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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新教师

发布时间: 2023-09-21 11:04:54

㈠ 2023年上半年盐城响水县部分高中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8:00;
(3)陈述申辩:
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8: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8: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
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以职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考试设1:3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技术
4.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仅面向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人员招聘的职位(代码A13-A21)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现场查询笔试成绩。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现场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报考者线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3届高校研老宴知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2022届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现场签写《未就业承诺书》);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侍消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
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
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
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祥族知考生。
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直接面试的职位(代码A13-A21)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签约。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
总成绩相同时,仅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加试决出名次;其他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体检和考察
1.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响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同时所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失效。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如出现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新教师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2023年8月1日–31日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
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
九、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878015。
十、招聘工作咨询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响水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1.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上半年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
2.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上半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3.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上半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
4.《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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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2022福建莆田市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255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福建莆田市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255人,报名时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通知》(闽教规〔2022〕3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陆历至帆旅2004年3月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2年12月)。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资格初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等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区教育局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以县、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1人的,若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若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2022年4月30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4)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另行公告通知)向区教育局提交由相早轿搜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因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审核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采取片段教学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统一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60分钟),不评分,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使用教材:以现行秀屿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教使用教材为准。(具体见附件2)。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因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当天一个小组不能完成面试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算公式:以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则为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初评成绩)乘以该组的修正系数;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从全省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办法:考察由秀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位次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聘用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 公开招聘结束后,我区将把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汇总、报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255名新任教师均为编内教师,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5年服务年限制度。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ptxy.gov.cn/ztzl/jyzl/)上公布,敬请关注。

(四)咨询电话:0594-5894433。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2022年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2年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3.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4-1《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4-2《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4-3《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4-4《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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