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
㈠ 郑州市教育局电话
电话:0371-66976996
邮政编码:450007
E-Mail:[email protected]
郑州市教育局是郑州市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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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2、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3、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老干部和群团工作。
5、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6、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7、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监督管理教育费附加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归口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事业的援助和贷款。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9、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市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属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师范学校、中小学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11、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教科研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市属高校承担有关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12、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13、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