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三十不准
从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市教育局的这些要求是正确的,是符合中央要求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精神的,是有助于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
第二,这些要求体现了市教肓局领导对广大教师的关心爱护。按照这些要求去做,肯定可以缓和紧张的师生关系、学校和家长的关系、减少因教师出言不逊、体罚、变相体罚等引起的教育事故、教育官司及由此造成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第三,部分校长和教师的上述反映,从一个侧面说明他们是有责任心的,出发点是想把学生管理好,教育好。多数教师是出于对学生有恨铁不成钢之情,才说一些难听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是属于有好心、无好脸、无好话、无好行为的问题。
另外,有些教师虽有责任心,但无耐心,急于转变后进学生,有时也可能说一些难听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的学生家庭教育不良,多年形成的不良行为习惯,不是短期内能教育好的。教师不仅要有好心,还要有耐心,有恒心,特别是要有爱心。否则教师只有好心而无好脸、无好话,无好行;为,反而会激化矛盾,使学生形成逆反心理,有的学生会和老师顶撞、冲突,导致教育事故。
第四,从理论上讲,一些校长,教师的上述认识是教育思想观念陈旧,学生观不正确的反映,是德育理论水平偏低的表现。这些校长,教师多多少少存在着“师徒如父子”、“棍棒出孝子”的传统教育思想,没有把学生当成一个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有自尊心需要的活生生的人,有时却把学生当奴隶对待。如莫言在其小说《我的老师》中所说:“学校像监狱,老师像奴隶主,学生像奴隶”。他们总认为不打不骂、不管紧管严,学生就学不好。完全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自主性、积极性、主动性。
第五,一些教师认为执行“教师十不准”、“教师忌语40条”,“教师没法当了”、“学生没法管了”,言下之意,只有用体罚、变相体罚、不文明语言甚至非人道的语言指责、训斥、侮辱学生,才能管住学生。这说明这些教师的德育能力较差,德育方法简单、粗暴。正如他们自己所说的“没法”管学生了,“没法”当教师了。讽刺、挖苦、打骂学生实属无能之举,无法之法。如果有热爱学生之心,感动学生之情,以身作则之行,循循善诱之能,引导激励之法,不用打、骂、罚,学生也愿意学好,也能上进。因为人人都有无限的潜能,都布向上之心。关键在你是发挥了他们的潜能,激发了他的求知欲、上进心,还是压抑了他们求知、求美、向善之心。
有的老师把学生的早恋看做是品德问题,这实属无知。早恋是人的生理发育到一定时期的正常需求,是情感问题,心理问题,不是品德问题。况且早恋不是真正的恋爱。阜阳市某学校初二男生因早恋被某老师带着几个女学生当众打耳光,他忍受不了这种羞辱,跳下颍河自尽。这个学生就是死于某老师的无知+无情+无德+无能+无法。许多教育事故的出现,教育悲剧的酿成都是由于教育者的无知、无情、无德、无能、无法造成的。看来,提高教育者;包括家长的理论水平、德育能力、育人方法是当务之急。
第六、个别比较严重的教育事故是由于教育者师德太差,对学生特别是对有缺点、有毛病,有品德不良行为、学习又差的学生,无仁爱之心、善良之心、同情之心、责任之心,缺乏人文关怀。有的老师是出于对顶撞过他的调皮学生的打击报复。有些侮辱学生人格、刺伤学生自尊心的言行,实属非人道、非人性的。如上面那个例子。我在农村某中学上函授课,一女教师告诉我:一位教师说学生“你爸和你妈亲近结婚,怪不得你那么笨”。我们有必要从人性、人道、人权、人伦、人格、人文教育的高度深刻认识此类问题,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即基于人;基于人的本性、根据人;人的身心特点、为了人;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使我们的教育工作更加人性化、人道化、人文化。
2. 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是什么
一是不准有违背国来家法律法规源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是不准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是不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
四是不准训斥家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是不准强迫学生购买资料或其他物品,随意加重学生负担;
六是不准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是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搪塞;
八是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九是不准参与赌博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十是不准上课时抽烟或使用移动电话。
3. 教师十不准是哪几条
“十不准”
1、不准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3、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后进生转学和退学;
4、不准向学校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
5、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家长借钱借物;
6、不准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各种活动;
7、不准让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之外的复习资料、教辅读物或其他商品;
8、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9、不准动辄让学生家长到校并训斥家长;
10、不准有偿为自己所教学生补课。
(3)教师师德三十不准扩展阅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4.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拓展资料
1、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5. 教师的三要八不准是什么
一、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歧视、讽剌、侮专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属生;
三、不准以教师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 用、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
四、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不准训斥、侮辱学生家长;
六、不准旷课、随意调课、停课、无教案上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七、不准在课堂上抽烟、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
八、不准举办以敛财为目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
九、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
十、不准参与赌博,邪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