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聘教师
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实行“县管校聘”管理重大改革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将不会再有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
对“县管校聘”的看法:
(一)“县管校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用城镇优质师资去援助乡村教育。乡村教育应当关注乡村教员,而非经过“行政手腕”把教员交流到乡村去。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思索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员的现状,教育不应当作管理,“县管校聘”则是为了完成“行政手腕”的人事制度。只想简单的经过“行政手腕”把教员交流到乡村去,不利于教员的开展。
(二)乡村学生逐步减少,“县管校聘”政策不只仅没有使得城镇优秀教员交流到乡村学校,反而为乡村教员“借调”到城市提供了制度便利。不只仅缓解城乡教育资源平衡的目的没有到达,反而加剧了城乡教育资源的失衡。教员的交流轮岗缺乏必要的监视与约束,容易产生糜烂。
⑵ 什么是县聘老师
一、非在编教师
这些教师的工资几乎和编制教师差不多,由于扣除五险一金比较少,这些教师的实际工资甚至比在编教师还要高。而且,几年后,这些非在编教师也可以入编。
二、合同制教师
此外,还有教师合同制。这些教师的工资是参照在编教师发放的,不影响职称评定,但五险一金按企业保险发放,不按事业单位保险发放。目前,这主要是由于退休后养老金数额差异较大。此外,合同制教师的稳定性也很好,基本不会存在被解雇的风险。
三、代课教师
部分学校因产假等原因造成教师暂时短缺,无法通过教师招聘统一分配,只好聘请代课教师。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非在编教师还是合同制教师都是通过教育局组织的统一教师招聘考试录用的。就业合同由教育局签订,工资由财政支付。
代课教师由学校自行招聘,工资由学校自行支付。代课教师的工资普遍低于非在编教师和合同制教师,而且,代课教师一般不缴纳五险一金。原教师回来后,将面临被开除的危险,这是非常不稳定的。
四、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内没有编制,工资发放分为国家拨款部分和县财政补助部分,保险公积金由当地县财政负责解决。三年服务期满,经考核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三年服务期算教龄和评职称的凭证。教师在笔试和面试都过关的情况下,直接算编制,有三个月实习期。
五,在编教师
你所说的县聘教师是第一类。
⑶ 正式在编教师与县聘教师有什么区别
1、正式在编教师是由当地财政局拨款发工资,属于事业单位单位正式编制,其福利相对较优越,例如住房公积金、社保等都相对较高,让人感觉更有保障的安全感
2、县聘教师是因为在编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师资的缺乏而进行的编外招收的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但非正式编制,其工资来源是当地教委通过其系统内部的收益进行核发,同时其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等相对较少。
⑷ 2021县管校聘新政策
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遵循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分年度实施,分类别推进,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引领,第一年对严重超编学校试行竞聘上岗,重点解决部分中学教师严重超编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第二年全区所有中小学实行竞聘上岗,进一步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全区中小学校教师资源;第三年实现“新岗新酬”,逐步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区域试行竞聘上岗。试行时间: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竞聘上岗,聘用期为一年,即为2019-2020学年。区域划分和流动办法:分城区学校和非城区学校两类。教师只能按划分区域内正向流动,即城区超编学校可以向城区缺编学校流动或非城区缺编学校流动,非城区超编学校只能向非城区缺编学校流动。中学富余学科教师优先流动到区域内学科缺员的中学,解决部分中学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普通高中富余学科教师原则上向学科缺员普通高中或初中学校流动,初中学校富余学科教师原则上向学科缺员初中或小学流动。竞聘办法:区教育局根据编办核定的编制数,结合教育教学与管理的需要设定试点学校工作岗位控制数,并下达至各试点学校。各试点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及岗位控制数,结合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科学设定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工作量、聘任期限,建立科学的竞聘上岗机制。竞聘工作要做到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岗位适配,确保公开、公平、择优。为规范竞聘工作,教育局要制定竞聘指导意见,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实施。对校内竞聘落聘的教师,可自主申请到区域内学科缺员缺编学校竞聘,或由区教育局统筹推荐调剂到缺编学校顶岗。缺编学校根据教育局竞聘指导意见组织竞聘工作,也可以通过考核的办法决定是否聘用,考核办法由各校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制定。不服从区教育局统筹调剂的或调剂顶岗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落聘教师列为待岗对象,待岗人员由区教育局安排岗位业务培训6个月,待其完成规定培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调剂到区内学校顶岗,待遇与调剂对象相同,按实际服务时间考核,计算绩效。待岗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岗培训后不接受区教育局调剂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资格。待岗期达12个月仍不服从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待岗人员可申请调往区内其他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事业岗位,工资福利按新岗位标准执行。待岗人员不接受安排要求离职的,递交个人书面申请,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⑸ 县管校聘教师职称在哪评
一般情况下,专业评职称都是人事局(现改名为公务员局)职称科负责的。但是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时,如果是中小学教师的话,是在教育局职称科进行组织评审的。
本科生一般满一年工作可以直接定级,就是评中小学二级教师的职称;
研究生满三个月就是自动定二级。
累积班主任工作经验:在二级教师职称的基础上,要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所以要尽早的当班主任,往后就方便晋级。
经常关注本地区的晋级政策文件,每年都是有变化的,一般是在每年的9、10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⑹ 2021教师县管校聘细则
(一)各学校按学校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申请表,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可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占25%)、民主测评(占25%)、业绩考核(占50%,包括职业道德、评先评优、学历职称、教科研工作及考勤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
未超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学校按1人计算),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超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编制数加上超编数50%的和,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须全程公开留痕。竞聘结果报学区初审,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二)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对象指近3年内退休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支援(包括援疆、援藏、援青)、借用、挂职、交流归队、离岗退养的教师、伤残退伍军人转岗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二轮竞聘对象为首轮竞聘落聘人员,首轮竞聘已聘用人员不再参与二轮竞聘。二轮竞聘由学区统一组织实施,再次落聘人员由学区组织协调或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教育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对落聘人员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待岗培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继续在上期聘用学校享受待岗待遇,发放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考勤奖部分可按实发放)。
⑺ 对于公办教师实行县管校聘的措施有何益处
一、有利于学校的师资优化
一旦实行县管校聘,“能者上庸者下”,各方面条件较好的教师会得到更好的重视与发展,进而促进学校的进步,反过来又会吸引更多优质的教师资源来此奉献,从而让学校成为了一口“活泉”,充满了知识与魅力。
二、有利于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
学生在校学习获得知识最重要的就是教师的作用了,一个好的教师不单能够把课上的生动有趣让学生听课听的意犹未尽,更能够源源不断地给予学生新的知识与做人的道理,让学生能够学到更多更好的东西,使得学生的发展能够更加快速的、稳步地进步。
三、有利于教师地不断成长与学习
正因为县管校聘,教师们才会改变以往“得过且过”的思想观念,就会为了更好的发展而不断地努力学习新的知识技能,从而不断完善自身的能力与素质,才能将“终身学习”的理念贯彻到底。
⑻ 县管校聘对教师有什么影响
没有什么影响。
“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实行“县管校聘”管理重大改革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将不会再有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
“县管校聘”改革的缘由是为了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管校聘”,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名词。它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也就是说,实行“县管校聘”管理重大改革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将不会再有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这样的事情了。
好处
与终身教职制度对应的,是教师同行评价制度,即由教师同行评价教师的教育能力与贡献。这是促进教师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必须实行的评价制度。对于这一评价制度,也有很多人觉得如果由教师自己评价自己,不会认真负责,而其实,这一评价制度是通过激发教师的教育荣誉和学术荣誉来认真对待评价。
推进县管校聘,必须推行教师同行评价,因为离开了这一评价体系,教师在不同学校的表现,就难以得到客观评价,而在进行交流轮换时,交流轮换也可能变为对某些不听话、领导不喜欢的教师的“发配”或者淘汰,而不是形成具有长效机制的轮换制度。
⑼ 正式在编教师与县聘教师有什么区别
正式在编教师是由当地财政局拨款发工资,属于事业单位单位正式编制,其福利相对较优越,例如住房公积金、社保等都相对较高,让人感觉更有保障的安全感;县聘教师是因为在编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师资的缺乏而进行的编外招收的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但非正式编制,其工资来源是当地教委通过其系统内部的收益进行核发,同时其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等相对较少。不过随着目前对于事业单位双轨制的废除及改革的推进,很快就会达到“同岗同酬”的良性阶段。希望不管是否是正式编制,都要爱岗敬业,不断的提高自己,努力加等待。
⑽ 县聘老师能不能边上班边经商
在职教师可以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并没有规定教师不可以经商,但教师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只是限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和从事经商活动。
1、在职教师私自办理辅导班是不合法的。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
2、根据《教育法》规定在职教师私自办理辅导班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极少数教师对非法办班辩解说:我这是课后补习,是正常教学工作的延续。如果真是这样,教师就不应该以任何借口收费,而且教师这种无私奉献的行为还应当受到赞扬。其实,教师办班的真正动力就是办班背后的“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职教师不管是在校期间,还是在假期,国家都照发工资,而且,国家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教师待遇在目前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后还将不断提高。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违法了教育公益性原则和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教师应该成为社会道德的榜样和守法的楷模,有偿家教和有偿办班这种违法行为就必须予以纠正。
3、在职教师有偿举办补习班、特长班,违背了“师德六条”。在“为人师表”一条的具体内容里,明确规定:(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职教师有偿举办补习班、特长班,变相进行有偿家教活动,违背了“新师德六条”,败坏了教师的道德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