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教师招聘
Ⅰ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考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公告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2015年5月2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学前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批复》(财教〔2014〕378号)、《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决定实施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工作行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参加在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4.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一学期及以上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5.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不在编、已受聘在岗,享受自治区财政工资补助教师;
6.留疆战士配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2014年6月30日以后办理完辞职手续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2.26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是学前教育类专业(中等师范类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学前双语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学历(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仅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3)村级幼儿园招聘岗位允许新疆生源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
5.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1)母语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2)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岗位表》。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三、招聘岗位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简章、考试说明、文件通知及相关资料,均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上发布。《2015年新搭启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xje.gov.cn,下同)、自治区人力资档枝颤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xjrs.gov.cn,下同)公布。
招聘单位为县以上(含县)幼儿园的,招聘人员必须到农村幼儿园教师特设岗位定岗服务3年,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方可返回定编幼儿园。招聘单位为县以下(不含县)幼儿园的,定编幼儿园即为特设岗位定岗幼儿园。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5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宽*高比为384*512,文件大小30kb以下),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5年6月2日-9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报考阿克苏地区教师招聘岗位,必须到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6)《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报名表》;(7)本人档案(仅限历届毕业生)。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若确无条件上网打印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请领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3日10︰00-27日10︰00。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5年6月27日10︰00-12︰0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考查考生对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详见考试说明)。
4.试卷命制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试卷用汉语命题并要求使用汉语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4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26日
2.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考生于2015年7月15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到地、州、市教育局查询。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内容:详见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教师招聘”栏目发布的面试考试说明。
6.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公布总成绩(2015年7月31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2015年8月3日-7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地、州、市教育局报到,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调剂(2015年8月9日-12日)
调剂工作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空缺岗位。服从调剂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选择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考生确定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方有被调剂资格。被调剂考生由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2015年8月14日-18日)
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十)岗前培训(2015年8月23日-31日)
自治区教育厅在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具体事项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各地、州、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十一)报到(2015年9月1日-10日)
新招聘教师凭《聘用报到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各地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报到顺序:先到地、州、市教育局统一登记核实后,再赴所在县(市)教育局报到,并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幼儿园报到。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区)教育局。
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和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三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离,不得报考公务员。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991-7606250、7606238、7606272
监督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991-7606199
网络支持电话:0991-7606092 760628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20日
Ⅱ 2020怀化市教育局聘市直公办学校教师招72名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满足市直公办学校师资需求,经有关部门同意,拟公开招聘7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学校
怀化市第三中学(5人)、怀化市铁路第一中学(12人)、怀化市宏宇中学(19人)、怀化市铁路第一小学(1人)、怀化市锦溪小学(2人)、怀化市宏宇小学(18人)、怀化市幼儿园(11人)、怀化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4人)。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72名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未满服务期的师范生、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尚在协议服务期内的在编在岗教师、未有一年以上农村中小学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服务期以协议书日期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新入编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后出生),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后出生)。
6.学历要求: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岗位要求所学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特殊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幼儿园、特殊学校教师岗位应当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当具有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具备教师资格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如录用后,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8.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9.其他要求:
(1)音乐教师岗位所学专业应为: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舞蹈学、表演、钢琴伴奏等音乐、舞蹈类专业;体育教师岗位所学专业应为: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艺术表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体育类专业;美术教师岗位所学专业应为:美术、绘画、艺术设计、多谋体设计与制作、三维动画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美术教育等美术类专业。
(2)所有被录取人员须与相关学校签订《服务合同书》,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45—2390286)。报名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7日下午5:30。
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对拟录取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怀化市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
组织领导
怀化市教育局成立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45—2714168)。怀化市纪委监委驻怀化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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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2022年辽宁铁岭市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辽宁铁岭市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已发布, 考 网现将原文发布如下: 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经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已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三、面试
面试分说课和答辩(才艺展示)两部分。面试全部结束后按说课、答辩(才艺展示)所占分数比例计算总成绩,得分现场公布。每名考生说课结束后直接进行答辩(才艺展示)。
1.说课
按要求抽题后,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限10分钟内,班主任岗位语文、数学科目可自选。
2.答辩(脊弯才艺展示)
各学科(除体、音、美、幼儿园学科外)由考官提出1—2个问题,考生即时回答。既看考生的仪表和身体状况,还考察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能力、态度、责任心及能否胜任所应聘岗位等情况。考生思考及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体、音、幼儿园学科说课后进行自选才艺(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为10分钟,考生可根据需要自带U盘(音乐学科除电子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美术学科先进行说课,说课结束后集中进行现场静物素描写生,时间为40分钟。考生自带画夹、画笔等用具,考场准备画架及考试用纸。评委现场出题。
3.计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权重占80%,答辩权重占20%。
体、音、美、幼儿园学科说课权重占50%,才艺展示(静物写生)权重占50%。
考官分别依据说课及答辩(才艺展示)的赋分标准赋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录取资格。
4.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说课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ieling.gov.cn)公布。
四、具体要求
(一)考生说课教材自行准备。
(二)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者须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公安局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相关纪律和要求:考生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关闭手机并上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擅自离开,不准与待考试人员交流考试情况,发现违规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面试考试过程中,考生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并佩戴胸牌进入考场。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允许说出能透漏个人身份的语言,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期间考生信息应保持畅通,因信息不畅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对《面试公告》提出的各类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疫情防控须知
1.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自觉配合防疫检查。考试前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确定为绿码、吵橡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考前7天起至考前1天,须做好每日体温监测,考试当天须提交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10)。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说课答辩期间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2.所有域外来(返)铁人员抵铁前24小时要通过“畅行铁岭”小程序自主报备,报备时如实填报出发地、途径地、抵铁时间和目的地,并务必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7天内有省外非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铁考生,需至少提前3天来(返)铁,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出门(宾馆),期间由属地安排完成3次核酸检测,在铁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4.7天内有省内外市非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铁考生,需至少提前3天升野旁来(返)铁,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三天三检四不”要求(即抵铁后立即“落地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出前不进入社会面,并在第2、第3天再分别自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3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铁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5.本市7天内未离铁考生需要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6.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近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的来(返)铁考生,需至少提前7天来(返)铁,配合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完成第1、4、7天的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7.7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来(返)铁人员,必须向市、县教育部门申报,需提前7天来(返)铁,配合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完成第1、3、5、7天的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考生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8.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3)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依据考点城市或出发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考点城市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4)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5)“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6)进入考点前,因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9.注重赴考点路途的疫情防护。考生赴考点出行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尽量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要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如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10.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现场组织工作。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房间继续复审;不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1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期参加面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铁岭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范围.docx
附件2:铁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3:铁岭县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4:开原市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5:昌图县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6:西丰县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7:调兵山市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8:银州区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9:清河区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10: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docx
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原文标题:铁岭市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tieling.gov.cn/tielrsj/tzgg31/1938758/index.html
Ⅳ 2021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招聘67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呼伦贝尔市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安排,不断充实全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全市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67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详见《2021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凡是截至到2021年7月底前尚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具有前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6.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除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1年7月底,应聘部分没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人员和 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2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3月17日(不含)之前。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报考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统编教材三科教师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
8.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9.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并签有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允许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2009年6月底以前在呼伦贝尔市境内的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至今仍在岗的代课人员参加此次考试(出具当地教育行顷嫌政部门开具的代课证明),不作年龄限制。允许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在呼伦贝尔市境内的公办幼儿园临时代课满三年至今仍在岗的代课人员参加此次考试(出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代课证明),年龄可放宽雀悔手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上述代课人员只能报考代课学校所在旗市区公布的招聘岗位,不得跨区域报考(海拉尔第一中学、海拉尔第二中学、牙克石林业一中、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呼伦贝尔市特殊教育中心、呼伦贝尔市体育运动学校为呼伦贝尔市级直属单位,不隶属所在旗市区)。
11.应聘部分没有教师资格证要求岗位的人员和 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果未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相关政策解读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设置部分“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简称蒙语授课,下同)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1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聘者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在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市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职位表》。
(二)报名、审核、缴费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部分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统编教材三科教师岗和民族语言授课幼儿园教师岗在笔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
“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部分蒙汉兼通岗位因学科及教学安排原因,若第一批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则该岗位核减或取消,不再调整为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普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报名网站为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lbe.gov.cn/), 在报名网站相应页面进行网上缴费。
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9时整—2021年3月18日17时整;
审核时间:2021年3月17日9时整—2021年3月19日17时整;
缴费时间:2021年3月17日9时整—2021年3月19日24时整。
(2)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整—2021年3月27日17时整;
审核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整—2021年3月28日17时整;
缴费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整—2021年3月28日24时整。
(3)被取消报考岗位且已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可以改报其他已经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岗位或普通岗位。(只有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改报时间无法延迟,请考生务必关注报名岗位是否被取消)
改报时间:2021年4月1日9时整—16时整,
审核时间:2021年4月1日9时整—17时整;对于没有改报成功的考生,笔试结束后适时退费。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1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考生须牢记。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职位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报名期间拨打0470-8255872,18347005366进行咨询。
(三)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免收报考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即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笔试后通过网上银行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费并追究相应责任。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发布减免通知后,按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报名表》、《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传,审核通过后,减免费用返回缴费银行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4月,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在海拉尔区设置笔试考场,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考前3天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教育理论、职业素养等内容,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必须使用汉文试卷(招聘计划中没有标注为“蒙语授课”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的,均为汉语授课岗位);报考“蒙语授课”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必须使用蒙文试卷。
4.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从本环节起,报考呼伦贝尔市级直属单位岗位考生的相关信息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报考各旗市区岗位考生的相关信息在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发布。考生务必明确自己报考岗位的所属地区,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呼伦贝尔市级直属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旗市区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市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当地网站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内容,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2.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按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经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3.资格复审后拟进入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且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未达到笔试总成绩平均分数,则取消该报考人员专业测试资格。
(六)专业测试
共设立11个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测试考点(附件2)。应聘人员务必明确自己报考岗位所属的专业测试考点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专业测试通知单》。
2.专业教师的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专业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
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生活指导教师的专业测试时间共计10分钟,为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100分。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报考定向招聘“蒙语授课”岗位的人员,专业测试必须使用蒙古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专业测试必须使用汉语。报考“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必须使用汉语作答。专业测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外语类岗位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专业测试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专业测试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专业测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30%+专业测试总成绩×70%。
8.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为准,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三个环节成绩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9.专业测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市教育局和各旗市区教育局分别组织实施。按照每个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按照报考岗位的所属地区,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公布。
1.体检须在各级主管机关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解除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市直属学校或旗市区教育局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递补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上述递补环节1日内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多次联系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一经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5.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驻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网上报名业务咨询电话:0470—8255872,18347005366(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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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2021年山东省潍坊诸城市普通高中招聘160名教师公告
2021年山东省潍坊诸城市普通高中招聘160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21年山东省诸城市为普通高中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待遇
此次招聘涉及诸城第一中学、诸城繁华中学、诸城市实验中学、诸城市龙城中学四所市直普通高中的160个教师岗位,岗位配置详见《2021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招聘教师为事业编制,学校提供工作餐和教师公寓、空调、热水器、无线网等生活设施。学校的职称晋升通道通畅,教师职业发展前景广阔。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2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1992年2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如考察体检合格被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1年内提供相应高级中学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招录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者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录机关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考者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相近专业的核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与报考专业大致相符,并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招录机关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实行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2月5日9:00-2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2月5日11:00-2月8日11:00
报名网址:
计算机端(2月5日开放):
http://qzpta8.chinasyks.org.cn/cn_wfzcjy/index.html#
手机端(2月5日开放):
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1年山东省诸城市普通高中 公开招聘教师”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4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2月5日11:00—2月8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2月5日11:00—2月8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初试和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合计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中,并拨打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电话0536-6062524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科)。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学科)。
(2)对最终报名确定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学科)。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学科)。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二)初试
受新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跨地区流动,根据省疫情防控通知精神,此次招聘考试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为视频面试评审,初试内容、考试形式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初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初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成绩由第三方专家评委集中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评审过程接受诸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初试成绩在初试结束后由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5人及以上岗位1:3的比例、4人及以下岗位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和笔试范围人员,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笔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和笔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最终成绩。
(三)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和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需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四)面试
面试形式另行公告。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面试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面试原始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理论测试,教育理论测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做为笔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原始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察采取审核个人档案资料及岗位对口学校实习鉴定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取诸城市普通高中学校中的意向岗位学校进行为期半年左右的实习,实习期满由学校提出实习鉴定意见作为考生考察依据。实习鉴定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分岗位(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组织依次选岗确认;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职、备案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八)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36-606252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山东省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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