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可视计算暑期学校
❶ 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怎么样
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不是该校的优势专业、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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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山东大学是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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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
❷ 国立青岛大学的国立青岛大学详情
1928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报告,决定在省立山东大学的基础上筹建国立山东大学。1928年8月,成立了由何思源、魏宗晋等11人组成的筹备委员会。8月7日,筹委会在当时的山东省政府所在地泰安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筹委会组织条例,研究了学校的院系设置、经费来源、扩充校舍及原有学生转学等问题。但由于济南和胶济铁路被日军占据,筹建大学一事完全是纸上谈兵,根本无法实施。
1929年4月以后,日军陆续撤出山东,南京政府接收了济南、青岛和胶济铁路。此时,私立青岛大学已因经费困难、师生散失而陷入困境。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前夕,私立青岛大学校长宋传典弃职出走,学校陷入停顿状况。鉴此,南京政府教育部长蒋梦麟、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均主张将国立山东大学改为国立青岛大学筹备委员会,将原拟建于济南的山东大学迁至青岛,利用私立青岛大学的校舍筹建国立青岛大学,遂由教育部长蒋梦麟向行政院提出筹办国立青岛大学的议案。1929年6月4日,南京政府行政院第26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筹建国立青岛大学的议案,其议案内容如下:
“教蒋部长(梦麟)提:国立山东大学筹备经费,因事实上困难,一切尚待规划,查该省青岛地方,有私立青岛大学一所,为张宗昌逆党前省议会议长宋传典所办,自胶济经中央接收,该校长早离校他往,现校中状况纷乱,自不待言。且该校向无确定基金,全赖鲁省款及青岛市款补助。拟将该校取消,其校产归山东大学收用,国立山东大学名称,拟改为国立青岛大学。查青岛交通便利,环境优胜,设立大学,自较济南为宜,可否敬候公决案。决案:照办”。从此,国立山东大学筹备委员会即改为国立青岛大学筹备委员会。6月20日,国立青岛大学筹备委员召开第一次会议,何思源、彭百川、王近信、赵畸、袁家普在济南宣誓就职,山东省主席陈调元监誓,筹委会推举山东省教育厅厅长何思源为筹备委员会主任,另外还函聘杜光埙、傅斯年、杨振声、蔡元培为筹委(10月,青大筹委会又增聘陈调元、于恩波、陈名豫为筹委)。何思源在会上致答词称“谓大学将来注重职业教育,造就专门人材”。
在此前一天,私立青岛大学推举学生代表郭恩纪等三人到济南竭见国立青岛大学筹备委员会,接洽私立青岛大学护校等事宜。教育部亦电催山东省教育厅速派专员到青岛接收私立青岛大学。6月21日,何思源与赵畸、王近信到私立青岛大学进行考察、参观,预备接收私立青岛大学。何思源考察完毕返回济南后,留赵畸、王近信在青岛负责办理校产接收。
南京政府中央研究院院长、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十分关心国立青岛大学的创办。将国立山东大学改为国立青岛大学,改在青岛创办的提议人就有蔡元培先生。1929年6月初,蔡元培与蒋梦麟赴青岛参与青岛筹备事宜。蔡元培与家人住在私立青岛大学内,深为青岛及大学的优美环境所吸引,故迁校主张更力。同年8月23日,蔡元培因国立青岛大学经费迟迟未落实,遂致信吴稚晖请其代催经费,表示:“青岛之地势气候,将来必为文化中心点,此大学关系甚大。”
国立青大筹委会成立后,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研究学校筹办工作。其中第二次会议于1929年7月8日在青岛召开,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教育部长蒋梦麟专程到青岛参加国立青岛大学筹备会议。研究办学章程、经费、学科设计、教员聘任、原有省立山大和私立青大学生处置等原则章程。会议决定国立青岛大学设在青岛,并分设工厂、农事实验场于济南。会议选举何思源、傅斯年、杨振声、赵畸(太侔)、王近信为筹委会常务委员。
7月10日,国立青岛大学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筹委何思源、杨振声、袁家普、王近信、赵畸、彭百川出席会议,会议通过国立青岛大学办学诸方案,其中主要方案有行政组织经费、教员薪金、教职员人选、旧生转学办法等,其要点有:
一、国立青大行政组织:校长下设校长秘书,各种委员会及教务、总务、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农学院等。
二、教员薪金标准:专任讲师分为5级,从120元至240元不等;教授分7级,240元至450元不等。
三、教职员人选,教务长吴之椿、总务长王近信、工学院院长周钟岐、文学院长杨振声、赵琪,理学院长由教授暂代,其他职务暂缺。
四、青大经费:教员薪金,每年共计222,000万元,职员薪金567720元,夫役工资21000元,购置费14万元,转学学生津贴12000元,除其他费用另计外,总计年费451770元。其经费呈请教育部转呈由行政院拨发。
五、旧生转入青大,须受入学试验,及编级试验。并特别规定:①凡前由省立山东大学和私立青岛大学入本校生,经入学试验及编级、试验及格者,得转入国立青岛大学肄业;②前省立山大及私立青大学生原习科分,为国立青岛大学所无者,得请求发给修业证书,及转学介绍公函投考其他国立、(民国)十八年七月二日教育部已立案之私立大学……
第二、第三次筹备会议基本上解决了国立青岛大学的办学章程办法。后来,上述办学章程规则办法除院系人事安排变动较大外,基本上得到落实。但学校经费则未能完全落实。
对于原私立青岛大学的学生,也按其专科进行了分流。其铁路管理科学生转入交通大学,土木工程科学生转入北京大学第二工学院,法科学生转入中央、复旦等4所大学。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国立青岛大学一直未能正式开学,仅在1929年下半年,刊登过启事,招收新生补习班。而阻碍大学及时开办的主要原因便是接受私立青岛大学和省立山东大学校产、办学经费和校长人选问题。
按照南京政府行政院命令,国立青岛大学所接收的校产为私立青岛大学的校舍及校内设施等。但在此前筹备国立山东大学时,曾决定将省立山东大学校产由国立山东大学接收,在此基础上筹建国立山东大学。国立青岛大学筹建后顺利接收了私立青岛大学的所有资产,而省立山东大学的校产一直不能顺利接收。几经周折,仅接收了原省立山东大学六个学院中的一个学院—农业专科学校(农学院)的校产。而筹建所遇到的主要困难还是经费问题。国立青岛大学自筹建之日起,就被办学经费所困扰。1929年6月,国立青岛大学筹备委员会拟定国立青岛大学“经费预算年六十万元,拟请中央政府及省政府各出二十四万,而市政府与胶济铁路各出六万”。并上报南京国民政府审核批准。但南京国民政府迟迟不予答复。8月3日,蔡元培先生为国立青岛大学经费一事特地致函吴稚晖:“唯中央应出之费,闻业与财政部宋(子文)部长商及,尚无确切答复。弟因研究院关系,未便再向要求,欲请先生向子文切实一言,如能请蒋主席对宋谆嘱则尤善。除由何仙槎(思源)见面详一切外,专此奉托。”蔡元培的信函发出后,财政部和行政院对国立青大经费似乎有所松动。8月17日,《申报》揭载:“国立青大,中央年担经费二四万元,可望核准。”但嗣后又无下文。鉴此,国立青岛大学筹委会只好再次修订经费预算,7月,在原拟定之年经费60万元无望后,将每年经费预算核减为451770元,请行政院拨发。9月3日,《申报》载:“教部电青大筹备委员会,该校请拨各项经费,已呈行政院核饬并分咨财、铁两部查照,青大经费已有著。”数日后,“教部电国立青大筹备处,谓已将该校经费列入十八年中央教育费预算,请行政院转饬照拨”。此后仍未批复。国立青大筹委会只好再度修改经费预算:“由山东省政府每年资助36万元,青岛市政府每年资助3、6万元,胶济铁路局每年资助1、2万元,其余不足之处,请由南京国民政府在教育经费项下拨给。”实际上,国立青岛大学的办学经费,南京政府分文未拨。上述经费预算数额及拨发、资助单位也有较大变化。常年费实领到的,(山东)省拨三十六万元,胶济路拨四万八千元,共四十万八千元。教育部仅仅拨发了开办费5万元,另外5万元开办费由山东省政府拨付。
另外,国立青岛大学的校长人选也迟迟未定。筹建之初,即有何思源出任青岛大学校长之说,并见诸报章。由于何思源既是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又是国立青岛大学筹备委员会主任,出任校长亦属顺理成章。但后来没有下文。到了8月中旬,也就是蔡元培委托吴稚晖催促国立青岛大学经费后不久,又从南京传出消息:“教部决任吴稚晖为国立青岛大学校长,并已得吴同意”。但最终还是没有结果。直到1930年4月,才确定由杨振声担任国立青岛大学校长一职。
面对社会上对青岛大学经费、校长和办学进度等种种猜测,1930年3月,国立青岛大学筹委杜光埙到济南与何思源商榷校务事项,决定:“①暑期学校必办;②于平、豫、沪等添聘教师教员;③组织训育委员会”等。1930年4月28日,南京国民政府任命杨振声为国立青岛大学校长。5月,杨振声到校视事,着手聘请教师、争取经费和安置原有学生等工作,国立青岛大学的筹建工作开始走上正规。随着经费、教师诸事的逐渐落实,国立青岛大学招生工作也全面展开。根据筹委会决定,国立青大第一年先设置文、理两个学院,其中文学院下设中国文学系、外国文学系、教育学系,理学院下设数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生物学系,共计7个专业学科。其聘任的教授亦与原拟聘用的人选有较大变化,张道藩任学校教务长,闻一多任文学院院长兼中文系主任,黄际遇任理学院院长兼数学系主任,梁实秋任外文系主任兼图书馆馆长,黄敬思任教育系主任,汤腾汉任化学系主任,曾省任生物学主任。另在见原省立山东大学农业专门学校旧址(国立青岛大学在济南的唯一校产)设置农事实验场。后来,又在济南正觉寺街设立了国立青岛大学工厂管理处。
1930年7月,国立青岛大学在《申报》等报纸连续刊载招生广告,于8月分别在青岛、济南招收了第一年级新生153人。9月21日,在青岛原俾斯麦兵营举行国立青岛大学开学典礼,校长杨振声宣誓就职,国立青岛大学正式成立。
国立青岛大学的成立,标志着青岛的高等教育在经过了中德合办德华大学、自行创办私立青岛大学的艰难的探索、起步之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国立青岛大学及以后的国立山东大学对青岛和山东的高等教育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于青岛20世纪30年代的文化繁荣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出身于北京大学的杨振声出任国立青岛大学校长后,以北京大学为榜样,效法蔡元培先生在北京大学当校长时倡行的“兼容并包、学术自由”、“科学与民主”的办学方针,积极延聘专家学者到青岛大学来任教,以提高新建立的国立青岛大学的师资力量和学术地位。许多著名专家学者如闻一多、梁实秋、黄敬思、黄际遇、汤腾汉、曾省、闻宥、游国恩、沈从文、傅鹰、任之恭等均应邀来青岛大学任教。另外,还经常邀请蔡元培、冯友兰、顾颉刚等学者名流来青岛大学讲学。这种重视专家学者队伍建设的政策对于快速提高国立青岛大学的教育、科研水平起了重要作用。
杨振声还十分重视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陆续制定了学校的组织规程、学则、图书馆及各部科的章程、办事细则、各种委员会规程以及学生寝室规则等规章数十种。要求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同时,在校务工作中,提倡集思广益和民主作风,并成立了国立青岛大学校务委员会,对学校的大政方针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共同研究实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国立青岛大学的建设与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为日后国立山东大学的建立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一年的运作,国立青岛大学除了在建校初期因毕业证书问题发生过开除学生而引发学潮外,基本上比较平静。至于证书问题是这样的:当首届国立青岛大学新生入校后,发现有一部分学生的高中毕业证书是借用他人或伪造的,学校因此于1930年12月勒令30余名学生退学。此时距招生入学已经近半年时间,如此处理引起“违规”学生不满,也引起其他学生的同情,遂“激动风潮,四日起全体罢课,援助失学同学。”后经学校妥善处理后,学潮平息。其后,国立青岛大学未再发生较大风波,学校逐步规范发展。1931年5月,黄炎培在青岛作短暂停留时曾到青岛大学参观,他在其《黄海环游记》中写到:“青岛大学校舍,即前俾士麦兵营。去年开办,分文理两院。文学院分中国哲学(注:应为中国文学)、外国哲学(注:应为外国文学)、教育学三系;理学院分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四系。学生百余人,教徒(师)百人。常年费实领到的,省拨三十六万元,胶济路拨四万八千圆,共四十万八千圆”。
1931年,国立青岛大学在上年办学成功的基础上,已有重大发展。1931年1月,学校决定增设教育学院和农学院,“教育学院新假后,决在济开学,先招三专修班。造就乡村师范师资农学院,新假后亦在济筹办”。但后来没有完全实现,只增设了乡村教育系。
1931年7月,国立青岛大学从报名的412名考生中考试录取了180名新生。开始了第二学年的教学授业。
正当国立青岛大学步入正规,正在良好发展之际,发生了日本侵占我国东北的“九一八”事变。国立青岛大学的爱国师生们与全国人民一起投入了抗日救亡的爱国斗争中,旧有的和平教学环境、秩序被打乱,国立青岛大学进入了动荡时期。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国立青岛大学的爱国学生立即投入了抗日救亡斗争。进步学生王林、俞启威等在中共青岛市委领导下发起成立了反日救国会,上街宣传抗日,抵制日货。在上海、北平等地学生到南京请愿后,1931年12月2日,国立青岛大学的学生也冲破反动当局的压制封锁,组织了179人的学生请愿团到南京请愿,要求出兵抗日。由于缺乏经验,未能与上海、南京的请愿学生取得联系。尽管学生们分头向南京政府各机关呈送了请愿书,并见到了蒋介石,但蒋介石却只用些虚假诺言来欺骗学生。正当请愿团思想动荡不定,为下一步行动进行商量时,突然接到从青岛寄来的匿名信,主要内容是:要请愿团赶快回校,否则学校将给于严厉处理,将请愿团骗回青岛。南京请愿虽然失败,但国立青岛大学的抗日救国的活动却没有停止。在中共青岛地下党组织的领导下,进步学生组织了读书会和时事讨论会以及海鸥剧社,宣传抗日和共产党的思想主张,在学生中产生了重大影响,遂为学校当局所不容。同年6月,国立青岛大学校方作出决定:取缔图书馆内的进步书籍,禁止向学生出借;推行“学分淘汰制”,规定:“学生全年学程有三门不及格或必修学程而种不及格者令其退学”。这种名为“严格”实际逼迫学生埋头读书,不去关心国家大事的规定,引起大多数学生的不满和反对。6月中旬,各系学生代表选举成立了国立青岛大学非常学生自治会,向校方提出:取消“学分淘汰制”、取消学生住宿费、图书馆学术公开等要求,遭到校方无理拒绝,遂引发全校罢课。校方便采取断然手段,将9名非常学生自治会常委开除,致使矛盾更加激化。
在此之前,杨振声已在劝阻国立青大学生南下请愿无效后向南京教育部提出辞职:“本校学生179人为抗日事,签名赴京请愿,屡经劝导,俱无效果,临行时联名请假,未经准假,即行离校,已于本月二日出发,当经电达。此举揆之部令校章,皆难认许。惟其行动系激于爱国之热忱,加以惩处,则青年爱国之锐气,有挫折之虞;不加惩处,则学校风纪不严,无维系之法。振声忝长斯校,处理无方,惟有恳请准予辞职,以重职责而肃纪纲,实为德便。”后经教育部慰留后收回辞呈。1932年4月,杨振声赴南京请中央拨发积欠国立青岛大学经费无果,再次提出辞职,又被教育部慰留。1932年6月国立青岛大学因“学分淘汰制”引发学潮后,杨振声和教务长赵畸成为学生反对的主要对象,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1932年6月28日《申报》载:“青大学潮仍僵持,教员多离校。27日学生又赴杨宅请示无结果。杨谈,学则过严系督促学生勇进,修改尚须审议。杨已电部自劾。闻教部已电鲁教厅长何思源来青调停,何约29到。”同日,该报又载:“青大开除之学生9人,校方准其休学一年。有201名学生署名愿受同等处分。二十七晚全体学生开会议决五项:(1)否认学校一切处置;(2)驱逐校长教务长;(3)请教部另选贤能;(4)请各教授组织维持会;(5)全体赴京请愿,并通电全国大学,请一致援助”。学生的正当要求得到了许多教师的同情和支持,但也有少数教师如教务长赵畸、外文系主任兼图书馆馆长梁实秋等支持校方推行“学分淘汰制”和开除学生的行为。29日,国立青岛大学全体学生“发宣言,否认杨振声校长,并驱逐教务长赵畸、图书馆长梁实秋,赵梁及其他教员均离校。”在校方与学生如此严重对立的情况下,杨振声不待何思源来青调停,即于6月29日“抵京,向教育当局报告学潮经过,并引咎辞职,听候中央处分。”此时,南京政府正在严厉镇压抗日救亡和一切工潮、学潮运动。7月1日下令解散了闹学潮的中央大学,予以整理。杨振声汇报国立青大学潮情况后,南京政府行政院迅即于7月3日下令解散国立青岛大学,“听候整理”。“现尚留校学生,应限于三日内一律离校,听候甄别”。7月3日当天,国立青大即电告教育部“谓已遵令解散”。青岛市政府并派保安队进校“维持秩序”。并派特务到学校搜捕学运领导人王林等,迫使学生离开学校。
对于行政院解散国立青岛大学一事,山东省政府则有着自己的想法。7月5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政务会议,“议决三条,贡献行政院:(1)国立青大改为国立山东大学;(2)旧有文理院仍在青,并在济设农工学院;)(3)设农工学院时,须与省府磋商办法。又,省府协助青大款36万元,7月1日起暂停发,俟整理就绪后再发。”山东省政府的这一措辞强硬且合乎情理的建议,最终为行政院和教育部所接受。7月10日,教育部“聘定蒋梦麟、丁惟汾、朱经农、傅思年、赵畸、何思源、王苑亭、王向荣、张鸿烈九人为国立青岛大学整理委员会委员,指定蒋梦麟为委员长”,承担青岛大学校产处理、学生甄别等事务。在整理校产、甄别学生中,许多进步学生被取消学籍,并因此发生悲剧。“青大学生孙演存,家道贫寒,因甄别落选,三十一日晚九时在解剖堂用刀自杀,被同学救出,送医院疗治。”学生甄别结束后,杨振声又于8月21日和29日两次提出辞职。尽管教育部一再挽留,但杨振声去意已决,挽留无果。
1932年9月2日,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会议议决,将国立青岛大学更名为国立山东大学;并准杨振声校长辞职,任命赵太侔(赵畸)为国立山东大学校长。
此时的国立青岛大学有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教育学、乡村教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八个专业,既没有后来独立为青岛医学院(后被青岛大学合并)的医学院。也没有后来发展为中国海洋大学的海洋、水产两系。
国立山东大学后又改名山东大学,并于1958年分拆为二,原校址留下部分改称山东海洋学院(即现在中国海洋大学),大部迁去济南,并沿用山东大学名号。
❸ 关于山东大学修双学位的问题,请问山大数学学院 “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有没有开双学位啊
可以。
你要申请、办手续。
❹ 山东大学本科生院在哪里
山东大学本科生院是山东大学的本科生管理机构,类似于其他大学的教务处,具体负责管理全校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工作。那么山东大学本科生院在哪里呢?
1、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2、 建立本科生院是山东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举措和大部制改革的重要突破。
3、 山东大学本科生院承担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批准休学、复学、转学,组织转专业和交流生工作,对成绩不合格学生给予学业警告和学籍处理。承担本科课程管理工作,制订全校教学计划,批准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设置和调整通识核心课与其他选修课。
4、 承担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核算教师工作量,排定全校课程表,组织本科生选课,安排课程调整,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检查。承担本科考试管理工作,排定考试计划,安排考场,组织监考和巡考人员,对考试试卷命题和批阅质量进行检查,出具成绩单,对违纪考生进行处理。负责山东大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公共考试报名和组织。
5、 承担本科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山东大学泰山学堂、山东大学尼山学堂管理和招生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组织实施山东大学卓越应用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管理山东大学暑期学校。管理山东大学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维护山东大学课程中心网站和各教师、学生网上管理系统。
以上就是给各位带来的关于山东大学本科生院在哪里的全部内容了。
❺ 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能选修山东大学建筑学双学位吗
不可以,详见:
山东大学在山东省属院校中试行双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配合山东省教育厅2006年提出的"积极推行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做好校际学分互认试点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多类型、多规格、多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模式和途径"的教育创新举措,更好的实施以国际合作、国内大学合作、校企合作和服务山东为主体的"山东大学全方位开放式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山东大学学科齐全的综合优势,带动山东省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山东大学拟从2006年暑期学校起,开放本科教学部分优质资源,面向省属院校学生实施双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06年,首先在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五所高校学生中试行双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以后逐渐扩展到其他省属高校。
2006年山东大学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和专业有: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的信息安全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保险学专业;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法学院的法学专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新闻学专业;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行政管理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化学与化工学院的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通信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
二、教学计划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由山东大学主办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教务处审定。
(一)课程设置
1、双学位课程按照教学计划设置,本科生修读第二学位的学分为70学分左右(各专业具体学分要求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理论课程完成后进行。
2、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可从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中任意选取30学分修读,辅修专业课程不含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
(二)教学安排
1、双学位/辅修课程一般情况下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每学年安排20-30学分,采取暑期学校集中授课和正常学期周末授课的教学方式。学生可在二至三个暑期学校弹性时间(暑期学校、暑假、平时周末等时间)内修完规定课程。
2、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校外学生可参加山东大学暑期学校的学术活动。
三、申报条件
(一)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应为试点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生,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且学有余力;
(二)学生修读双学位,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且限修一个双学位;
(三)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不受学科限制;
(四)符合主办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审批程序
(一)报名。校外学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审查意见(需经所在学校学院和教务处审核盖章)和本人学生证到山东大学各主办学院报名。
(二)审批。审批工作由主办学院负责组织进行,申请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向主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山东大学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习申请表》,经主办学院审查择优录取后,在网上公示,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将名单报山东大学教务处备案。
五、教学管理
(一)校外学生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
(二)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在暑期学校开学前的5月份第三、第四个周末到主办学院教务办公室注册并选修课程(具体课程及联系方式可到山东大学暑期学校网站:http://www.ss.s.e.cn查询)。
(三)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按照所选修课程学分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5]84号和鲁价费发[2006]84号文件执行。
(四)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的成绩管理和日常管理由主办学院负责。
(五)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成绩单一式三份报主办学院,由主办学院教务员将学生的成绩记入《山东大学校外学生双学位/辅修专业成绩记载表》,归档管理。
(六)校外学生在山东大学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山东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双学位/辅修专业修读资格。
六、学位授予资格
(一)修读双学位学生的学位资格审查由主办学院负责初审、经教务处审核后,由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审批 ,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同时达到山东大学所修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授予双学位。
(三)修读学分达到30学分者,发辅修专业证书;低于30学分者,发进修证书。
七、其他
(一)未尽事宜,参照山东大学同级本科学生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由山东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东大学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❻ 山东大学计算机专业怎么样
山东大学计算机专业非常好,学科排名,科研项目都有国内很好的成果。
1、学科排名
学院拥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硕士点以及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点,同时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是山东大学“数学与数据科学”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建设单位,“大数据处理与可视计算”学科方向入选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学科ESI排名名列全球前1%。
2、科研项目
学院教师承担了国家“973”项目、“863”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各类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创办了国际期刊《高置信计算》(英文版),获得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取得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起源:
山东大学计算机学科起源于1971年在数学系组建的计算机教研室;
1981年,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正式成立。学科发展初期即获得重大科研成果,。
2000年,原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山东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山东医科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部合并成立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面搬迁到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学院开始了发展新阶段。
❼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学籍的管理,《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业经学校研究通过,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学分和毕业学分要求由专业培养方案规定。
第四条 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学生可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不含因病休学时间)。
第五条 学校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暑期学校作为正常教学的有益补充。
第六条 学校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可根据相关规定通过转专业、专业分流等方式确定修读专业。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组织或者参加学生团体、文娱体育活动等;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得到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及教职员工侵犯个人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履行归还贷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入学与注册
第九条 被山东大学录取的新生应持《山东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予以注册,建立学籍。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罹患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确已康复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到学校指定医院复查,确认合格者随下一年级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在校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要求按期注册超过两个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未按规定缴纳学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者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未注册者不得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章 修课与学分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生选课自主负责制。学生应按教学计划选课,每学期选修最高不超过35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可辅修其他专业的课程。
第十五条 学生选修相关课程,参与考核并获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可获得该课程对应的学分。
第十六条 学校允许学生自修部分课程。学生须在开课两周内申请办理自修手续。申请自修的学生,应按要求参加日常考核和期末考试,以获得相应的成绩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军事课、实验课、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必修课程不得申请自修。
第十七条 课程和学分的互认和置换。学生可根据校际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其他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经学校审核后予以承认。转学、转专业和国内外校际交流的学生可申请课程置换。课程置换由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的要求进行,须在每学期成绩登录前完成。
第十八条 因健康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可由本人申请,经校医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同意,参加“保健体育课”的学习和考核。
第十九条 学生所选教学计划内必修、限选课程考核不合格时必须重修;任选课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时,考核不合格课程可免于重修。重修可采取插班重修和自学重修等方式。
第五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学分绩点管理。课程成绩记录和学分绩点的计算按照山东大学学分制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课程考核成绩由日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等组成,具体成绩组成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并预先告知学生。
第二十二条 未办理选课手续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考核。
第二十三条 除申请自学重修的课程外,学生必须按时上课并完成各教学环节。无故缺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三分之一以上学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申请缓考,缓考随期末考试进行,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本科生院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而不参加考试的按旷考处理。参加考试但不上交试卷的,按旷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对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的课程进行重修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成绩不合格或学分绩点低于70分的课程进行重修时,首次重修免费,二次及以上重修时,须按学校相关规定缴费。
第二十六条 凡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记零分。学校将依据《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七条 在校生的中英文成绩单由成绩自助打印机打印,显示最高成绩。离校生的成绩证明由学校档案馆提供。
第六章 转学与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生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我校继续学习时可以申请转学。转学须由本人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由学校报山东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跨省转学者应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山东省教育厅协商,经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入山东大学学习: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三年级及以上的;
(二)非教育部所属重点高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或者委托培养的;
(四)受所在学校纪律处分的;
(五)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条 在读一、二年级的学生,达到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成绩要求,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或因特殊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经学生申请并得到接收学院同意的,可转入新的专业学习。
第七章 学籍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籍处理方式主要包括成绩警示、留级、休学、复学、退学等形式。
第三十二条 对于平均每学期所修教学计划内规定不足15学分的学生,学校给予成绩警示。
第三十三条 学生必修、限选课程不合格达到25学分时,须降入下一年级修读。
第三十四条 休学与复学:
(一)学生申请休学时应提交休学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申请休学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办理休学手续,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三)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其医疗费用按学校规定处理。
(四)休学期满,学生应于学期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三十六条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七条 退学的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八章 毕业、学位、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获得规定的学分,学校准予其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九条 符合毕业条件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70分及以上,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无重大学术违纪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十条 在完成本专业学习的同时,跨专业或者跨学科门类选修其他专业课程的,达到辅修要求的,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其第二学位。
第四十一条 已选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但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且修业年限超出学校允许的最长修业年限的,经学校审核后作永久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第四十二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但未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而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后颁发肄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 毕业、结业、肄业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时,学校不予补发。可经本人申请,学校档案馆经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或者出现重大学术违规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权利。对于已经发放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有权追回,并报请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从2013 级学生开始实行,2012 级以上学生的学籍管理仍按原规定(山大教字〔2007〕68号)执行。
❽ 计算机类在山东大学不好找工作吗
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始建于1971年,并在1972年自主研制成功DJL-1计算机,其综合性能居全国第三位,1978年荣获全国科学大会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全国首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计算机类专业、山东省品牌专业、山东大学优秀专业,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入选教育部计算机科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专业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生源稳定,质量良好,是全国各地考生竞相报考的专业之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拥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计算机学科排名进入ESI全球前1%。作为山东大学“数学与数据科学”双一流学科主要建设单位,所属的“大数据处理与可视计算”学科方向入选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面向产业和学科发展需求,在夯实工程教育基础上,注重研究性、创新性教育,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突出体现基础坚实、知识宽广、能力卓越的研究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特点,系统性提升学生的问题求解能力、计算机系统能力、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生主要就业去向为高新技术企业、大型企事业单位、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薪资水平位居全国IT行业前列,实现了高质量就业。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良好的科学思维与科学研究能力,具有系统的计算机科学理论知识、卓越的工程实践能力,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洞察学科发展前沿的能力、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组织管理能力,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一流本科生。
学生毕业后可以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深造,或在国内外知名IT企业和大型行业、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前沿技术研究、软硬件系统研发、应用开发等工作。未来发展成为计算机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或卓越工程师。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如下毕业要求:
1.工程知识:具备扎实的数学、自然科学知识,系统掌握计算机领域的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够将各类知识用于解决计算机领域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进行抽象分析与识别、建模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计算机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