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标准
发布时间: 2025-02-08 12:57:11
1、职业道德的考核细则,包括但不局限:热爱和尊重幼儿,没有出现体罚和变现体罚的情况,对待幼儿的态度和蔼可亲,达标评分为4分;在工作期间没有出现随意接打电话和玩手机的现象,达标评分为4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家长吃请,不收家长的礼赠,达标评分为3分。
2、安全工作的考核细则,包括但不局限:教学用电后能及时切断电源,下班后做好了关水、关电、关窗和关门的工作,达标评分为3分;严格遵守接送制度,出现委托接送的情况,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达标评分为2分。
3、教育教学的考核细则,包括但不局限:制定了各项计划,并且及时记录业务学习,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各项计划,达标评分为4分;帮助幼儿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注重培养幼儿的礼貌和礼仪,达标评分为4分。
4、家长工作的考核,其中重要的一项是提高保教质量,没有接到家长的投诉。当然,幼儿园教师考核的内容还有很多,作为一名幼师,一定要能够严格做到这些基本的考核标准。
Ⅱ 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如下:
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有爱岗敬业20分、关爱幼儿20分、团结协作20分等。
3、团结协作。
尊重同志,善待他人,同事间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正确处理与幼儿家长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幼儿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5分)。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5分)。训斥、指责、刁难幼儿家长,造成恶劣影响(5分)。其他违背团结协作的行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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