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招考
⑴ 2023年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启事【择优录用】
【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启事已发布,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茜路18号。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创办于2000年9月,为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2021年9月新增沈浒路校区,形成“一校两区、双核比翼、共振同频”新发展格局。
学校毗邻金鸡湖5A景区和苏州地标建筑苏州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上乘,系社会公认的优质教育资源。
学校育人理念先进,以“融和、致远”为校训,以“人人成功、人人成星”为教育理想,以“让教育成为发现与创造的艺术”为教育理念,注重课堂研究,注重拔尖培养,聚焦内涵品质建设,聚焦强基筑峰行动,聚焦师生优质发展,以文化引领发展,以特色激发活力,以质量丰硕品牌。
学校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理论 功底扎实、教学素养一流、育人成效显著的优秀师资团队,22%的教师拥有省特级教师、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市名教师、姑苏青年拔尖人才、市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现因事业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体育
2.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体育、心理
二、岗位性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同一专业发展、同一晋升渠道、同一岗位要求、同一事业待遇。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通过专场招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引进。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教师岗位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暂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以协议入职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如因疫情影响,上级有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兆颤须为2023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应届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届生其本科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如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须按本科专业报考对应学科。
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以应聘)。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除外可适当放宽条件)。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具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骨干教师。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根族答败据《园区教育系统教师发展中心、中小举坦学教师事业编制引进人才操作办法》,通过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引进专场考核,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身份引进,也可通过其他场次招聘以企业化管理人员身份聘用。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
①、省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地市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地市级名教师、长,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④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区县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紧缺型人才
①双一流高校以及重点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丰,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③优秀的高中学科竞赛教练,三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的竞赛教学任务,近三年有指导学生荣获一等奖或多人次省级一等奖的业绩,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备注:
1.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四、招聘办法
1.初中教师岗位参加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联合招聘考试,具体如下:学校发布招聘公告、收取并审核应聘资料、组织校内笔试、业务考核和面试等考核后,择优按本校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集中组织的区域考核。园区教育局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高中教师岗位由学校组织自主招聘考试,具体如下:学校收到材料后进行筛选,择优进行笔试、业务考核和面试,按照招聘需求1:3的比例推荐参加局校联合面试。园区教育局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备注:
1.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入职体检并提供合格证明,无法提供的不予录用。
3.拟录用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等必备证书的,不予录用。
4.拟录用在职人员无法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及相关荣誉证书的,不予录用。
5.经审查,拟录用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不予录用。
五、应聘方式:
1.点击学校:http://xhsy.sipe.org/在“招聘公告”中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好相应内容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请以“学段+学科+姓名+在职或应届”的形式)。
2.相关纸质材料(含《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并邮寄星海实验中学办公室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学段、学科(材料保密,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茜路18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618685、0512-676713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
2023年1月19日
原文标题: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s://sipe.sipac.gov.cn/zwgk/gsgg/content_795684
⑵ 2023年苏州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启闷袜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精神,经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招聘996名教师(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本次教师招聘岗位分A、B两类(岗位标识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A、B两类岗位
(1)2021届、2022届、202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限昆山生源(或昆山籍);
(2)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获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罩闷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各奖项或荣誉称号均以提供证书为准),专业对口,生源不限;
(3)2023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本科阶段就读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各奖项或荣誉称号均以提供证书为准),专业对口,生源不限;
(4)2023届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音乐专业、心理学类(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生源不限;
(5)符合照顾条件的报考者。
2.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B类相应岗位。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限昆山生源(或昆山户籍)。
*昆山生源指考生进悄激入高校前为昆山考生或具有昆山户籍的考生。
(五)符合照顾条件的报考者(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职教师。
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六)《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8:00~2023年2月18日下午18:00
2.方式:报考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bm.kse.cn)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2023年3月4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3月7日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bm.kse.cn)的公告。
考生参加面试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带好网上信息采集时打印的《报名表》,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不再递补。
3.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需有板书演示)。
考生备课30分钟,微型课(含板书)8分钟。
音乐学科面试时还须用钢琴(电子琴)弹唱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
4.面试按岗位进行。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在职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
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
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
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553129。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昆山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0日
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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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江苏教师招聘有哪些类型呢
教师招聘考试≠教师编制考试,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教师招聘都有编制。江苏教师招聘除了事业编制性质的,还有备案制、年金制、员额制、聘用制(聘任制)、合同制以及劳务派遣等非编制性质的招聘。
从江苏全省情况来看,事业编制性质的招聘占据大多数,但招聘条件也相对较为严格,如有些地区的招聘只能师范生报考。如果不符合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的条件,也可以考虑报考招聘条件较为宽松的非编制招聘。有些编外招聘的薪资待遇是参照编制教师执行的,比如南京、苏州等地的备案制和年金制招聘。
一般来说,各地当年度非编制的教师招聘是比编制教师招聘要迟的,如南京2021教师招聘考试时间是在1月底,而备案制教师招聘考试(江北新区和高淳)是5月份才发布招聘公告的。又如徐州部分区,每年的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比编制教师招聘考试的安排时间会晚几个月。
所以非编制的教师招聘可以说是编制教师招聘考试的一个补充。那么非编制的教师招聘是否值得去考呢,其实除了没有事业编制,非编制的教师待遇并不比编制教师差,有的地区甚至收入还会高出一筹,如苏州的年金制教师工资待遇是高于同市其他区的编制教师待遇的。而南京这边的备案制教师,参考2020年江北新区备案制教师招聘公告所写:“江北新区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的工资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缴纳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补贴,其基数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在职期间还享受补充医疗待遇、体检待遇和子女医疗待遇。”
可见无论有没有编制,对于拥有教师梦的小伙伴们,各种教师招聘考试都是值得一试的。
⑷ 2023江苏句容市有编高中教师招聘报名条件是什么
2023年3月17日,句容市教育局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6名,本次公开招聘的报考基本条件为: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品行;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句容高级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江苏省句容高级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是指:
(1) 在2023年毕业并返闭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漏培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3)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4)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态橡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⑸ 江苏教师招聘报考条件是什么
江苏教师招聘报考条件是什么?教师招聘报名条件依据不同教师招聘要求而有所不同,报考条件以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或要求为准!
可参考教师招聘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⑹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里面有部分内容是公共知识,这是什么意思,都会考哪些内容
江苏省教师招聘考试因为不是统考,由各地市自行组织,其中各地市有的是统考,有的是统考+个别区自行组织,有的是各个区自行组织,这样也就没有统一的笔试备考大纲。
在各地的教师招考中,有的会考教育基础知识,有的考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还有的会考学科知识,不少考生就会咨询这几者的区别在哪,今天就来给大家梳理一下。
★教育基础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还包括教师能力,德育,课程,教育法规和班主任工作这几块,客观题以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为主,主观题以德育,课程为主。
★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内容有:时政、政治、经济、法律、哲学、天文、地理、宗教、行政、文学、艺术、数学、历史、科技等。
★学科知识
一般学科知识是考察报考职位所在地区对应的高中阶段现行教材知识及本专业理论知识。部分地区考的是报考相应学段的难度。关于学科方面的备考大纲本专栏已出:语文、数学、英语、学前,其他科目会陆续发出。
今天就谈谈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查方式。
考察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一般考查的内容较为固定,可以参考**省教师招聘考试大纲
**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本大纲仅供参加**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共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生复习和考试时参考。请考生重点掌握以下知识内容。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题型包括选择、判断简析、案例分析、阅读分析和论述五种类型。
第一部分 教育学基础
一、教育与教育学
(一)教育的概念、教育的要素、教育的形态、教育的本质、教育的基本规律
(二)教育发展的历史阶段、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三)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
二、教育的功能
(一)教育功能的含义、教育功能的类型、教育的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教育功能的限制
(二)影响教育功能发挥的因素
三、教育的目的
(一)教育目的的含义、教育目的的功能
(二)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教育目的确立中的价值取向
(三)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其理论基础、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容
四、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的定义、教师的角色、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及途径
(二)学生的定义、学生的本质特点、学生发展的规律
(三)教育过程中的教师与学生、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
五、课程
(一)课程的含义、课程理论及课程理论流派、课程的类型、课程的组织、课程的管理
(二)我国课程改革的回顾、新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课程标准及其地位、作用和特点
(三)新课程带来的变革
六、课堂教学
(一)教学的含义、教学理论及教学理论流派
(二)课堂教学设计的含义、基本程序、主要模式、内容和方法
(三)教学策略的含义、常用的课堂教学策略
七、学校德育
(一)德育的含义、功能及地位
(二)德育过程的含义、德育过程与教学过程和思想品德形成的关系、德育过程的理论、德育过程的规律
(三)德育的任务、目标、内容与课程
(四)德育的原则、途径与方法
八、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
(一)班级的含义与特点、班级的历史发展、班级的结构与功能、班级的发育过程
(二)班级管理的内容、原则与方法
(三)班主任的角色、任务、职责与素质
第二部分 教育心理学
一、心理发展与教育
(一)心理发展的概念、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
(二)心理发展的理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埃里克森的心理发展阶段理论、维果茨基的认知发展理论
(三)早期教育与心理发展、准备状态与心理发展、教育如何促进心理的发展
(四)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二、学习与学习理论
(一)学习的含义、人类学习与动物学习的重要区别、学生学习的特点
(二)学习理论:行为主义学习理论、认知结构学习理论、掌握学习和指导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三、学习的迁移,记忆和遗忘
(一)学习迁移的含义、学习迁移的种类、影响学习迁移的主要因素、学习迁移的促进
(二)记忆的含义、记忆的三种存储模式
(三)遗忘的含义、主要规律、产生原因及克服遗忘的策略
四、学习策略与不同类型的学习
(一)学习策略的定义、分类、特点、学习策略的发展、一般的学习策略及其培养
(二)知识的含义、知识学习的一般心理过程、知识的分类与学习
(三)技能的含义与种类、影响技能形成的因素、动作技能形成的阶段
(四)解决问题的历程、影响学生解决问题的主要心理因素、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五)品德与道德的界定、品德的心理结构、科尔伯格品德发展阶段的理论、道德教育的基本观点
五、影响学习的心理因素
(一)学习动机的概念、学习动机对学习过程和结果的影响、学习动机的激发与培养
(二)归因与归因方式、维纳的归因理论、归因对学生学习的影响、引导合理归因
(三)注意的含义、学生注意的组织与培养
六、个别差异与教育
(一)人格差异的含义、人格差异与教育
(二)认知风格差异的含义、场依存与场独立、整体性策略与系列性策略、内倾与外倾
(三)学困生的含义、学困生与优生知识水平的差异、学困生的教育措施
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一)心理健康的含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义、学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具体方法
第三部分 教育法学
一、法与教育法
(一)法的含义、法的特征、法的渊源
(二)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法规的含义
二、教育法律关系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类型;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四)教育法律关系内容的含义、权利和义务的含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类型、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
三、教育法律规范
(一)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类型
(二)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三)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教育道德的含义、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的比较、教育道德的作用
(四)教育政策的含义、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四、教育法制过程
(一)教育立法的含义、原则;教育立法体制与立法主体权限;教育立法的程序
(二)教育法规实施的含义、教育法规实施的方式、教育法规的效力与解释
(三)教育行政执法的含义、特征、地位、原则、内容与方式
(四)法律制裁的含义、违法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制裁的方式
五、教育法律责任
(一)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归责要件、归责原则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
(三)学校(包括教师)对学生的侵权责任、学校对教师的侵权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学校和教师的侵权责任、社会其他主体对学校和教师或学生的侵权责任
六、学生的权利及其维护
(一)学生权利的含义、主要内容
(二)学生受教育权的维护、学生财产权的维护、学生人身权利的维护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七、教师的权利及其维护
(一)教师权利的含义、教师权利的性质
(二)教师权利的内容:教师的职业权利、教师的一般权利
(三)教师权利的维护:教师教育权利的维护、教师人身权利的维护
八、教育法律救济
(一)法律救济的含义、特征、渠道、基本原则;法律救济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教育行政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
第四部分 教师职业道德
一、教师职业道德概述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和结构
(二)职业道德在教师素养中的地位、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二、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二)爱岗敬业
(三)关爱学生
(四)教书育人
(五)为人师表
(六)终身学习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
(一)教师职业道德养成的含义
(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养成
(四)教师职业道德管理
以上内容各部分在江苏各市教师招聘考试侧重点各有不同,如南京在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考查较少。
2、公共基础知识
包含天文地理、法律科技、人文常识、时事政治等,考查范围广。如南京教师招聘考试可能会考到时事政治、南京人文历史、网络常识等等内容。
二、考察题型
教育基础知识的考查题型涵盖单选、多选、填空、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辨析和教育作文。各地区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几种,一般不会全部出现。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查题型一般以选择、判断、填空为主。
江苏部分城市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考情(参考历年考试,每年考情具体变动请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