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要求
Ⅰ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并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中小学教师的爱国守法又具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教师要做到将爱国守法统一于整个教育活动中,除了自己模范地爱国守法外,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在这方面能够分辨是非。
教师也要做到依法执教,首先必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遵守社会秩序,恪守社会公德;其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教育、教师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把依法执教这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联系起来,完整地理解依法执教的全部内涵。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教师爱岗敬业就是要把教书育人作为终身职业,把自己的理想、信念、青春、才智毫不保留地献给学生和教育事业,做好本职工作,把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好,把一分一秒的时间抓牢。具体要求是:第一,教师要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第二,教师要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第三,教师对待工作要勤勤恳恳,高度负责。第四,教师不能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所谓关爱学生,简而言之,就是关心爱护学生,这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身为人师的基本素质之一。关爱学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关爱学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仁爱心,关爱学生有利于增强教师的感召力。在关爱学生的过程中,要求教师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平等公正地爱学生;第二,关爱的同时要严慈相济;第三,关爱的体现是为学生着想。关爱学生就要处处替学生着想,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这样的关爱才算是落到了实处;第四,关爱的大忌是体罚心罚。
(四)“教书育人”——教师天职
教书育人的核心是育人。教书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教书育人指的是学校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过程中,以教育内容为载体,强健学生的体质,传授给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向上的人格。这就要求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促进学生的良好发展。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离你那,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用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Ⅱ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现了新时期对教师的什么要求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
3.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
(2)职业道德素养。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是教师道德结构中的主体部分,它在调节教师全部道德品质中起重要作用。
(3)知识素养。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发展。因此,具有比较渊博合理的知识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
(4)能力素养。一定的能力素养是进行和完成某种工作所需具备的,教师的能力素养是进行教育活动,完成教育任务的重要保证。
(5)身心素养。教师劳动是一种充满高度创造性的繁重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兼有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所以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做保证。健康良好的身心素质是教师职业素养建立的基础,其在教师的职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使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高昂振奋的精神和轻松愉快的心境,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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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3)师德要求扩展阅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2008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共计六条。
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网络—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Ⅳ 新时期师德教育的要求是什么
教师职业道德是从事教育职业的人从思想到行为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为了培养造就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而开展的师德教育活动,这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不仅涉及教师个人道德修养,也不仅是教育系统内部师德师风好坏的反映,而且还是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折射和晴雨表。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身作则、严于利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良好的师德师风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任和全社会的尊重。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受影响的因素多样化、社会利益主体和价值取向多样化,社会上出现了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的现象,教师团队中少数教师也出现了以教谋私、言行不一、敷衍塞责、体罚或变相体罚等现象。这些现象有损于人民教师的形象,也危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当前,在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施实纲要》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师德建设必须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教师应成为全社会先进、文明的表率,这也是全体教育工作者共同奋斗的目标。 一、用全新的视角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性 l、以党的大政方针为方向,加强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师德建设,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范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先进文化,把依法治教与以德治教结合起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着力点之一。《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师德建设既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全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中指出,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实现这一目标的主体在教师,关键在师德。因此加强师德建设不仅关系到教师自身的修养,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党、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2、以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为根本,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使命感 加强师德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特殊使命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智慧的启迪者,也是精神的熏陶者、人格的影响者、美德的体现者。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是未来的国家公民,是国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重要而持久的影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和师生观,要求不断改善师生关系和教学行为,要求把思想品德教育有机地渗透到教学之中,从而形成尊重理解、平等交流的教育氛围。所以,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先决条件,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抓紧、抓实、抓好。 3、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加深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的理解 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教育者要深刻认识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正朝着深层次推进,学校的布局调整不断深入,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家长对教育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关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诸多因素和情况给每一位教师同时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教育要想率先实现现代化,重要的标志是树立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教育整体形象,教育整体形象的形成,不可或缺的是教师的师德形象,因此,加强师德建设是教育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前提之一,这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迫切任务。 二、用以人为本的观点明确师德建设的针对性 以人为本是师德建设的核心。教师是教育者,教师的职业是以人育人的工作,尊重教师的职业劳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积极性,提高服务于社会、家长和学生的自觉性是加强师德建设的落脚点。以人为本,加强师德建设必须面对教师团队的具体思想和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业化、职业化的运作,把握好原则。 1、共同愿景和个人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在师德建设中,不仅要讲社会的共同愿景,而且要讲个人的愿景目标,以利于调动教师实现社会目标的积极性,这也是师德建设适应转型期人们的价值从集体取向向个人取向转化的一个方略。 2、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师德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坚持不懈地进行理论灌输、开展教育活动是加强师德建设的有效载体。要紧紧抓住影响师德形成的各个环节,通过学习、教育使师德内容入脑、入耳、入心,耳熟能详,并逐渐转化为自觉行为。使每位教师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同时要把舆论引导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宣传提倡与约束管理结合起来,保证师德建设的科学化、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3、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要广泛宣传和树立教师团队中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先进模范人物,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广大教师树立学习榜样。同时,要从广泛的现实基础出发,从社会关注的事情入手,从师德的底线抓起,保证教师队伍全体人员的基本师德水准,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规范》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失德行为,从而一步一个台阶地切实推进师德水平的稳步提高。 4、个体要求与集体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师德建设首先要向教师个体提出要求,对教师个体做出评价;其次,要对一所学校教师的整体师德提出基本要求,对学校做出评价。因此,必须把对师德建设的个体要求和集体要求结合起来,把对教师个体的师德评价与对集体的师德评价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整体提高。 三、用发展的眼光寻求师德建设的创新性 师德建设是当今实施教育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是学校软件建设的重要内容。师德是教育发展的永恒话题,个体规范、群体创建、社会评价、整体推进是创新师德建设的必由之路,是以法治教的有机组成部分。师德建设“创新”要在坚持传统做法的同时,在实践中出新,探索新途径,挖掘新招法,总结新经验,实现新提高。要实现政策导向与教育理念和谐统一,传统和先进管理和谐统一,民主公开与依法治校的和谐统一。 l、健全和落实评价机制是师德建设创新的切入点。正确的师德评价,可以增强教师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规定教师道德修养的指向,促使教师沿着正确的修养道路前进,从而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现在社会上人们对教师期望越来越高,对师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进一步探索完善教师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学校、家长、学生、社会四位一体的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教师评价机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学校要在加强内部评价的同时,特别要增加外部(家长、社会)评价的比重,这是师德建设的突破点。要通过对问卷、意见箱、一票否决等形式的外部制约力与教师考核、评定职称、奖惩等形式的内部约束力进行有机整合,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师德建设评价体系,提升师德建设的整体水平。 2、深化创建活动是师德建设创新的有效途径。师德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开展教师乐于参与,有思想深度的创建活动是师德创新,取得扎实成效的有效形式。实践证明,创建文明组、创建师德风范校、赢得了教师积极地响应,增强了师德建设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学习型社会的建立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积极推进学习型学校的创建,要求师德建设必须与时俱进,进行创新,努力为学习型学校的创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德法并重,是高层次师德的体现。当今,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观念也深入人心。因此,高层次的师德建设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保证,纳入到法治轨道中来,依法治教和师德建设密不可分。以德治国的方略和依法治国的战略是实现新时期师德建设向高层次发展的根本指针,教师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依法执教的过程中,努力实现思想道德新的提升。 师德建设确实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将师德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只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师德建设必将实现新的跨越发展。
Ⅳ 什么是师德师风
“师德”是一种职业道德,就是教师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师风”是教师这个行业的风尚风气,师德师风是教育工作者的灵魂。
对于师德师风问题,不少教育家及国家领导人曾有过精辟的论述。孔子提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等,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是为人师表,教师都是必须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的人。
(5)师德要求扩展阅读:
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之灵魂。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
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活的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Ⅵ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拓展资料
1、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Ⅶ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哪些具体规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7)师德要求扩展阅读: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2、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Ⅷ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两个原则不一样,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是随着教育的发展而发展的。春秋以前,教师职业道德虽然已经出现,但很不系统,往往夹杂于政治道德之中。春秋时期,孔子办私学,广收门徒,创立了许多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理论,并以《论语》一书集中反映了出来。其中较为著名、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有:“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体现了一种有关“学”“诲”的师德。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体现了一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师德。 此外还有热爱学生、有教无类、不耻下问、知过而改、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等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著名言论,形成了我国教育史上的第一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孔子而后的百家争鸣时期,荀子、墨子、孟子等对教师职业道德体系进一步发展如荀子在强调教师要以身作则的同时,又提出教师须具备的四个条件:“尊严而惮”、“耆艾而信”、“诵说而不陵不犯”、“知微而论”,实际就是在德行信仰、能力、知识等方面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汉代的董仲舒把“三纲五常”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又说“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指的是教师的道德品质、知识才干、言谈举止等。 唐代韩愈将师德列于对教师要求的首位,云“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宋元明清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了进一步的发展。
如朱熹提出把“博学”、“审问”、“慎思”、“明辩”、“笃行”作为教师的道德规范。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则认为“德以好学为极”、“欲明人者必须先自明”。
(8)师德要求扩展阅读:
负面报道:
2012年12月,多位华师大二附中97届毕业生在微博上“实名举报”中学时代的物理老师张大同“多次以检查身体为由,对在校男学生做出有违师德的举动”,校方进行调查后,当事教师被免职解聘。
2013年5月,国内发生海南幼女开房案,之后媒体又陆续报道了一些关于教师猥亵侵犯学生的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师德的关注。同年12月,央视新闻调查节目播出《性侵犯:隐蔽的罪恶》,再次报道了张大同事件。
Ⅸ 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哪些要求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
3.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
(2)职业道德素养。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是教师道德结构中的主体部分,它在调节教师全部道德品质中起重要作用。
(3)知识素养。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发展。因此,具有比较渊博合理的知识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
(4)能力素养。一定的能力素养是进行和完成某种工作所需具备的,教师的能力素养是进行教育活动,完成教育任务的重要保证。
(5)身心素养。教师劳动是一种充满高度创造性的繁重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兼有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所以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做保证。健康良好的身心素质是教师职业素养建立的基础,其在教师的职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使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高昂振奋的精神和轻松愉快的心境,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育质量。
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为人师表内容是什么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
于2008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共计六条。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10)师德要求扩展阅读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
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三、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
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把教师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
各地学习贯彻《规范》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997年8月7日修订)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