所谓的按揭补偿,首先你要保存几十年的缴费单,还得是你亲自去缴费的,如果没有证据,你无法证明你按揭过,就算你有这个好不容易保存了的证据,按中国的法律执行力来看,你有很大可能这一辈子都拿不到了,婚后所谓的共同财产,现在转移起来也不是一般的方便了。男人出轨,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失费几千而已。至于那所谓的生育自由权,其实只是表面文章,男性可以以你不生育导致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
孩子判给谁:在中国,孩子一般都是谁有钱判给谁,当你被净身出户后,除非男方不愿意要,否则你很有可能连孩子都会一起失去!
为什么中国的婚姻法偏向强势一方?
在中国,女性在跟男性一样工作的同时,还要承受绝大多数甚至全部的家务,而女性对家庭的付出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不能也不该索要报酬。同时女性在生育方面付出的巨大精力,失去的工作、晋升机会,因生育对身体造成的损失,和家务一样都得不到社会基本的尊重和认可,也因为这些因素,加上社会的歧视和用人单位承担的女性生育成本,基本决定了女性不会有太多机会在收入上超过男性,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女性都是弱势群体。由于婚姻产生的损失,全部由女方一个人担是不公平的,就算是保姆,每个月也有好几千块工资还包吃的吧?在这里,也没有几个人敢当全职太太,因为会被丈夫瞧不起,说你没本事,你也没资格用他的钱,因为这钱不是你直接挣的。而当你将重心完全倾向事业的时候,他立马又会抱怨你太好强,不照顾家庭和孩子,不够温柔。在这里,我们一方面像男人一样工作养家,一方面还要为家庭当牛做马,成了男人和女人的结合体。
只有在这样一个可笑的地方,才会出现男性把妻子扫地出门不予任何补偿的怪事,而且这种怪事还得到了大量男性以及少量女性的支持。或许有些经济状况良好的女性会觉得,这样对你们也有益,但你们有没有想过那些已经被传统婚姻榨干的妇女,和那些被男权思想的父母以及贫穷剥夺了教育权、事业权和思想权的女性,她们不得不在婚姻中当一个贤妻良母,可中国又不认可这种付出,她们的处境会有多被动?而且你们经济条件好,你们买了房,就能让丈夫自己安个子宫帮你们生孩子了吗?就能让丈夫带孩子了吗?就能让丈夫替你承担生育养育损失了吗?就能让孩子跟你们姓了吗?就能让孩子叫你父母为爷爷奶奶了吗?就能让自己的父母成为丈夫的义务了吗?就能让丈夫家暴就去坐牢吗?就能让丈夫承担家务吗?就能避免丈夫可能转移财产的情况吗?实际上对于有房的女性来说,在中国的现状和风俗中这种婚姻法也只是让男方多占了一层经济上的便宜而已,称不上有利,并不能改变你为了丈夫家养育子女付出巨大精力和牺牲却丝毫得不到补偿甚至一点感谢的事实。
婚姻法本质应该是以保护妇女儿童以及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优先,但在这里变成了保护男性和强势群体的法律。
为什么婚姻法一次又一次的变?
中国的婚姻法,其实大致在2001年的时候就开始对女性等弱势群体缺少补偿了,即取消了结婚8年后个人婚前购房转为共同财产的规定,而2011年新婚法后,直接把共同按揭买的房也归为个人专属财产后,才引起轩然大波。不过即使在过去就有很多女性离婚会面临净身出户的危险,绝大部分的离婚依然是由女性主动提出的,而事实上,离婚的女性几乎都认为自己离婚后生活比以前幸福了,其实从这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在这里结婚到底对谁更有利了。
婚姻法一步步改变,改的对男人越来越有利,男人出轨越来越无压力,越来越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却只字不提女性在婚姻里和生育里的隐形牺牲和付出,只字不提中国家暴的问题,只字不提女性肩负的多重压力和被强加的对男方父母的义务是多么的不公平,中国一方面越来越喜欢给男人太多特权,另一方面却并不要求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面给了女性太多责任,却丝毫不给一点应有的权利。
一个婚前财产公证的例子看中国的双重标准
有一位女性,自己买的房,做了婚前公证,不久后就离婚了,专家们的评论是:这女人不是个好女人,不信任丈夫和公婆。但反过来,男的要求公证,女的不干,就是无良的“拜金女”了,新婚法出台之后,主流舆论们都说,什么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反正男的防着女的天经地义,女的防着男的天理不容。这就是中国可爱的双重标准,要求女性当无偿付出无限多义务劳动的“圣母”,否则你就是“拜金”,就算被净身出户了,也不能抱怨,否则很多男性会说你“没出息”,“没本事”,是的,如果换成他们生育和以家庭为重心,他们的确还会很有出息。
女性对买性和家暴的容忍真的可以挽回婚姻吗?
很多女性觉得,对家暴或者出轨的男人宽容、原谅,他们就会变好,实际上这只是在助长这部分男性的嚣张气焰而已。《中国性科学》曾报道,男人以暴力行为发泄情绪之后,雄激素水平不但不会因疏导下降,反而会因暴力行为的成功而上升,从而变得更加暴力。同理,男人的性自由不但不能疏导他们买性的欲望,反而会让他们买性的欲望增强;也就是说,男人一旦突破了婚内性的束缚,对性方面的要求就会变得更加来源不限,多多益善。
一个人的地位不是由金钱恒定的,女性携带的生儿育女的天职,本就会造成你们在事业上和身体上的损失,事业上或许没能做到和男性一样成功,并不是你们低他们一等的理由,更何况这是个男权社会,连男人都不是每个都能做到非常成功,更何况女人呢?男女各自有各自的奉献,人人本是生而平等的。
如果女性自身都不认可自己的价值,只会重复一代又一代重男轻女的行为:对这些用女孩的命换来的男孩过分宠爱,众星捧月,导致他们不懂得男性的责任和做人应有的道德,不会懂得分担应有的家务和家庭责任,只会压榨和轻贱女性;对女孩过分“精神压迫”,导致她们不能认可自己的价值,经济独立但不能精神独立,逆来顺受,成为一个只会付出而不懂得维护自身权益的“圣母”,从而恶性循环。
很多女性的家长就是这样,他们总是对自己女儿特别苛刻,却对女婿十分宽容,即使女婿出轨家暴,他们也会劝女儿说什么男人犯错很正常,无所谓。他们根本不明白,自己的女儿也是一个人,一个平等的人。就算有极少数的开明的家长,他们也会顾及到在这样一个不保护女性的国度,女性追求婚姻生活中的公平或许会遭到女婿及公婆的暴力对待。
女性生孩子不会减少妇科病和延缓更年期
中国的女性,结婚之后生孩子是必须的,是你的“义务”,即使生育的损失完全是你一个人在承担,即使在这里女性的生育特别的廉价,丝毫得不到很多发达国家对待生育过的妇女的尊重,即使你有可能生了孩子丢了工作然后再被扫地出门。
国内很多砖家都声称生孩子和幸福的婚姻会给母亲增寿,减少妇科疾病,延缓更年期,其实国外研究早就证明,不生育不会缩短女性寿命,终生不生育的女性乳腺癌几率与25-29岁初育者一致,且得乳腺癌的可能性小于35岁以后生育的女性。女性更年期年龄亦是由遗传决定,与是否结婚以及婚姻是否幸福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男性也有更年期,且他们的更年期年龄才和是否结婚,婚姻生活是否完美密切相关,我也曾咨询过身边生过孩子的女性,她们大多都说自己生了孩子后身体大不如前了,记忆力也变差了。
女性首先是个人,其次才是个女人,最后才是位母亲,不是每个女人都想生孩子的,更不是每个女人在中国这样神奇的环境都敢生孩子的。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待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
发达国家:丈夫对妻子用家庭暴力,即使只是一个耳光,也会被扣押、耗费N多保释费、社区服务、强制心理治疗、儿童保护机构不定期家访,且日后一旦离婚,施暴的男性在财产分配上将完全处于被动和劣势地位。就算仅是吵架,女方报警,男方也会被强制上“爱护家庭课”三个月,且有很多家暴保护机构,至于严重的家暴,请自行想象。
中国:中国家暴率很高(曾有国外的纪录片表明中国是世界上家暴率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曾有国内统计发现有近三分之一的家暴率,不要觉得不可思议,很多被打的女性为了面子在外面表现得非常正常)。女性却没有任何有效的处理方式,这里只有一个没有任何实际行使权力的做表面文章的妇联,求助法律也不会有任何结果。更好笑的是丈夫虐待妻子,哪怕是将妻子打死,也就是一个虐待罪,判刑最多七年(参见北京董珊珊案例,这还只是上了新闻的,现实中,对妻子长期施暴打残打傻甚至打死却根本没受到任何惩罚的事件并不少,还有不少女性因为被施暴而自杀的),与此相反的是,如果是妻子不堪虐待打死了丈夫,面临她的将是终身监禁或死缓,曾经还有一位女性,常常被家暴,怀孕后生了一女,丈夫嫌弃想要掐死,她为了保护女儿杀死了丈夫,被判终身监禁。在这里,打路人是犯法的,打妻子却只是“家事”,不犯法。还曾有案例,丈夫打妻子,妻子还了手,于是就不是家暴了。当年的董珊珊案,并没有引起太大轰动,还有男性称:“谁叫她嫁给有钱人了呢”,男人永远不会被家暴,所以他们不关心,不同情。而家暴对孩子的影响,在这里也不被重视,受折磨的不仅是女人,也是孩子,是社会的未来。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待娼妓业的态度
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娼妓业并不合法,而他们在打击嫖妓行业方面,主要是打击嫖客,对嫖客进行重罚,甚至有极个别会曝光他们并判刑,对妓女却只轻罚或者不罚,而且在大部分国家,比如美国,舆论对嫖客非常不客气,嫖客被描述为挫男等,如果一个男人嫖妓被戳穿,连他的好哥们都会看不起他,而即使是那些娼妓业合法的国家,花钱买性也绝对不是件光彩的事,而是被说成只有又脏又臭毫无本事的男人才会去花钱买性,倒是有不少中国男人喜欢在华人论坛上说自己睡了多少白条鸡,还引以为豪。
中国:这里是表面的嫖妓不合法,对待妓女就像对待牲畜,毫无一点人性可言。而且在这里,如果一个男人嫖妓,他的好哥们都会支持他,舆论也从来不会谴责花钱买性的行为,而女人如果因为丈夫买性而离婚或是抱怨,还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不懂事,不给男人面子,感情在这里男人有需要是很正常的,只要没把妓女娶进门,你就该高呼万岁了,实际上这种男人只爱自己,妓女和妻子都只是工具而已,对待妻子还不如对待妓女大方,妓女实际上也并不能减少强奸罪的发生率。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待女性被强奸事件的态度
在西方,父母们都让自己的女儿在遇到可能出现的性侵犯事件的时候,不要过分反抗,以保护自己为主题,递上安全套比递上刀子明智。强奸罪亦是重罪,通常会判几十年。
中国呢?这里认为女性所谓的贞操以及用这种所谓的贞操来恒定的所谓的尊严比仅有一次的生命重要,宁死也要不屈,以前有人提议让女孩出门带上避孕套,遇到强奸事件时可以避免艾滋病等疾病而造成进一步的伤害,结果被人骂得狗血淋头。而且被强奸后女性还得遭受周围邻居,长辈,同事等的“议论”,本是受害者,还要被唾沫星子淹死,而因此造成的几乎永久性的心理创伤,却不会引起关注,强奸罪也不过是判区区几年而已,奸杀案也永远都是死缓。想起那个16岁因为强奸其的罪犯判刑太轻而自杀的孩子,不由得感叹:姑娘,你投胎投错地方了。
处/非处的问题
在中国,一个女人,不管你品德多么优良,本身多么优秀,只要你婚前不是处女,就是骂声一片了,而这里在要求处女的同时,却丝毫不要求处男,甚至对非处男大加赞赏和崇拜,女性也是人,却没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男性却连嫖妓(实际上美国曾经做过调查发现嫖过妓的男人更容易犯罪,也更容易对女性做出极端的暴力虐待行为)都能得到一堆男人的支持和辩解。
同是人,却被给予了不同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或者说,其实有些男性,根本就没有把女性当人,只把她们当一件可以用处还是非处来评估其价值并可以任其发泄的物品,所以很多男性说:你们要求我们结婚有房有车,我们要求你们是处女理所当然。
姑且不论究竟能有多少女性会这样要求(至少我身边一个这样的女性都没有),实际上有房只是对你下一代以及你自己生活的保障而已(不娶妻,你就一辈子不买房子睡大街了?),也是男性为了自己在同性之间有面子而已,更别提现在多少夫妻都是男女一起供房的了。
还有很多人声称什么男女身理结构不一样,所以男人可以胡来,女人却坚决不可以,这就更可笑了,如果做好安全措施,对谁都是无害的,什么非处影响胎儿智商以及非处的孩子会像第一个男人也毫无科学依据,那些文章经查实不过是用一些文章东拼西凑来的,唯一能查到的一位该文所引用的存在的科学家只发表过一篇血液对免疫力的影响的文章,却还能得到一大堆人的追捧,我并不反对男女婚前禁欲,但是用这些伪科学和双重标准来束缚女性并对女性进行洗脑,纯粹只是为了满足那些男人的自私欲望,一群自己都不是处男的男人在那里叫嚣情人可以找非处,结婚必须娶处女,实在是让人觉得恶心。
那些声称女性婚前守贞才会获得幸福,并且能够得到的幸福比非处多很多的男人,其实不过是在胡言乱语给女人洗脑罢了,一个有处女情结的男人不能嫁,除非他自己也是处男,否则只意味着他是一个奉行性和道德的双重标准的男人,这种男人非常的自私,骨子里轻贱女性,绝对不懂得什么叫做责任和良心,还更有可能出轨,女人嫁给了这种人,只会变成一个真正的黄脸婆。
还有砖家称美国发起过贞操运动,其实只是某个宗教组织到少数几所大学搞了几个小范围的宣传活动,根本谈不上“运动”,并且他们是宣传男女守贞的,更何况,处女膜在大概成年后,就会逐渐淡化并失去它原有的保护作用,用一层膜来评估女人的道德和“价值”,跟过去的裹脚布一样,实在是男权社会最为讽刺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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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犯错老师家访被家长让我脱裤子内裤打屁股,然后跟老师认错,一个在屋里打一个跟老师谈话,怎么办a
认错就认错,但是也不能打啊,伤自尊的。。而且是自己犯错的话干嘛要和家长谈?一人做只一人当,这老师这样教育肯定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