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住院报销
① 在职教师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门诊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50%;最高限额:20000元。住院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1300元(第二次住院按照650元计算)。报销比例: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② 教师住院能报销什么比例
编制教师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三级医院84%;
2、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
3、大病医保可以报销9万到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可支付95%,个人自付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休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后达到了国家规定年限的累计缴费,退休后不在缴纳基本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每个地区的报销比例可能有所差异,具体按照地区的报销比例确定。
法律对于教师医保报销没有特殊规定,因此住院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为1300元,如第二次住院减半按照650元计算。报销比例如下:3万元以下报销85%,3万元-4万元报销90%万元,4万元以上的报销95%。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度目前是7万元。
教师医保报销比例参考以下:1、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小于等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大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2、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小于等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大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
退休老教师报销住院费用如下:
1、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退休的教师住院由医保报销大约90%,设用社保卡一次性结算;
2、出院后再由所在学校申请报销,学校报销50%,本人自付部分的50%左右。
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如下: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下: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如下: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如下: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③ 教师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小于等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大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小于等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大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基本的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条 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