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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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官方网站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是:http://www.szlg.e.cn/
C. 龙岗区教育局
|电话:(0755)89551993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地址:清林中路213<a href=":map:maplinkiknow/page.html?iknowflg=1&newmap=1&l=17&t=B_NORMAL_MAP&c=12716100.75,2582393.47&b=12716100.75,2582169.47&i=0|-1|-1&s=s%26addr%3D0%26wd%3D%25E6%25B7%25B1%25E5%259C%25B3%25E5%25B8%2582%25E9%25BE%2599%25E5%25B2%2597%25E5%258C%25BA%25E6%2595%2599%25E8%2582%25B2%25E5%25B1%2580%26c%3D337%26src%3D0&t=1311384944485" rel=":map:maplink">鐧惧版害鍦板权浘</a>
D.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版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权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规定: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不清楚可以上深圳政府网看看的··
E. 龙岗区教育局是县级以上教育局吗
龙岗区教育局是县级以上教育局.
龙岗区下面有几个县市的。
F.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的机构领导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臧动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教育局党政全面工作。 陶红春 督导室主任 主持督导室全面工作。 程 畅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社管科、职成教科;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含学前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高教、职教、成教、计生工作;负责党委统战工作。 袁学锋 副局长 协助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分管秘书科、人事科、计财基建办、审计办、信息中心、勤工办、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任局新闻发言人,联系区教育督导室;分管教育学校扶贫工作。 韩园林 副局长 分管基教科、教研室、安全办、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基础教育、招生考务、德育、科普、教师培训、综治维稳、普法及依法治教和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 谢蝶深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协助局党委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纪检、监察、信访、党建、组织、宣传工作;分管党办、团委、特困生资助等工作。 蔡雁辉 调研员 协助分管工会、妇联、关工委、群众体育艺术工作。
G.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1、秘书科(党委办)
(1)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
(2)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督办、文印、用印、宣传及其它后勤事务工作;
(3)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5)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人事科
(1)负责局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的调配、工资、考核、培训、人事信息、档案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并对局机关干部和学校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
(3)参与编制管理;
(4)负责离退休教师和离退休教育行政干部的管理工作;
(5)组织和实施本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外籍教师日常管理工作;
(7)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基础教育科
(1)综合管理中等普通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组织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
(3)协助做好普及十二年教育工作;
(4)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本校课程的开发;
(5)负责普通高中、初中会考工作和全区中小学的招生工作;
(6)指导学校、幼儿园德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
(7)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1)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教育的推进工作;
(3)负责本区成人教育机构的管理;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
(5)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5、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政策;
(2)拟定本区社会力量办学发展规划,审核报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3)监督管理社会办学机构,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4)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年审和财务监督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和业务指导
H.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深圳市龙抄岗区教育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513室
联系方式:895519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18172;
传真:89551990;
负责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招生考务的是龙岗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悦安,除此之外程副局长还负责分管基教科、社管科、高等教育与国际化教学管理科、职成教科;负责基础教育、综合实践、德育、普法、高等教育与国际教育、职教、成教等工作;协助分管维稳、宣传工作。
I.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能
龙岗区教育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管理区教育基金:监督检查镇级教育经费的落实执行情况;监督和管理区直属单位经费运作情况;统筹规划、实施和管理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统筹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3、统筹规划和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电视大学教育。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的组织工作;负责中考、会考、高考和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和管理工作。
4、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工作。
5、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6、管理本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行政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管理本区教育系统与区外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日常管理。
7、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局,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教育督学的有关规定,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区直属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