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招聘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延庆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教师5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考生聘用人选由面试成绩确定。
三、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乡村特岗教师岗位可放宽到北京地区普举源通高等院校的2023年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年应届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须具有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三)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要求。
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的相应学位。
(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本科学历限26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
(六)北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8年,非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10年。
(七)须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至2023年1月18日下午17:30,将以下所有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报考学校邮箱(见附件1)。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
请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投递材料,逾期无效。
1.报名表(附件2,填写打印后在规定位置由本人签字);
2.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统分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非定向”或“统招统分”的,无须开具证明);
3.学校教务扮答高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由所在研究生院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本科学历的须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成绩单如有不及格科目,不得报考);
4.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放在同一页面);
5.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放在同一页面;如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户口证明);
6.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7.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按照“顺序号-材料名称-姓名”分别命名,如“1-报名表-张**”。
所有材料统一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如“20230101-第一中学语文教师-张**”,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同文件压缩包。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核
考核由报考学校分别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考核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包含面试、试讲、答辩,依据量化评价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厅尺人选。
(四)公布面试成绩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延庆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查询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区教委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考核成绩时一并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政审、公示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政审合格后,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政审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结束后,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证明资料造假的,一律取消报名人员资格,已被单位聘用的即时通报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
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出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即时通报并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
(八)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联系人:崔老师、詹老师;联系电话:010-69141355。
附件:
1.延庆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延庆区教委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附件:
1.延庆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延庆区教委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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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2023年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招聘教师。
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92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1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1.首都师范大学为平谷区定向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报考北京市特岗计划乡村教师岗位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以及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须与岗位条件相符。
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3年和2022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以上2、3类符合条件人员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必修课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四)户口要求:
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都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北京市2023年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政策。
(五)年龄要求:
本科毕业生26周岁及以下(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高级别资格证适用于低级别。
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九)其他条件见附件《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肢渣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现场报名地址:北京市平谷区第五中学高中部(北京市平谷区北二环路园丁小区1号)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平谷区教委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填表后打历培悄印并签字)。
(2)《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中绝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如果岗位要求是某某(师范)专业,成绩单上专业必须体现“师范”字样)。
不能体现的,须提交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2023年和2022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最高学历毕业后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可用支付宝查询打印)。
(7)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8)教师资格证书。
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人员要求: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提交的每张复印件上均须手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本人签字,写明日期。
4.招聘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区教委和资格复审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测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成绩。
(四)考核体检
1.招聘单位对拟聘人选在校学习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4.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体检费由拟聘人选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0年。
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考人员须知: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
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报考本人,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4.拟聘人选在2023年7月10日之前未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相关人才存档部门。
5.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附件:
1.《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2.《平谷区教委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3.《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中共平谷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1.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2.平谷区教委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3.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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