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家访
A. 警察来家里调查是怎么回事
一种是正常的入户访查,掌握人口情况;
二种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宣传法制安全常识;
三种是询问有关警务线索,获取重要信息。
还有一种信息,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你的家里边有人做了违法的事情,或者是你们家里的人有嫌疑,所以会到你家里来调查
便衣警察上门找人可能是刑事案件也有可能是治安案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情节严重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谁可以依法搜查?
有权搜查的人员是指经合法授权或批准依法对刑事案件执行侦查、预审等任务的侦查人员,在我国大陆包括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案件的侦查人员。
可以依法对谁进行搜查?
1、刑事方面:搜查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
2、民事方面: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
警察搜查的合法程序
1、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这里说到的紧急情况包括: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若警察没有搜查令,又不存在上述紧急情形强制搜查的,涉嫌程序违法,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反映投诉。
那么搜查令有什么讲究?
搜查令是公安(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的司法指令。
公安机关的搜查证,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人乎启扮民检察院的搜查证,要由检察长签发。而搜查令要盖上签发单位的公章。
另外,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该搜查令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2、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3、搜查时,不得无故损坏被搜查人的财物。对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无关的个人私生活情况,不得泄露。
4、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岁灶其他强制措旁明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B. 东乌旗公安局开展民“八小时外”暖心家访活动,家访需要问哪些问题
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举措,有效提升民(辅)警的归属感、激发队伍内生力,及时了解民(辅)警家庭及“八小时外”的情况,不断夯实监督防护网,东乌旗公安局党委结合正在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民(辅)警“八小时外”暖心家访活动,把组织的关爱、集体的温暖和廉政之风送到民(辅)警家中。
受访家属纷纷表示将一如既往做好后盾,当好家庭助廉的“守门员”,做廉洁修身、清正齐家的表率,以良好家风促警营清风,为加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添砖加瓦。
C. 我迁户口到北京警察来家访
这很正常啊,这是片警的正常工作,他管辖的范围,出现了新的公民,民警进户落实一下,也是为了将来更好的服务。
D. 警察去对服刑人员的家属家访的时候,家属经常避而不见怎么办
如果警察对服刑人员家属家访的时候,人家不愿意见你,那么,只能通过电话或者是微信等一些手段进行家访,
E. 派出所关爱民警措施
1.开展谈心谈话,把握民警思想脉搏。为准确把握民、辅警的思想脉搏,促使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攻坚克难、顽强奋战,派出所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2.制定家访制度,建立与民警沟通桥梁。为切实了解和关心民警家庭生活情况,强化队伍管理,我所制定家访制度。
3.丰富警营生活,缓解民警身心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的行为。
F. 当兵,政审表已经填好,交上去了,下一步就是公安局来家访,调查,请问公安局是怎么调查的,详细点,谢谢
首先,他们在自己单位查看你的直系亲属有没有犯罪记录,然后通过你周边邻居了解你本人的一些情况,他们问你只要你态度端正,无犯罪记录都能过,我当初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