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论
在西方的课程与教学组织和设计中,长期以来占支配地位的主张是,把教学目标分为“事实、技能和态度”三个领域[1]。虽然这种分类现在已经不流行了,但许多新的目标分类理论都是由此发展起来的,其中有的直接渊源于此。传统的教学目标分类中的“事实”,是已被正确认识到的客观事物、现象、关系、属性及规律性的总称,表现在资料、意见、概念里。“技能”是个体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练习而形成的智慧动作方式和肢体动作方式的复杂系统,指称的是那些能够表现和实行的,例如阅读、写作、书写、表演、语言沟通、批判性思考等等。“态度”是个体对某一对象所持的评价和行为倾向,指称的是个体对各种刺激来源的倾向和感受,例如喜好、兴趣、需要等。比如下列三个目标是初中《地理》课程的,就分属三个方面[2]: 1、使学生获得有关地球的知识(事实)。 2、使学生初步具有自学地理的能力(技能)。 3、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不断追求新知的精神(态度)。把教学目标分为事实、技能、态度三个方面,比较简单,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易为教师所接受使用。但是问题有二:一是过于笼统,在教学实施和评价中难以操作,容易走样;二是逻辑层次不分明,事实、技能、态度难以区分,无法具体化,难以精确代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现象。
⑵ 简述杜威的教育目的论
教育无目的论是美国教育家杜威提出的观点。主张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教育本身除生长以外没有其他目的。认为教育就是人的天赋本能的一种自发的、自然生长的过程,与植物生长一样,不是为了一定目的而生长。
反对家长和学校为儿童确定教育目的,认为强加给活动过程的目的是固定的、呆板的,不能在特定情境下激发智慧;它脱离生活实际,是遥远的,与用以达到目的的手段无关。
杜威认为教育不仅要使个人能维持生活,还应尽其所能为社会服务,把儿童培养成为美国社会的合格公民。
(2)教学目标论扩展阅读:
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并非指教育过程中不存在着任何目标,而是他用来反对教育的外部目的,藉以提倡教育的内在目的的代名词。
杜威对“教育目的”有关理论的阐释,虽然能为我们提供一定程度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展现一个认识教育目的的新视角,但其理论论证的自相矛盾以及实践指导价值的缺乏,足以使我们对其理论的正确性和可行性产生怀疑。
⑶ 简述布卢姆认知领域教学目标理论及意义
在认知领域中,教学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就是使学生掌握知识,形成运用知识进行理性的、系统思维的能力。认知领域涉及对有关知识的回忆或再认,以及理智能力和技能的形成等方面的目标。布卢姆将这个领域的教学目标分为六种不同的水平,而各级又可以分为若干个层次。
1.第一级水平:知识
知识就是指记忆所学教材。可再分类为:
(1)具体的知识。指教材中个别的、能被分离部分的记忆,是抽象水平最低的材料的记忆。包括:术语知识,例如知道学科词汇的一般含义;具体事实的知识,例如了解学科内容中关于时间、事件、人物、场所等的知识。
(2)处理具体事物的方式方法的知识。这是教材内容中关于组织、研究、判断、批评的方法的知识,是介于具体事实知识与一般知识之间的媒介水平上的抽象知识。包括:惯例的知识,例如掌握语言学科中的语法、文体以及数学、理化等学科中一些字母的公认含义等;趋势和顺序的知识,这是与时间有关的现象的过程、方向、变化的知识,例如:懂得人类的进化、自由落体现象等,分类和类别的知识,例如生物分类的知识、数的分类的知识、文体分类的知识:准则的知识,例如运算法则、各种文体特征等用于测试、判断的知识:方法论的知识,例如:解方程的步骤、某种文体的写作方法、实验操作规程等知识。
(3)学科领域中的普遍原理和抽象概念的知识。是学科中抽象化、结构化了的理论和概念,属于抽象水平、复杂水平很高的知识。包括:原理和概念的知识,例如生殖和遗传的生物规律、牛顿三大定律、数学的公式和定理等知识;理论和结构的知识,例如几何的公理体系、三角函数中乘法公式及其推论之间的关系、化学元素的族系等知识。
2.第二级水平:领会
领会就是指对学习内容最低层次的理解。再分类为:
(1)转化。转化就是用不同的形式来表达学习的内容,以表示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例如:说出一个词的同义词或近义词、对一个抽象概念举例说明、古文或外文的翻译等。
(2)解释。解释是指对学习内容的说明和概括。例如:对数学公式含义的说明、对文章大意的概括、对某一物理定律的说明等。
(3)推断。推断就是根据学习材料所描述的趋势、倾向或给出的条件作出估计或预测。例如:让学生判断放在光滑水平面上的小球受到一个推力作用时将如何运动、地理中根据湖的纵截面图判断成水湖或淡水湖等。
3.第三级水平:运用
运用就是让学生用学过的知识去解决问题。例如:运用运算法则解题、运用所学的电学知识安装电路电灯、外语中运用造词法写出-个单词不同词性的系列词汇等。
4.第四级水平:分析
分析是把所学的内容分解成若干组成部分,并明确各部分的相互关系和构成的方式。再分类为:
(1)要素分析。是要求学生把所学对象分解成可鉴别的各个组成部分。例如:分析数学定理所给出的条件和结论、外语中复合句的构成成分、记叙文构成要素分析等。
(2)关系分析。要求学生弄清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或结合关系。例如:分析应用题中所给出的条件与所求结果之间的内在关系、分析小说中的人物关系等。
(3)组织原理的分析。它要求学生把所学内容组合成一-个整体的组织原理、排列和结构。例如:语文阅读教学中要求学生写出“段落提纲”或“结构提纲”或“对比提纲”。物理教学中要求学生能在掌握力与运动的关系时对运动分类等。
5.第五级水平:综合
综合是要求学生将干分散的知识相结合而形成一个整体。再分类为:
(1)进行独特的交流。是指用语言或文字将自己的观念、情感或经验传达给他人。例如:表达自己的观念和情感的作文、运用所学的知识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论述等。
(2)制订计划或操作程序。是指制订计划或实施方案。例如:独立设计物理或化学实验方案、制订学科兴趣小组一个课题的学习计划等。
(3)推导出一套抽象关系。是指通过对所观察到的现象或得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其间的抽象关系或提出假说。例如:通过系列实验观察引导学生归纳出自由落体运动的规律和公式,外语教学中引导学生通过所学的词汇归纳造词法等。
6.第六级水平:评价
评价就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对有关的学习内容或方法做出价值判断。再分类为:
(1)依据内在证据来判断。是指根据-.定的理论及其他内在准则来评价内容的正确性。例如:能判断自己所证明的几何题目的正确性,能判断自己所写的作文是否切题等。
(2)依据外部证据来判断。是指根据选择出来或回忆出来的标准进行判断。例如:根据教师给出的标准来评价一篇文章,根据事先拟定的标准来评价一次讲演等。
⑷ 效能主义的教育目的论
效用主义是一种不以行为动机而以行为后果作为判断行为善恶标准的伦理学说。19世纪边沁与密尔的阐述使这种理论成为系统的学说,并成为了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效用主义否定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以能否增进个人利益作为判定政府和法律制度的价值标准。其主张的核心是要求国家对经济不加干涉,主张私有财产权。
教育方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政治、经济要求,明令颁布实行的一定历史阶段教育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或总方向。
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的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变化。教学目标是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在教学活动中的进一步具体化。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培养目标是指教育目的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的具体化。它是由特定社会领 域和特定社会培养目标层次的需要所决定的,也随着受教育对象所处的学校类型、级别而变化。为了满足各行各业、各个社会层次的人才需求和不同年龄层次受教育者的学习需求,才有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各级各类学校要完成各自的任务,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就要制定各自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